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山顶,此地风景怡人,空气清新,此时我正坐在仙人让我等候的地方 的大树旁,昨天的景象依然还...刻在我的心里,而这事也使我变的比以前成熟了许多。
那时,我颤抖着望着面前已经变成怪物模样的父母,此时我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断想要远离现在的他们,眼泪早已使双眼朦胧。
“爸爸,妈妈!”我呐喊着,想要试着唤回曾经那疼爱这我,待我极好的父母,我爱他们,但...
面前两坨全身散发着腐烂的臭味的怪物,还真的是她的父母吗?
"砰!"
我的头已经顶在了被后的墙壁上,与墙壁的撞击使我的意识清晰了些许,但 是这根本只是让我更加明白现在我所面对的不在是他们了。
极大的恐惧感完全占据了全部身心,我甚至恐惧连呼吸都开始时停时正常。
最后...
-————我爱上了那个人。
那是一个身穿朴素白色劲装、白发及腰的绝美少女,她十分奇妙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将我护在身后,空手便将面前已经成怪物的他们打倒在地化为一摊肉泥。
后来她擦了擦手立刻转身一脸歉意道:“对不起,真的,实际上我也不想的,但要是不把他们干掉的话,你会有危险...所以...”
随后她一脸恭敬的将我扶起,并将一颗平平无奇的白砂糖放在我的手中,而且在过程中还有些蹑手蹑脚,害的我笑了出来,对于父母...这件事的悲痛也减轻了些许。
————我还纳闷了,她救了我的命,我又怎会恨她...
我哭笑不得,用手握住她那温暖柔软的纤纤玉手,她的手很小,但让我很安心。
“姐姐,没事的,谢谢你,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嘛。”说话时,我还带了点悲伤的语气,父母的离去对我的影响真的很大。
正当我想要表达谢意的时候,她居然带着像野猪遇见**一样的目光凝视着我,看起来想直接把我吞掉似的。
她的样子让我有些身体发软,我知道,之所以我会发软的原因并不是害怕,而是深深的渴望...对面前这位白发女子的渴望,为什么啊?
她开始向我索取我的身躯,她搂住我的肩膀带着些羞涩:“那个,求求你,你看我这不是救了你吗?你在我的脸蛋上亲一口好不好呀?”
正所谓勇者救公主,公主总会给勇者一个感激的吻嘛。
我顿时有些失望的感觉,尽管现在我才六岁,但这反而更让我感到有些难受,我不想要她仅仅只是这样,立刻用双手抱住她的头猛地一下亲在她的嘴唇上,我当时甚至想要在往里面探寻那温润的美妙。
——啊~多么美好的感觉,想必她的灵魂也很美丽而不朽吧。
我的动作似乎吓到了她,她头也不回的闯出门外了。
后来最近很有名声的仙人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后来到我家,看到我的家里有两具有百分之一与我相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时,仙人也看见了我眼角的泪渍,一时兴起,将我带走交了一些防身和能够避免被妖兽侵袭的功法后带我上了山。
***
林朝雨深深的吸了口气,呼了出来。
继续边等着仙人的到来边修炼,在实在无聊时就想想昨天她认定的爱人,只是她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再遇到她。
——————
刚出生时,林朝雨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婴儿,下半身穿着类似于纸尿布的东西,挂个肚兜,面容也比较普通,但她的父母,前面说过,待她极好,可是好景不长。
在她一岁时,记忆还模糊不清的时候,一个同样全身是白色,看起来是一位少女年纪的女子来到了她那比较普通的家庭里。
这个女子迅速无比的掐住父母的脖子,白**子用大到直接把人单手提起的力气来掐着她父母的脖子起来。
“你们说好的约定,你们的女儿的未来将会一片光明,但是你们,贪婪的人类啊,也该付出相应的报酬,哦不,是代价。”这句话从通体白色的女子里说出去,几乎连一丝的感情都没有,在林朝雨的父母被她掐的已经开始不断的抽搐,眼泪直接控制不住的溢出。
而这时候的林朝雨还只是一只小小的婴儿,根本不会懂得这是发生了什么,这些记忆也会随着成长而开始模糊;但就算林朝雨有自主意识也完全不可能打过她,而林朝雨的父母也只能任由着她处理。
在白衣女子的周围凝聚出两个白色颗粒。
那两颗白色颗粒直接窜到林朝雨的父母身体里,直接从皮肤融进去。
这一晚的风,卷的猛烈。
白衣女子终于放下父母。
可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林朝雨的父母回去想方设法的造反。
而是——跪倒在女子的面前将头抵在地板上。
“叩谢仙人大恩,小人万分感激,不仅有您给的仙药,而且还得到了仙人对小女的恩赐”林朝雨的父母齐声道。
随后一缕金光融入到林朝雨的身体里,林朝雨变的比以前可爱了不止百倍,且散发的气息也很特殊。
“哼!”通体白色的女子转身离开。
————————
后记:
后来的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那么这个通体白色的女子又是谁?说起来漫画里的崩坏神不也全身白吗?
现在应该还有人不知道林朝雨是谁。
太麻烦了所以直接百度给你们看了...
年轻时好好看。

科普百度:赤鸢首徒,新太虚剑派掌门,轩辕剑“轻尘柳”的持有者。年轻时于望山击败天下第二“武冠三绝”阎世罗,一战成名。年过半百,已多年不曾出手。七剑中跟随赤鸢最久的人。林朝雨的名字是她的父亲请秀才起的,取自《诗经》中的“朝隮于西,崇朝其雨”
林朝雨一心钻研剑术,是赤鸢唯一一个没有领悟剑魂的弟子。林朝雨得剑意后,轩辕剑感悟其心意化为“轻尘柳”。剑长二尺四寸,剑身坚不可摧,且柔韧无比。林朝雨将其藏于袖中,贴身佩戴。这柄软剑可弯曲至不可思议的角度,是一柄总能出敌不意的神兵利器。
性格怎样在文中你们就可以看出来了。
由于这是同人文,所以,这里的剧情全是我自己搞的哈。
后来作者我下楼时。
一位神秘的老人走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在看什么呀?”
我说:“菠萝包轻小说呀。”
老人看着我一脸疑惑的样子说道:“你不觉得看这个同人文的读者都很帅吗?”
我转过身不禁对老人的说法拍手称快:“你是不是不知道,给这个叫sf的小男孩投月票或者打火券的人已经帅到天际。”
老人十分震惊。
但随后又道:“应该是帅到连宇宙都已经开始为之感叹才对。”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