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幸福

作者:754 更新时间:2015/6/12 17:44:04 字数:2650

第四十三章

时间就像一个装着无尽燃料的老式火箭,一旦点火便不会止步。它行驶在快车道上,始终奔着那个名为“末日”的方向。

富德大厦的最顶端,冬夏从酒柜里取出一瓶伏特加。轻柔的月光透过玻璃洒进他的双瞳,却映出五彩缤纷的色彩。他单手握着高脚杯,一边饮酒,一边望向繁华的都市。绚丽的霓虹灯融进了高脚杯里,伏特加变得夺目起来......但冬夏的眼神却愈发的失色、无神。他艰难地把身体倚在落地窗上,缓缓把地把高酒精的伏特加送入口中。

四年前,这里还不属于他。

四年前,他也不认识陈若曦。

四年后,他站在这里,望着她很幸福。

还是四年后,同样是站在这里,她回家了,所以他有些寂寞。

那是四年前的一个雨夜,正值冬夏之交的春天。失落无助的鸟儿漫步在昆明的街道上,冬夏都快忘了自己的狼狈相——破烂的衣服,脸上沾着泥土,袖子里可能还藏着血污。

相当糟糕的情况,世界是吃人的.......失败的人只能蜷缩在角落里,任由雨滴砸到面颊,有时候,明明想哭却还得陪着成功者笑。谁都无法相信未来,谁也无法接受未来。可谁又能想到——若不是梦想坠落山崖,执着之人竟会看雪成花。

“你偷东西被人打了吗?”

一把伞撑到了他的头顶。

打伞的女孩子样貌普通,穿着也稀疏平常。她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脂粉,也没有缤纷艳丽的唇彩,更没有工整的画眉。如果把她扔进人堆里,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人浪淹没,最终消失在记忆里。

“怎么啦?”

“没什么”女孩子什么都没有,却又什么都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浮在她脸上,比任何化妆品都有用,“我请你吃顿抄手,怎么样?”

“不必了。”

冬夏赶忙摆手,他不想和眼前的女孩搭上关系。可女孩却无视了他的声音,蛮横地把他拽向店里。

“我叫陈若曦,是个快毕业的大学生,正忙着联系实习单位,你呢?”

冬夏的眉毛挑了起来,他犹豫片刻,才报上自己的姓名:“冬夏,凛冬的冬,长夏的夏。”

“啊,好符合季节的名字。”陈若曦风轻云淡地吐槽着,把一张揉成团的10块钱纸币递给店老板。伴随着针式打字机“塔塔踏”地独特轰鸣声,一张小票缓缓探出凹槽。

“为什么要请我?”冬夏问。

“看你可怜啊。”女孩还是那么的风轻云淡,“我是个善良的人,别说看见一个可怜人啦,就算是看见流浪的阿猫阿狗,都会心痛的。”

“是吗。”

“是哦,知道吗?前不久我捡到了只受伤的麻雀。”陈若曦的双眼逐渐兴奋起来,她的双手开始不停地笔划,一瞬间,整张桌子都成了她的舞台。

望着兴奋的少女,冬夏也忍不住笑起来:“麻雀?”

“恩,恩”陈若曦继续比划,可她的绘图技巧显然不好,完全没办法在桌子上画出麻雀,“我把它养在笼子里,天天喂它。可等它痊愈了,却不肯理我了,还经常看着天空,搞得我心烦意乱。我也不是恶人,知道鸟儿向往天空,可我真的很喜欢它。”

“所以——你没有放了它。”冬夏的笑容再度凝固。

“不”陈若曦赶忙摇头,“我刚刚在滇池放了它。”

“是吗?”

“是的哦,虽然我很喜欢它,可它是鸟儿啊,鸟儿就是为了飞翔才活着的。我这么善良的人,怎么忍心把它锁在笼子里?”陈若曦的话颇有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感觉,“我去给你取吃的。”

冬夏的目光转向厨房,昆明小店里的抄手很便宜,除了他,谁都吃得起。

“当当当当,你的饭来了。”陈若曦欢脱地把碗推到冬夏面前,她的眼神很清澈,宛如深山里的一潭清泉。

冬夏没有急于动筷子,他望着碗里的米线,最终陷入沉默。

“不吃吗?”陈若曦双手托腮,瞅着久久不肯下嘴的冬夏吐舌道,“本小姐钱也不多,没办法请你吃大餐。”

冬夏突然扬起了头,眼睛里猛地冒出一缕精光,“你不吃吗?”

“不吃,本小姐要减肥,晚饭只吃西红柿。”

“西红柿?”

“怎么啦”陈若曦伸出握成拳头的手,将手指一根根摊开阐述起西红柿的好处,“西红柿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C、D,一能抗衰老;二能降低心血管疾病危险;三能防癌抗癌;四能抗炎;五能青春永驻。”

“原来如此”冬夏说。

“喂,冬夏,看你年纪不大,应该也是学生吧?”

“不,我不是”冬夏用平淡的眼神望着陈若曦,“我已经毕业了。”

“哪所大学?”

“一个职业学院,不值一提。”冬夏的双手无力地垂了下去,“你是高材生,一定记得那篇课文吧: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你说的好像和高才不高才没关系,那只是篇初高中课文而已。”陈若曦眨巴着眼,“嘛,怎么说呢?呃.......就算命运再怎么不堪,就算世界要毁灭,那又如何?我是我,世界是世界,如果世界对我不好,我也可以拒绝世界。让世界是世界,我甘心是我的茧。”

“那是不可能的。”冬夏突然嘶哑地吼叫起来。

可陈若曦只是淡淡地摆摆手。:“嘛,我是个傻女孩,不会想太多。别和我一般计较啦......”

少女的泰然自若,让冬夏感到深深的无力感。他不懂——眼前的这个女孩,为什么能把一切看得这么淡。

“很奇怪吗?”

“当然。”

陈若曦默默地望向窗外,不知不觉间,雨变得更大了。豆大的雨滴,漫无目的砸向地面,难道,这也是宿命吗?

“那就让它奇怪去好了。你说我疯也好,说我傻也好,可我觉得就是这样。我是我,当然要让自己快乐幸福,如果世界不让我快乐幸福,那我就想办法让自己快乐幸福。反正只要快乐幸福就好,我是个笨女人,只知道快乐幸福。”

“哈哈哈。”冬夏突然笑了起来,他收回了目光,用颤抖的手拿起筷子,“听起来还不错。”

“当然”陈若曦拍了拍胸脯,“人生苦短,无论做什么都要让自己幸福。即使前面有困难,也要跨过去。不然的话,幸福永远不会来。你看过威尔 史密斯的《当幸福来敲门》吗?里面的主人公过得也很苦........”

“没有”冬夏诚实地摇摇头,同时还不忘往嘴里送混沌。

“奥,那我就剧透下好了。主人公四处奔忙,处处碰壁,最后凑巧拼出一块魔方,获得了大老板的赏识。”

“这说明机遇真的很重要.......或者说,这就是命运吧?”

“不,机遇是人创造的。没有之前的奔忙,他是不可能碰见大老板的。”

“你为什么那么乐观?”

“为了幸福和快乐啊,你知道我最佩服的人是谁吗?海伦 凯勒哦!超喜欢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冬夏一时无语,眼前的女孩自问自答,根本不给他插话的机会。

“如果三天后我会死去,我该怎么做?愁眉苦脸也是三天,快快乐乐也是三天。”

“是吗。”冬夏咀嚼着米线,若有所思。

“当然,为了让自己变得幸福,我可是会竭尽全力的。无论积极地还是消极地,我都会想尽办法让自己快乐幸福。”

“看到你这么快乐,我也很快乐。”当话语说出口,冬夏手中的筷子停了,他楞住了,这是会从他嘴里说出的话吗?

“你的笑脸,很美。”

四年后,伏特加一口气涌入食道,狠辣之中,却透着一股幸福的味道。现在的冬夏和四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可在心底,却始终有什么东西一成不变。

“看到你这么快乐,我也很快乐;为了我的快乐,无论如何,也想要你快乐,你是我快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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