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战火燃烧

作者:君士坦丁十一世 更新时间:2020/11/13 18:50:19 字数:2676

第二节

第二天清早,聚落中的石子小路上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刚睡醒的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我还在摸索着身边的衣服,睁开眼认真看,汤姆和玛丽已经虔诚地跪在了地上。

汤姆甚至来不及穿衣服,露出一身干瘪的肉。他们的额头都紧紧地贴在地上,房屋大门敞开,外面的阳光洒在他们脏兮兮的破旧的麻布衣服上。

我翻身从角落的铺上了稻草和烂布的床榻上爬起来,还没来得及问问题,外头洪亮的声音已经把我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轰回了正常模式:“哥华伯爵有令!因国王征战所需,每家人都需要出两名男壮丁充军,家中无足够壮丁者可以使幼童充当!”

这个声音飘荡着,和马蹄声一并走远,但它仍然在天际边不断地重复。汤姆和玛丽利落地从地上爬起来,互相对视了一眼,毫不遮盖眼里的恐惧。我看得真切,却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惊讶和害怕的。

在汤姆说话之前,我已经大度地挥挥手:“我会和你一起去的,汤姆,不用担心。”

两口子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感激,甚至还有一些敬重,就连平时看我很不顺眼、总是偷偷踢我的最大的那个十四岁小孩也松了口气,进而三番五次地冲我道谢,让我心里有点辛酸无力。

就连身为农夫的父亲也没有参加战争的觉悟,孩子又怎么可能会有。

——事实上,以我本人的认知,中世纪的战争对于农奴而言几乎没有什么危险可言,参战人员可以分为佣兵(或常备军)、农奴和骑士,而冲在最前面流血的基本上就是佣兵(常备军)和骑士,作为征召兵的农奴是不会出力太多的:他们没有趁手的装备,本身也吃不饱,可谓是一触即溃的炮灰。

农奴们只要做到队友冲锋时躲在后面磨蹭、骑士冲锋时跟在骑士后面捡东西,不要一根筋地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被敌人伤到可谓是极其困难的。敌人也不屑于去攻击这些毫无士气的征召兵,比起在他们身上浪费精力、还不如优先处理其他有战斗能力的对手。

——很多时候,两边都会派最不值钱的农奴先上去打、消耗对方的士气和耐力,然而农奴们也就象征性地打一打,有的趴下来装死、有的拖着武器回头就跑,于是两边都以为对方的军队崩溃了,正规军和骑士一股脑杀上去,农奴们便一哄而散。

我也已经打定了主意,身为一个现代人我不可能为一个领主卖命;而如果汤姆真那么死脑筋要给那个伯爵殉葬、我也会阻止他,总之战斗一打响我找个地方躲起来就好了。

在进行征集时,我突然发现自己很不对劲:自己太显眼了。一个一米八的个子立在平均身高一米六的人堆里,基本上可以称得上是鹤立鸡群了。

那些拿着比自己个头还高的农具的家伙都在用羡慕的眼神望着自己,有几个人甚至跑过来套近乎,若不是我紧绷着一张脸一言不发,可能有一大堆人围过来要当我小弟了——

开什么玩笑,现在的我可是个要上战场送死的农奴,想不死的话躲起来都已经来不及,还叫我出来抛头露面,岂不是在叫对手的精英顶着个铁桶往我脸上刺?

一阵凉风吹来,男人们的汗臭味顿时散去了一大半,我松了口气,抹了抹脏兮兮的混合了人油、灰尘和刺肉的麦芒的脸,把那些污垢擦了下来;没有水洗澡的日子让我不舒服得总是扭来扭去,但越扭那种不适感就会继续加剧到无以复加,所以我总是压抑着自己擦身子的冲动。

一个小个子奸笑着从我身旁挤了过去,把我的镰刀撞到了我的鼻子上,那一股混合着麦香和铁锈味的气息顿时让我止不住地打了几个喷嚏,呼出一口黏糊糊的鼻涕。

人群突然骚动了起来。一个裹着铁皮的人骑着马趾高气扬地走了过来,可惜这马实在矮得有点可怜,看上去也就四百斤出头吧,那中等身材的骑士就像骑了一头大骡子,看起来格外可笑。

我偷偷乐呵了几秒钟,但看周围的人都没个笑的,才反应过来这东西可是农奴们都羡慕得不得了的对象。

这个骑士蛮不讲理地从人堆中挤了过去,把人群分成了两拨,他们都充满敬畏地站稳了身子,定定地看着他。

似乎对自己的杰作非常满意,他大声呼喊了出来:“左边,你们这一群人现在归我管了!右边的,继续等命令!”

我畏畏缩缩地想藏到人群后面去,没想到这精悍的中个子一眼就相中了我的高个子,他啪地抖了个漂亮的鞭花,扯着嗓子吼破了音地叫,甚至像在指名道姓地呼唤我。

因为他这话一出来,周围的人便都用看后世中了彩票的人的眼神看着我,几个年青人眼里甚至像冒出来炙热的火花:“那边那个个头高的,拿镰刀的那个小子,给我过来!”

周围也有几个举镰刀的,但他们即使平放着那镰刀,刀子的最高处依旧过了他们头顶一截,只有我在平举着镰刀时,刀子顶端才堪堪抵达我的太阳穴。

我叹了口气,心知没办法躲过这一劫了,只能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眼一闭在他面前挺直了腰杆,脑门高度一下子到了他的胸腹前。

“你叫什么名字?”骑士似乎很满意,他抬着下巴故作嚣张地给了我一个蔑视的眼神,一只手还按着腰间的刀子。

“我叫阿莱克修斯。”这个名字是我临时取的,它应该能够支持我在这个没有人口普查和户口统计的世界上轻易地生活下去——当然,取这个名字也蕴含了我本人浓厚的恶趣味于其中。

他环视一周,确定所有人都能看到了,才猛地把刀子连鞘地丢了出来,我急忙握住。在他居高临下的目光示意下,我把这一柄马刀拔了出来——带护手的马刀,很长,刀刃长度起码也有一米多。

给骑兵用的话,这玩意就是个劈无甲兵的大杀器,为的就是不让骑兵辛苦地探头出去用太短的刀砍人,但在我手里也就和一把武士刀差不了多少。

我模仿着古代武士的样子把刀收回去,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复这个骑士的赠礼:因为我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礼节。不过,似乎没人在意这一点,他们都以为我高兴得呆了,他们同样也羡慕得呆了。

似乎觉得这样的效果不够好,骑士又大声地宣布了一句:“阿莱克修斯,是我骑士耶格的仆从了!以后,他就不再是野生的农奴了!”

骑士的仆从要干什么呢?帮他扛着那些最重的铁甲和武器。

在骑士披着战甲骑着马挥舞武器耀武扬威时,用两条腿跟着四条腿的马一块儿冲过去,为他保驾护航,把他身边的妄想杀他的敌人都砍死。

——骑士或许会给仆从不错的待遇,但如果哪个骑士脑子缺根筋在战场上一个不小心被打死了,那他的仆从就要重新当流浪狗了。

——我根本不想当农奴,也不想当仆从,甚至连骑士也不想当,我只想做一个安居乐业的小小市民。但我觉得我没这个机会了。

不过,看周围人那热切的眼神,我认为我还是知足常乐比较好。

那一瞬间,我生锈的大脑突然又吚吚哑哑地运转了起来,于是我整个人啪地匍匐在了地上,双手高高地把刀子举了起来,宛如一条没有尊严和面子的断脊犬。

与其同时,一个胆大得近乎荒谬的想法在我的大脑中转瞬即逝。不过我很快就用它去思考接下来应该如何做的问题了。

在这个世界的上空,那个诡秘的幽灵甚至还没有被孕育出来;它的敌人,但却又是新时代先进之物的代表——资本的幽灵也远远还没有诞生。

我的大脑中总是闪着些迷迷糊糊的念头:或许,我可以改变这个不怎么公平的世界,起码能够让他在前进的路上少走些弯路和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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