对她的第一印象
(这个女人脑袋是不是有些问题)
面对着这种好像是和平年代一颗原子弹在你脑袋上爆炸的概率,她的表情居然如此的淡定,并好似刚才所遭遇的事情与她无关一样。
当时的我心里感叹
(商女不知亡国恨啊,真是个神经大条的娘们啊~!)
虽然比喻的我感觉很不恰当,但脑中想到的就是这句话。
不过也是多亏了她,让我从那接近崩溃的精神状态中回归到了正常。
她用白皙纤细的双手,捧着所接到的梅花花瓣,轻轻的吹了一些,**色的花瓣再次凌乱的飞舞,直至飘落在地,化为星光点点消散。
她扭过头对我说道:“长相与颜色虽然很是相似,但一个是春天开,另一个可是冬天才开的哦!”
(Emmmm。。。)
说实话,现实里。。。
哦不!
是那个世界里,身为一个单身二十多年老处直男的我,真不知道一时怎么接下她的话。
“你叫。。。顺天郎吗?什么鬼名字啊。”
她带着有些那种不解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的表情,用着她那琥珀色的大眼睛盯着我。
(Emmmm。。。)
不敢与她对视,但目光还时不时想看看她,又立马的转看别处。
“喂!怎么不说话呀?”
她向前几步,靠的有些近的继续盯着我。
这尴尬的气氛!浑身的不自在感!
“嗯。。。因。。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
她噗嗤的一笑。
就是这一笑,让我觉得眼前这个脑袋有些不正常的女人显得更加离奇古怪,或是说有些动人?
“有一起的朋友吗?”
她转而这样的问道。
我摇了摇头。
“嗯。。。那要不要一起,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说是思考了一下,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思考,只是稍微的一皱眉,像是再思考,其实真的只是皱眉楞了一下。
“什么?”
她露出诧异的表情看着我。
但我从她的看我的眼神中看到了少许的嫌弃。。。
当以后日子里闲聊时,我问她,为什么当初要找我当同伴时,她又露出那种让我觉得嫌弃我的眼神对我说:
“因为你这个脑回路清奇的榆木脑袋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
就这样,我与她的相识全部过程,也是我来到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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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差
也许是反差有些过于大了些,这座凹字型,依山脚而建的城。
城内大部分的的建筑多数是东方古建筑的样式,其中还掺杂这洋葱顶的异域建筑。前城门如塔般的城门楼至城中心与城中心至城后的山脚完全是两种样貌。
看地上铺的石板颜色就可以看出来,前者石板满是尘土给人一种极其干枯荒凉的感觉,后者干净整洁给人一种山清水秀的感觉。
真是不可思议的一座城,其实细想想也可以理解的。前者与后者虽然都是这座城的一部分,但前者面对着的是广袤无垠看不见边际的沙漠,而后者则因为背靠着山,享受着山给予的水土的馈赠。
两处地理不同风貌的交接处造就了这样的一座城,也让我很是疑问,为什么要在这里建造这样的一座城。但随着慢慢的在这里的生活,逐渐的适应,最后也就不太在意这个问题了。
在那个世界,所谓家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有着父母的照顾,往往不会体会到温饱冷暖的问题。
直到来到了这个世界才真正的体会到温饱冷暖的问题。
一个银元宝可以让一个人一顿三餐吃胡饼撑够一个月,而怎么赚到这一个银元宝,那就是在城里找工作!
最开始的几日里,完全的不适应,虽然来到这个世界时是以玩家身份进来的,心里会有歧视NPC的那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然而现实是冷酷的,完全被调了过来,不如说这些NPC本来和我们一样,并不是什么系统白痴,他们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原著民,大多数都是古代东方的发型,身上大部分人穿的也都是素朴的粗布衣,即使是女子也没有过多的饰品,顶多就是带个镯子,插个簪子或是一对耳环。
比起刚进入这个世界的我们来说他们简直穿的太寒酸,对于他们来说,我们所穿的就是奇装异服,也多亏了这身带过来的奇装异服让前期到来的我安逸的过了小一个多月所谓的适应期。
你也许会不明白的问我,衣服怎么会让人填饱肚子呢?
答案很简单,找个当铺,卖掉。
可不要小看这一身衣服,当掉还是值不少钱呢!
就比如说我的那一套行头,就当了三个银元宝,折合的算下来,在这个世界,一个铜钱可买换3个胡饼,十个铜钱可以换一个银元宝,这样的算下来我的伙食问题我本人还是很满意的。
从当铺老板那里卖完衣服,又直接的从他那里用四铜钱买了一身二手粗布衣裤,又加了二铜钱买了一双看起来还不错的九成新的布鞋。
换上粗布衣之后,皮肤开始显然适应不了粗布衣,那种刺痒的感觉,无时无刻不想伸手去挠一挠。
但无所谓啦~!慢慢适应适应就好了。
把钱袋存好,走出当铺,向着约定的地点汇合。
钱虽然还算富裕,但为了以后的生活温饱,我找到了一份酒馆服务员的工作,这里称呼为店小二,很有古代的既视感。
她,也就是春水映梨花,我一般管她叫春水。
春水在我的怂恿下,很不情愿的也卖掉了自己的衣物,换上了粗布的长裙,并与我一样找了一份女佣的工作。
还好~还好~啦~
最幸运的是两个人找的工作都是包吃包住的!
这样,我们就又能剩下一笔钱。
在酒馆工作时,客人们喝酒时的闲聊,让我渐渐地了解到了这个地方的不少的事情。
比如我所在的这座城名字叫做天地无用城,是大秦帝国这个国家边境后方的一座边境补给城池。
直到突然有一天,我正在给两位头带着飞碟铁帽,身上穿一片一片的片甲,军人模样的客人倒酒时,听到了一个关键的信息!
跨过城外这片名叫—塔克拉玛干的沙漠,那里驻扎着戍边的边境军。
其实边境军这些信息不是我所关注的,我所关注的是后面的!
那里正在重金招募斥候,去侦查边境最前方—混乱之地!
这个简直就是爆炸般的信息!
“军爷,请问去边境军那里应征斥候有什么要求吗?”
两位早就喝的面容耳赤了,其中一位军爷拿着酒杯上下的打量我一番,说道:“小子,你想去啊。”
我点头,陪笑的说:“是啊,军爷,谁不想发点小财呢~”
他哈哈的笑了,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没什么要求,只要四肢健全,有一把趁手的武器就成。”
(嗯。。。就这么简单吗?)
他又说道:“还有一点!如果你能活着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并找到边境军!”
看我没在说话,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小伙子,好好的在这里工作吧,那种事就不要想了,太危险了。”
虽然他给了我这样的忠告,但一到晚上换班,我想都不想的就跑去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春水。
为了能回到自己的世界,我们最后一致的意见统一,最后计划着准备好充足的水与干粮,攒够能买武器钱就辞去工作,穿越沙漠找到边境军,应征斥候去探索混乱之地,寻找能回家的那个—绝地天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