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
事实证明,我们这些从耶格的男爵领逃出来的农奴们确实要比其他人要优秀——最起码我们在无数的经验积累中学会了如何跑路、如何活命,而其他的农奴没能够学会这个技能,所以他们都死了。
在踏上鹅卵石铺就的道路时,我还不忘转头望一眼身后波澜骤生的大江:那些张扬地亮着的精灵族的旗帜纷纷扬扬地飘扬着,正如他们的主人一样威风得不可一世。
“会有多少人追上来呢?”我死死地盯着那些七彩斑斓、各有着自己的含义而我却不自知的旗帜,喃喃自语了一句,“一百人、一千人,还是一万人?”
“至多三四百吧。”听见了我的嘟囔的陈执旗转头随意地看了一眼,给出了一个中肯的数字,“一条战船上至多也就装个两三百人而已。派个三四百人来追我们这支溃兵,算是很给面子了。”
“确定吗?”——一旁的洛瑟姆也已将我们的旗帜打了起来;红旗的底,耶格所效忠的直属领主的家族纹章,和我们毫无关联的样式,“这是猜测、还是有确凿的能够证实的证据?”
“证据就是他们的旗帜。”已抽刀在手的陈绛随手挥了挥手里的长刃,任其在空中震出破空的响,“他们有两条船靠岸了,四……五……六,六面旗帜跟过来了。六面旗帜,保底也有四百人了。”
我紧紧地拧着眉毛、掰着手指数数:陈绛的水营只有寥寥可数的二三十人,而且都是不披甲的水手,说得好听点就是普通的轻步兵;而我旗下的一百八十多号农奴都是没有战斗力的难民,他们之所以能活下来、不过是因为他们摊上了我这个领导。
而最有战斗力的、应属玛莉娅的金雀花骑士团了。但这支骑士团也在突围的路上损失惨重,五名全副武装的贵族骑士就此折在了半路——供养一名骑士的资源可不比供养一百个征召兵少。
总而言之,我和陈绛都应该有着明确的共识:接战是肯定不能接战的,唯有逃命才是正道。
三面旗帜。一面是耶格的红底家族纹章旗,一般情况下,它代表了一名精锐的封建骑士、骑士的数个扈从和数百个凑数的征召兵;一面是闪耀着荣誉之光的绣着金雀花的旗,它代表了一队王国最为忠诚、最为精锐的骑士;还有一面是帝都水营的旗帜,它代表王国常备的水上力量……
三面旗帜,其所代表的队伍组成截然不同的旗帜,就如此滑稽而戏剧性地汇集在了临江的南岸。
“沿着道路,快速前进。”——事急从权,陈绛也不管这么做符不符合礼制了,总而言之,我拿到了他藏着的一份羊皮纸地图,“这条灰色的线代表着南岸地区的道路;我们一定要沿着道路前进!”
我看了半天才终于看懂了这鬼画符一样的抽象画地图。这个时代没有制图学,也就没有等高线地形图和最基本的方向标,能否看得懂这玩意和学历没有关系、而只和想象力丰富与否挂钩。
那头的洛瑟姆已经举着骑枪大踏步地走在队伍的最前头了。距离这里最近的道路很宽,若是结成纵队前进的话,宽阔的大道能够一次性地容纳四支队伍的并排而行——这意味着,我们的撤退阵型会比想象中的还要紧凑。
紧凑的好处是移动更为灵活且迅速、指令也能快速地传达下去,而紧凑的坏处也非常明显:我们的敌人是善射的精灵族。面对弓箭组成的铁幕,这些没有战斗力的农奴将避无可避。
——所以,不能被敌人追上。被追上就完蛋了。
我将那一卷抽象画地图塞进怀里,又看了一眼后续跟进的骑士团与水营混编部队。……让骑士团或水营进行殿后工作都不现实,所以陈绛也干脆利落地接替了金雀花骑士团的临时指挥权,以更好地控制整体队伍的前进速度。
赫莱斯也在我的示意下提着铁锤跟去农奴……跟去湖岛佣兵团的队尾了,跟在我身边的内阁成员仅剩下我不甚熟悉的凯文——熟悉如何射箭的猎户或许并不适合当队长,但他却是最好的贴身保镖。
但这位不靠谱的贴身保镖却已害怕得发抖成糠筛了:“先,先生啊,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到湖岛佣兵团的最前面去、而要到殿后的队伍里?”
“为什么要去湖岛佣兵团的前面去?”看着这青年没出息的模样,我又好气又好笑,不知不觉间、紧张的情绪也散了大半,“前面有洛瑟姆来指挥操纵就够了,他的领导力又不比我弱。”
这凯文又瑟瑟发抖了一阵,贼眉鼠眼地察觉一番周遭的情景,确定没人留意到他了、才小声地说出了他的心中所想:“走前面的话,就算被敌人追上来了、也更有可能跑掉啊……”
“真是不动脑子!”我不由得骂了一句——我有点忘了这位人才是谁找来的,但看他的智力水平,让他当一位出谋划策的谋士还是太理想化了,“你怎么不想想,跟着队伍前面的人跑容易活下来、还是跟着队伍后面的人跑容易活下来!”
凯文顿时恍然大悟;我没好气地看着他靠过来、似乎要学着洛瑟姆的模样说些恭维的话语,那头的陈绛就又冷笑连连了:“有意思,这些追击的家伙还真是有点意思,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我立马将注意力从凯文这位只会射箭的猎户身上抽走:“怎么了,陈执旗?发生什么了?”
水营执旗扬起手里的刀,以刀尖指向远处茂密繁盛的树林:“那些精灵族的崽子下了船之后,披着轻甲进树林了。他们不打算走大路,他们想快速地穿过树林、抄小路,在前面截住我们。”
“那该怎么办?”——我感觉我快变成《史记》里那个只会讲“为之奈何”的沛公了。
“继续按照原计划进行。”执旗嗤之以鼻一声,“他们才刚从船上下来,估计还晕着船呢,一下船就披甲了,是嫌自己累得不够快吗?披甲就算了,还打算抄树林小路从前面拦住我们——这些精灵的体力再好、也经不住这样一顿折腾!”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对方笃定的话语反而让我有些忐忑不安:“你确定吗?对手可是精灵、而不是人类;人类可能做不到这一点,但精灵有做到这一点的可能性吗?”
“人类的体力做不到,精灵更做不到。”陈绛用力地摇头,那摇头的幅度怕是要把整个脑袋给晃荡下来,“体力充沛到足够做到这样的种族估计也就只有王国北部地区的以部落形式存在的兽人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来。一阵难以言喻的恐怖和绝望的情绪就此在我们的头顶弥漫开来。
“我去前面带队。”在沉默了三四秒后,我重新镇定了下来,转而冷静地叙述道,“执旗,麻烦你把你的哨子或是号角给我;如果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陈绛轻轻地点头,将挂在其脖颈上的一枚竹哨摸了出来,将它放在了我的手掌心中:“其实,我更支持停下来接战。抢在我们的体力消耗殆尽之前、和尚且处于晕船状态的敌人战斗,这样我们的胜率或许还高一些。”
“胜率……胜负难料啊,执旗大人。”我苦笑着戏谑了一句,“连累你了。如果不是我们这一队没有任何战斗力的散兵游勇的拖累,你们可能还有机会丢下我们、逃出生天。”
陈绛跟着张狂地笑了两声;他也跟着部署好了原本挂在腰间的两块护心镜,又整理好手臂和肩膀上的护具:“我本就做好了战死的心理准备——只是我尚未将王国的骑士送离险地、于是心有不甘而已。也罢,听天由命吧。”
——约莫是现实世界的早上十一点左右。临江东部地区的南岸,这支在繁乱尘世流亡了许久的队伍于一声绵长的哨声中停下了前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