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三年了,他沒有哪一個夜晚,因為想起過去殺了人而難過得睡不著覺。他人的生命,對羅賓而言都是過眼雲煙,唯有自己被人拿槍抵在頭上時,那份真實,才讓羅賓至今仍然無法忘懷。
老人一直都習慣羅賓的沉默,他知道這孩子不可能對他敞開心扉,他繼續說著:
「你根本不需要為你所作的選擇後悔……因為,當時你根本沒得選啊。如果你拒絕了,我一定會殺了你,就只是這樣而已。咳、咳……現在,你的懸賞已經到達五十萬美金……那就是你未來的價值。去吧,把我傳授給你的技藝,深深烙印在人心之中吧。」
說完,老人斷氣了。羅賓也依然沉默。
十六歲那年,羅賓為了女人殺一個男人;十九歲那年,為了挽回未來,殺了一個老人。
羅賓埋了一個孤身老人;與其說是人,更像是掩埋了一段咀嚼無味的回憶。所以不需要有太多依戀。
大概整理了老人留給他的一些工具:有特殊線絲的手套、備用的線絲、製作炸彈的零件、軍用小刀等。除了那雙獨特的手套之外,他將其他的工具們用一個皮箱裝起。
羅賓穿上老人喜愛的深藍風衣、戴上墨鏡,開著車,回到了紐約。
走在路上,沒有人知道羅賓曾經是為了幾元美金而搶劫的人,也沒有人知道他曾經為了止餓,站在垃圾桶前猶豫不決。
他到了一間露天咖啡店,點了咖啡和貝果,看著報紙一派悠閒的模樣。有時,和隔壁桌的女郎對上眼,還甚是有空地眉來眼去一番,現在的羅賓和過去的自己,已經全然不同了。
老殺手留給他的金錢,可以讓他無憂無慮花個一年都不成問題,但是真正麻煩的是——為了賞金的人。
果不其然,羅賓很快被綁架了,不是他的大意,而是他的自願。
羅賓悠然戴上手套,他沒有什麼反抗,等到他們將他載到一個汽車修理廠後,羅賓的手被綁在身後。那群人推著他進修車棚說:
「所有人聽著,我們發了。」
除了綁架他的人,另外還有四個人在修理廠裡面工作,他們圍了過去,聽著那兩人發現羅賓的經過與計畫是多麼的巧合。
一旁的羅賓冷冷一笑,有技巧地鬆開繩子,瞬間就抓著其中一個人的頭,往令一個人身上撞去。
綁好的繩子怎麼會突然鬆開?面對這突發狀況,那些人變得有些緊張,趕緊四散去拿了板手等金屬工具。
羅賓隱隱一笑,抽開手套裡的線絲,往操著金屬棒子的胖子方向一丟,又一個側身閃過揮下來的棒子。接著,他繞過胖子身邊的同時,接起線絲尾端的重珠,一拉,那胖子人頭瞬間落地。
突然看見這駭人的景象,這群人有些反應不過來,但是羅賓並沒有因此停手。他已經來到下一個人身邊,當那人意識到時,趕緊用手指護著脖子,可是那一點用處也沒有,很快地,幾根手指也跟著人頭一起落地。
一眨眼,第二個人死了,當下所有人無不尖叫著。聽著那些聲音,羅賓不禁勾起笑容,顯得有些愉悅。
他沒有停手,一直到將所有人都殺光的時候,車棚的地板滿滿是血,好像一張紅色的大地毯。
這就是殺與被殺的差別嗎?羅賓站在車棚的正中央回首看著他的傑作,彷彿在享受一場無聲的交響樂般,瞇著眼,舉起雙臂。
一切都顯得寂靜無聲,只有豔紅遮去了工廠的灰黃獨自綻放著。
明明都是同一個世界,為什麼在他眼裡已經變得不一樣了?明明都是同一個太陽,為什麼特別顯得黯淡無光?這次,真的回不去了吧。羅賓淡然笑著。
接著羅賓在短短一個月內,將那個幫派的所有老大,都一一殺了,直到發佈懸賞的人死去。他沒有停止殺人。
那無頭的殺人手法,清肅幫派這件事,在地下世界形成一股絕響。因為工具為線絲,所以他們給羅賓一個稱號——鬼蜘蛛。不少他國的幫派爭先恐後要聘請他,不知不覺間,羅賓就為了接下的委託,忙碌奔走。
人的靈魂是等重的,但是價值卻不平等;有人生命價值高,就有人低賤。對羅賓而言,所謂的性命,就是匯入他帳號的數字變化。
但是殺人如同一種慢性病,就算已經麻木,也會侵蝕人類的靈魂;他如此討厭死亡,卻偏偏依此維生。是為了什麼,他非得過著殺人的生活?是為了什麼,他非得將雙手染上這污穢的顏色?只要一思考,他就即將面臨意識崩潰,所以他停止思考了,甚至連交談都變得非常少。然而朋友這個名詞,幾乎消失在羅賓的生命裡。
他討厭紅色,因為那是每天都會看見的顏色;他討厭死亡,因為那是他每天都會聞得到的氣息。羅賓討厭一切、抗拒一切,包括自己,也漸漸變得難以喜愛。
逐漸讓羅賓感到生厭的殺手生崖,又過了幾個月後,他得到一個消息,有個富翁要聘請護衛,不限人數,而且週薪計酬價格優渥。
這對羅賓而言,吸引力實在非常高,因為現在正值冬天,他恰好想到溫暖的地方避寒,於是,他前往南法國的普羅旺斯去見了那名富翁。
那日,依照時間準時抵達豪宅的保鑣,加上羅賓足足有二十幾人。這棟鄉村大房子真的需要這麼多人嗎?羅賓以為,那富翁可能會因此感到困擾,想不到他卻眉開眼笑,熱切歡迎所有人。
富翁簡單說明聘請護衛的用意後,便拿出莊園地圖指示每個人需要站崗的位置。羅賓和其他人就地解散,來到被分配的工作地點。羅賓靠在牆邊想著,因為盜賊集團騷擾所以想要加強莊園的護衛嗎?還二十四小時戒備?
想著想著,羅賓不知不覺喃喃說出:
「十五名守衛加上二十幾個職業殺手,雇傭了這麼多人,有點奇怪……」
「因為那胖子在說謊。」
羅賓不禁立刻抬頭看著,那個附和他的人,是和他一起在後門左側角守備的男人,留有一顆紅色平頭,打扮像美國龐客小子的年輕人,他蹲在樹幹旁,正看著樹根上奔波的螞蟻抽著煙。
這是羅賓和路德.范佩西的第一次相遇。
羅賓問著:
「你怎麼知道他在說謊?」
「直覺。」
嘖,真是一點根據也沒有。羅賓在心裏不耐地嗤笑著。又說:
「那你有什麼打算?」
「沒。反正只要有錢拿又可以殺人,我都沒意見。」
真是白問了。羅賓搖搖頭,看往其他方向。
這傢伙也就算了,問題是還有人有注意到嗎?如果說富翁真是為了防範盜賊集團的騷擾,那更有效的作法應該是直接殲滅那個集團吧。有什麼理由非得守在這裏,有什麼敵人值得雇傭二十幾個職業殺手當護衛?真是討厭的感覺。羅賓如此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