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北郡半日游

作者:苹果大盆菠萝盆 更新时间:2020/11/30 20:18:18 字数:9077

北郡半日游

1

洛雅被杜兰特许可赖在我家又有一段时间了。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不过我也差不多快习惯这个西瓜头的存在了。

意料之中的,小气鬼杜兰特只肯付给我比一般家庭教师低几倍的薪水。我让洛雅保持工作日学习,周末休假的制度,这样上一周五天课,只能拿到二十枚金币。

洛雅在学校落下的课程有一大堆,我不确定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内帮她补习完。这样费时又不讨好的教学会影响到我的本职。不过没办法,谁叫她是我亲妹妹呢?

不过令我欣慰的是,虽然这家伙在学校老是排名倒数,但脑袋似乎还挺好使。她的记忆能力和理解能力出奇地优秀,几乎一点就通。我的耐心全消耗在等待她睡醒上,正经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二人都毫不费力。

我开始理解她为什么讨厌学校了。

2

好不容易一个可以外出工作的周六,洛雅又开始缠着我要求这要求那了。

“依,明早带我去北郡的葡萄园玩好不好?”

“不要,那里买门票才能进去,摘的葡萄也要收钱,卖的又比外面贵。那地方就是专门坑外地人钱的,本地人从不吃这套。”

“人家城里人也算是外地的嘛,去受骗一次有什么关系?葡萄园不行的话,就带我去北郡修道院看看嘛。”

“也不要,那种婆婆妈妈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更何况平时又不让外人进去。”

“那,去旁边的教堂总行吧?”

“喂,你这家伙很烦诶,想出去玩的话到旁边的河里游泳就可以了嘛,为什么非要我带你往北郡这么远的地方跑不可呢?”

“因为好不容易到乡下来了,北郡那么多景点不去看看的话太可惜了吧?而且刚好明天是星期天,人家想去北郡教堂做礼拜。”

我叹了口气,

“好好好。但是北郡很远的,要走到闪金镇搭公交才能到。你要去礼拜的话至少六点就得起来,可以吗?”

“嗯!”

她爽快又高兴地答应,然后跑开了。

北郡是艾尔文森林北部的一个郡,所以叫北郡。这地方虽然很小,但是葡萄园和修道院在全国都十分有名。为了拉动经济,当地以这两个地方为优势发展了旅游业。葡萄园不仅能摘葡萄,还能玩农家乐。原本封闭的修道院也偶尔挑出时间供旅客参观,还在附近不远处新修建了更加亲民的北郡教堂。

事实上,洛雅算得上是个虔诚的圣光教徒。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就接受了洗礼,之后又就有了读经书、祷告、礼拜的习惯。出生在一个世事虚伪做作的大家族中,她这样一个小孩也会真心实意地信教真是一点都不奇怪。我虽然出生后不久也被送去洗礼,但这不影响我不信这些东西。不过我对洛雅的行为是支持的,毕竟,她这样挺有个性。既然洛雅说要去教堂做礼拜,那我只好委屈自己成全她了。

周日一早,我按约定陪她去了北郡教堂。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仍抱着那个破旧的精灵龙玩偶,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害臊。

作为一个不信教的人来说,参加礼拜是一件无聊又痛苦的事情。因为起来得太早,我还感到困倦,但是出于尊重,又不得不瞪大眼睛硬撑着。让我惊讶的是,平时戳一下就能昏睡过去的洛雅这时候竟然异常地清醒。这就是传说中圣光的力量吗?真奇妙。

坐在我另一边的是一个牛仔模样的老头。他脸上布满皱纹,蓄着矮人风格的大白胡须。模样有点老,却有着完全不输年轻人的魁梧身材,隔着衣服都能感受到里面梆硬的肌肉。虽然我们没有说过话,但这种奇特的老硬汉看了一眼就很难忘记。我想,无论体格多么强壮的人都需要一个更强大的精神寄托吧。

不过我不需要拿宗教来作为寄托。无论信奉与否,“愿圣光与你同在”,不是吗?

这个无聊的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

3

北郡教堂和葡萄园仅隔了一条街,所以这两个景点几乎是绑定在一起的,目的就是故意让那些参观了教堂的游客抱着“来都来了”的心态顺便也帮葡萄园贡献一点营业收入。

尽管我嘱咐过洛雅不要掉进当地人的消费陷阱,可她还是要求去葡萄园逛一逛。不过我已经懒得拒绝了,毕竟来都来了,让她一个在城里长大的女孩玩玩摘葡萄过一把瘾也不坏。

明明都是差不多的葡萄,但是这里摘下来的葡萄却比外面农民卖的贵上好几倍,明明是艾尔文森林最不值钱的水果。所以我只拿了一个篮子给洛雅去摘,自己则空着手在葡萄园里散步。

原本以为今天是一次应付妹妹的无聊之旅,直到无意中看见了三个人——

一个人类,一个侏儒,一个哥布林。

就是上次在酒馆遇见的那三人。他们如此奇特,以至于我看背影就能认出来。不同的是,这次他们都穿了一件果园员工的马甲,蹲在地上拔杂草。

“等等……我好像闻到了敌人的味道。”

为首的人类席尔本突然说道。他是狗鼻子吗?

“不对,我才是猎人,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才对。”

头披“狼皮”的哥布林亨利纠正了他,然后夸张地吸鼻子,模仿他的腔调把话重复了一遍,

“我好像闻到了敌人的味道。”

“你们都说了,那我也要说。我好像闻到了敌人的味道。”

那个叫米莉的护士侏儒也学了一遍。

他们都闻到了敌人的味道,不过至于敌人是谁似乎并不是很在意。三人左顾右盼,警惕地寻找口中的敌人,最终竟然齐刷刷地把目光停留在了我身上。

……要干什么?

“这个人,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哦,我想起来了!”

席尔本露出严肃到浮夸的表情,气势汹汹地走到我跟前,另外两人也学着他的样子走过来。

“对,我上次在客栈见过你。听别人说过了,原来你就是那条‘野狗’——洛依!”

“你们认错人了,怪伽。”

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得知我的名字和外号的,不过没有哪个蠢蛋会当着我的面叫这个外号,这足以说明他们的确是蠢蛋。我只打算安安心心地看他们出洋相,不想自己惹火上身,便立马转身要走。

可这人又跑到我前面,

“休想欺骗我!在这里只有你是人类和血精灵产下的畸形怪物,绝对错不了的,以我的闪亮的双眼发誓,你,就是那个洛依!”

“注意你的措辞,先生。”

护士小姐米莉有些动摇了,

“算了吧席尔本,他看上去挺无辜的。”

“不行,千万不要被他这文雅外表的假象蒙蔽双眼,那些罪大恶极的大恶人都善于伪装成绅士,你们难道忘了吗?!”

席尔本严厉地呵斥,两名队员含着热泪点点头。

“在我们的旅途中大家都在谈论你,亲爱的‘野狗’先生。你真是一个无人能及的守财奴,黑心的冒险者!为达到目的能够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违背骑士精神。作为同行,我唾弃你!你一定没想到今天会在这种地方被我们正义冒险者三人小队逮个正着!我们要惩罚你这样的黑心冒险者,伸张正义,纠正风气!来啊我的兄弟姐妹们,为了荣耀!!!”

三人各喊了声口号,胡乱地朝我挥起拳头。我只好叹口气,把他们制服,

“管理员——!”

我喊了一声,一个剽悍的女果园管理员闻讯赶来,把三人臭骂一顿。

“不想干了就给我滚蛋,别在这捣乱!”

他们道歉以后只好又回到工作岗位。手在工作,嘴却还闭不上。

“真是不甘心。不过这的确是我们的过失,忘了这里是神圣的公共场所。但是你还别高兴地太早,我的敌人。总有一天,我们要用力量会帮你这个黑心冒险者拉回正轨。你们说是吧!?”

“当然,正义必胜!”

米莉答了口号,但亨利却闷闷不乐。

“你怎么了,亨利?为什么没有精神?”

“别提了。我们到这个果园来打工,事先特地说明不要付我们工钱,可那个管理员竟然还骂我们,真是可恶!下班后我一定要去领工资不可!”

“这你就错了,亨利!”席尔本又有模有样地呵斥,“你忘了我们为世界带来正义的初心了吗?怎么能光想着报酬呢?看看这些游客开心的脸庞,是我们的无私奉献给予的,这样的报酬难道还不够满意吗?!如果你还想要钱的话我不会阻止你的,可是你的反面教材就站在我们身边!你的思想境界甘愿和那种人一样高吗!?”

亨利感动地热泪盈眶,龇牙痛哭。

“你说得对,队长!我说过要当一个不世俗的地精!谢谢你提醒了我!”

虽然这样有点多嘴,但我还是冷冷地提醒他们,

“你们这样就别当冒险者了。”

这一句话就像是点燃了席尔本这个火药桶,

“你说什么?还轮不到你这个行业败类来教我们怎么当冒险者!”

“你们连冒险者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有哪个白痴会在打工前事先声明不要工钱的?”

“有,明明有!!!”

他激动地反驳我,然后又装模作样地拨动头发,

“哈,鸿鹄之志弃燕雀能知?像你这样的低俗鬼当然不会明白我们这些有崇高理想的人。《堂纳德·乔治的奇妙冒险》你读过吗?”

当然读过了,这就是我爷爷写的小说。

尽管如此我还是回答“没有”。

“呵,可想而知!那我来告诉你吧,主人公堂纳德就是这样一个无私奉献的冒险者。他和我一样在北郡长大,在修道院成长为了一名伟大的圣骑士。他走南闯北,一路走一路帮助当地的老百姓。之后他和队友一起到黑石山斩杀黑龙,到外域剿灭恶魔,击败了巫妖王后又继续到暗影界冒险。我和米莉还有亨利都会追随堂纳德的步伐成为像他一样伟大的勇士,你这俗人,也多向他学学吧!”

得了,他们变成这副模样的原因找到了。没想到爷爷当年一时兴起写的爽文小说竟然能毒害到这一代的三个青年,真是和小说一样奇妙。

我真想无情地打破他们的美梦。

“那只是小说家虚构的人物罢了。现实中要是真有这么一个大义凛然的人,那一定是深藏不漏的伪君子。”

“大胆!不许你这样的小人忤逆堂纳德!”

“告诉你吧,冒险者就是像雇佣兵、赏金猎人一样的职业,只是拿钱办事罢了。你们才是外行。”

被击碎了梦想的米莉给我踢了一脚。可惜侏儒的小身板完全使不上力。

“请问——?”

身后穿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回过头,那竟然是之前在教堂遇到过的老头。他现在戴了顶白色的牛仔帽,身披白色斗篷,手提篮子往我们这边走来。

“——刚才有人提到赏金猎人了吗?”

老头有很强的气场,每一个字都说得很重,听起来相当有分量。他眯着眼睛,丝毫不掩饰高傲,从头到脚扫视我和那三人,

“本人碰巧路过,因为觉得你们的对话很有趣就驻足聆听了一会儿。嗯,我很赞同你观点,冒险者的确同赏金猎人一样只为私利工作。不过你搞错了一点,我不得不帮你纠正——赏金猎人和冒险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请不要将两者并列而谈。冒险者是为了金钱可以做事毫无原则、抛弃名声的底层人士。而赏金猎人有自己的江湖准则,对我们来说,道义远远高于钱财。”

席尔本似乎对这个意外来客很感兴趣,便问道。

“请问,先生您是?”

“哦抱歉,忘了自我介绍。本人名叫吉姆斯·雷德,来自西部荒野,是当地的赏金猎人兼警局局长,人们都尊称我‘警长’。目前正在独自旅行,艾尔文森林是我旅途的第一站。”

“没听说过。”

我立刻给这个自以为是的老头泼冷水。

“本人今天是第一次到这个地方来,你们没听过可以原谅。不过现在给你们介绍也是多余,因为不出一周,我的名字就会传遍你们森林的每一个角落。诗人会为我作诗,作家会为我写词,每个居民都会歌颂描写我事迹的歌曲,就连社会底层的渣滓和冒险者都会假借我的名义行骗。”

尽管这个老头口气这么大,但看他手里盛满葡萄的篮子,还是被区区葡萄园商家的把戏轻易坑到了。

好强的大勇士席尔本当然不甘愿被一个更会吹牛的家伙抢去风头,

“好大的口气!您虽然是长者,但恕我直言,您实在不懂得谦虚!”

你就懂得谦虚吗?

老头笑了笑,看样子吹牛底气更足,

“因为在不久后,本人将完成一件壮举,拿到一份你们本地人十几年都没拿到的赏金。如果不信的话,我们走着瞧。”

“……是什么赏金?我们三人小队一定会领先你!”

雷德摇摇头,轻蔑地砸吧一下嘴,

“我觉得那个黄头发小伙子说得没错,你们几个年轻人连当冒险者都是外行。”

他提着篮子准备离开。又回头讽刺道,

“想改行当赏金猎人的话就趁早!看在今天有缘见面的份上,我很乐意收你们为侍从!哈哈哈哈。”

雷德老头走了,席尔本和米莉气得跺脚。亨利却托着腮帮冥思着什么,然后追上雷德,单膝跪地请求当他的侍从。

“叛徒!亨利你这个叛徒!!!”

席尔本和米莉大喊道,也追了上去。可不管这三人小队的内讧结果如何,他们还是不得不被管理员吼去继续工作。

不知道那个老头读的是什么小说,有机会的话我也想看看。

“洛——依——!!!”

远远地听见洛雅在叫我。

平时文静又害羞的洛雅绝不会在公共场合大声喊叫,即使是找不到我了她也只会一声不吭地默默找下去。我感到不对劲,顺着声音的方向跑去。

4

经历了两次风波后,我的计划意外顺利地进行着。术士的课程我也终于有空继续上下去了。

不过一直期待和老朋友见面的雷文先生却没有立即开展课程。

“恭喜你,学徒,你马上就可以学到术士最有趣,最振奋人心的法术了。不过在这之前,你必须先完成一项很有必要的考试——精神考验。

“或许对平凡人来说,有的知识也未必是多多益善。一下子接受太多突破认知的信息,神经容易被击垮。还记得多年前我让你杀死的那个老头吗?脆弱的意志激发了太多他对未知领域的渴求,这股魔瘾让他最终就变成了那样的疯子。他简直就是我们魔法界经典的反面教材。

“我的全视之眼全看见了,那个被你杀死的老头生前把他的毕生所学也写成了典籍,叫做《虚空灵能》,被作为禁书封藏在北郡修道院的图书馆里。不过就在前一个月,一个混入修道院的迪菲亚成员把书偷走了藏在葡萄园里。你去把那本书找来。

“这就是为什么开展下一个课程前你必须先来乡下。只有心理素质强大的人才配当合格的术士,这样才没有误入歧途的可能。如果你把那本疯子写的书看完后没有变得神神叨叨,我就教会你如何召唤恶魔。

“当然,这个考试只是保险起见,不是质疑你的能力。我想这对你而言应该完全没有难度吧?祝你考试顺利,学徒。”

为了这次考试,我请求洛依带我来北郡。当然考试只是一方面,我想着刚好能借这个机会顺便到北郡教堂做礼拜。

从有记忆开始,我就信仰圣光教。出生在一个圣光教徒人口最多的国家,成长在一个宗教气息浓厚的家族,又在一个教会私办的学校上学,我成为教徒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在我的世界观里,圣光和纳鲁的存在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虽然宗教在这样一个科学至上的时代中显得好像有些迂腐,但纠结这种事情没有一点必要。我能感受到圣光的能量在我心中存在,是这些能量的慰藉帮助我渡过了最艰难的时期。虔诚总会有好报,至少不会再有厄运伴随。

光明的圣光教义和黑暗的术士魔法看上去水火不容,但事实不是这样。黑暗魔法是一种实体的技能,而圣光信仰是一种精神的寄托。雷文先生如此信任我,但还是要求做一次麻烦的考试,这足以说明精神力量如此之重要。或许正是有圣光的保佑,我才能在学习了那么多黑暗魔法后还能保持理智。

5

在教堂礼拜中我保持了清醒。我知道洛依不信教,在他昏昏欲睡的样子中我仿佛看到了平常狼狈的自己。

到了葡萄园,洛依领着我拿了一个小篮子。特别叮嘱“不可以摘太多”后便立刻不见了踪影,真像个细心又无情的男妈妈。不过正好,反正我的心思也不在葡萄上,就随便扯了一串葡萄放到篮子里充数,开始寻找雷文先生口中的《虚空灵能》。

“像这种邪门的玩意儿都会散发出特殊的气味,普通人感觉不到,不过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不难察觉的。顺着气味去寻找吧,那本书一定就在这个葡萄园里!”

雷文先生和我的心智交流。此时脚边冒出一只小黄狗,它顺着地面嗅鼻子,然后在泥土堆上找到一坨污秽物。我发觉我现在做的工作和它差不多。

逛着逛着我便很快就感受到了那股“邪门”的气味。我从未真正接触过这类东西,但就像有天生感应的能力一样,能强烈地意识到“那种东西”就在附近。

但是,为什么我感受不到圣光?我已如此虔诚,却不能像这样问道圣光物理性质的气味。

距离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很快我就凭赶到了那气味的发源处。那是一个简易的果园管理员办公处,一个帐篷,一个木柜,两套桌椅。它们的主人管理员却恰好不在。

我趁四下无人从柜子里取出那本书。这本传说中的“禁书”有一个非常古朴的灰色封面,上面赫然展示出毛笔手书的《虚空灵能》的书名和作者“无名氏”的署名。

说实话,我对这次考试的难度并没有太在意。不过现在把这本书拿到手中,一想到不久后就得读完这种乏味至极的“著作”,我突然对这次考试肃然起敬。

很值得怀疑这个帐篷的主人就是那个混入葡萄园当管理员的迪菲亚成员。不过,他为什么要把书偷出来?难道一样有走火入魔者想追随那个老术士的脚步?

“现在你拿到我想要的东西了。愣什么,趁你被发现之前赶紧开溜!”

“等一下,如果我就这么把书拿走,那岂不是……偷窃?不行,我才刚从教堂里出来呢。”

在圣光的戒条中,偷窃是大忌。我虽不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但对于触犯戒条的事我连想都没想过。

可如果就此收手的话,那我大老远跑到乡下,来这个葡萄园是来干什么的呢?

规矩?还是任务?

“怎么办?”

我撒娇性的询问雷文先生。如果他愿意尊重我的信仰的话,说不准会给我广开一面。

雷文先生砸吧几下嘴,虽然他没有舌头,

“你知道,人有时候总得给自己找几个借口开脱。”

是这样吗?

好像真的是这样。

我逃掏出身上仅有的一枚金币,放到柜子的抽屉中。

“这样顶多只能算强买了。”

虽然强买同样算不上什么正当行为,但我的心里已经踏实了很多。

“所以才说,这种无所谓的迷信在任何时候都是累赘。”

“不准你乱讲!”

“可不是吗?看看你身后。”

听雷文先生这么一说,我立刻感受到身后有另一股“邪门的气味”。准确地说,是中年男人特有的狐臭,就算不是术士也闻得到。

“什么去拉个屎的工夫就……?”

我紧张地缓缓回头。在距我只有两三米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不修边幅的男人。他正好背对太阳光,脸上布满阴影。他笔挺地站着,像一具在棺材里摆好姿势准备好下葬的僵尸。

“你的动作太慢了~你被强盗发现了~圣光、圣光,碍手又碍脚~”

雷文先生若无其事地临场编出一首歌来嘲笑我。他就是那种为了一点点小事也要争到底的好强骷髅。

现在没时间和他斗嘴。我把书藏在精灵龙娃娃后面,装作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打算蒙混过关。

“喂,那本书……快还给我!”

终于透过阴影看清了男人的脸。那满是胡茬的脸上被惶恐包围,仿佛我手上抱的是他老婆刚生下来的小宝宝,而我正想对小宝宝动手动脚一样。

我面向他,警惕地步步后退,他也随着我的节奏步步逼近。这个男人没有表现出面对小偷时该有的愤怒,而是像逗小孩一样腆着脸说好话。

“你看……这本书是叔叔我的,你把它还给我好不好?”

“我把钱放到你的抽屉里了,把它卖给我好不好?”

“不,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这是本非常、非常重要的书,你能明白吗!?”

他小心翼翼地接近,一边说话一边紧张地比划双手。这副模样让我都感到可怜。

既然担心被揭穿,又干嘛要走上这条道路?

“可这本书对我来说同样重要。”

我故意挑衅。

“你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吗?我这是在拯救你。这种书你还是不收为好。”

“你到底想说什么?难道……你已经看见了?!里面写的内容!?”

“嗯哼。”

他的脸色立刻变得不对劲,从腰间掏出一把长匕首。

“给我识相点儿,小鬼。把书还给我,然后忘掉里面的内容,我就当无事发生。年纪轻轻的,这没必要。”

我远没有到能被一块金属吓破胆的程度。但,现在该怎么办呢?跑去人多的地方求助吗?不行,这样我就成了真小偷,书拿不走了。用术士法术将此人就地放倒吗?我更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骚动。

“洛——依——!!!”

我假装惊慌,豁出去扯着嗓子大喊。

“你在叫谁——!?”

“我哥哥啊,你认识吗?”

“什么?你这丫头竟然是——?你、你拿走我的书到底是想做什么!?”

“不对哦,这是‘我的书’。”

没有什么比狗仗人势更值得开心了。我相信作为一个成功打入葡萄园当管理员的恶徒,他绝不想把事闹大而泄露机密。此时有一个无辜的小女孩,她面前是一个持刀的大男人。这种情形,怎么看都不会有人觉得是我无理在先吧?

男人在动摇了。他手举匕首指着我,不过仍和我隔了距离。我们僵持了一会儿。

听见叶子沙啦沙啦作响,洛依穿过草堆出现在我面前。第一次觉得这个这个留胡子的一米七矮子竟有如此帅气。

“洛依……”

男人咬牙切齿地念出洛依的名字。从两人瞪大的瞳孔中看得出,他们都有些惊讶。

不管他们的惊讶是从哪儿来,我知道洛依一定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便恶人先告状,跑到他身后寻求庇护。

“哥!那人要拿刀抢劫我!”

“不,不是的!”

那人慌慌张张得把匕首藏起来。

洛依直直地盯住那人,眼中凝固着恶狼一样的凶狠和高傲。他没有介入我们的争执,而是保持着那表情平静地来了一句,

“你们雇的那三个小伙子又在发神经,我劝你过去管管。”

“可是……我的书……!”

“什么书?”

男人没有再回答,咬住嘴唇往洛依来的方向跑开了。

望着那人的背影,洛依松了口气,然后给我的脑袋揍了一拳,很重。

“干什么!好痛啊!”

“他奶奶的为什么非要给我惹麻烦不可?!”

伴随着一声小混混口音的呵斥,他拉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到一个更隐蔽的角落,取出几块钱留给自己,然后把钱包扔给我,

“随便花,快去结账,离开这里。分头走,到车站那儿找我。”

“可是,哥哥……”

“在外面不要叫我哥哥,混蛋。”

他用力地在我背上推一把,我差点站不住脚。回头一看,他点了一根烟靠在树上悠闲地吸。视野中虽然有我,但就好像在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一样。

我隐约意识到自己是惹了什么大麻烦。

6

我是第一次到北郡来,完全不识路。硬着头皮转了二十分钟才找到公交车站。

洛依一定在那里等候多时了。我上前去准备道歉,但这时候车来了,他二话不说就上了车,还不让我和他坐在一起。

“他到底怎么了?”

我问雷文先生,虽然知道问了也是白问。

“嗯……看来是生气了哦?跟个小媳妇一样。”

虽然这样有点不合适,但我还是没忍住噗嗤地笑出来。

公交车引擎启动了。每当到这种回程时,我都会感到轻松和愉快。

“你已经拿到书,完成考试了第一项了。恭喜你,学徒。”

雷文先生给我祝贺。不过我已经不在乎什么恭不恭喜的了,只是默默思考着怎么把那个生气的小媳妇给逗开心。

为什么他会突然变得这么有意思!看他这个样子是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恢复了,哈哈!

回到家中,我立刻开始阅读这本好不容易拿到手的《虚空灵能》。

虽然找这东西如此邪门,但结果还是让我有些失望,因为它的内容比我想象的还要无聊。它根本不算是书,没有出版社也没有条形码,里面只不过是手写的笔记论文,和随笔罢了。

那老头的字迹和我记忆中他的长相一样潦草,像海草跳舞,难以辨认。论文内容不仅肤浅还漏洞百出,还时不时抒发一段疯狂到幼稚的对世界的“哲学思考”,如果那算得上是“思考”的话。

卒读本书,除了阅读上的不适外我并没有感到精神上有任何发疯的迹象。

是我的意志过于强大,还是只是本书作者的感染能力太差?

“看样子我还是太高估那个庸才了。”

雷文先生发表了他的见解。

好吧。

“那先生,这考试还算数吗?”

“嗯……我一直以为那个疯子虽然天赋不如你,但至少还是个可塑之才。不过我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洛雅,你已超越了所有人,成为仅次于我的世界上第二强大的术士!我想你的意志到这个程度已经足够了,恭喜,学徒,你通过了!”

通过这样的考试并没有让我感到格外兴奋。我更乐意“通过了”三个字是从洛依口中说出的,他可能会因此免掉我的作业,这样还实在一点。

我合上这本无名氏先生写的书。如果有机会的话,说不定以后还能还回去。

我正起身准备把书藏起来,可这时发现脚下踩到了一张纸。

我好奇地捡起来打开看。和书中发黄的羊皮纸不同,这是质感完全不一样的白纸。上面用另一个字迹写着:

收集日程:

周日:中午12:30

周三:中午12:30

在指定日子里,从艾尔文森林的矿洞中开采出来的金矿将被集中在布莱克威尔南瓜田中。负责收取这些货物的“收货人”会佩戴一枚醒目的特殊戒指。

这是什么?矿工的日程计划吗?是从书里掉出来的吗?

我没有多想,把它夹到书里,然后把书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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