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塞国历265年,多方势力为了争夺领土,开始了混战。273年,乌尔塞国王撒克里带领他的雄狮,打败了最后的敌人——凡克登王国,统一了大陆,结束了这历时8年的战乱。
三年后…
风吹着荒漠,烈日当空,一眼望去,并无半点生机,唯一看到在移动的,是一个男人,他由远至近走来。男人穿着褐色的裹身布衣和布裤,披着灰色的大披风。他背上背着三把剑,腰间别着一把剑,戴着兜帽,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路的前方是一个小镇,看上去破破旧旧的,但似乎是有人居住的。男人进入小镇,居民们像是见到瘟神一般,纷纷逃回自己屋中,锁上了门。这本是无礼之为,但男人并不为所动,就像是习以为常一般,自顾自向前走。
突然,一块石头从侧面的小巷里飞出。直逼男人的头部,但男人并不慌乱,他头都没转伸手一接,就接住了石头。男人还没向巷子里看,就突然钻出一个小男孩。
男孩憋足了劲大声赞叹道:“太厉害了,能接住我扔出的石头的人你还是第一个啊!”
男人低头看看男孩,男孩看上去只有11、2岁的样子,个子也不高,衣服破破烂烂的,看上去像是穷人家的孩子,在男孩身后,蜷缩着一个女孩,个子比男孩还小,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和男孩褐色的头发衬在一起极不协调。
“银白色”…男人心里微微一颤,但转瞬即逝。
男人似乎并不打算搭理他们,把石头放在男孩手里,继续向前走去。
但男孩不依不饶,跑到男人前面,边倒退边说:“你是剑客吧,你有这么多剑,一定很厉害,你教我用剑吧!”
男人突然驻足,导致跟在后面低着头的女孩撞到了他的腿。男人问:“为什么学剑?”
男孩兴奋地说:“当然是要成为大英雄了,嗯,还有不让别人欺负我。”
男人似乎并不喜欢这个回答,说:“我教不了你。”然后走开了。
男孩气冲冲地大叫:“有什么了不起!我以后自己研发一套剑术,第一个就要打败你!有本事你留下你的姓名啊!”
男人不理会男孩的叫嚷,走进了位于小镇中心的旅馆。
“哎呀,终于有客人啦。您是……”老板话到一半就停住了,因为他和其他居民一样,看到的是一个带着剑的人。
“我要住两晚。”男人不理会老板的无礼态度,把钱扔到柜台上,自己走上楼去。
男人到了房里,关上门,把身上的四把剑卸下,把背上的三把剑整齐地放在床上,自己和腰间的剑靠在墙角坐着。
男人把兜帽摘下,露出了他的脸,那是一副饱经沧桑的脸,一眼看上去,就会觉得整个人生都在这上面了。脸上有一条刀疤的,位于两眼到左颧骨之间,但即便如此,也能看出他是一个英俊的人。
男人抬头看着天花板,好像在想着些什么,突感困意上涌,便靠在墙上闭眼睡了。
——阿尔冯斯!阿尔冯斯!
“哈…哈…哈…”男人突然从噩梦中惊醒,喘着大气。但他好像已经习以为常了,平复了一下情绪,看向窗外,已经黄昏了,肚子也有些饿了,于是他有背上剑戴起兜帽,下一楼吃饭了。
旅馆并没有其他客人,这并不是因为来了剑客,其他客人躲避,而是因为这里位于大陆的偏僻地带,很少有人能穿过荒漠来到这里,也没人愿意来这种地方。而居住在这里的人也是因为出不去荒漠才只能就地居住。
男人在空荡荡的一楼吃着老板端来的饭菜,老板觉得之前的行为有所不妥,主动上前坐在旁边和男人开始搭话:“饭菜还合胃口吗?太长时间没客人,我都不习惯做能卖出去的饭菜了。”
男人没有回话。
老板却也不在意:“其实这里以前不是这样,以前这里也是有很多商人和游客路过的,那时候生意真的是好啊。如果不是打仗,把这里的树砍光了,也不会变成荒漠。”
男人停了一下,想要说什么,但并没有把话挤出口,便继续吃着。
老板笑笑说:“其实你也不用在意镇子上那些人的反应,他们那样也是有原因的。虽然这里没什么东西可抢,但偏偏有一帮贼匪就盯着我们这里,大家都害怕……呃,你们这拿刀拿剑的。大家都有苦衷嘛。”
男人并没有看老板的笑脸,放下餐具,起身说:“我并没有在意。”
男人走出旅店,向小镇的另一头走去。
到了小镇的尽头,他竟然看到了绿色的痕迹,小镇的背后,竟然是一片森林。
男人收了收眼中的惊讶,趁着夕阳的光,走进了森林。
没走多远,眼前出现一个小木屋,木屋并不简陋,看上去严严实实的,只是小了些。
这木屋和镇上的房子差别太大,勾起了男人的好奇,男人走上前敲门,可半天没人开,推了推,是从里面锁上的,可能是主人不愿开吧,既然如此,也不必强求,男人转身,突然从屋里传来一句“哎呀,是他!”然后门一下子开了。
出来的是之前的男孩,男孩解释说:“从门缝里看到是带剑的人,还以为是贼匪呢,看到你背上三把剑才发现是你啊。”
男孩似乎想到了什么,兴奋地说:“你是来教我剑术的吧!终于想通了吗?”
男人再次无视了男孩,看向屋内,那个女孩坐在一张不大的桌子前,手里拿着碗,看样子他们正在吃饭。
男孩见男人在观察屋内,侧过身子说:“来一起吃吧!”
男人没有拒绝,进了屋,坐在桌子旁,桌子上的饭菜简陋到了极致,全是一些看着像野草一样的植物,没有肉,没有汤,能算正常的也只有那少得可怜的米了。
男孩搬来一个木墩子,坐下,对男人说:“从来没想到会有其他人来一起吃饭,所以没有多余的餐具,你就用我的吧,你吃完我再吃。”
男人问:“你们的父母呢?”
男孩答:“死了。”答得很快,感觉顺理成章一样。
男孩笑了笑,接着说:“死了很久了,你不说我都忘了他们了,不管这些,先吃饭吧,吃完了才有力气教我剑术啊。别看没有肉,这些可都是野菜,我在林子里找的,很珍贵的。”
男人尝了一口,并没有什么特别,就是普通的植物。
男人问男孩:“为什么居民不来靠近森林的地方住?”
男孩叹口气:“因为林子里有猛兽啊,很多人穿不过荒漠,就想走林子离开这里,可没一个能活着出去的,现在都还能在里面找到他们的骸骨呢,七零八落的。”
“你去摘这些…菜,不会有危险吗?”男人接着问。
男孩得意地摆摆臂膀说:“你看我,这么强壮,能有什么危险吗?诶,你吃饱了吗?什么时候开始练剑?哦,今天好像太晚了,明天?”
男人在兜帽下皱了皱眉,说:“学会剑术也做不了英雄。”
男人抛下这句话起身离开了。
太阳已经西沉了。男人回到了旅店。蜷缩在墙角,看着天花板:“英雄吗?”然后闭眼睡着了。
——阿尔冯斯!——赛克西!多隆!卡里安!
——阿尔冯斯!——茱莉雅!
——卡萨!——妈妈?
“啊…………!”又是一场噩梦,男人已是汗流浃背。但这次他没有整理思绪的时间,因为小镇正发生这骚乱。
男人站在窗口,看着外面。
看样子是老板说的那些贼匪来打劫了。看上去有13个人。
为首的贼头头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对着居民们叫嚣:“一次比一次交得少,不是我不仁义,我保护你们安居也是很辛苦的,收你们的费用也是很少了,而你们现在呢?你们现在这样做是应该的吗?”
旅店老板低着头说:“最近天气旱得严重,我们也实在是种不出那么多粮食了。等天气润一些了,我们一定足量交出。”
“啊呸!我算是看白了你们这些白眼狼了,上次不也是这么说的吗?可哪次兑现了啊?”
一个贼匪手下对着头头耳语了几句,贼匪头头点头赞同,他突然走到人群中,走到男孩面前,把和男孩在一起的女孩抓了出来。
男人这才发现,男孩也在人群之中。男孩低着头,没敢做声。
贼匪头头说:“不是我想,大家都知道,我是不做人口买卖这种生意的,是你们交不上应交的东西,我也是被逼无奈,下次来,如果还是如此,那我也只好继续被逼无奈了。”说完就准备走人。
女孩被贼匪头头锁在手里,大叫着“哥哥”,早已是泪流满面。男孩突然跃起,冲上去欲解救妹妹,却被耳语贼匪一脚踹翻在地,当即捂着肚子趴在地上。
居民们都只是低着头,蜷缩在最近觉得安全的角落里,没人在乎女孩和男孩,没人敢,没人愿意反抗,如老鼠一般。
男人并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但男孩的举动触动了他,这一次,他决定管这个闲事。
男人戴上兜帽,拿上一直别在腰间的剑,从窗户跳下,落在了人群中间。
贼匪头头忽觉身后有动静,扔下了女孩,转身摆好架势。
贼匪头头看男人手上有武器,大叫:“哟呵!没想到你们这群混球还请了帮手啊!你!他们给了你多少钱啊?让你来送命!你知道我的名号吗?我斯拉大爷可不是吃……”男人没有允许他叫嚣完,一瞬间把他的头砍了下来,动作太快,只是一招,只是一瞬。
其他贼匪见状纷纷逃窜,但男人并不打算放过他们,最后一个贼匪跪地求饶,但依然没能逃过惩罚。
欢呼声,小镇突然响起了欢呼声,居民们都为男人欢呼,但男人平静如水一般,转身发现男孩背着女孩向森林木屋走去,男人也跟了上去。
到了木屋,女孩因为惊吓过度已经昏睡过去,男孩把她放到床上,为她擦了擦脸,然后走出木屋靠着墙坐在地上,男人也跟着坐在旁边。
“如果你教我剑术,她就不会这样了。”
“也许吧。但现在她没事了,再也不会有事了。”
“你可以保护她一世吗?”
男人没有说话。
“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早点出手?在我之前出手?”
男人依然沉默。
“我的父亲被派去打仗了,再没有回来,母亲也因为劳累过度去世了,留下的就只有我和这间木屋,那一年我才8岁,我在荒漠里发现了她,是人贩子见她快死了,把她扔掉的,那时候我就决定,我要照顾她,我要给她幸福,因为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但是我太弱小了,到现在都只能吃野草!但她从不抱怨,说这些野草都是我拼命去摘的,她是是我给了她生命。你说就算学会了剑术也不可能成为英雄,可是你刚才不就成为英雄了吗?成为了镇子上的英雄,成为了她的英雄。我也想成为英雄,我想成为我要保护的人的英雄,这真的是不可能实现的吗?”
——“阿尔冯斯,你真是我们的大英雄啊,因为你,又少牺牲了好多战士的生命啊,大家都说是你给了我们生命啊,哈哈!记得要多给几次啊!”
——“卡萨,你为什么想成为英雄?”
男人摘掉兜帽,露出他的脸,站起身,问:“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回答:“亚斯,巴鲁·亚斯。”
“亚斯,你想学剑术是吗?我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