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夜,总是来得很快。幸运的林杰,原本只打算取一份煎饼。可机缘巧合下,他竟然坐进了昆明最高级的饭店里,吃起以万元为单位的神户牛肉。现在,林杰才算明白什么叫文化人的生活。喝红酒那是要醒酒的,吃大席那是要用银质餐具的,否则就会影响酒品、菜品。而除了这些,店面的装修和选址也是大有讲究,就说说林杰现在就餐的地方吧。
这家酒店坐落于大厦的最顶端,地板由极老旧的榆木铺成,乍一看,就像明代遗留至今的宝船甲板。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餐厅里各式各样的现代化装饰。贴花的墙纸,实木与合金相搭配的栏杆,新与旧朝相辉映,别有一番风味。受益于餐厅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这里明显要比下面的楼层高出一截。别小看多出的这点儿空间,一个成熟的设计师完全可以利用它营造出更优雅舒适的就餐氛围。五米高的梁上悬挂着水晶做成的吊灯,里面的灯管被巧妙的设计成蜡烛形,不注意看的话,你还以为他们真的是在烧蜡烛......
林杰这辈子去过五星级酒店,可还没去过这么高级的五星级。在他看来,这里简直不能算酒店,更像是CCTV新闻报道里提到的高级会所。
与林杰的拘谨、慎重不同,冬夏和陈若曦要放开得多。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来这儿:“环境怎么样?”
“一级棒。”
盯着瓶子里的红酒,林杰边咽口水边回答冬夏的提问。
摆在那儿的是一瓶产自白马庄的进口红酒,上面的标签写满了各种洋文,看得林杰直痒痒。要不是冬夏拦着他,他倒想直接一口气像干啤酒样直接把它灌进肚子里。至于什么开盖醒酒,什么充分氧化,林杰是个粗人,不太懂……
“其实很多地方比这里好。”在林杰看来,这里已经是人间天堂了,可冬夏张口就说这里差,“我们国人在某些方面比起国外还是要差上不少。就看你左手边吧,那里居然放了个带跑马灯的吧台。真搞不懂,这是个高档酒店,不在餐厅中央放些艺术品,却放个俗里俗气的吧台,碍人眼。来这里的人都是追求典雅的,可一个吧台却毁了所有气氛。如果换成浪漫的法国人,他们或许会在那里摆一架民国时期的人力马车,这样才能和木地板搭配起来嘛。”
“你在跟我学弟说什么?会教坏他的!”
陈若曦打断了冬夏的侃侃而谈,还用手去扭他的耳朵…….林杰傻傻地愣在座位上。
“学姐和老板究竟是什么关系啊?”
这个问题,已经纠结林杰很长时间了。说他们是普通的上下属关系,那是傻子都不信的;可要说他们是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那十有八九是秘书包养了大老板…….怎么看,陈若曦都比冬夏强势!
“以前是恋人,现在是未婚妻,明年的这个时候就是老公老婆啦。”
虽然被扭着耳朵,冬夏却一丁点生气的样子都没有。从他嘴里,透出的是满满得幸福。传言说:结婚是男人的坟墓,可冬夏怎么看——都是在上赶着往墓地里挤。
“是的呢。”陈若曦收回了拧自家老公的手,用汤匙搅拌起水晶杯里的酸梅汁,“我们不像秘书和老板吧?”
“可你们超像老公老婆啊。”林杰回答的很聪明。
冬夏微笑:“是啊,我们很恩爱的。”
岂止是恩爱,在林杰看来冬夏简直是现代十佳好男人,估计陈若曦一发怒,他立马就会找个搓衣板跪下,三叩九拜高呼老婆万岁万岁万万岁。
惧内不是病,是爱老婆的表现!
“学弟,你别听他的。别看他现在人模人样的,还对餐厅装修点评的头头是道,装得跟个大仙似地。可4年前,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可是标准的穷光蛋。”
听着自家老婆揭自己的短,冬夏无可奈何的报以苦笑:“是啊,4年前。我和若曦相遇的时候,连一碗抄手(作者注:西南地区对馄饨的称呼)都吃不起,要不是遇见若曦,估计早放弃人生了。”
怪不得会如此惧内,林杰算看出来了,在冬夏看来,陈若曦不光是老婆,还是大恩人。
“一定是很美丽的爱情故事。”说是这么说,可相比于冬夏和陈若曦的爱情故事,林杰明显对神户牛肉和进口红酒更感兴趣。别看他话说的圆滑,可他那双贼眼却始终未曾离开桌上的红酒。
冬夏突然摇晃起桌边的银铃,清脆的铃音,以曼妙的步伐游走在风中。不一会儿便有恭敬的侍者来到桌边:“先生,有什么吩咐?”
“上主菜吧?我的客人有急事。”冬夏说得很客气,他没有点明林杰太猴急,而是隐晦地说林杰有急事。
“好的,先生。”
侍者把头压得很低,朝餐桌的客人鞠躬后才消失在黑暗里。
现在的冬夏哪还有穷光蛋的样子。他坐在高贵的餐厅里,带着未婚妻,品着林杰见都没见过的酒,吃着林杰想都不敢想的菜肴.......成功人士就是这样的吧?林杰就搞不明白了,冬夏为何会把自己这种一没骨气,二没本事的人当成知己。
白鲟鱼子酱、神户牛肉、河豚,澳洲龙虾,一道接一道奢侈的菜品被侍者用银盘端上餐桌。而餐厅的主厨更是早早站立一侧,准备试尝刚刚出炉的河豚。
“太破费了吧?”
“不……..一点不”冬夏摆了摆手,目视着林杰,“我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特别自信的人。追女孩有很多种追法,可你的追法却不够自信………你需要锻炼,提高适应力,我不介意帮你。”
“为什么?”
“你和以前的我很像”大老板冬夏笑得很开朗,他的眼神里没有嘲笑,他看林杰的时候总会想起过往的日子,“爱情也好,事业也好,你想要的一切,世界早就准备好了。她把这些摆在你面前,你想要,想拿,却又不敢。明明那么近,却无能为力,好像这世界就这么残酷,而自己的命运早已注定,除了抱怨、顺其自然什么也做不了。可顺其自然只是无能为力的一个好听说法。你需要勇气,也应该去赌一把,不然的话你只能一直如此……在暗处流上十吨眼泪,都比不上在明处说一句我爱你!你从没向那女孩表白过不是吗?你也没有光明正大的追过她不是吗?世界给了你争取幸福的权力,可你却只知道抱着自己哭,连一个’我爱你’的短信都不敢发。明明全心全意地爱着她,却连光明正大追她的勇气都没有……..简直和我以前一样,傻乎乎的,像个白痴一样。我讨厌那样的自己.....”
冬夏的一段话把林杰说得头愈来愈低。林杰其实很想反驳:不是我不想好吧,你让我我光明正大追?高中的时候有班主任,有教导处。林杰真这么干了,岳珊珊和他都得倒霉。而现在呢?岳珊珊是人家的女朋友,你挖人家墙角算什么英雄好汉,要是他们分了还差不多。你还说我不敢发“我爱你”的短信,我哪是不敢,都说了挖人家墙角算不上英雄好汉啦。
然而,列出这么多理由有什么用?林杰还不是只能低着头,像小学生一样耷拉脑袋,把自己搞得跟个熟了的烧鸡样。
“冬夏,你在说什么?”陈若曦白了眼自己的未婚夫,转而又冲着林杰微笑,“其实,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呢?吃饭,吃饭。”
相比于冬夏,陈若曦劝人的方式明显更符合国人的价值观。是啊,何必单恋一枝花?既然可能性已基本为零,不如去爱上另一个人。
“对不起。”冬夏抿起一侧的嘴唇,拿起桌子中央的红酒像侍者一样开始给林杰倒酒,“我说得可能有些过分了。”
“没事的”林杰怎么受的起冬夏的道歉,冲着这一桌子丰盛食物,就算冬夏骂骂他也不是事啊,“我先去趟洗手间。”
“直走就行。”冬夏又恢复了一开始的样子,一个微笑的帅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