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是一段风餐露宿的日子了。
大小姐在地图上画点了一个点,说是按照她沉睡之前的地图推算出来的“洛林坦”大致的方位。就现在的势力划分来看那个地方是索维亚阿罗拉与莱茵的沙地邦交界处的荒漠地带。
“荒漠啊,听说是连降水都很稀少的环境啊……人能在这种环境活下去发展文明不得不说也是一种天赋。”
“确实,你们一向能够忍耐。”
大小姐冷哼一声,灌了一口“圣杯”里的血液。
是的……虽然很想吐槽,但那个长的和酒瓶一样的东西确实是叫“圣杯”来着。
“你有什么不满吗?”
察觉到我眼神的大小姐转过头有些恼火的样子:“我喜欢这个样式不行吗?”
“给我倒一点点,谢谢。”
“……”
虽然有些不情愿的样子,但她最后还是恋恋不舍地给我端着的酒壶倒满。
虽然只有四分之一的量。
喂喂……小气过头了啊!
我身上的变化在这几天有闲心检查之后,自己也了解的更清楚了一点。
这当然不是指最大的那个变化……我还不至于有那个闲心。
主要是指我身上的“血”。
作为阿克夏的时候虽然不敢称自己有多帅,但我对自己的肤色还是很有自信的。
至于现在——简单一点的说法是更白了,不过不是那种正常的白皙。反而有一种死人一般的苍白甚至于惨白的样子。
体温也变得越来越低了。
要不是大小姐一开始就是那种好像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样子,我还以为我是不是要死了。
我觉得现在的我如果把头发放下来甚至都可以在原先的镇子里面吓唬小孩子。
——不管在哪,总有读不懂空气的家伙存在啊。
“去死!去死!去死!”
我仰头灌下那四分之一杯的血液,没去管那些叫嚣着冲过来的轻甲士兵。
真是的,明明是你们先动手啊……
几支血箭从被他们团团围住的马车车顶射出,停止了释放噪音的行为。
“怎么样,阿克希亚?有什么可以用的东西吗?”
大小姐在马车车顶上无聊的晃着腿,看着我的工作。说是工作,实际上也不过是在一堆杂乱无章的残骸中试图翻找出有用的东西。
“很少……不过也不是没有。”
我抓起从裂开的货箱中露出一半的大斗笠,扔给了大小姐一个。“传说大陆上散布的荒漠地带实际上是古代神官释放的超神术造成的影响。虽然说那么久过去了还有神术残留比较离谱,但就一般而言那里的阳光可是很麻烦的东西。”
戴上斗笠整了整头发,黑色长发的美人从残骸中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毕竟我们马上就要到阿罗拉了,也是时候该做点进入荒漠的准备工作。”
刚才发生的事情可谓是灾难,我们本来只是凑巧在去阿罗拉的路上偶遇了这支有佣兵保护的商队。
似乎是看我和大小姐仅仅只有两人的队伍觉得我们好欺负商队的所有人随便派来了两个仆人假意交涉,实际上是打算用**迷晕我们然后当做货物卖出去。
虽然就结果而言是我们干掉了这支商队,**也没开封而到了我的手里。但要是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我们就要被这位“和蔼可亲”的肥硕商人当做奴隶卖掉了。
所以拿走两个斗笠而已,我们可不求谋财害命。
“大小姐不要浪费,圣杯还能在装一点。”
不过是想趁着人还没死透,多准备一点储备粮而已。
周边的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从北方一路向南,起伏的山地和遍布的河流变得越来越稀少,地势变得平坦而且树木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着。
到了刚被劫道的那条路时,已经基本上见不到什么树了就连草皮都很少见到,随处可见的都是松散的黄灰色沙土。一望无际的平原让视野变得开阔,就是人少得可怜没有什么幸运儿来补充我们的食物储备,毕竟遥遥望去甚至连最近的商队都远在天边。
在这条商陆的尽头只要睁大眼睛去看,隐约可以看到那座叫阿罗拉的城市的影子。
高大的城墙如同海市蜃楼般虚幻,不得不说是一种神奇的体验。
虽然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到达这个中转站还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
“欢迎来到阿罗拉。作为忠告,冒险者……如果你们的目的是探索荒漠请至少带上十天份的食物与饮水,并在出发前与城门处登记,如果七天之后城内没有收到任何的消息我们会尽全力搜寻你们。”
“荒漠发生什么事情了吗?”眉头一皱的我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喂喂喂,小妞你们走不走?我们都还急着进城呢!”
……
是的,虽然荒漠上商队离的很远但在城门这个地方总是聚集了很多人。
……
不过有一说一,守门士兵的盔甲样式蛮好看的。至少比北方战线的索维亚人士兵要花哨且厚重的多。
于是在几天之后的阿罗拉城正门,在交足了十七枚铜币的入城费后,两个顶着大斗笠的血族少女在时隔两个月之后终于进入了人类的城市。
“真是新奇的样式啊……”
城市内部与我的想想完全不同。本以为会随处可见索维亚式尖顶建筑很少见,这里大部分建筑没有屋顶,窗户开的狭小而且开的很高。整座城市被这种土质的建筑占领,他们甚至可以不断加高。即使如此也只有唯有遥遥可见的的圆顶建筑才是这座城市的最高点。
我和大小姐漫步其中,感受着浓郁到凝为实质的热气。
这里的行人很多,多到满溢。到处都是杂耍的杂技人,买卖丝绸和瓷器的海洋商人以及到处都有的兜售传说中古城的藏宝图的本地商人。
“传说中的古城?是指洛林坦吗?”
我看着那些无比简陋而且似乎是批量印刷的所谓绝版宝藏地图,犹豫了一下放弃了购买。
算上从那伙商队的人身上掏走的货币,我们其实有着将近十六个圣金币的巨款。这样的财富就是买下一座贵族宅邸都不在话下。
但重点在于,与其买这种没有意义的东西还不如帮大小姐换一身衣服。就她平均一天皱眉三次的频率我也知道,再不给她换上精布匹或是丝绸的裙子可能下一个倒霉的就是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