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在这里要澄清一下。这可是关乎我的形象问题,女孩子是很要面子的。
首先,亲眼目睹某人自杀过程的我是绝对不会因为碰巧撞见教室里悬挂着尸体而被吓的晕过去。我不是那么脆弱的人,只是效仿那位比我先发现尸体的同学,如果像个木头那样生硬地站在那里等待着第三个人过来的话,她一定会把我与那具素不相识的尸体联系在一起,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八卦真是太可怕了。
不管这件事再怎么与我无关,他们还是会强行把我联系在一起。以至于最后广为流传的版本都是以我为主角,哈哈。我就是那么闪闪惹人爱~
我不怪他们,因为我可是惯犯,有“前科”的哦。
就只是这个原因,我从小就被群体抛弃,不管走到哪里总会有一个人记得我的从前,而她会告诉另一个人,一传十十传百,我就这样渐渐变成一个人。太可笑了,又不是我杀了冰夏姐,竟让我承担所有的过错,人类就是那么无理取闹吗?
不过假装晕倒让警察送我来医院这个办法也挺好,本来起得太早就导致我的脑袋晕晕地很想睡,趁这个机会好好地如愿,虽然做了个讨厌的噩梦。
这几天大概会停课吧。
现在的我就可不会被别人所怀疑,我可是千里挑一的目击者耶,自然就可以以没有接到派出所民警的传唤而让某些人闭嘴。但是尽忠职守的人民公仆应该会在我的身边等待着。
小姨应该也在以泪洗面呢,抱歉让你担心了。
好吧好吧,该说的都说出来了。
我要起床啦,作为没有名字的主角。
可不能让各位等得太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