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熊吟

作者:我写书菜得很呢 更新时间:2020/9/30 3:35:21 字数:2685

我是一头公熊,棕色的。

我现在正在用人类制造出来的机器码着文字,愿意交流,但不代表我性格友好,我很孤僻,身边一位朋友也没有。还有我刚刚发现一件事,就是我码出来的文字从文学性质到组词造句上都是一坨糟糕的屎,乃至当下的可能也算,这使我的心情更加沉闷抑郁。

仔细想想,出手的动机全因为这是项只要坐在家里就可以完成任务的职业,甚至还有可能获得高薪的缘故,这点令我更加无地自容。

作为一头公熊,区别于高等动物的动物。我没有梦想乃至目标一样的东西,只想舒适地生活,却从未付出过与之对等的努力,可能连舒适的生活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所想要的我都想象不出来,这太可笑了。

我难道是一具行尸走熊不成?

揉搓起下巴,我开始反省。

可曾经的我的确怀有过目标、梦想这类的玩意,我还依稀记得那种感觉,像伸出爪掏碰到摇摇欲坠的蜂巢一样……

我究竟多久没掏过这玩意了?

想到这,我从冰箱里掏出一瓶蜜罐头,拧开吃了一口。

故此,秉着创作上的练习,以及寻找梦想,目标这一事物或是找到诱发我没有了目标、梦想的病源。我想试着讲述一桩关于我的古老的故事,来介绍我自己。

可为什么偏偏要讲给怀疑一切的人类不可呢?

因为我跟我的同类讲不得,倘若开口的话,就会变成「嗷呜~嗷呜~」这样。

大家就都会像看疯子一般远离我,于是我会变得看起来更加孤僻。因为那是形容老虎的叫声。

不要因为我提到了老虎就感到可怕哦~~虽然我是一头棕色的公熊,但我不吃人,也可以说是没吃过,其实吃没吃过这个事实我可能忘记掉了,不过否定答案还是能占据八成,我的舌蕾回想不起那种滋味。以前吃过也没关系啦,因为大多数情况下,现在的我跟各位一样,也需要一条毛毯,才能躲在17度的空调房间里吹吹风。不过想一想我也不可能顺着网线爬到各位的家,也没这个必要不是,所以不用怕我。

呃……就因为在文中提到了猛兽的字眼,便误会读者们会感到害怕。是不是有点蠢?可现实中曾经真的有很多人怕我呀。

可能是因为我没好好呆在动物园的缘故?

咳咳,好吧好吧,别的不多说,我要讲故事了。

因为这是一桩很古老的故事,所以开头我会用到非常非常老套的:“很久很久以前……”开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

这里还是先打住一下,我要大胆放开海马体内的闸门……嗯……那时我是一头未成年的熊,住在山里。

大家会管我叫“一哩咕噜”,要用在咀嚼的时候用喉咙发声“一哩咕噜”,意思是不吃兔子的熊。

嗯……作为一名合格的作家兼第一人称讲述者,接下来我该跟大家描绘什么?

——嗨!我突然找到一个缺点,啰嗦。便于经后参考,我姑且明知故犯的在文中保留吧。我不该用它来赶走我的听众,我原本永远也不会这样,因为当初每次我啰嗦的时候,总有一个声音……

噢!我记起来那只兔子了。

我要跟大家介绍一下它,首先是它的名字叫……唉,一只兔子是没有名字的,我也没有,虽然我曾经在马戏团被人取名过“约翰”、“阿曼”但那段日子对我来说,是一段屈辱的日子,我不喜欢这两个名字。假如你要提“一哩咕噜”,我会说:“我才不承认这是我的名字。”

我也不想单单只用“兔子”来称呼它,因为大家看到这个词只会联想到白色的一团毛发加上一对红眼睛,根据地域不同,我要不说它是白的,它在大家的脑海中还有可能是灰色,红色、黑色。

可它该是一只很特别的兔子。

首先是家世。它祖上可是一窝被一位很有名的调药师饲养过的兔子……或许没有因果关系,它会捣药,家里头有着数不清的药罐子。它的脖子上还时刻挂着一架望远镜,镜片是用矿晶石磨的,镜筒则是拿干竹筒编的。

其他嘛

……

好吧,我妥协了。

它就是一团白毛加上一对红眼睛,跟所有的兔子一模样,可能要瘦点。

我本想再详细介绍一下我这一熊一兔的经过……可我忘了,以致于我本熊都开始好奇起来那是件什么事了……为什么我会认识一只兔子?认识的经过会是因为一个不吃兔,一个不怕熊么?一只兔子遇上一头熊难道不会跑么?

唉,自从变聪明了以后,就不禁开始思考这些古怪的事,太滑稽了,明明我这头会敲打文字的熊更加难以解释。况且我也不是因为它才不吃兔子的,只是小熊时期挑剔兔子的土腥味。等到我长大了些,回过神来,白色的便当已经坐在肥大的屁股墩边,悠哉悠哉啃着草。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我们经常坐在一座满是青草的山丘上,玩现在看来很无聊的游戏。说是无聊,毕竟,现在就连孩童掘泥巴都带塑料铲子嘛。还有在起风的时候,我们会相约去一处山谷,从高处往下欣赏着成片的百合花开,看雪多一般的蒲公英围之飞舞。

这时候我就开始想,那是不是一只孤独的熊和一只孤独的兔子?不然放眼整片森林,草原明明有那么多的熊与兔子,为什么偏偏是他俩凑一块?当然,小号的我根本不会认识这个词语。我的家安在一口山洞里,每天晚上回去的时候,家里的大公熊与大母熊也没有训斥过我。所以我推测,我们两的相处当初并没有遭到过所谓族群的孤立。

除了这个特点以外,我跟所有熊的胃口一样好。我吃鹿,我也吃鱼,偶尔也把剩下的便当带到那座山丘。大快朵颐的当时,也会嚼吧嚼吧几下青草,里头的蝗虫跟蚂蚱都是我用来塞牙缝的零嘴。我们自个干自个的相处时间比较多,它闲暇时手上永远有编不完的花环,编了拆,拆了编,却从不吃。我作为一头熊,当然是要珍惜午后的太阳,赶紧晒晒肚皮上新鲜溢出来的蜂蜜。

这时候我急地挠挠头,四边散落的脏东西,都是未经打理的棕色毛发。

我在努力回想出更多的事件,来弥补对它印象的空白,顺便找出一些有趣的细节,来招待我珍贵的听众。可翻出来的答案都是平淡平淡,当头的大脑中,漫天的A4纸都从柜子里跑了出来。啊啊,现在假如能证明我这头孤僻的熊曾经也是有过朋友的,叫我虚构一点伪证出来也不是不行。

可友谊又不像公章文书,你提出申请,他回应接受。于是乎这段关系就自然成立。不如说我正想这样做,“造物主大人,请把世界上的交朋友方式都改造成这个属性吧。”我合掌许愿道。但又不能都投胎做学前班的幼童。假设在遥远世界的另一端,它提到我时,会说:“啊啊,那头正住在人类城里的熊,曾经是我的朋友呢。”

如若我能亲耳听到,大概就能再次享受到招惹蜜蜂的滋味。当然,它得不用上曾经这个词。

我又忽然在想:我们的交往伊始,究竟源自它的胆气,还是我的胸襟?可惜我的熊脑袋像生了锈,或者老旧的显像机,关键画面被大片雪花白阻塞,拍拍脑袋也治不好,真叫熊心急。

大方的我自然希望朋友可以是一只勇敢可畏且特立独行的家伙,而我当一头小气孤僻的芸芸众熊就好。事实也正是如此,我正在计划用这一只兔子的故事给我这样一头忘性大的熊之屁股贴金。

哎嘿,我还蛮狡猾。

……

好像有点糟,我把无关的事讲得太多了。

接下来……

呃……

哦,有了……

就在我在思考怎么把这无聊平淡,且散文都称不上的故事给续下去时。

我突然挖掘出那头熊每日总是踏上那片山丘的隐藏奥秘。

不吃兔子的熊,在那时候喜欢上了一位住在山脚下那片草原上的牧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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