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的茅草屋中,屋顶的雨水滴答滴答的掉落下来。
屋外的大雨敲打着门窗,同时敲打着沈云谏的心灵。
在不久之前,自己的家人也曾如此拼命的敲打着门窗,鲜血沿着窗簌簌的流下。
沈云谏瘫在地上,凭借最后一丝力气让自己坐起,身受重伤的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他紧握着一块怀表,怀表上带着一张黑白的全家福。
他紧握着它……
不知道是否能活下去,血液仍止不住的流……
沈云谏已经被血洗的面目全非,但仍怒目而视。此时此刻,他心中的仇怨犹如死神降世,能令万物黯然神伤。
他咽不下这口气!
刹那间,天地轰鸣,雷光电闪,狂风大作,一团黑色的烟雾在沈云谏面前凝聚。
黑色斗篷,手持镰刀,来者正是死神!
死神高举镰刀,顷刻间取走了沈云谏的性命,干净利落,随后消失在了夜色中……
沈云谏灵魂出窍,默默注视自己的尸体……
数道闪电透过窗户照亮了这冰冷躯体的脸庞,一滴滴雨水落在地上,一滴滴血液渗入地表,一滴滴眼泪,随声而下。
他不甘心!他不甘心……
自己怎能就这样与世长辞?
沈云谏跪地怒吼,风雨骤停,随后又更加猛烈的倾泻下来,雷雨交加,狂风怒号!
缥缈的灵魂竟奇迹般长出血肉,骨骼、器官、血液,地上的尸体随之消失。
死神再次出现,被眼前的景象所一惊。
沈云谏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怀表,擦了擦上面的血液与尘土,回眸瞪了一眼死神。
更快、更狠、更恐怖!
死神再次挥舞镰刀,却被沈云谏凭空格挡。
“你收不走我的魂魄,快走吧!”
死神不语,又是一道横扫!
沈云谏手中怀表激烈颤动,耀眼的白光辉映着漫漫长夜。
死神消失了,一切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沈云谏静静看着破废不堪的房屋,冲出家门。
自己的家人倒在院子里,雨水已经将血液洗刷干净。
沈云谏蹲下身子,令家主瞑目。
仇恨已经渗透到了骨髓,他拖着沉重的步伐,将家人埋葬。
在这个世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每个人到18岁才能有所作为,觉醒体内潜在的——令!
强大的令不仅仅需要十年如一日的磨炼,还需要非凡的天赋。
但当一个17岁的少年面对这一切的时候,所剩的只有迷茫。
他还有什么呢?
答案可能是一个生命,外加一块怀表。
他必须解决生计问题,否则家人的血将白白流逝。
可是这里极其隐蔽,地处深林,为人所不知。
十七年来,沈云谏并未接触任何有关外界的信息,饱读诗书,深明韬略。
但这些并不能让他活下去。
他不得不进入林中,寻找维持生计的食物与水源。
连续几天,沈云谏食不果腹,衣服破破烂烂,犹如一个乞丐。
终于,不堪重负的他,瘫倒在了一条路上,晕了过去。
远处,急促的马蹄声伴随着车轮的声音,让沈云谏恢复了一点神智。
“小姐,前方道路不远处,躺着一个人。”
车中少女掀开车帘,探头看了看。
“停车。”
一行人下车观望,正值夏天,少女手持小扇,跑到沈云谏身旁,好奇的看着他。
“小姐,我看还是不要理睬这个人了,饥荒时期,遍地都是乞丐,没什么好稀奇的。”
“给我拿点水来。”
“小姐你这是要干嘛?”
少女不语,轻轻用衣袖沾了沾水,给沈云谏擦拭脸庞。
“小姐……这……”
看到沈云谏的脸庞,少女捂嘴笑了笑。
“把他带回家中。”
“小姐,这恐怕不妥吧……”
“没听到我说的话吗?”
“哎。”佣人们将沈云谏抬上马车。
“把他放到我这里。”
“小姐,这不合礼仪啊!”
“少废话,让你放你就放。”
佣人无奈,只好将沈云谏放进马车中。
马蹄声再次响起,载着一行人前往宫家城。
宫家城,是这个国度最富有的城镇。
“为什么救我?”沈云谏的声音异常沙哑。
“因为本小姐我心好。”
“呵。”沈云谏笑了笑,“老子不用你一个女人救。”
他别别扭扭的起身,和少女保持着距离。
现在的他,谁也不会相信,心中的戒备远大于身体的戒备。
看着少女衣袖上的泥土,沈云谏微微动容。
“衣服我会赔给你的。”
“好啊,那你现在赔给我吧。”
沈云谏不禁低头,囊中羞涩,他根本拿不出一分钱。
“我……”
少女明白沈云谏没有钱,“那你就到我家里当仆人吧。”
沈云谏一惊,猛然抬头,不可置信的看着少女。
这对沈云谏来说,是莫大的羞辱。
但少女对沈云谏的表现感到很奇怪,“怎么?你不愿意吗?”
“怎么可能会愿意!堂堂三尺男儿,去给你一个小姑娘当仆人?你就算杀了我也不会去的。”
少女不禁有些气愤,饥荒时期,能进入大家府邸就意味着可以活下去,数不尽的人绞尽脑汁也得不到的机会,在这里居然被一个乞丐嫌弃了。
“你不去拉倒,到时候别因为一口饭再来求本小姐。”
经过数时的奔波,一行人到达了宫家城。
锣鼓喧天,宫家家主亲自迎接。
沈云谏看着眼前的景象,不禁揣测少女的身份。
“小姐,到了。”佣人说道。
“知道了。”
沈云谏无奈只好跟在少女的后面,堂堂宫家千金背后领着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乞丐,难免不让人议论。
宫家家主迎面走来,握住了少女的手。
“女儿,这次出行,遇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了吗?”
“遇到了,可有趣了。”
“什么事情啊?”宫家家主一边询问,一边牵着少女向府邸走去。
“我在回来的路上救了一个乞丐,面对我提出的优质条件,他竟不屑进入我们家。”
“哦?还有这等怪事?那人在哪?”
少女向后扭了扭头,宫家家主随之看去,沈云谏并没有闪让,抬头间不禁四目相对。
眼神平淡无常,没有一点神情。
宫家家主皱了皱眉头,“你是从哪遇到他的?”
“没说嘛,回来的路上,他躺在那里,我就带回来了。”
“你要留他吗?”
“要!一定要!”
“你留他干嘛啊?这样的人,父亲一抓一大把。”
“我不会进你们家的。”沈云谏突然开口,“哪怕高官厚禄,因为我有自己的使命。”
少女回头瞪了沈云谏一眼,甩袖子进入了府邸。
“那既然如此,我也就不留你了。”宫家家主赶忙追去,而沈云谏则停下了脚步。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沈云谏看了看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他只有十七岁,要过一段时间才到十八。
但他能从城墙上看出,这座城市不久前受到了战争的洗礼,而那少女出行,应该是外出避险。
由此可见,敌人很强大。
“呵。”沈云谏冷笑一声,他知道怎么才能有一身像样的衣服穿了。
“咳咳,明天早晨!敌人必将来袭!明天早晨!敌人必将来袭!”沈云谏扯着嗓子大喊,街道上的人听后,果然慌忙跑进家中,少女和宫家家主也不忍不住回头,没等多久,几个士兵骑着马将沈云谏团团围住。
“散播谣言,乱我军心,带走!”
士兵把沈云谏带到军营中,他的确换了一套干净整洁的衣服——囚服。
“你别说,这衣服挺合身。”沈云谏拽了拽袖子。
“给我严肃点!”士兵用力怼了他一下,沈云谏虽然不爽,但他也只能受着,毕竟一穷二白,还是个臭要饭的。
“喂,我住哪?”沈云谏问道。
“住哪?还主动问住哪?呵,住大牢!呸!”
“喂,我说你什么态……”还能等沈云谏把话说完,士兵直接强压着他向大牢走去。
“喂!我说的是真的!明天一早!敌人必将来犯!敌人必将来犯!喂!”沈云谏扯着嗓子大喊。
巨大的喊叫声,不禁引起城头上一个中年人微微侧目。
“你还乱叫!”士兵举起枪柄,打晕了沈云谏,把他押进了地牢中。
“方才大声喊叫那少年是谁?”中年人问道。
“听说是今天小姐外出归来的时候,在路上捡的一个乞丐。”
“你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吗?”
“呵,黄口小儿,无能之辈,故作佯装罢了。”
“嗯……”中年人看向了远方的疆场。
沈云谏在地牢里昏了好久,醒来时已经是晚上。
看着周围肮脏的环境,沈云谏不禁叹了口气。
“哎,刚弄到的新衣服,又脏了。”
早知道跟那小姑娘回府中了,跟她提提意见,估计也能混得不错,至少比现在好多了,连口热乎饭都没有。
沈云谏躺在牢房中的草垛上,翘着二郎腿,叼着草垛里找到的一根狗尾巴草,不禁思考起当今世界会是怎样的情景。
以及……到底是谁杀害了自己的家人。
牢房条件虽然不好,但好在干燥,不会患一些奇奇怪怪的病。
“想我沈云谏自幼饱读兵书,竟落得此番下场。”
“就你?饱读兵书?你毛长齐了吗?哈哈哈哈”寂静的长廊里,传出一阵狂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