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伙子死了吗?”
“没死……但和死没什么两样,那刀切中了神经。”
“也就是……成植物人了吗……”
“差不多吧,随后,那家伙通过舆论权力,将所有错误归结到一旁呆住的我,也因此我被送了进来……”
“太离谱了吧?这就被送进来了?”
“呵呵,不离谱,在社会上生活谁不是战战兢兢呢?谁也保不准自己就不是下一个富人上位者的替罪羔羊。皇帝的统治虽然没了,贵族的统治可一直还在啊。”
“……”
之后也差不多到午饭时间,老爸老妈与老姐都来看我,并为我带来了餐点,没有肉,因为我不吃肉,但又有肉,因为他们怕我饿着,肉在另一盒,是烤肉,很香。
“别饿着了,爸爸妈妈会帮你解决这些事情的。”
“……”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与谭家作对是绝对不可能胜利的,顶级的大家族的单子除非能找到绝对公正胆大的律师,否则是不可能会有人接单的。而且哪怕接了,指不定反会被讹一口。
“不用了,我很好的,相信法院也会公正判决的。”
“妈妈也相信,现在法律完善了,国家一定会公正裁判的。”
或许吧,至少我还是非常相信国家的,判决这种事总不可能还会那么奇葩吧?总不可能还会给我判个十年八年吧?
在吃完了午饭后,阴沉的内蒙男子突然开口:“呵,与我当时一样啊,真年轻,年轻到可怜。”
“什么意思?”
“你的话我都听着,你还坚信法律?坚信判决会公正?倘若如此,我也不会进来,我进来的时间不长,就一年,你猜猜我现在几岁。”
“大,大概三十多吧?”
“呵呵,十九岁。”
这可吓到我了,他的颓废程度怎么看也不像和我年龄差不多啊?
“惊讶吗?要是没进来,我现在应该还在上大学,可惜,我考砸了,因为那破‘法律’,因为那恶心的裁判官,因为他们,我考砸了!”
布日固德突然惊起,两只手狠狠抓住了我的肩膀,骨头发出的咯咯声在我耳边回响,那手劲差一点就能将我的肩骨握碎了。
“这……你……”
“而现在他们又把毒手伸向了你!你快高考了吧?但你绝对无法成功了!因为你进来了!他们在外面笑!在外面笑啊!”
“好痛……能……能不能放开……”
似乎是强烈的怨气将他的潜能爆发了出来,仅靠那双手我就已经疼出了眼泪。
“阿布!放轻松!小兄弟都快被你弄死了!”
李东刚狠狠给了布日固德一击,这一击下来才终于将他缓了下来。
“啊……小兄弟,对不起,我失态了……”
我很费解,究竟是怎样的冤案让他愤怒到这种程度?
“他是个可怜的孩子,那次事情后,他没能挺过来。”李东刚走到我身边说道。
“什么事?”
“……万穹枯对吧?”
我点点头。
“以后我们就叫你小万如何?”
我点点头。
“那么小万,你知道他刚才失态的原因吗?”
我摇摇头。
“你想知道吗?”
我点点头。
“你怎么不说话了?”
“这样挺好玩的。”
“……别开玩笑了,你如果想了解,可以让阿布告诉你,他也需要倾诉一下了。对了你也可以叫他阿布的,以后就叫我老李,叫他阿布,叫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家伙老王就行了。”
我也看不出阿布的心情,平常他就一直阴沉着脸,这种表情一成不变的人的心思是最难猜的,除非你会读心术。
“阿……阿布?能不能跟我讲讲你……刚才那么生气的原因吗?”
阿布撇了我一眼,那眼神完全看不出高光,虽然在这昏暗的监狱中本就看不出就是了。
“……可以,但听完后你要告诉我,你的想法。”
……
布日固德,出生自内蒙,在家中属他身体最壮。阿布是个开朗豪放的孩子,应该说蒙古族的人都如此,不过阿布更甚。阿布从小正义感就很强,喜好打抱不平,向往大侠英雄,愿望是成为成吉思汗那样的英雄振兴内蒙,使内蒙在国内经济发展为第一。
“想成为英雄,就必须有文化,别在这待着了,去江省或广省之类的地方读书吧。”
他老爹是这样说的,而他也愿意,有文化才是第一出路,不过去大城市学习还是需要冒着一定的风险。毕竟考试难度上绝对是大城市难,尤其是高考。
“英雄就是不畏惧一切困难,如果怕了,还怎么当英雄?当年成吉思汗打遍欧洲,给欧洲人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就是凭借着那股毫无畏惧的精神!明白了吗?”
“明白了!”
从小向往成吉思汗的他听了这些哪还按耐得住?一个头铁就选了江省为自己高中学习的地方,高考也决定在江省考。
他不怕失败,他只想挑战,他想用自己的全力通过江省高考。挑战最难,才能有超越,一味缓步前进,遇到困难就想跳过永远成不了大气。这就是他的想法。
阿布来到江省,并不是老李来到沪地那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因为在他看来,就不过进城,要是面对这点芝麻蒜皮的小事就大惊小怪,那未来还能成为英雄吗?
平常地来到江省,平常地进入教室,平常地听课。刚开学的时候,由于学习内容有别,加之环境不一,阿布成绩并不太好,当然也就开学那一小段时间,一个月后,他突飞猛进,像是火箭一般嗖的一下窜到了年纪顶端。
他因为帅气因为阳光,也很受女孩子欢迎,许多女孩子为他写过情书,但他都拒绝了,毕竟他并不是优柔寡断的男主角,犹犹豫豫,又不拒绝女孩子又不接受女孩子。
因为生活在内蒙,他的身体素质也出奇得好,一千米完全不带喘一下,跳高跳远高度距离永远比别人多一大截,篮球一开始还不会打,但学了一周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灌篮三分球对他而言小菜一碟。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女孩子能不爱吗?
不过,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高三时,他也有了心仪的对象,是个转校生,一个很柔弱的女孩子让人只看一眼就能升起保护欲。
这个女孩子并没有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喜欢缠着他,喜欢背后聊他,她可不喜欢八卦,她的第一目标只有学习。
阿布越来越想了解她,他时不时就询问那个女孩的信息,差不多一个星期,他也算了解了个大概。女孩子叫林幽兰,原本在一所私立女子高中上学,但父母怕她与男孩子接触会有抵触,所以将她送来了正常的高中上学。虽然换了个环境了,但林幽兰的学习可没有被丝毫影响,她是个学习狂魔,目标是考上清华,她也有这个实力。自从她来了,阿布就成了全校第二,阿布与她总有四五分的差距,不过这并不碍着阿布喜欢她。他可不像别的男人嫉妒爱人比自己强,在他看来,爱人越优秀越好越配得上他。
“我一定要在高考前向她表白!”
阿布为自己定了这样的目标,而在这期间他需要与林幽兰充分打好关系,并与她共奋进,希望能超越她从而吸引她的注意力。
终于在第一学期期末时,他重回全年级第一宝座,以半分之差考过了林幽兰。与他想的一样,林幽兰果然注意到了他,在那之后林幽兰主动找上了他,希望阿布能帮她辅导作业,学习阿布进步的方法。
阿布可开心了,一字一句地为她讲述,似乎话怎么说都说不完,他们两人都忘记了时间,全然不知天色已晚。
自从那天之后,二人成为了朋友,一直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促进,两人的感情不断升温。在高考一百天时立誓要一起考入清华。他们恋爱了,他们不像别的高中恋爱学生一样只为一时快活而恋爱,他们的目标是结婚是永不分离,为此就必须努力为对方着想,为了相互的未来着想。
……
当我听到这时,内心打了退堂鼓,因为我知道结局一定是个悲剧,我从来就不喜欢悲剧,因为我觉得书中电影中电视中的角色也有生命,而制作人随意一笔一个悲剧就使他们家破人亡,目的是要升华主题,这对我们来说很正确,可对他们来说真的好吗?
……
之后也就差不多要高考了,高考前是有休息的时间的,林幽兰提议和阿布来一次约会,阿布自然是欣然接受。两人三年中一直沉浸在学习中,这第一次真正的休息居然就是约会,可真是令单身狗羡慕啊,林幽兰温婉美丽,阿布豪放帅气,两人天作之合。
“阿布,那件衣服好漂亮啊!”
“想要吗?想要就叫我一声老公如何?”
“哼!才不要嘞,我自己买~”
“小兰,给点男朋友的余地啊……”
“嘻嘻,那你叫我一声老婆听听~”
“老婆大人!”
阿布叫的那是一个果断洪亮,就仿佛是希望老天爷都知道他们两人是情侣一样。惹得林幽兰一阵脸红耳赤,握着可爱的小拳头就是雨点般地落到阿布胸膛上。
“讨厌!干嘛说这么大声……别人都看着呐……”
“哼哼,这必须的,我老婆这么漂亮,我骄傲啊!让他们都知道,你是我老婆!”
“哼!快去付账!”
“嘻嘻,知道啦,老婆大人~”
之后付完账回来,那场使阿布人生世界树的枝丫被压向深渊的悲剧悄悄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