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okangels 更新时间:2015/6/28 1:08:55 字数:3339

我们村外不远有一条小河,河水呈现着瑰丽的淡绿色,因此村里人叫它绿宝石河——虽然我们这太穷,没人真正见过绿宝石的模样。老哥总是说这名字起错了,绿宝石其实并不是绿色的而是黄色的,就像秋收时地里的玉米。我一直对这个说法不置可否,毕竟从逻辑上去考虑,一根半透明的玉米不会让王侯贵族们下血本去抢。

真的不能怪我怀疑他的说法,他和我一样生在稻穗村长在稻穗村,是个没见过世面整天做梦的农民,书都没读过几本,哪能知道绿宝石的模样?另外,不要觉得稻穗村这名字太土,它还差得远呢。这儿附近最大的村子叫“咯咯哒”,只因为他们村的母鸡特别能生蛋。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我们的领主大人由于喜欢咯咯哒村的鸡蛋,将自己的封地命名为母鸡城。从某种角度来看,身为上位者却能完全不在乎其他贵族讽刺藐视的目光,这位领主大人也算一位奇才吧。

村里那个七十多岁的老神父说,稻穗村位于海尔兹王国东北部,深藏于东部丘陵遮天蔽日的龙爪树林当中,无论是南部埋骨之地的地狱军团,还是西边格林王国的铁血重骑,都攻不到这里。在他眼里,稻穗村似乎是个修行神术顺便养老的好地方,安宁又祥和。

他说稻穗村适合养老,我还是很同意的。村里的老人只要不出意外都能活过七十岁,这在周边地区相当少见,可惜这份来自神的祝福只适用于本地人。几十年前的领主大人为了长寿,传位给长子后特地来到了稻穗村生活,结果还是六十五岁就死了,引得新任领主大发雷霆,背着教会多抽了一份什一税。几年后,他被教会绑上火刑架烧死了,大概他抽重税就是为了去天堂与他的父亲团聚。

从此再也没有贵族来到稻穗村。

至于适合修行神术,显然是在胡说八道。神父二十几岁来到稻穗村,直到现在也只会用两个神术,一个光咒,最常用来晚上读书时省灯油;一个驱邪术,只能治治小孩子的夜惊。不过他确实是个心中常怀英雄梦的老神父,每到周末大家去教堂学习时,他除了教授大陆史与教典,就是讲些净土骑士团里大祭司们的英勇事迹。与吟游诗人喜爱的流浪骑士传说不同,大祭司的故事里并没有英雄救美人,也没有斩妖除魔功成名就,大多是一骑当千战死沙场的血泪悲剧。

说实在的,这倒是很合我的胃口。比起在大陆上到处流浪,寻觅出人头地的机会,我更想作为一名士兵冲锋陷阵。最让我心动的莫过于百年战争中陨星使徒·文森特的事迹,他是当时人间最强的圣徒之一,同时也是一位足智多谋的将军。血月历78年,大恶魔阿斯塔洛特率领地狱军团进攻巨神群山,为了掩护人类与矮人的联军撤退,文森特独自一人守在林歌峡谷中,歼灭了数以千计的敌军,最终与阿斯塔洛特同归于尽。

我曾对老哥说过我的理想,他取笑我一定是有自毁倾向。他说确实每个战士最终都会战死沙场,但那是个不幸的结果而非目的。人们参军是为了权力与财富,而荣耀只是个冠冕堂皇的谎言。我始终不明白一个乡下农民怎么总有些深思熟虑或者看似深思熟虑的见解,老哥说,多思考,少睡觉。

我大概真的有自毁倾向,我也真的不爱思考。

所以在这个晴朗星期五的午后时分,我才会无聊地躺在绿宝石河边,嘴里叼着根菜梗,仰头看形状变幻莫测的云彩。平日里,午后该由我去给家畜投食,顺带把柴火劈了,今天却不行。

我不能回村子。

无法回村。

并没有人阻止我,只是我自己不想回去。原因很简单——今天,我暗恋了十几年的姑娘要嫁人了。现在才说些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陪伴了你这么多年之类的废话已经毫无意义,她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嫁给一个退役骑士的儿子总比嫁给一个农民靠谱。

几个月前,她曾委婉地问过我是否愿意和她一起离开稻穗村。我似乎、也许、大概、可能明白她话中的意思,但我反问道:离开了稻穗村,我们能去哪里呢?

这是个愚蠢的回答,我应该直接说好的我们走吧。这也同样是句毫无意义的废话。她一定也是这么觉得的,在她看来,去哪里不重要,做什么也不重要,连能不能活下去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和谁在一起。可愚蠢的我,无法抑制地去思考这些问题。

今天早上老哥敲响我的房门,拎着爷爷留下的传家宝剑,对我说:去和那个靠爹的孬种决斗,否则你就是另一个孬种。

我回答:我什么也给不了她,算了吧。

老哥沉默了很久,说:随你,我要去参加婚礼了。那里有吃有喝,比陪着你这个孬种自怨自艾好一百倍。说完以后,他把我家唯一值钱的宝剑像垃圾一样扔到门口,转身便走。他一向说到做到,整天都没见人影,也没来找我。

再一次,我给出了一个愚蠢的回答。再一次,毫无意义的废话。

奇怪的是,我并不后悔,甚至不伤心,只是无法面对。每当碰到这种我无法面对的事,我就会选择逃避,已经成了习惯。八岁时听到父母死讯时便是如此,他们死在了一个我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地方,大概是在埋骨之地与圣灵林地的交界处。老哥嚎啕大哭,邻居挨个来慰问,我却只关心海尔兹王国军部会不会来发抚恤金……当然不会有人来发抚恤金,军部从来不会给孤儿发抚恤金,孤儿可没能耐跑到皇城去闹事。所以我也可以一直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上面,不必注意到我已经是个孤儿。

——

当绿宝石河被夕阳染成橘红色,我也终于从睡梦中醒来。根据我的推测,婚礼到傍晚应该就会结束,我也是时候回村了。若是老哥尚有一丝理智,他应该会帮我把家畜喂好。哪怕猪被饿瘦了一丁点,这位喜欢沉思的哲学家都要心疼上半个月。

可我没能走掉,因为我听到了一个声音。绿宝石河的东边传来一个低沉嘶哑的男声,我仔细辨认了片刻,约莫是在说:救……救命……

恩,真是说出了我的心声,这一整天我都在默念这两个字。

天人交战一番后,我还是决定去看看这个倒霉鬼,如果麻烦太大——比如他是个被教会追逐的异教徒——我就装作看不到离开。

走过一小段路,踩过数不清的鹅卵石,我远远地瞧见河岸上匍匐着一个身穿灰色斗篷的佝偻老者。他的运气还算不错,披风上没有绣着倒十字架,露在外面的腐朽皮肤上也没刻着血色的六芒星记号,否则我会立刻转身离开。对教会而言,异教徒比地狱军团更可恶,他们能容忍敌人,可容忍不了背叛。

老者听到了我的脚步声,用尽力气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布满皱纹与风霜的脸,松弛的皮肤与破旧单薄的衣料相得益彰。令我失望的是,我并没看到伤疤或者血迹,也就是说他只是个筋疲力尽饿晕在路边的普通旅人——没什么意思。

他努力张开嘴,显出满是污渍的黄牙,说道:“年轻人……帮老夫一个忙……给点吃的吧。什么都好,只要能填饱肚子。”

“很抱歉。”我耸耸肩,“我身上什么都没有,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拔几簇野菜。”

老人苦着脸说道:“我老了,嚼不烂的野菜会杀了我。我现在只能喝得下一点肉汤……或许一片白面包?实在没有的话,奶油焗虾仁也可以接受……”

这要求简直太低了,奶油和虾仁这两个词我连写都不会写。

“这倒是不难,往西边走上一百二十里,就会到达母鸡城。我相信一位像您这样风度翩翩的老先生,领主大人一定会奉若上宾。”

老人颤巍巍的站起来,似乎灵魂都在战栗,他皱眉说道:“年轻人,看来你没有太多同情心。你们村子的神父没有教导你如何对待需要帮助的可怜人吗?”

“我喜欢一个姑娘十三年了,今天她要嫁人,新郎不是我。老先生,你能帮助我吗?”

“别傻了,孩子。”老人对我的话嗤之以鼻,“你得学会自力更生,不能指望别人帮你。”

“你忘了你刚才还在向我要吃的吗!?”

“……请帮帮忙……请给我这个可怜人一点煎牛排配绿豆吧……要……要用上好的橄榄油和……”

话还没说完,这个奇怪的老人就彻底晕了过去。我环顾四周,河畔寂静无声,并没有发现其他人。这让我非常苦恼,此情此景,根本就是在诱惑我把他推进绿宝石河,然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回去继续睡觉。

但是今天已经够惨了,我不想再看到另一个悲剧。于是我粗暴地将老人扛上肩膀,庆幸自己是个整日忙于农活的农民,不至于被一具枯瘦的躯体压垮。

然后我走向村子,仿佛能看见广场的篝火,能听见吟游诗人的歌声与村民的欢笑。他们在庆祝一对新人的诞生,新郎与新娘在神父的祝福下将白头偕老共度余生。而我不必在意这些,我肩上扛着一个快要饿死的人,根据教典中的说法,我得对他负责才行。

看,只要你想,总能找到转移注意力的方法。这样人生就会变成大道坦途,你再也不会感到痛苦与悲伤。

走回村子时,天色已暗,淡金色的明月高悬于空。不知为何,我觉得月亮上笼罩着一层粉色薄纱,令我想起百年战争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地狱裂口第一次打开,人间与地狱首次相连时,月亮就改变了自身的颜色。

如血一般。

那年那天,我十八岁,刚刚成年。

那年那天,我并不知道,历史的车轮已经开始转动,即将残忍而无情地将我每一根骨头都碾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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