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始于喜欢,也终于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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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风和煦的Temps咖啡馆里,雪樱低着头,她的法式麻花辫散成了披肩的秀发,慵懒地搭在肩膀上。
面前的茶水一口未动,飘着热气。
“就这样,可以吗?”连城捏着拳头,说话的语气绝不轻松。
“以前承蒙你关照了,真的……很感谢你……阿城。”
连城推了推蓝框眼镜,手始终拿不起那个300克都不到的茶杯。
他下了很大决心,终于对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说了再见。
“别这么说,要说感谢的是我,雪樱,你借我上学的费用我会还给你的,尽快。”
“你和思思谈妥了吗?”
“嗯……下周我会和她还有她的父母去东京……”
“一路顺风,祝你幸福,我该走了。”雪樱望着外面快要飘雪的天气,说。
“我……送送你吧。”连城干涩地舔着嘴。
正在一旁旁听的路乔噌的一下就坐不住了,不顾沈恒的阻拦,冲上去揪住连城。
“你这个负心汉搞什么东西?你和雪樱以前不是挺好的吗?有了外遇就不要她了?你是男人吗?现在大学毕业了,要找到好工作了,有高收入了,不是以前的穷小子了,就不要贫贱之妻了?雪樱哪点对不起你了,你说啊!亏我还把你当成我的小弟,没想到你是这么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呸!”
“路乔!”沈恒要上前拉,“小年轻的事,你别插嘴了。”
叶苏只是拉住了沈恒,让他不要再说,她了解自己的好姐妹是个正义感爆棚的人,拉了也不顶用。
“哥哥,怎么办呀?”齐雨砚也在一旁跳脚。
齐谲示意她也住嘴,现在这个场合他们同样插不进嘴,只能先当旁听。
路乔怒的就像一个烧沸的水壶,往外不断喷涌灼人的热气。
“路乔姐……我……”
“我不是你姐,谁是你姐!”路乔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
“路乔阿姨,别这样。”雪樱拽住路乔的胳膊,“不能完全怨连城的,我们是和平分手,没关系的。”
“你就是个小姑娘,什么也不懂!被这狗男人骗钱骗色这么多年,现在还替他狡辩,傻不傻啊你!”路乔又瞪着雪樱。
“连城不是那样的人,他没有骗我,是我骗了他。”雪樱偏过头,缓缓道。
连城被路乔揪住,不做任何反抗。
“你骗了他?这是……怎么回事?你先出的轨?”路乔松开连城。
“不是,是我隐瞒了连城,我身患一种很罕见的病。”
“病?”
咖啡馆里的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
“巴氏克宁维尔摩症。”雪樱说。
“巴斯阔以维什么症?”沈恒一时没记住。
叶苏记忆力好,又重复了一遍,“是巴氏克宁维尔摩症。”
这饶舌的病光听名字就知道有多罕有,沈恒叶苏齐谲兄妹都没听过这种病。
路乔惊异地盯着雪樱,看着她越发纯白的肌肤,“不是吧……巴氏症,你得了?”
“是这样,已经确诊了,雪樱的病现在已经发作了。”连城说,“现代医学无法治疗这种病。”
“是绝症吗?”齐雨砚捂着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绝症吧。”路乔叹气。
“路乔姐,你听过这种病?”齐谲问。
“在法国读研的时候听同行学医的学生聊起过这种病,巴氏克宁维尔摩症,又俗称逆流症,是当今医学最棘手的症状之一。”
“逆流症?”
“简单来说,就是人不会向变老的方向生长,而是和正常人相反,不断地在变年轻。”
“那这么说,超市的阿姨们说雪樱姐在逐渐变年轻是真事?”齐雨砚震惊道。
“是真的,我的病已经发作了,现在身体就在倒逆的生长,而且倒逆的生长速度在越来越快。”雪樱苦笑道。
她看向连城,“抱歉,连城,是我骗了你,我很小就知道自己有这种病症,但是遇到你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很心动,喜欢你,想和你一直到老,我隐瞒了自己的病症,怕你担心。可是,它终于发作了,打破了我们的誓言,我们不能一起白头偕老了。”
“这不怪你……我也曾经在无数个夜晚,幻想过我们一起老年的样子,但是现在都成了浮梦。”连城很遗憾地说。
雪樱咬着嘴唇。
“哥哥,要是雪樱姐是倒着生长的话,那岂不是只有20年能活?”齐雨砚说。
“20年啊,没有那么久啦,或许最多只有一个月了。”雪樱伸出手背。
手背上的小褶皱逐渐地消失。
齐谲拍了拍妹妹,摇摇头,“倒逆生长的时间速度和正常人生长的速度并不一样,要快很多,甚至越来越快。”
叶苏盯着雪樱的皮肤,她现在是知名的美妆博主,对女人的皮肤很有了解,“就我刚观察这么一会儿,她鬓角小褶子就已经消失不见,这样的逆生长速度,预估一个月都很勉强吧,一天都顶的上一年。”
“有这么快?!”沈恒吃惊。
“就是这样啊。”雪樱淡淡地笑,“前段时间还看不出这么明显的痕迹的。”
“樱花的花期大约是两周,对雪樱的生命,也只能保守估计这么多了。还挺残酷的,和樱花一样,从盛放到枯萎,短短而终。”叶苏轻叩着柜台的桌面。
“好可怜!雪樱姐,我要抱抱你。”齐雨砚呜噜呜噜地说着。
齐谲把妹妹拉回来,“别添乱了。”
“谢谢你的好意啦,不过,嗯,我没事的,给大家添麻烦了。”雪樱微微鞠了一躬,就快步走出了Temps咖啡馆,在迎着风雪的那一刻,她的眼泪滚滚而下。
“雪樱……”连城望着那孱弱的背影,想迈开步子,却脚下又像生了钉,迈不开。
“喂,连城,你跟那个叫思思的去东京几天?”路乔忽然问。
“至少半个月。”
“几号走?”
“最迟后天就要动身。”
“再说一遍?”
连城感觉路乔又要发飙了,闭嘴不说话了。
“后天?去至少半个月?你到底知道雪樱的身体情况吗?”
“我知道……”
“那等你回来雪樱都长成受精卵,你还能见到她吗?”
“也许是,今晚过后,就不再见了。”连城也面露悲伤。
路乔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疼的他龇牙咧嘴。
“这是雪樱生命最后的时光了啊!你却跟着你的新欢跑到东京去玩,那个喜欢你一辈子的女孩,你就这么辜负她!连生命最后的一面,都不相见!”
“这样不见,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了,也是雪樱希望的。”连城说。
“我真是给你们两个搞得气死!”
叶苏耸了耸肩膀,站到路乔旁边,“连城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与其跟一个留不住的人,不如抓紧新的机会,有些时候,放弃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齐谲转着笔,托腮看着那个叫叶苏的女人,他从她说话的语气里仿佛能听出她曾经也放过一手弥足珍贵但终究错付的感情。
“叶崽你不能这样!雪樱小姑娘很可怜的,而且她明明很喜欢连城的,就是这个死东西!”
连城在一旁一声不吭。
“那个约会很重要吧,去东京的。”叶苏问。
连城点点头。
“那就去吧。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吧。”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女孩患了这样的病,你会一直喜欢她吗?”
连城诚恳地点着头,“一定会!”
叶苏笑笑,“你相信喜欢存在有效时限吗?”
连城愣了一下,说:“我相信。”
“嗯,我也相信,有的人的喜欢是一辈子,有的人的喜欢,就到此为止。”
叶苏拍着他的肩膀,把他拧向门口,“至少和她也好好的说一次再见,少年。”
连城像是备受鼓舞,终于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推开咖啡馆的门,在雨雪里狂奔起来。
“叶崽!”路乔皱着眉,“你就这么放连城跑了,我还准备狠狠把他骂一顿呢!”
“骂他干什么,他其实也没错。他只要能牢牢地记住这个陪过她的女孩,已经很好了,去找一个能陪自己白头偕老的人,有错吗?喜欢的,和最后爱的,未必都是一个人,这个道理别人不懂,你还不懂吗?”
叶苏温柔地拨弄着路乔的秀发,又看向沈恒。
路乔沉默了,的确,这个道理,本应该最懂的人是她自己。
她没有和那个喜欢的男孩走到一起,她最后嫁给了真正的爱情。
许行舟啊……
她又想起了这个被遗忘了很久的名字。
“那雪樱姐姐要怎么办呀?连城哥哥不在,她一个人会很可怜的!”齐雨砚冲叶苏嚷嚷道。
“这位是?”
“是我的妹妹,齐雨砚。”齐谲介绍道。
“火红的发梢,不像烫染的,好稀有,是天生的吗?”叶苏第一眼是被她的头发所吸引。
“是哟,诶嘿嘿。”
“跑题了……叶崽……”路乔在一旁提醒道。
叶苏咳了咳,“啊,你说雪樱啊,不然在她生命的最后时间里,就由我们来陪她吧。”
“我们来陪那个女孩子?”沈恒讶异道。
“大老爷们插什么嘴,要陪也轮不到你个油腻大叔,干活去!走!”路乔把没撒出来的怒气转向沈恒,把他轰回去继续敲代码了。
“既然大家都是雪樱的朋友,那我们也该尽朋友能做的,让她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不那么孤独的走完。”叶苏说。
“嗯,我也同意,不然雪樱姐实在是太可怜了。”齐谲赞同道。
“可雪樱那小姑娘肯定还是希望连城能在自己身边的,但是那个蠢蛋却跑去东京约会了!”路乔想想又莫名地气。
“想要连城啊……”
叶苏转了转眼珠,最后目光落在了齐谲的身上,邪笑着。
齐谲有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诶?我有个很好的主意。”
“是吗?叶崽说说?”
叶苏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除了齐谲,全场爆发出满堂喝彩。
“就这么定了!叶崽你是天才!”路乔搂住她。
“哥哥,我同意哦!叶苏姐姐的想法好大胆!”
“这女人是狐狸精变的吧……什么馊主意。”齐谲嘀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