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如果把昆明比作二战时的中国战场,陈若曦所在的医院应该是华北战区,富德大厦是西南战区,而奋进大学的校长室自然是重庆国民政府。
明亮的LED灯下,王永桥正用公家的电,熨自己的西服。
“为什么要做那么多?”胡澈狐疑地问,“因为你把她当成了亲孙女?嘿,老王,你什么时候这么感性了?当年你可能狠下心,一枪打死自己的亲妹妹....”
“老不读《三国》吗,人老了,心就会软。”王永桥集中精神用熨斗熨平每一个皱褶,“如果再往前推三十年,你说刚才的话,搞不好我也会打死你。”
“形势变了,现在你还打得过我吗?”胡澈厚脸皮地发问。
“打不过。该死!”王永桥突然咒骂起来。
他的西服上多了一个洞,起初他还没注意到:“这是怎么回事?”
“应该是被耗子咬的。”只看了一眼,胡澈就做出判断。没办法,上面还有老鼠屎!
胡澈皱着眉,不停地摇头:“你到底多少年没穿它了?你究竟会不会穿西装,你起码应该先洗洗。”
“我哪记得多少年?我又没有孩子,根本用不上西装。”
“别这么说!”胡澈鬼叫起来,“你可是校长,只是你太懒了,连开学仪式都不搞。最后弄得,你明明是校长,却连门口看门的老大爷都比你有存在感。”
“学生们是这么看我的?”
“我想大部分学生都是这样想的。”胡澈点点头。
“好,从明天起,你负责去大神殿改写预言,我负责教育工作。”
“这不行”胡澈再度鬼叫道,“你也有心脏病,我怕你看见睡觉的学生会发病。”
“我怎会为此生气”王永桥摇头,“我们是教育者,如果学生不愿意听我们讲课,一定是我们的课讲得不够生动。所以我一生致力于课程改革,教材改革。把释放魂域和金庸小说里的功夫相类比,就是我独创的!”
“不,你误会了,其实我是怕你掏出枪打爆哪个学生的头!60年前,你跟着林勇的时候简直就是个疯子。”
“多余的担心,那时我是战士,现在我是教育家。”王永桥辩驳。
“我还是不能接受。”
“等等”王永桥觉察出什么,“我们不应该讨论西装吗?”
如果王永桥和胡澈逛BBS,玩百度贴吧,他俩一定会成为传说中的歪楼达人。
“不,不是西装,我们为什么要讨论西装,我们讨论的是——为什么要投入如此大的人力物力去给一名毕业生的婚礼保驾护航?白底生的课现在基本全停了!”
“因为她为我们流过血。”王永桥眨眨眼,“这个理由充足吗?如果不是因为四年前的任务,她不会像现在这样。”
“你觉得充足吗?”胡澈回瞪王永桥,“为我们流过血的人多了去了,奋进大学不缺拼命的疯子。”
“不缺吗?奋进大学还有谁,以红底生的身份接下四、五个白底生做起来都困难的任务,最终还完成的?”
“好吧,我承认她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胡澈的气势被王永桥压下去,“心脏中弹后,还那么疯狂地使用魂域,简直是疯子中的疯子。她是在用灵魂换力量,否则也不会那么快......就.......”
胡澈说不下去了,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是用死,还是用去世,亦或者别的什么,反正那些字字眼他不想提。
“好吧,也许你是对的。陈若曦确实值得我们付出。”
“你终于开窍了”王永桥满意地露出笑容。
“毕竟,那个时候,我们战力匮乏,要不是那一届的红底生,一个个都不要命地去拼。真不知道会怎样.......”
“所以,我们不能让学生们寒心”王永桥从抽屉里掏出一个蓝色的贝雷帽,“这是五天前,去袭击若曦的犯人留下的。胡澈你应该记得,陈若曦执行的那个任务有多得罪纽约那群人。”
“换我是他们的领导,我也会想办法报复。那可是纽约的疯子们,费尽千辛万苦才翻译出地大神庙预言.......他们本想利用预言钳制我们!”
“你这不是很懂吗?我们必须保护她,否则奋进大学还有什么声望?我们现在之所以还能和欧洲、美洲西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就是靠着光照会和骑士团以前的声望。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份声望砸了,否则谁还会支持我们?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赌注压到北京。现在,我们之所以能打压纽约,还不是因为他们的势力只管到以前的北美十三殖民地?”
“您是对的”胡澈彻底服软。
“好了,现在该讨论西服怎么办啦?”
“你明天去买件新新青年的燕尾服就是了?”胡澈反问。
王永桥一听猛拍大腿:“我真是老糊涂了,再买件就是。”
“照我说”胡澈又把头凑上来,“纽约那群疯子应该早就放弃了。在别人的大本营大摇大摆行龌龊之事,他们还没这本事。”
“确实,但有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群疯子,翻译大神庙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点?关于’末日’,他们现在可能知道的比你我还多。胡澈你要好好向老天祈祷,因为奋进大学还有我这么个英明神武的校长,我会粉碎他们的一切阴谋诡计。”王永桥猛地从抽屉里掏出枪,一枪子轰烂了蓝色的贝雷帽。
“如果你在学生面前这么做,他们会把你当成疯子。亏你刚才还说你现在是教育家,脾气不还是那样?”
“不一样,对敌人不需要仁慈,因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可对待孩子们,我们必须用爱去指引。”王永桥解释道。
“我是不是该替你取消最新一期《知心姐姐》的订阅?”
“不行”王永桥拿枪敲桌子,“我要看,要学习!”
时光流逝,斗转星移,转眼间又是一个周五。
19:30,富德大厦的顶层,刚刚排完婚礼过场的林杰,正站在试衣镜前,打量自己:“冬夏哥,你觉得我能当好伴郎吗?”
“肯定没问题。”冬夏朝林杰竖起大拇指。
“这身西服很贵吧?”林杰问道。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即使是林杰这样的穷人,一旦穿上订制的阿玛尼西服,那也是蛮有派头。
“很好,很好”冬夏绕着圈的打量林杰,“非常合身。”
“冬夏哥,这西装不会是你刚买的吧?”
“是我刚买的。”冬夏没有否认,“我订制了两套,一套黑的,一套白的。我打算穿白的那套。黑色太庄重,不适合新郎。”
“奥”林杰不太懂欣赏,只得频频点头。
“你明天就穿这件吧。”
“唉?”林杰诧异,刚刚冬夏还说黑色在婚礼上不好。
“送给你也可以,反正我也用不上啦。”冬夏补充道。
“不是,冬夏哥,你误会了”林杰调动大脑的一切资源组织语言,“你刚刚不是说,黑色不适合婚礼吗?太庄重了!”
“是啊”冬夏点点头,臭屁的盯着林杰,“我说的是新郎不合适,没说伴郎不合适啊。”
“伴郎合适?”
“是啊。”冬夏确认。
“婚礼上,西服不能皱吧?”林杰问。
“当然”冬夏点头,“皱褶的西服会给人留下坏印象。”
“啊~~~我没有熨斗啊,这让我怎么办?外面的天阴沉沉的,说不准会下雨,万一把西服搞皱了就完蛋啦。”林杰发狂地在地砖上转圈,他的担心不无道理。
“今晚就别走了,陪我在这儿就好喽。”
“虾米?”林杰一惊,差点没跳起来,“这里是办公室唉。”
“但沙发上可以睡人,我可以用人格担保——睡起来很舒服。”冬夏说明道。
林杰的双眼飘到沙发上。真皮制成的黑沙发,宽约一米左右......
“能睡下两个人?”
“不能。”冬夏否认。
林杰惊得眼珠子都快跌出来,没有你打算怎么睡?
“你睡就行”冬夏继续解释,“我睡不着,有点小激动。”
林杰忽略了——明天是婚礼。而冬夏是个特别想结婚的人,他要能睡着才怪勒。
“冬夏哥,漫漫长夜,很难熬的。”林杰还是把自己的担忧讲了出来,“你明天可是新郎,还是养精蓄锐的好。”
“我知道”冬夏不否认林杰的提议,“可我还有必须做的事,你睡就好了。”
“什么?”
“只是PS几张照片。”冬夏笑着悄悄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