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与野兽
1
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旅店大厅陪安妮打闹。
距上次去鱼人村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这几天来一直没有见到吉姆斯·雷德警长的身影。我猜他大概是听到雇佣兵的消息就回家乡了。
正这么想着,那个老头就闯进了旅店。他换了干净的另一身白,迈着大步子,谁都不看一眼,径直走向柜台找鲍勃老板。鲍勃见了他热情地打招呼,
“嘿,我最喜欢的警官回来了,准备喝一杯吗?”
和嬉皮笑脸的鲍勃相反,一脸严肃的警长没答他的话,手搭在柜台上,说,
“老板,据说你是这儿最有人脉的人,我有一事相求。”
平时性格散漫的鲍勃老板貌似被他这一本正经的样子弄得突然紧张了起来,
“呃,你尽管说吧,我能帮到的会尽量帮你。不能帮的忙……也会暗中支持你。”
“本人,吉姆斯·雷德,将在这个森林上干一件大事。如果成功,我将名垂青史;如果失败,我将死无葬身之地——”
鲍勃听着咽了口水,
“我要去干掉霍格,需要你的人力资助——”
“霍格?!”鲍勃听到这个名字,和旅店里其他客人一样瞪大双眼,就连安妮也中止和我的调侃,看向柜台。
“绝对不行!”鲍勃拍桌子说,“如果是别的事情我是可以帮你物色一些人,但是这个不行!你只是个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这十年来有无数个自以为是的小伙子在他手下丧命!那根本不是个像你上次抓的兽人那样流氓等级的人物,你连见他一眼都难!”
“哼!”警长装模作样地拿抹布擦了擦他的猎枪,“管他是个什么人物,吃了枪子儿,还不得乖乖倒地?”
“谁吃谁的枪子还说不准哪!霍格手下的豺狼人统统都配备了步枪和手雷,霍格本人有一杆火箭炮和一台加特林机关枪,能把你打成筛子!他们是武装悍匪势力,连人民军都拿他们没办法,更何况我们这些平民?听我一声劝,服个软,你只是来旅游的,没必要在意这种事情……我这儿有好吃的香辣饼干,你吃一块冷静冷静!”
连向来表里不一的鲍勃老板都来直言劝阻,这让旅店里聆听对话的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有的热心人也上前来为警长介绍霍格干过的坏事。
警长虽然不听劝,但还是吃了块饼干。这辣味饼干不仅没有使人冷静功效,反而能刺激脾气。警长听大家这么一描述,更下定了要除暴安良的决心。
“你们生活安逸的艾尔文森林人难道就没有丝毫危机意识?你们的治安官不愿意对东部防御鱼人的部队派增援都是因为霍格!这样的地头蛇应该根除了才是!有哪位壮士愿意与我一同前往?”
旅店里的闲客哪有这样的豪情壮志?都把他当傻瓜,低着头各干各的。
“我们愿意前往。”
听到了我不想听的声音。由席尔本、米莉和亨利构成的三人小队再次集结,走进了旅店。“副警长”亨利和“护士”米莉站在一排,向警长敬礼。
“关系不错嘛?”警长笑着说。
“事实上……嘿嘿!”亨利的绿脸微微发红,结结巴巴,
“我们已经见过家长确定关系了!毕业之后我们就可以结婚了!”米莉接上他的话。
警长简单地表示祝福,让这对新人退下,然后打量脸上贴着创可贴队长席尔本,回忆着什么。
“伤势怎么样了,小子?”
他终于想起来这个眼熟的怪人,问道。
“好多了,但还是有点疼,不过没关系!”席尔本走过去也向警长敬礼,“先前我说您不懂谦虚,实在是有眼无珠,长官大人有大量,莫与我等小人一般见识。上次在此客栈的经历让我认清了您的实力,您与我们崇拜的偶像堂纳德·乔治如出一辙。我愿意暂时打消做冒险者的念头,带领部下归顺长官当赏金猎人,一同讨伐豺狼人国王霍格!”
警长捋了捋胡子,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讨伐霍格?”
“是部下亨利转告我的!我们曾因矛盾分道扬镳,如今矛盾化解我们重归于好!若加入长官麾下,我甘愿称亨利为前辈!”
“小子,我要向你承认,我当初说的那些话都是哄人的。你有勇有义,但你有实力吗?我这儿可不是专门供学生实习培训的地方。要动荷枪实弹的赏金行动可不是儿戏,你很容易没命的。我就是同意了,你们父母可不会同意。听我一句劝,好好找份工作吧。”
“我不会死的!圣光会保护我的!”
席尔本三人丝毫不动摇,警长也不再理会他们,从大衣口袋中扯出一卷羊皮纸,又用不知从哪儿借到的毛笔在上面哗啦啦地写下招募告示,让鲍勃把它贴在旅店墙上,离开了。席尔本三人也追出了旅店。
他的毛笔字行云流水,虽说很优美,但没文化的人还不一定看得懂。其中“吉姆斯·雷德”几个字比“霍格”还要大出几个个头。
安妮推了推我,忧心忡忡地说,
“嘿,你看上去跟那几个人关系还不错,不去劝劝他们吗?”
“关系还不错?你哪只眼睛看出来的?”
“我就是觉得……你跟他们好像很合得来。在干大事之前说什么‘俺们要结婚啦’之类的话很不吉利的!他们要是真的死掉了怎么办?去劝劝他们嘛!”
“劝也没用,他们比蜗牛还倔强,要死也是自找的。”
我不想再和这种掉档次的人聊掉档次的话题,便拿起翻开的杂志遮住安妮的脸。
2
说起霍格,我倒是有一笔难以抹去的回忆。
两年前,也就是搬到乡下住的那一年,我还没蓄胡子的时候,曾有幸见过霍格一眼。
像是狗头人、鱼人、牛头人和娜迦,要说动物形的直立生物就没有一种是能令人类省心的。
豺狼人可以说是艾尔文森林威胁最大的存在,虽然他们社会结构松散,不像鱼人一样团结成性,但也经常结伴行动。而且即使是落单的豺狼人也是一头猛兽,大一点的有熊一样庞大的体型,即使是手无寸铁也能用利爪和大嘴轻松剖开全副武装士兵的胸膛。好在豺狼人不是什么对生活有追求的生物,只是像野兽一样只用肚子思考问题。所以和鱼人一样,只要不冒然侵犯豺狼人的领地就能回避他们的威胁。
不过他们出了一个不得了的领袖——霍格。霍格不仅是族群中最强壮的,还是最聪明的,他认为河爪部族不应该像野兽一样仅依靠本能活下去,而应该凭借天生的体能优势干出一番大事业。对于只管吃饱没有过多心眼的豺狼人来说,雇佣兵似乎是个不错的职业。于是他造访各个恐怖势力,贩起了军火,还把族群的豺狼人部下各个训练成了特种兵。因此很多土匪、海盗和佣兵部队中的豺狼人身影都是来源于此。
后来他们野心壮大,有了进攻意识,联合别的恐怖势力占领了西泉要塞,这座原本用于防御豺狼人的要塞反过来成为了豺狼人的大本营。由于历史原因,国家对豺狼人无能为力,便与霍格签订求和协议:将西泉要塞让给豺狼人,条件是不能越过警戒线。
和豺狼人签订求和条约,这真是人类的耻辱。尽管霍格一直恪守条约,但他的存在给艾尔文森林带了不少的安全隐患。作为一名恐怖势力头头,艾尔文森林的灾星,他理所当然地被印上了悬赏令,并且成为了“全球十大通缉犯”之一。
这张悬赏令给闪金镇居民带来的威胁恐怕比恪守条约的豺狼人要大得多。许多人看上了巨额奖金便蠢蠢欲动,连霍格是哪一只都弄不清楚就主动跑到豺狼人跟前送死。这么多年来,在西部“失踪”的人不计其数,多半是这张通缉令诱导的结果。
和许多要钱不要命的人一样,两年前学坏了的我看了霍格的通缉令后也决定去试一试。我虽然年纪不大,那时候却也是个每天在暗影界前后来回踏步的亡命之徒,反正都是浑浑噩噩地活着,死了就死了吧。要是一时赌上性命能拼回巨额赏金让大个后半生无忧无虑,那真是赚翻天了。
和我同行的人叫爱德华·加恩,这人虽然名字很普通,却是个出了名的江洋大盗,对我影响极深。简单明了地说,他就是把我这个“乖乖宝”带坏成“野狗”的罪魁祸首。
我学坏的那一阵子每天都在和爱德华一起鬼混。他三十来岁,红长发扎成马尾,留一撮小八字胡,身披敞开的皮衣,虽然是个迪菲亚兄弟会成员,却热情洒脱得不让人觉得讨厌。
不说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总之当天是串通好一起去捣毁霍格的老窝。我准备的武器有匕首和父亲留下来的佩剑,爱德华则是个行走军械库,在大衣里塞了刀剑、匕首、流星锤、手里剑、弓箭和一把手枪。虽然政府有通缉令,但已经吸取了教训,已明文禁止行人通过警戒线。
我用爱德华教我的影遁技巧瞒过了守卫的眼睛,踏入了豺狼人的地盘,潜行到草丛中暗暗观察一个豺狼人营地。几个帐篷围着一个火堆,肥硕的豺狼人里有的在呼呼大睡,有的在来回走动。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在脸上涂了迷彩色,橙色的步枪随身携带。
突然听见一连串“轰轰隆隆”的步枪声,响得人头皮发麻。枪声停止,一只豺狼人大兵怪叫着跑向一只被射成碎块的兔子,捡起来大口地撕咬,生吞了。
光是看着这一幕就容易让人产生打退党鼓的念头,眼前的豺狼人可各个都是特种兵,而我和爱德华只是小蟊贼。
“霍格是哪一只?豺狼人都长得差不多。”我问爱德华,言外之意是不想让他打扰豺狼人群,只需直取敌将就赶紧走。
“你问大爷我?我哪知道。反正一眼看过去里面个头最大的那只就是。”
个头最大?放眼望去,找到一只个头大的,马上又会出现一只更大的,一只比一只大,根本没有“最大”这个概念。
“你看到没有,这些帐篷都是人皮制成的。嘿嘿!”
爱德华说着,脸上的表情是多么轻松自在。我刚开始以为他只是在打趣,可仔细一看,那帐篷上确实有几个不自然的破洞,七个洞挤在一团,好像正对应人的七窍。
——这是人类的脸皮。
我感到恶心,忍不住呕吐,爱德华立马把我的嘴堵住,
“怎么了小子,不想活了是吧?狗鼻子可灵了,要是气味被闻到……”
说到“狗鼻子”后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狗鼻子很灵,这就说明他们能远远地闻到我们的气味……”
话音刚落,我们面前出现一个庞大的黑影,抬头一看,是刚才那只射兔子的豺狼人大兵,正用枪口指着我们。
“嗷!你们,是干什么的!”他大声吸鼻子的同时口水流成了河。
“嗷,来喂你吃饱的。”我说。
“嗷!!!新鲜的肉!!!”
豺狼人发出兴奋的嚎叫,扣紧扳机对着天空开火,然后朝我们蹲的草丛扫射。可在他嚎叫的时候我和爱德华就已经趁机出现在他身后,我割开他的喉咙,爱德华捅穿他的心脏。虽然我们惯用手法不同,但总之这头野兽是一边笑一边倒下了。
惊慌过后我打趣道,
“哈!野兽就是野兽,就算拿了枪,还是野兽!”
爱德华捡起大兵的步枪,端详一下,拿着对天空扫射,
“哒哒哒哒哒!!!嘿,这玩意儿挺顺手的嘛!”
我用力给他扇一耳光,
“你他妈的狗杂种!这样会把豺狼人全部引过来知不知道!?”
他回我敬两个耳光,
“他妈的你才是狗**娘养的臭杂种!敢打你爷爷我?!这些蠢狗子人无时无刻都在开枪,就光听我的枪声了……”
突然一颗飞梭的子弹和爱德华的臭嘴擦肩而过,他才意识到自己在豺狼人的领地上过于放肆了。他尖叫着拽住我的手跳到树后面,用发抖的手点烟让自己冷静,一支烟被他一口气就吸到了底,甚至还没有吐烟。
是豺狼人部队已经发现了我们这两个入侵者,吼叫着往树这边进行疯狂的火力压制。
“呼呼呼呼呼呼——!!!这是荷枪实弹哪伙计!荷枪实弹!!!”
“让你叫这么大声,豺狼人全听见你这破鬼嗓了!”
“还不是因为你打我!”
我又给他扇一耳光,“老子我就打你怎么着?!”
他给我一拳头,“那我就揍你丫的!”
我给他左右脸各揍两拳,他又回敬我三拳,我又抓他裆,
“哦哦哦哦哦哦哦!!!你个混血杂种是不是嫉妒本大爷!!!”
我们因为这种无聊的理由在树后面厮打在一起。一颗子弹射穿了爱德华的马尾,碎发掉一地。我们停手对视了鼻青脸肿的对方,发出傻笑。
“借你用。”
爱德华从大衣里拿出手枪递给我,自己则坐在地上,反手握步枪往豺狼人营地的方向胡乱开火。
枪声震得我耳鸣,可是谁也打不中谁。
很快爱德华步枪里的子弹打光了。
“妈了个巴子的,本大爷还没玩够!”
他从大衣里掏出一枚手雷,冲我咧嘴笑。
“你什么时候弄到这玩意的!?”
“这东西没你想象地这么难买到。不过本大爷也就这一个,揣在身上时刻准备和来抓本大爷的条子同归于尽,但是现在总该——”
爱德华坏笑着咬开保险栓,
“捂住耳朵!把他们炸翻——哇啊啊这什么啊啊啊!”
他站起来准备扔的时候,手臂被一颗石头一样的东西打到了。那“石头”掉在我们脚边,低头一看,是枚和他型号相同的手雷。
我和爱德华愣了一下,
“妈的!!!他们也有!!!快跑!!!”
惊慌失措的爱德华手一松,还没来得及扔出去的手雷掉到地上和豺狼人的手雷砸到一起。他拽住我的手臂往后扑,两颗手雷的爆炸冲击让我们飞出去好远。我重重地扑倒在地。爱德华跌在了距离我差不多十米远的地方。
“你还好吧,小子!?”
“没事!”
我们原先站的地方又源源不断地有手雷落下,爆炸一声接一声,像是被砸场子的舞台,这种场面平时只有在纪录片里才看得到。爆炸连续不断,我趴在地上叫妈妈,后悔为了钱真的豁出性命。抬头看时,刚才那棵树已经被炸上了天。
“看来他们的子弹也打光了,改用轰炸了。这帮狗子人全是疯子,有必要这样对我们大动军火吗!?……等等,你之前说的什么,再说一次。”
“我说什么了!?”
“就是这个豺狼人死了之后,你说过的野兽什么的!”
“这我哪还记得!就是……他们拿了枪还是野兽。”
“对,就是这个!这帮低智商豺狼人就算拿了枪还是抑制不住野兽本能!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我打赌他们待会儿就会提着刀来找我们了!”
果不其然,扔完了炸弹的豺狼人大兵翻开草丛找到了我们。
“又有新的骨头可以啃了!!!嗷!!!”
为首的队长吐出大舌头流口水,嚎叫一声,于是整支队伍也跟着嚎叫。
我趁机给他的下巴来一拳,挨了揍的豺狼人暴怒了,张开血盆大口,指挥部队兵分两路分别制服我和爱德华。
“喂!小子!你不会死吧!?可别死了嗷!!!”
爱德华一边用他泥鳅一样灵活的身段戏耍进攻的豺狼人,一边对我叫喊。我没他灵活,一边后退一边防御,根本无暇顾及他。
“喂!问你话啊!!!你有信心活下来吧!!??不会被他们吃掉吧!!!???”
“少说!多做!你个贱货!”我呵斥这个话痨。
“诶!我刚刚说你是个死娘绝牙的癞麻拐!”
“我捅你烂狗娘的贱麻批,给老子闭嘴!!!”
“老子面前称老子?!本大爷就讲怎么了!!!本大爷就是闭嘴了你也是个没娘的杂毛种!!!造孽哦!!!”
“猪脑壳!!!蠢里蠢气!!!蠢得伤心!!!”
虽然不是什么光荣的战术,但一人一句脏话来的确有点壮胆的作用。我把对爱德华的怒气全部撒在了豺狼人身上。
圣光的能力是我与生俱来的,这身卑劣的格斗技巧是爱德华教的。这两身本事让我这豺狼人的进攻下坚持了下来。不过再怎么说眼前敌人可都不是吃素的,他们不仅有天生的狩猎本能,还有后天学习的特种兵技巧。在重重压制下我还是连中数刀,被豺狼人制服。
一只豺狼人跳上来咬住我的脖子,要将我一击毙命。我无法动弹,只得不断用圣光的能量治愈伤口。其他豺狼人则撕扯我的四肢,要把猎物五马分尸。
“嘿!!撑住!!!”
爱德华闪避了追击跳向我这边,猛击咬我脖子的豺狼人的额头。牙齿松开了,我也有了挣扎的劲。眼看敌不住,爱德华在地上扔下一枚烟雾弹——他什么都有。烟雾熏得豺狼人咳嗽,我呻吟着接好脱臼的左臂,和爱德华趁机潜行甩掉了他们。
“今天任务看来是干不成了!去警戒线那儿和我集合!”
“什么,就干不成了?”
他就如此随性的一个人,说一出是一出。而我才一脱离危险就有了重新来过的勇气,想把这胆小鬼叫回来。但我正准备开口,爱德华已经不见了身影。
遁入暗影中的爱德华,我看不见他。
优秀的潜行大师能保证自己藏得更隐蔽,还能轻易看穿别人的伪装。爱德华是大师,我不是。现在他看得见我,我看不见他。
这就麻烦了。这个冒失鬼肯定一溜烟跑了,丢下了我。而我早就忘了路怎么走。
“爱德华,爱德华!你在哪儿?!”
我喊着他的名字,却又不敢喊太大声。
森林里只有我的声音在回荡,这突然的安静让我恐惧,连“爱德华”也不敢再喊。
为了躲过豺狼人灵敏的鼻子,我不得不往自己身上抹泥巴。这种描述不清的混杂气味让我恶心,说不准里面真的掺杂着粪便。
我这次没有多想,直接吐了出来。快要虚脱的我什么都不顾地躺在草地上。
“为什么我堂堂维克塞斯家的太子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又纠结了一遍这个在脑中回荡了无数遍的问题。无意间,一个巨大的黑影布满我的全身,我惊恐地起身。
那还是一只豺狼人,不过和我刚才见过的不一样。他至少有普通豺狼人两倍大的体型,头戴贝雷帽,身披大长衣,下巴上的胡子用铁环精心打理着。没涂迷彩也没带枪,也没有大吼大叫,只是拿着一根手杖稳稳地站在我跟前。
我不敢叫也不敢跑,只是坐在地上和他对视,拼命地吸生命最后关头能吸到的空气。
他开口说话了,虽然有着跟其他豺狼人一样的低沉哑嗓,但他的声音要沉着地许多,简直像一个沧桑的兽人长老,
“小人类,你到这来作甚?”
即使他说起话来如此有教养,我还是被眼前这个庞然大物吓得哆嗦。
他撇了撇嘴,
“该不会,是来摘我首级的吧?”
“不、不是!我只是……不小心闯入!然后迷路了!”
霍格,我已经猜到他的名字了。
“那这把剑是怎么回事?”
“剑?我每天都随身带着的!”
“撒谎舌头也不打结。”
“是真的,这是父亲留下的剑,我每天都随身带的!你看……就这种短剑也砍不了你的头,是吧?”
“得了得了,油嘴滑舌。来吧,我带你出去。”
霍格对我伸出手。
听到这句话我仿佛在地狱里见到了女神。不过我又绷紧了神经,没有碰他的手,自己站起来。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圈套。连那些小喽啰都一个个凶神恶煞,这个豺狼人头头怎么都不可能是善茬。
“怎么,不相信我?”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杀了你?呵呵呵!”霍格发出可怕的冷笑,“要杀的话我早就杀了。”
他龇出可怕的尖牙,
“我已经杀了无数个人类,不会单单少你一个。对我而言,那每一条命,都死得毫无意义。”
“我不明白……”
“这世上你不明白的事多着呢。不管你是来杀我的,还是真的迷路了,跟我走吧——趁我改变心意前。”
霍格发出咕噜咕噜的低吼,又露出尖牙。我不敢不从,只好唯唯诺诺地跟在他身后。他一手拿手杖,一手背在背后。那只大手掌比熊掌还大,肯定能轻易把我的脑袋拍飞。
路上遇到的豺狼人部下们纷纷热情地向他们的领袖挥手、嚎叫,没有打我的主意。
“我的部下吓到你了吧?”他突然说话了,让我不寒而栗,“你们一有人被吃掉就会来怪罪我们,可我们河爪部族一直恪守条约没有踏过警戒线,为什么不怪死者自己呢?我们可是食肉生物,本性难移。”
霍格的语气中没有丝毫怜悯。接下来的话中反倒有些骄傲,
“河爪部族有这座要塞就已经足够了呵。你们拥护你们的蓝色私有主义帝国,我们建设我们的雇佣兵营,井水不犯河水,何乐而不为?可是每隔几天就会出现几个想拿我脑袋的人哦,我能怎么办?就交给我的食肉部下了。我们豺狼人总是脱开不了野兽的本性,就算是有了兴隆的雇佣兵工作,也都还只是想混口饭吃。文明社会最重要的是什么?——货币,我正打算在部族内推广。我们必须要有高尚光明的未来——”
霍格停住了脚步,指向远处,那边就是森林的警戒线。
这一刻我仿佛身处梦境。我本是来杀死他的,万万没想到竟然会被他救一命。
“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不把我吃掉?”
我又问了一句,紧接着就明白了什么叫祸从口出。
霍格掐住我的脖子,把我举过头顶,
“我!还!不!饿!我说了——不多你一个。你只不过是一只剥了毛的火鸡,我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这么说,你更愿意被大爷我吃掉?”
“不!不!不是的!求求你好人做到底,把我放了吧!求求你!”
“为了当第一只文明豺狼人我一直都在抑制自己的**!看来你是在挑战我……”
“不!不!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真的?”
“真的真的!跟你的部下完全不一样!!你比他们有修养得多!!!”
“哦,是吗?我想也是。”
霍格高兴了一点,露出可怕的冷笑把我放下。我浑身冰凉,坐在地上发抖。
突然间我好像感到了某样东西在附近……
“嗷嗷嗷嗷嗷嗷!!!!”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霍格突然发出一声凶猛的咆哮,一个跳跃转过身子。我看见他的背上被捅了一刀。
糟糕。
“离这没爹没妈的可怜杂种远点儿!你这条下贱的烂狗子人!有什么尽管冲本大爷来!”
是爱德华从暗影中出现袭击了霍格。
“嘿,住手!别把他激怒了——”
“这小子是你的同伴吗?!”
霍格又把我举起,咬牙切齿地质问我,我只好疯狂摇头,假装不认得爱德华。
“欺负杂种孤儿算什么本事?!”
霍格的背又被刺了一刀,我从他手中滑落。
霍格抑制许久的**被怒火点燃,像炸药一样猛烈爆发。他撕开大衣发出震耳欲聋的战吼,朝爱德华扑去。灵敏的爱德华翻过他的肩跳到身后,跑过来对我说,
“打不过!我断后,你快跑,我会马上赶过来的!”
一边是刚刚带自己到边界的豺狼人,一边是回头来救我的好兄弟,我整个人都变得呆滞。想告诉他事情的经过,却只是颤抖着嘴皮说不出话来。想撒腿跑却使不上力气,不忍心丢下甘愿为我断后的爱德华。
“洛依?!你在干什么?跑哇!!!”
呆了许久,我终于憋出一句话:
“你他妈的狗杂种!!!”
我用力给他的脸揍一拳,然后拔出剑,
“逃命?要逃一块逃!”
莫名其妙挨了一拳的爱德华显得有些震惊,但他马上就摸着红肿的脸咧笑起来,
“真有你的,小子!逃跑也能说得这么大义凛然!”
暴怒的霍格回过头朝我们扑过来,已经完全失去了之前的沉着样,和传说中的一样可怕。
“你们是来拿霍格首级的,霍格是来啃你们骨头的!”
“今天就算了!”
爱德华掏出另一把手枪,对准他的头开火。可是子弹只打进了霍格的皮肉中,没有让他倒下。
“对对,我一点儿都不惊讶!”
霍格跑了起来,我们见此状也连忙撒开腿逃。可没令我们想到的是,那头豺狼人快速转起了圈,快得让我看不清。霍格化成了一个巨大的活体龙卷风,一边高速旋转一边朝我们这边飞快地移动。扫荡之处的草被连根拔起跟随着沙尘和龙卷风融为一体。
“森林也得后退——!!!呜呜呜哈哈哈哈哈!!!!!”
我们不顾一切地往回跑。霍格疯狂地笑,他所引起的旋风让我呼吸困难。快到极限的我开启了圣盾术。
“他不一会儿就会头晕了,哈哈哈哈哈!!!”
爱德华洒脱地笑,可他没预料到那团旋风比他要快得多。
旋风越过被圣光包围的我追上了爱德华。爱德华被卷进了龙卷风中,飞上了天,又被甩出来撞到一棵树上,大衣里的武器全部撒落出来。
我加快脚步赶过去查看爱德华的伤势,可是被霍格抢先了一步。旋风终于停止,霍格却没有丝毫不适,反而一脸喜悦,他高举左掌,用一个惊人的弹跳扑到爱德华跟前给他强力一击,爱德华反应快,连忙用翻滚躲过攻击。
可看起来他还是没躲过。
“啊啊啊啊哈哈哈哈——**妈的……死狗……畜生——啊啊啊啊——”
爱德华的脏话中带着哭腔。左边的半张脸已塌陷下来,鲜血暴涌,粉碎的血肉和肮脏的杂草尘土混成了一团浆糊。他手撑住颧骨防止它们散架,眼洞里渗出来的除了血外,还吊着一个完全弹出的,已经瘪了的眼球。
霍格即将对他发动致命一击,我总算赶到,用剑挡住爪子。霍格厚实的皮肉完全没有被剑锋割开,反而是我的剑有些支撑不住。
他挣开我的剑,改用牙。我同样用剑接住。霍格一口咬住我的剑,又用双手握住剑要把我甩开。我动用了圣光能量,费尽全身力气上下所有力气抵挡这头两米高的巨兽。
“快跑,爱德华!!!我快要——”
爱德华没有了痛苦的神情,反是傻笑着,在地上摸到一把匕首,缓慢地向我们走来,
“呀啊啊啊啊啊——”
他一个华丽的挥舞,宛如一个半月,刀起刀落,将霍格的左眼划成两半。血溅到了我的右眼里,我不得不把眼闭上。
霍格发出悲惨的嘶叫。
“我们扯平了。”
爱德华也没顾着捡武器,趁霍格受伤之际赶紧拽着我逃到了警戒线外。
这场行动什么也没得到。只是爱德华和霍格各失去了左眼。
最后一次见到爱德华时,他的半个脑袋都被厚厚的绷带缠绕着,他说这些绷带必须陪伴他一辈子。此时的爱德华已变得寡言少语,脸上也失去了洒脱的微笑。虽然仍和我称兄道弟,但已经不和我开玩笑说脏话了,也不和我鬼混了,拘谨地就像我们刚认识那会儿一样。
已经很久没看见爱德华了。据说是被抓了,判了斩首,死了。
而霍格仍活在这个世上。
3
一不小心就给安妮讲完了一个长故事。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之所以跟她讲这个,一是因为心血来潮,二是因为这本来就不算什么勇事。现在的我可比当年聪明多了。
安妮还是那副不相信的表情。不过她不相信的似乎不是故事内容,
“你真的只有十九岁吗?”
我不想再和她讲话,打开杂志。她把我的杂志捂上,
“好啦,别那么无情嘛。那个爱德华……真的已经死了吗?好惨哪。”
“你要是听过他生前做过的缺德事就不会觉得他可怜了。那家伙至少比我缺德二十倍,有一次他给孕妇的肚子开了一枪,还傻笑着说‘反正一定是不小心怀上的!’斩首都是便宜他了。”
“那你不想念他吗?”
“没有……你这么问的话那就还有一点。”
“一点?真悲哀呢,明明是舍身救你的朋友。不过霍格也挺可怜呢,豺狼人要是能真的变文明那就太好了。”
“最好不要。”
“为什么?”
“对付森林里的野兽,只需要用枪;而对付吉尔尼斯人,却要用条约。听得懂吗,单纯女?”
“我知道,你是想说读书人比暴徒可怕……再举个例子?”
“——我啊。”
“哈哈哈!”
她给我用力地拍一下,然后工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