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一个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故意为之,还是巧合,竟然与战国时期秦国将领“李信”的名字一模一样。
但是,他本人并不像他的名字一样具有传奇色彩,随处可见的路人脸,与大多数人一样,普通的上完了小学,考上了普通的初中和高中,高考又以普通的成绩考上了三本,去了所普通的学校。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李信从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武术。
他的父亲是一名武术教练,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教李信武术,学习各种冷兵器的使用。
但这些技能,李信从小到大都没有使用过,更确切的说是没有机会使用,因为他从来没有遇见过什么危险。劫匪?他没有遇见过;流氓?他倒是想见女流氓,但也没有见过。
就这样,上了大学。
在大学里,李信有课的时候和舍友一起上课,没课的时候就在宿舍里打电脑游戏,平淡无奇。
“靠,又输了。”
李信的其中一个舍友对着电脑屏幕埋怨着,又开了下一局。但又似乎想起来什么,看了一下手表。
“我都忘了,到吃饭的时间了,可我这又开了一局游戏,走不开呀。”
话音刚落,舍友把目光转向了李信。
“你看我干什么?”
李信似乎早就知道舍友要看他,所以一脸的平静。
“你帮我买一下午饭呗,求求你了,小信信。”
舍友用近乎哀求的口吻来讨好李信。
李信本来是打算拒绝,但禁不住舍友用肉麻的话语请求,只好答应了。
“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好的,太感谢了。”
就这样,李信来到了食堂,食堂里人山人海,正所谓食堂如战场,卖饭窗口挤满了人,争先恐后朝一个方向冲过去,很是激烈。
“人太多了,我还是去趟厕所,等会再来吧。”
李信通过食堂与教学楼连接的通道来到了厕所。
“唉?这是什么?”
正当李信上完厕所,准备洗手的时候,突然发现洗手池旁边有一张类似符咒的东西,看不懂上面画的是什么,但中间有十六个字还是能看懂的。
天命所归,归之于槐,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我去,这是哪个学生落下的...怎么回事,我的眼睛...”
李信以为是哪个喜欢研究古代文化学生不小心落下的,就准备拿起来交给物品保管处,但触碰它的一刹那,李信感觉眼睛很模糊,闭眼揉了一下眼睛。
“这是...什么地方?”
揉完眼睛并睁开了之后,李信被四周的景象惊呆了。
四周全是荒地,他就站在荒地的正中央,一眼望去,能隐约看到远处的山丘,树林和类似古代的城门之外,最近的也就是在大约五百米的地方有几名老者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像是在打扫荒地。天空的太阳照在了李信的脸上,感觉格外刺眼,而空气中也弥漫着血腥味的气息。
“我这不是在做梦吧?刚才还在食堂,现在怎么突然出现在空地上?”
李信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用手使劲地捏了捏自己的脸。
“好疼!”
在他感觉到疼痛并看见老者穿着古代衣服的时候,他就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做梦,而是确确实实的穿越了,想小说里的主角一样穿越,但却不知道穿越到了哪里,哪个朝代。
“对了,那个符咒!”
突然,李信想起来刚才在卫生间的那张符咒,但他手中并没有拿着它,于是又翻了翻口袋,口袋除了智能手机和钱包之外,并没有发现符咒。
李信顺便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手机一格信号都没有,又看看手表,手表也是一动不动。
“奇怪,难道那个符咒是一次性的,用完就完?”
看起来李信并没有太在意手机和手表的异常情况,反而一直在想符咒的事情。
“算了,硬着头皮想也想不出来,还是去问问那几个干活的老大爷吧。”
说着,李信就往老者的方向走去。
“你好,请问...这里是...是什么时代?”
虽然李信在人际交往方面没什么问题,但面对古代人,他还是有些紧张,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懂自己的话,毕竟古代说“之乎者也”的比较多。
老者上下看了看李信,投出疑问的目光。
“小伙子,看你这身打扮应该不是中原人吧,你是从蛮夷来的?”
“算...是吧。”
对于李信的穿着,现代的外套,现代的运动裤,再加上现代的运动鞋,怎么想也不可能出现在中原的穿着,老者怀疑自己是蛮夷也是情有可原,李信也只能接受这个设定了。
“既然是蛮夷来的旅客,不知道也正常,到我劝你不要久留,现在的中原正在打仗,七个国家为了称霸天下,正在相互征伐,五天之前,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就发生过战争,我们也是来打扫战场的。”
“怪不得刚才空气中有股血腥的味道,原来是这么回事。”
不过李信似乎又想起来老者之前说的话。
“等会,老爷爷,您刚才说有七个国家称霸,那冒昧问一句,都有哪七个?”
“秦楚赵燕齐魏韩呀。”
李信面露惊讶的表情,眼睛瞪得和铜铃一样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穿越到古代的战国时代。虽然一开始比较吃惊,但一想到有可能和这个时代的名人见面,而且自己还喜欢玩历史类游戏,内心还是有抑制不住的兴奋。
“太好了,战国时代,我来了!”
“这个人疯了?”
听到我这一声叫喊,其他的老者也都看着李信议论纷纷,但他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喜悦当中,说不定也能见到那个传说中的千古一帝秦始皇。
“请问老爷爷,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位于魏国和赵国之间的古战场,你也是够奇怪的。”
李信无视了老者的后一句话接着问。
“那么,那是一座城池吗?”
说着,他用手指了一下远处那个隐约可见的城门。
“是呀,那座城名叫平阳城,属于赵国国土...”
“多谢老爷爷,后会有期!”
老者话还没说完,李信就带着激动的心情往阳平城跑了过去。
“我提醒你一句,去平阳城要通过一片树林,那里经常有劫匪出没,你自己要小心呀!”
“好,多谢!”
面对老者的大声提醒,李信头也没回,一边跑着,一边回谢老者。
也许是因为从小练武的原因,李信的体力非常好,只用了大约十分钟就跑到这个茂密的森林。
这是一个比较阴暗的森林,太阳的光线因为树叶遮挡的原因,若隐若现,虽然森林比较大,但是在正中央有一条大道,是直接通往平阳城的方向,所以并不怕迷路。
李信在森林入口处休息了片刻,就跑进了森林,准备一鼓作气冲出这里。要知道,像这种地方,李信一分钟都不想停留,虽然是白天,可依旧很阴森。
就在他正跑着的时候,隐隐约约能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听声音所传来的方向,是在他左边发出的,很明显,并不在大道上。
到底要不要去看看,在李信心中很纠结,不去看,万一有人遇到强盗,我听见了,没去救,岂不是愧疚一生;去看看,万一发现原来是一对情侣在秀恩爱,在做点别的事情,我去了,岂不是很尴尬。
想到这,李信摸着头,不知如何是好,因为他有选择困难症,一般遇到这种选择的情况都拿不定主意。
忽然,他但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拿出钱包,在从钱包里拿出五毛钱硬币。
掷硬币。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他拿着硬币,正面是去一探究竟,反面则不去。
然后用大拇指把硬币向上一弹,硬币旋转了起来,落在了李信的手心里。
是正面。
“呵呵,竟然是上天的安排,那我就去了,如果是情侣的话,那就对不起了,毕竟救人要紧嘛。”
李信自圆其说的自言自语,脸上隐约浮现出了滑稽的表情,像是在脑补什么。
从大道向左转,穿过荆棘密布的丛林,在周围都是大树环绕的草地上,一群拿着刀的大汉,大约十多人,正围着一名少女。
由于少女周围都被大汉围住,导致李信并没有看清这名少女的真正样貌。
“识相点,乖乖把值钱的交出来,不然的话,有你好受的!”
其中的一名大汉呵斥着这名少女。
李信看了看这个大汉,络腮胡子,一巴掌块护心毛,手上拿着弯刀,很是魁梧。
“哼,我没钱,就是有钱了,我也不会给你!”
原以为这名少女面对这群人会服软,但是让李信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这么临危不惧。
“没钱?虽然你穿着破旧衣服,但看你头上的装饰,不像是没钱的啊。要不这样吧,你陪兄弟几个睡一觉,睡舒服了我就考虑放了你,怎么样?”
“大哥英明,先陪大哥,小弟我紧随其后。”
听见他们大哥这么说,其他的小弟们也开始起哄了起来。
“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敢碰我,我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哎呀,还挺泼辣,不过我喜欢。”
为首的大汉话音刚落,就放下刀,朝少女扑了过去。
谁知这名少女用脚朝大汉的裆部踢了过去,正中要害,疼的大汉满地打滚。
“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小的们,和我控制住她!”
为首大汉说完,其他的小弟就朝这名少女冲了过去。
少女往后退了几步,但也抵不住这群劫匪的围攻。
“住手!”
突然,劫匪们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到了,纷纷停下了围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