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切的开始

作者:霧崎桜叶 更新时间:2015/3/27 10:17:57 字数:3539

在玛索大陆诞生之初,掌握它的人并不是现在的人类,而是由拥有庞大身躯和无尽力量的龙族。拥有随意可以改变一切魔法的魔族,还有执掌法则,拥有神权的神族共同统治着。其中以神族为首,魔族龙族与其分庭抗礼。而渺小的人类给这三个种族当奴仆的资格都没有。仅仅是最下贱的奴隶。生存于食物链低端 然而,浩劫降临了,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只知道一夜之间神族就与这个世界完全脱离了联系。如字面所说的。完全消失了,没有一位神留下来,仿佛他们从来没有来到过这个世界上。那一天被称为诸神消失之日

那个时期被人类称为众神的时期。而如今那个时代的辉煌早就被历史。

神的消失,维护这个世界的众神之权的加护也消失了。以往被众神以莫大的能力封印起来的灾难开始爆发

毁灭纪开始了

高傲的龙族与魔族以为凭借着强悍的身躯和强大的魔法就能抵抗这种灾难,可是他们错了,自诞生在玛索大陆神灵们封印起来的灾难一下子爆发起来岂是那么好抵挡的?

在毁灭纪初期,龙族和魔族就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

无情的刀风,天雷,冥水无情的摧残着龙族和魔族,仅仅是灾难初降临之时整个大陆就失去了十分之一的人口,或许是死于灾难,但更多的是死于混乱和践踏,更有无情的黑炎吞噬着大地

龙族和魔族领袖拉文顿和露雅娜是优秀的,她们马上就反应了过来,调整好各自的人民抵抗灾难。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的,到了毁灭纪末期,龙族和魔族的人口仅剩于原来的不足千分之一,而在抵抗灾难中龙族和魔族的首领和高层都付出了生命。不幸的是,龙族没有幸存者,一个辉煌的文明就此划上了句号

人类是幸运的,在经历过毁灭纪那绝望般的灾难后依旧奇迹般的生存了下来,他们依附于魔族,结束了毡毛饮血的生活。魔族虽然没落,但那依旧不是人类可以战胜的……

“而我们伟大的祖先,承蒙母神的厚爱学会了魔法,结合剑术,终于有了与魔族一战之力。在一千年前终于崛起。摆脱了耻辱的奴隶身份…”

村庄中教堂学院传出了神父讲课那略带沙哑的声音。而在课堂窗外,一个大概13、4岁的少年慵懒的躺在茅草堆上晒着阳光。与课堂中聚精会神听着讲师讲课的同龄人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他穿着一身布衣,黑色的头发乱乱的,表情虽然很慵懒,但是却掩饰不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庄明非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两年了。说起来有点扯,两年前的庄明非如往常往床上一躺,眼睛一闭。本以为再次睁开眼睛看到的依旧是那副看了18年不变的灰白天花板,可事实却出乎了意料

那是陌生的,由木板做的古铜色天花板。而他背后的触感也不是他熟悉的席梦思。而是硬硬的木板,更离奇的是透过床对面的镜子他发现自己变成了只有10出头的小孩模样

庄明非以为自己实在做梦,不然怎么可能一下子变成这样呢?唯有做梦才能符合这一个解释。他想着要是这样睡过去或许就会如往常一样醒过来吧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在强迫自己睡了两天无果后,饥饿让他认清了现实。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遇到了传说中匪夷所思的穿越。庄明非觉得如果这是上帝的玩笑的话。那么这个玩笑真心一点都不好笑

他很清楚自己不是玄幻小说的主角,并没有小说主角的那种气运。自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穿越到这个世界只会让自己格格不入

好在周围的人对他并不感冒,通过周围人的谈话,庄明非知道自己现在是一个孤儿,在这座村庄里靠着接济生活。同时也明白了自己现在正处于拜德王国北部的一个村庄里。甚至还知道这是个可以使用魔法,并且真正有魔法师,精灵的世界。也恰恰是这点让他明白自己是真的穿越了

但那些都与他无关。庄明非只是一个10岁出头的孩子,并且他也没有条件去学习那些。生存问题都不能解决的他即便对那些有兴趣也没办法

好在,原来世界的知识救了他一命,让他过上了温饱生活。庄明非根据高中物理学习的知识制造出了一种方便的手摇灯。靠着贩卖这种手摇灯糊口,由于这种灯价格便宜,方便小巧,使用周期比蜡烛长的多,很受普通家庭的欢迎

庄明非没想到在这个世界当了一回爱迪生,不过书到用时方恨少,他并没有将手摇灯改进的方法。

拜德王国是个尚武的国度。人类和魔族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千年,和他同龄的小孩几乎都在教堂上课,听着牧师和神父讲述着人类英勇对抗魔族的故事。几乎每个少年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英勇的勇士,到那前线的沛塔抛头颅洒热血。与魔族做斗争。

等他们到了大概14岁的时候,每年的春季就会有一大堆的冒险家或者勇士来将他们领走,教授他们武艺从而成为新的勇者,骑士或者冒险家。又或者选择教会。

有时候庄明非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像他故乡。勇者也好冒险家也好,教会也好。就像老师。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了教室。冒险都是需要钱的。而这些资金的来源就是由未来勇者的父母们来负担的。

勇者们带走孩子们后会留下一个编码,而父母仅仅需要定时汇款就行了。同时这也是平安的保险符,如果某天这个编号被注销了,那么就证明编号的主人已经死亡。这是父母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

除了要钱,还要堵上性命,庄明非明显是不愿意的,他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他并没有像小说的主角一样拥有某种奇珍异宝,简称外挂的东西。也没有像X炎一样有着一个内含高级灵魂的戒指

比起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他更愿意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再存上一笔钱,娶个可爱的女孩子什么的

庄明非将嘴里的麦芽吐掉,从草堆上跳了起来,他突然想起来制作手摇灯材料不够了

灯丝的材料很好办,庄明非是向村口的老铁匠订购的,他叫路德,似乎是很讨厌别人叫他爷爷,所以为了8折价格庄明非一直叫他路德大叔,他有着一团白胡子,总是笑眯眯的。庄明非很好奇,在那个炭火四溅的小铁铺中,他到底是怎么保持自己的胡子不被烫黑的

“哟,杰明特。又要来订铜丝吗?”

一看到庄明非的身影,路德大叔老远就挥舞着冒着烟的锤子跟他打招呼。杰明特这个名字是原本这个身体主人名字。

“托您的福,路德大叔的技艺很好,每次制造出来的灯丝都非常的实用”

“哈哈哈,说起技艺这个村里可没人比的过我。倒是你做出来的手摇灯让人觉得方便了许多呢”

“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庄明非还没有脸皮厚到说那完全是他发明的,所谓前人植树后人乘凉,即便是这个世界没有那些科学家存在。庄明非也不想霸占那些名誉

路德大叔拿出一份沾满铁屑的羊皮纸放在庄明非面前,庄明非熟练的写上需求的数目,这样订单就算完成了

“好家伙,终于找到你这个混蛋了!”

庄明非没走出多久就被三个人围住了,他们的年纪与庄明非相仿,同时都是富人家的孩子,也是村里的孩子王。庄明非认得他们。

在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庄明非由于不满他们的压迫与欺凌选择了反抗,从而结下了梁子

“哎呀。这不是三位大少爷吗?”庄明非不慌不忙的打了个招呼

“少废话,既然碰到了我们,你应该没忘记我们说过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的话吧!”

“如果你们追的上我的话那就尽管来吧,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大块头,可不要像上次那样甩进泥沟里哦”

“混蛋!我要和你决斗!”

“可恶你说谁头脑简单”

“巴恩!多鲁!抓住他!”

几乎没有犹豫,庄明非转身就跑,往村外的森林跑去,只要到达那里他就赢了。那三个笨蛋因为父辈的家规是不能随意出村子玩的,这也算是他们父辈对他们的安全着想,除非他们成年或者当上冒险家。而如今这条保护他们规矩反而成为了庄明非可以钻的漏洞。

“鲁尔斯!这小子像个泥鳅一样我们追不上他!”

“你们两个从侧面包剿他!他的目标是村外!”

三人组对庄明非所图也非常清楚马上做出了对策

庄明非飞快的穿过人群,动作敏捷的像个猴子,不时的又穿过巷子跳上屋顶,始终与那三人组保持着一段距离

而村民们对于这番景象早就见怪不怪,预判他们要经过这里时连忙把路边的货物移开,而那些移得慢一点的——

嘭!巴恩直接撞翻了一堆箱子

就像这样。

“别跑混…哎哟!这小子拿石头扔我!”

“太慢了你们,马上就要村口了哟。”庄明非一个18岁的高中生,戏耍三个14岁的少年自然是轻轻松松不在话下的

再转头一看,庄明非发现村口已经不远了,可是让他吃惊的是村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排红衣大汉,毫无疑问那是为首巴恩家的仆从

这三人组今天竟然是有备而来。

庄明非眉头一皱,依旧速度不减,只是一只手早就插进口袋里

“站住!此路不通!”

“束手就擒吧小子!”

“抱歉那可不行。”

靠近大汉们的一瞬间,庄明非一个滑铲,紧接着插在口袋中的手往天上一挥

沙啦

瞬间白雾弥漫

“咳咳…”

“咳…咳…是石…灰!”

几个大汉不停咳嗽着,还有一个不幸被撒中眼睛的在地上不停的哀嚎。

等到三人组追到村口,庄明非早就不见了。

“可恶,给我记着!”

三人组搁下坏人离场的经典话语。败兴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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