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无名,身世未知。
自有记忆始,我便已在这座横不及边、竖不达顶的城市流浪。我没有见过父母的模样,也无从记起家的样子。
好在这是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人们吃的景阳富硒米喝的是莫迪利桑尼拉漱口的是科纳盐卤水拉出来的是松露巧克力冰激凌,因此我每日捡着一点七零八碎零七碎八鸡零狗碎就这样轻轻松松简简单单平平静静的活了下来。
生活,本不就是生下来,活下去?
“滚开,臭乞丐——”一群塞巴斯蒂安开着布加迪在街上玩起《速度与激情10》,在他们车轮离我只有一尺之遥时,有一支神一样的手一把把我推到了草丛里,我的生命才没有被定格在喝奶阶段。
后来,我便形影不离的跟上了这个“鲁迅式”的王爷爷——是他救了我这虚弱的懦弱的软弱的若有若无的残破不堪的生命。
他赐给我姓名——我从此便叫王简
叫他“鲁迅式”爷爷是因为他留着鲁迅式的发型和胡须,说着鲁迅式的话语,抽着鲁迅式的烟。他那深浅分明如同木雕般的满脸皱纹,和一双浑浊的、微微下陷的眼窝昭示着这人间岁月是多么的沧桑。他的头发、凌乱的胡须和疏浅的眉毛都花白了,但脸膛仍是金红色的,在无神的老态中透出一丝微弱的神采。他时常放下我,要么出门去,要么蹲在地上吧滋吧滋地抽着烟,时而像个思考着人间大事的智者,时而又像个认了命的破落户。
“娃儿,来生转世,富贵为人——来,我们吃饭咯。”他每天喂饭前都会说这句话,不厌其烦的重复着,让我从小就认清,我自出生以来就不是金贵命,不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骄傲,更不能自卑,我们只能贱生贱养才能贱贱的活下去。
“他们为什么要生下我?他们为什么要抛弃我?他们在哪里?”每当走过街角,走过童声阵阵的学园,当我只能用六岁的眼神去羡慕十岁孩童吸着母乳在撒娇的时候,我时常无比的厌恨起他们的冲动——要是那个夜晚,他们拿那几分钟的激情去散步,何至于会生下这么一个下贱的我。
可是所有的疑惑和怀恨,也在我抬头仰望星空的那一刻被原谅了,因为所经历的残忍的被抛弃是我不曾记忆的,因此所有对他们的恨也都在假设他们是处于无奈中被原谅了。况且,我现在的记忆是温馨的,爷爷每天总是牵着我的手走过大街小巷,走过风雨,走出肌饿,走出病痛及他人的折磨。他像个天神似的给我呵护,给我温暖和爱,使我得以悠然自得地真正活了那么几年。假如说我的被生下来是多么的不幸,那么在爷爷这里,我的全部不幸都得到了补偿,一个人不可能被苍天去掉所有的好,给予全部的坏的不是吗?
可惜,芭蕉叶上垒鸟窝——好景总是不长,跟爷爷相依为命了几年光景,爷爷就离世了。
爷爷临死前把一条黑色的项链交到我手上,项链上吊着一块刻着我不曾见过的、精美图文的、大小约么像银行卡般的铁卷,跟我奄奄一息的说了一段很奇怪的话:“娃儿,你的出现终于唤醒了铁卷的神力,它是属于你的,它是为你而存在的。爷爷等了两百年,本来以为能成为故事的主角,可是沧桑两百年,我等来的只有不断地痛苦和失望。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你一定要好好保管着,将来遇到那个脚踏七星痣的女人出现,你的人生将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你的故事也将从此开始。”
爷爷说完这段话,就断气了。草草把爷爷火化后,我抱着那巴掌大的骨灰盒拿到郊区,找了块靠山面水的地埋了。对于爷爷来说,虽然他是八百年前立的旗杆——光棍了一辈子,可是因这几年有我的存在,他应该可以入土为安了,毕竟他老有所依了一回,流浪了一辈子最后究竟不至于露死街头无人送终。
可是对于十一岁的我来说这个悲哀是多么的大,因为我又要开始一个人独闯天涯了。我不知道下一步我该怎么迈出去,我忽然觉得我比刑场上的死囚所面临的恐惧还要大,因为只要手起刀落,他们的恐惧也都灰飞烟灭了,可是我面对的,将会是多么冗长的煎熬,只有起点,却看不到终点。
爷爷平日睿智的教诲在夜深人静中又把我几近崩溃的情绪压了下去,他曾说:“幸福有太多种解释,得,或者失,都可以是幸福的——太阳只要不灭,我们就能幸福的活下去。”现在细细回味这些道理,是多么贴切。没有什么比黑暗更恐怖的,但是千万别畏惧黑暗而固步不前,那样只会让我冷死饿死在莫须有的恐惧里。
“黑暗源自于光明,如果没有光明,何谓黑暗?因此摆正心态,走在黑暗中也就如同走在光明里。自毁和自救,只不过一秒之念罢了。”我伸出手掌,看着满是老茧的手心手背,这不正是爷爷说的希望吗?这不正是爷爷说的光明我的未来吗?
从如刀戳般的日子一路走过,不死不活的艰难让我学会了不哭泣、不放弃。因为明白了既然不可能有人在你痛苦的时候伸出一只为你止痛的手,那么脆弱给谁看呢?
岁月不曾老去,我何惧困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