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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shwind包子 更新时间:2020/12/26 22:33:43 字数:2478

我叫阿根,是一名普通的哨兵。

现驻于芬亘城,日日站岗东南街。

哨兵的工作十分无聊,一整天套着一身锁子甲,顶着一个大太阳,又闷又热。

即使是这样,但我也不是那种捍卫人民的人间卫士,且不说还会被人鄙视。

为什么我会被鄙视呢,也主要是因为芬亘城的上层极其腐败。

流血事件天天上演,打架斗殴以是常态,军警作威作福,整个芬亘城几乎被豪绅,大财阀,黑手党瓜分。

政府也差不多成了各个帮派用来统治芬亘城的工具。

别看我是一名哨兵,其实工作就是当雕像,无论发生什么都不用我管,只需要乖乖的等军警过来就是了。

而且这一行能捞到的油水并不多,真正能捞到钱的还是那些在大街上大摇大摆的军警。

他们走路带风,一身擦的油亮的军装,走路腿要摆成八字,胸膛挺直,帽檐挺得老高,戴着白棉绒手套的手往背上一靠,整个人都显得很神气。

银晃晃的手铐夹在腰带上,警棍绑在身后一晃一晃的,眼里带满了高傲与不屑,乍一看这人怎么这么欠?就因为老子是军警!这条街我最大!老子就是你爹!

他们两只小眼往你这儿一瞟,没个八百十是别想走了。

但是他们也有吃瘪的时候,我最爱看到他们惹上那些他们不该惹的人的时候那一副低声下气的样子。如一只瘦弱的牧羊犬被一只藏獒反咬一口一样。

有钱人天天开part,穷人有时连顿像样的饭都吃不上。

绝对不要惹上黑帮,不然你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钱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活神仙,有钱,你什么都办的到,相反没钱,什么也做不到。

芬亘城所处的国家叫斯芬克斯帝国。

而芬亘城里还有一个内城,那是贵族人家,花花公子才住的上的地方。常常被我们戏称“后花园”,而“后花园”对于我们穷人来说好比“天堂”。但是我们中间被挖开了一条运河,我们也只能远远望着。

但是呢,其实我们并不是唯一一种人类,还有一些人身上带有一些动物特征,他们这种人种是因为在五百年前发生了一场“大灾变”而诞生的。

因为那场“大灾变”让世界上几乎四分之一的人死去。当时为了提升人类的体质,于是将动物的基因注射进人体。

经过了几代的传代,便有了现在的“新人类”,而我则是原基因的“纯种人”。

而我呢,家中还有老母要养,生活还过得去,我的梦想是攒到足够的钱,离开这里向往遥远的东方,过上安定平静的生活。

但是命运弄人啊……

原本我应该准时六点钟下班的,但是我却鬼使神差的被叫到上级的办公室。

我吞咽下口水,仔细整理衣服是否有褶皱或者泥污。

我的嘴角微微上扬,我以为我这些年来的努力有了成效。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

“根·莫多先生,感谢你多年来的辛苦付出,但是呢,现在你被解雇了!”

“什……”

“等等!求求您再考虑一下!我一直尽职尽业,完成每一个任务,也恪守员工条例,我没有做过任何违规的事,求求您再考虑一下吧,我还有一个老母要养,我不能丢掉工作!”

“很抱歉,但这是已经既定的事实,请你先冷静一下,现在你有两个选择。”

“……”

“一是你收下这些违约金,然后收拾东西乖乖走人,要么我叫警卫把你拖出去,二选一。”

说完他转过身,抽起雪茄。

我的手颤颤巍巍的接过钱,正欲离开时他又补了一句

“哦对了,你的装备就自己带回去吧,留作纪念。”

我没有回应,只是静静的关上了门。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回到家,只知道整个晚上脑子都昏沉沉的。

第二天醒来时,我买了顿不错的早餐,吃完,我披上棉袄,在街上散步。

现在正直冬季,街上大雪纷飞,行人来来往往,我站在路灯旁,仰望天空。今天是阴天,阴沉的让我分不清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

汽灯点亮,乞丐们围在火桶旁取暖,几个孩子,穿着破旧的衣服在雪堆里打雪仗。

不知不觉,头上以积成雪堆,甩甩头,来到一个公园。

我坐在长椅上,拿出火柴盒,划燃点了一支烟,猛吸一口,被烟呛到的我气急败坏的把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

“我永远都不可能学会抽烟。”

将烟蒂扔给一旁的乞丐,径直回家。

回到家门,抖抖肩拍下雪花脱下棉袄,摊在椅子上,开始规划以后的生活。

这时门铃想起,打开门是我以前的同事,他带了点肉干与蔬菜。

“吃了午饭没?”

“还没。”

随后他用灶台煮了点肉汤,我一点一点的喝着,他说。

“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被炒鱿鱼吗?”

“不知道。”

“我直说了吧。”

“有人不小心犯了事,就拿你和另几个人当了替罪羊。”

“嗯……”

“说来,你也是可怜,还有老母要养,我也只能过来慰问你一下。”

他看了我一眼,后又看向天花板,随后站起身拿上自己的包。

“我得先走了,保护好自己,有些小混混就爱找你这种人的茬。”

“嗯,再见。”

后我们再没见面,大概是两个星期后,我四处求职,但都被拒绝,只能借酒消愁。

一个月后我身上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一副贫困潦倒的样子。

又过了三天,我仍没有找到工作,我打算到附近的商店买酒,但是我带上了一把左轮手枪。

这个左轮手枪是我的“父亲”的遗物。

带着左轮手枪也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安心一点。

我倒在路旁,不停往嘴里灌着啤酒,这时两个小混混手里拿着酒瓶嘲笑我。

他们的嘲笑让我恼怒不已,我拿出左轮手枪,指向那两个小混混。

不过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继续嘲讽,我记得自己没有上膛子弹,所以毫不犹豫的拉动枪栓。

“嘭!”

随着一声巨响,一个小混混胸前绽开血花,而另一个在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跑走了。

我爬起来,检查了一下小混混的状况,小混混已经重伤不省人事。

我抓着枪追向另一个小混混,突然他从巷子的拐角冲出,一拳正中我面门。

我踉跄往后退了几步,要死的是枪也掉了,小混混拿起枪将枪口对准我。

“死,死吧!”

“啧。”

激发膛的脆响传入耳膜,但我的身上并没有出现一个血洞。

“咦?”

“哼!”

向前俯冲,一个上勾拳正中下巴,后一腿往那人两腿之间一踢!

“咕啊啊啊啊啊!”

他双腿摆成内八字 ,双手捂住下体。

“咯啊……求求你,别杀我。”

抓住那人衣领,狠劲将头撞向墙壁,来回数十次后,又往脸上连补几拳。

放倒以失去意识的小混混后,在雪上抹掉血迹,捡回手枪就向家的方向狂奔。

我没有回家而是跑到五楼的阳台,跪倒在地,眼泪如断掉的珠链般,从我脸颊滑过,滴在积满了学的地板上,我悔恨不已。

“我都干了些什么?!我杀人了,我杀人了啊!呜呜呜,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啊!为什么老天爷你总是这样!”

绝望的我,跨过围栏,看着这仍在沉睡的城市。

“对不起,我累了让我休息一会儿吧……”

说完纵身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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