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残响(三)

作者:绯则绯 更新时间:2020/10/6 20:34:34 字数:4851

“真没想到你能从那个‘寂灭’的爆炸中活下来。”黄昏的天台上,郑渣坐在冰凉的地面上,背靠着一人高的铁丝网,胳膊盘住自己的支起来的膝盖,眨了眨眼,手上拿着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五点半。

“少骗人了,”棕比站在她的对面,因为天气寒冷,将手揣进了自己的大衣兜里,在从死斗中结束之后的他,急急忙忙用仅存的魔力修复了自己的衣着,赶到了学校,然而尽管已经如此努力了,从来没有迟到过的棕比还是迟到了,为此在中午大课间时他果不其然被班主任,菲斯请去喝茶了。同样参与死斗的其余人员,倒是按时来到了教室里,看起来他们是真的收放自如,刚才还是刀剑相见的敌人,转眼间就是普通的同学,甚至是可以开玩笑调侃的那种,“如果我真的会因为那场爆炸而死的话。”

“你也不会自信满满的说出刚才的话了吧。”说到这里,就连棕比也被她诡异而拙劣的隐瞒技巧而感到荒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恰巧一阵风吹过,他的刘海和眼波,荡漾肆意。而郑渣则并没有回答,只是淡淡而轻微的低下来一点头,侧过去,眼睛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即便上面并不是自己想要看的八卦新闻或者其他信息。

“谢谢你,保护——”棕比在笑完之后,略微庄重的想要进行道谢,这是必要的,然而就在他话还没说完,下一瞬间——

郑渣以不可理解的速度,一跃而起,双手合并,用两手的掌心堵住了棕比想要继续说下去的嘴,她低下头,语气复杂而充满了微妙:“如果你想要向我道谢的话,我下一秒就会杀了你。”

“我并不让你死掉,是因为你还不到死的时候,并且,要杀死你的人,除了我以外,谁也别想做到。”这不是什么傲娇或者装可爱,从低着头的眼睛流露出的余光,是刀子一般的冷和锋利,她没在开玩笑,她是真的想杀掉眼前的这个人。

不,也不是主观上的“想”,从她的眼神里,也许根本就没有把对方放在眼睛里,她仿佛在穿过棕比的躯壳,瞄准的是,潜藏在最深处的某个事物。

一向无所畏惧,从来不知“害怕”为何物,如同“丧尸”一般的棕比,此时却全身打了一个颤,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他慢慢点了点头。看到动作后的郑渣又冲他翻了一个白眼,随后将手收了回去,后退了半步,靠在铁丝网上,扶了一下自己的白色圆框眼镜,将头侧过去。

少年望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少女,仿佛又陷入到了永远没有止境的噩梦中,而在梦中的最深处,她就站在那里,望着自己,用着刚才的眼神之一。她或许真的很恨自己,但又真的不恨自己,其实到最后,既不是恨,也不是不恨,而只是最为可怕的淡忘和陌生。

少年宁愿希冀着是恨,毕竟至少,恨也是在记得。

少年记得一句话:活的时间越长,就越会将自己的伤痛和反复咀嚼,直到最后没了味道,于是深沉的爱意或者仇恨,化为被迫看穿红尘的淡忘,反复无常,无法捉摸,人是无法理解超越了时间的记忆,带给自己的扭曲。

少年也记得一句话:活得越久,故事越多,伤痕越久,脾气越差。

深沉和歇斯底里,都在少女的身上温柔的并存。

可我,亦是你的镜子。

在斯顿恩的魔力时空,化为纯粹的爆炸,将周围的一切事物席卷,粉碎,切割成粉齑时,自己身体的一刹那,棕比能够感受到,身上的刺青再一次显露出来,并且在自主构建出超乎自己能力的术式,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保护住,棕比明白自己是无法构建出这样的术式的,而且消耗的的确是自己的魔力,因此到最后并不是安然无恙,但尽管如此,能够活下来,就已经是一件“奇迹”了。

最为重要的是,棕比能够感受到,身上的黑色刺青,流动着一股熟悉的感受,是的,他能够感受到,少女仿佛就站在自己的身边,将自己的刺青,黑色的火焰,激活,迸发......

从被卷进这场荒诞的游戏中时,棕比就意识到,这总不是偶然,而少女的出现,更是让他相信,这一切都有着答案,而自己活下去的动力,就是为了一些“真相”,哪怕有些真相并不跟自己有关,但自己依旧会追查下去,因为他相信,一切真相都会向后收束,收束,直到,成为,本质和真理。

祂就在那里等着我。

“那么,”沉默了许久,郑渣将头扭了过来,同时不经意的咬了一下嘴唇,仿佛有些不情愿,但又必须这样做,她仿佛将自己的心态略微调整了一番,此时她的眼神并不带有锋芒,而柔和的如同潭水一般,棕比不清楚到底那一层才是所谓的“真实”,也许对她来说,那一层,都是自己,“将情报汇总一下吧。”

嗯。少年缓慢而机械的点了一下头。

少女手机的屏幕里,少见的是一首刚刚用记事本写完的词:

台上旧雪泛新光,当时故人,如今又在旁;三言两句下,往事皆忘,唯有意难挡。

醒时恐为梦一场,身世俱在,何处是吾乡;千秋万月后,前路怅茫,但存念可沧。

潮起潮落云依旧,花开花败总归尘。

......

“**教,很有问题。”棕比抛出了自己的结论,“这不是简单的侵略问题,更是价值观的冲突引发的纷争,而在最深处的问题是——是谁挑起了这两种价值观的冲突。”

“有一双我看不见的手,一直游离在我们的视野之外,却又总是存在,挑拨着一切不可调和的矛盾,并且让本不该相遇的观念相碰撞。如果这样的人真的存在,那么我的猜测一切就有了依据。”

郑渣没有对他近乎荒谬的结论有所指点,而只是淡淡的呼出一口气,说道:“说下去。”

......

“在陈那家伙的眼里,我就是那么无情又冷淡,会为了胜利而将自己的朋友出卖,甚至可以说是背叛吗?”潘坐在靠窗户的倒数第二排,望着远处悠悠下起的小雪,对着十天前的事情还有着一丝不满,“不过那家伙也不了解真实情况,就姑且原谅他吧。”

潘并不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如果可以的话,她尽可能想要摆出一高冷的样子,拒绝一切麻烦的事情,然而对于这个世来说,一切有趣的生活都来自麻烦且琐碎的日常,因此潘为了那个“夙愿”,尽力的享受着每一天。

如果真的是自己胜利的话,除了客观上少了竞争对手外,或许也不用看,她们两个人,到最后的自相残杀吧。潘将拖着下巴的胳膊收起来,随后头垫在自己的胳膊上,舒服的趴在课桌上,心里净是一些小心思。距离“登基”只剩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自己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呢,换句话说,棕比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吗?

说到底,也只不过是安慰自己,安慰他们的,谎言罢了。

能够看出来,木子歌和仲离,并没有因为在上次战斗中的经历,而真的和好,并且因为“登基”日期的逼近,关系越发紧张起来了,那个木子歌的家伙,又一次玩起来逃避战术了,只要自己眼下看起来是开心的,接下来的后果便不用去想。

想想也情有可原吧,潘趴起来,坐直,又有些无意识的打开手机,随便翻翻,打开聊天设备,关掉,又一次打开,又关掉,熄灭屏幕,:“情有可原,毕竟这种事情,之前已经在她们身上发生过一遍了。”

“情有可原,毕竟,事情没有落在自己头上。”

如果有一天,为了大义,你会将刀刃,拳头,冲着自己的珍重的人吗?潘试着对自己提问。

或许潘真的会下手吧。这个世界上珍重的东西很多,她懂得取舍。

但木子歌不是这样的人,棕比也不是这样的人,她,他,都会执拗的,固执的,小孩子气般幼稚的,全都想要。

回过神来,潘突然有些惊讶,什么时候,自己的心理活动如此丰富了——

“简直,就好像是个真正的青春期少女般。”潘噗嗤一声自己冲自己笑起来,三分心酸,三分自嘲,三分遗憾,一分喜悦。

就在此时,手机突然高光亮起,一直看起来有些烦躁的潘像是得到解放般,赶紧再次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消息——

“你看吧,我就说,很顺利的把中午要吃的菜给买回来了。”

“那家伙,真的出门了。”潘又一次好似瘫软般趴在桌子上,侧过去的脸上,浮现起不曾见过的傻笑。

“潘!”突然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同时又叫起来她的名字,潘将头扭过去,原来是如今的班长,莹,“今天中午,那个前几天新的蛋糕店,今天是覆盆子果酱和黑森林慕斯优惠,要不要去试试呢?”

“啊啊......”潘坐起来,摆了摆双手,尴尬的一笑,“恐怕今天也不大行呢......”

“诶,你都放了我的好几天鸽子了,”莹声调抬高,惹得周围人都将视线转移过来,哦,除了在看手机的棕比,“每天都有事——”

“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莹果然误解了潘拒绝的意思,当然,这不能管莹,毕竟潘自己说清楚——其实她自己都没有太搞清楚自己的状况。

“你别——”潘赶忙否认,不过为时已晚,人类只会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事物,置于真相从来都不重要。

棕比的眼神似乎有一瞬间向这里瞟了过来,看来谁都不能例外。

“真的不是啦,”潘的声调少见的抬高,大声而慵懒的语气,倒也是蛮奇怪的,“我是因为这几天有客人在我的公寓住,所以我总不能放着人家不管吧。”

棕比的眼神又飘了回去。

“啊,是这样啊,”莹撅了一下嘴,随后一边笑着,一边拍了几下潘的后背,“你早说嘛,早说我就不每天催你了,那我就和别人去啦。”

“我倒是想说,您也没给机会嘛。”潘小声的咕哝着,在一般人的眼里,她也就是看起来威风无比,又善解人意,还会像现在这样委屈卖萌的大姐头。

潘没有撒谎,也没有说实话。她家的确有人,但是不是客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就在潘还在回味刚才的尴尬时,手机又一次亮了起来——是棕比发过来的,真是的,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嘛,非得用社交软件——

潘看了一眼棕比发给她的短消息,一脸黑线,她的嘴角抽搐着,仿佛受到了莫大的羞辱,最后,她狠狠的用手指在屏幕上打一个字,又恶狠狠的发了出去——

“爬。”

随后关闭手机,继续趴着休息了。

而远处的棕比,看到手机上的信息,瞟了一眼趴着的潘,自顾自的摇了摇头,仿佛明白了什么,也讲聊天界面切了过去,接着看自己的论坛了。

就在这短短的十天,又发生了一桩杀人案件,手法,极其熟悉,棕比明白,那天在会场的那一个尸体,是明显到再也不能明显的,挑衅。

自顾不暇,自求多福。

沉闷的开门声,潘走进了位于学校内的私人公寓,她平常几乎很少会在这个时候回到家中,可如今,她已经是连续第几次回到在午饭的时间回到这里了呢?

“啊,回来了,潘,”厨房里传来了温柔的女性声线,“稍等一下,饭马上就做好。”

“不是跟你说了,我中午是不会回来吃的,你自己也点外卖就好了吗?”嘴上这么说着,潘还是脱掉了自己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循着香味来到了厨房,眼前的,是——

露出脖颈,鲜明无比的圆周伤疤烙印在其上,无法消去。女性,拿着炒菜铲,侧过脸,贤惠的气场一下子显露无疑,她笑着:“嘴上这么说着,你不还是回到家了吗?”

已经把这里当自己家了吗,这个可怕的女人?潘心里吐槽道。

没错,就在城市的夹缝中与这位看似少女的失忆中年妇女相遇后,潘便自作主张的将她带回了自己家里。按照常理来说,交给警察,安保设施比较好,但是潘打心底里不信任校方。因此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她也只好这么做了。到目前为止,潘还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有些时候,潘都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她居然会做这种如此麻烦的事,并且之后肯定会有更多的麻烦,但潘还是这么做了,潘隐隐约约感受到,如果就此将这个女人放着不管——

自己注定会失去一些东西。

“那个板子真的好神奇,只要打字,就可以跟你联系上。而且只要拿着它就可以去买东西呢,一会吃完,我还要试试做慕斯,下午你就能吃上啦,”看起来,她只是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对于日常生活和生理机能,还是很是正常的,并且学习能力惊人,倒不如说是正常过头了。

“我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自己的过去,甚至这幅身体,都是如此的陌生,我在哪里,我是谁?”潘回想起女人躺在自己的怀里,眼睛里泛起的光,这些话仿佛一根根的刺,触动着她最深处的柔软部分。

“至少,我拯救到了一个人。”在拯救的同时,她也被拯救了。

“谢谢......鑫儿,”潘不会起名字,她拿着书架上的大部头字典,最后找了一个看起来很帅气的东部汉字,“鑫”。

“又来了,”鑫将最后一碟菜放在饭桌上,用食指戳了一下潘的脑袋,那种气场,仿佛她才是这个家的主人,“我的身份,我的名字,我的第二次生命,是你给我的——”

“所以我的一切,都是你的。”神色深沉,鑫儿是认真的。

“不,要说谢谢的,是我。”潘没有说出口,因为理由跟鑫儿无关。

然而潘说谎了,她想鑫儿解释,自己是偶然发现了一个贩卖人口的团伙,于是用计谋,配合警察将所有人救了出来,然而走投无路的罪犯,用铁棍狠狠的敲在了鑫儿的脑袋上,因此她才失忆了,至于身上的伤疤,潘她也不知道。现在警察还找不到她的身份,因此潘只能将她带回家照顾。

不知道这拙劣的谎言,能不能瞒过对方。潘很厌恶谎言,然而她还是违背了自己的心愿,做了。

我会遭报应的。“开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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