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硫磺火化作飞灰前的刹那,我看见一头异兽从天而降。它身如骏马,头生鹿角,尾如黄牛,长着乳白色的皮毛和黑烟般的鬃毛,双蹄在虚空之中踢踏作响。
然而那只是我的幻觉。
那不是异兽,是异兽模样的光,一道雷光。这道雷光比那大恶魔弹指一挥间倾国又倾城的硫磺火更快。硫磺火刚要从大恶魔手中飞出,便被这道光的洪流轰的粉碎。紧接着,滚滚雷鸣才传入我的耳中。
大恶魔身上穿着的暗金色风衣从下摆开始,在雷鸣声中片片碎裂。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愠怒,张口低喝了一声,我仿佛用眼睛看到了两种声音化为实质在空中碰撞消散,荡出一圈圈的波纹,与此同时,风衣的碎裂停止了。不仅如此,在大恶魔低头目光一扫之下,风衣仿佛经历过了时光倒流一般恢复了原状。
这副画面让我想起了一个人的一个问题,“年轻人,你可知道‘高城百仞,难避雷鸣’这句族语的含义?”
果然,伴随着雷鸣声与雷光而下的,是那位游侠打扮的桑德大叔。他不知从哪摸出一把通体焦黑的巨剑,利用空中跃下带来的力量夹杂着风雷之声朝着大恶魔当头斩下。最令我好奇的不是之前见面时他把巨剑藏在哪里,而是这教堂附近连棵树都没有,他究竟是怎么从天上蹦下来耍帅的?
可惜帅是够帅,想要用来干掉大恶魔仍是痴心妄想。桑德先生的巨剑撞在大恶魔轻飘飘抬起的食指上,如同砍上铜墙铁壁,爆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吱拉”声后,连人带剑被轰飞到我的身边。不过桑德先生显然比我哥哥要强上许多,看似狼狈却没有受伤。
桑德先生将巨剑戳在地上,稳住身形,看都不看我一眼便对着大恶魔说道:“不愧是埃蒙将军,地狱军团最强者名副其实。吾辈凡人,想要与君一战,确实有些不自量力了。”
埃蒙将军眯起双眼,不去理会桑德先生的奉承,而是开始打量起四周来。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不过我总觉得他开始烦躁了,这可不是个好消息。本来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炸弹狂,暴躁起来我们哪还有活路?但见他这样,桑德先生既不紧张也不说话,只是笑呵呵地看着他。
半晌,埃蒙将军才缓缓开口,声音一如既往的浑厚有力:“久闻雷鸣剑圣史丹利·桑德之名,没想到也是个藏头露尾只会耍些阴谋诡计的鼠辈。堂堂海尔兹王国西部守护,冒着边境被格兰王国大军攻破的危险,离开封地来到这里,必定是早有预谋。那乔治·斯特林冒死潜入我军抢夺圣物,看来也只是把我诱到这里的手段。”
桑德先生笑道:“埃蒙将军过誉。我们这些凡人如果不耍些阴谋诡计,如何与君这样天赋异禀的生命体在同一个舞台上表演?如果不是人类够卑鄙够无耻够狠毒够下流,百年战争时期就被灭族了,哪能像现在一样把地狱军团按在地狱裂口去打?成王败寇的道理,以埃蒙将军的聪明不会不懂吧?”
埃蒙将军依旧面不改色,说道:“即便如此,那又如何?一位剑圣加上一位圣魔导师,横扫任何一支人类军队都是绰绰有余,可面对我,便只是个笑话。”
桑德先生收起了笑容,脸上的表情似是感慨,又似是惋惜,他说道:“大家都是聪明人,你知道我和乔治杀不了你,我也知道。可我们还是费尽心思把你诱到这里,就说明有些事你不知道。比如……不仅是我们想要你死。”
埃蒙将军陷入了沉默,许久才长叹了一声道:“竖子不足与谋。”
桑德先生说道:“看来将军也想通了。就算谦虚的说,地狱军团监视我的密探也不会少于二十个,可我离开雷鸣城来到东部丘陵的事,你却一无所知。乔治虽说身为世间仅有的十三位圣魔导师之一,可他毕竟不是剑魔路德维嘉那样的怪物,凭什么能潜入地狱大军偷走撒旦的头盔?将军,我看你早就想通了,只是不愿承认罢了。”
埃蒙将军的脸上夹杂着愤怒、悲伤与迷惑,双眸中坚定的光芒第一次出现了衰弱,问道:“但……这是为何?难道他不明白,我的强大就是地狱军团的强大?”
桑德先生叹道:“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迈出那一步。无论是人间还是地狱,哪怕要面对天使下凡上帝显圣,都不想看到一位新的魔王出现。于天地之内再造一天地,这是上帝才能有的权能,既然你迈出这一步,天地便不能容你。天不容你,你如何活命?你的领域,大概是寂灭吧,可惜这领域永远没有圆满的一天了。”
旁听的我约莫明白发生了什么,大概是地狱军团的头子觉得这位埃蒙将军实力太强,功高震主,驾驭不住,便里通外国找了人间的两个强者设计要杀了埃蒙。从来只听说人类会干这种令人汗颜的事情,老哥称之为汉奸,没想到地狱生物也会干这种事。
埃蒙将军不愧为人……魔杰,没有愚忠的毛病,沉声说道:“既然如此,也许地狱军团该换个主人了。”
桑德先生笑呵呵地说道:“那也要你能走出这个村子先。”
埃蒙将军眼中光芒恢复,不屑说道:“就凭你们几个跳梁小丑的诡计,也想杀我?”
话音一落,属于他的寂灭领域疯狂扩张,大口大口地吞噬着真实的天地。在他的领域中,他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手势就可以让万物悄声泯灭,化为飞灰。我和桑德先生之间的差距有如云泥,可面对埃蒙,也只是一只小兔子和一只大兔子的差距。就算桑德先生比我个头大,总归也只是兔子,只能在死亡的阴影下沉默着瑟瑟发抖。
不过之前桑德先生也说了,他知道自己不是埃蒙的对手,那就自然还有后招。只是我万万没想到,他的后招是一枚小戒指。
桑德先生先是自己戴上一枚戒指,然后将另一枚塞到了我的手里,说道:“先贤曾经说过,有缘千里来相会,我就救你一命吧。这是初代地狱之王撒旦留下的戒指,可以抵御魔王领域之力的控制。至于戒指是怎么来的,我觉得你应该猜得出来。”
我感激地收下戒指戴在手上,然后虔诚地说道:“桑德先生……你是白痴吗?难道他不用领域就杀不了我们了?”
埃蒙将军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在发现领域之力伤不到我们之后,决定亲手把我们撕成碎片。大恶魔很少使用武器,他们的肢体就比任何神兵利器都要好用,看着埃蒙双手上妖异锋利的指甲,我觉得自己还不如一块羊皮纸结实。
然而不知为何,埃蒙走的真的很慢。他没有像老哥一样残影般飞来飞去,而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朝我们走来。尽管确实压迫感十足,寂灭领域也能让我和桑德先生动弹不得授首以待,却还是很奇怪。
桑德先生看起来并不担心自己会死,还有余裕向我解释道:“他还没有成为真正的魔王,每走一步都要花时间用自己的领域去覆盖真实的天地,避免引起天地的反噬,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所以走的很慢,不然老斯特林早就被他追上干掉了。真正的地狱七大魔王,自身领域与天地融为一体不分真假,只是站在那里就可以号令身周万物,那是无可抵御的强大。唯有初代地狱之王撒旦,曾凭借自身魅力让他们臣服。这也是撒旦失踪后,无论人间还是地狱都不想再出现一位魔王的原因。”
埃蒙此时离我们只有几步的距离了,他冷哼道:“只有鼠辈会恐惧强者的来临,自身不思进取,只想着让天下强者和自己一样弱,何等无知又软弱!”
桑德先生回道:“你对强与弱的定义未免太过狭隘,老鼠的个头再大,也没法去和野猫堂堂正正打一场。人类无论如何修炼己身,也无法强过大恶魔……当然,我们伟大又恐怖的路德维嘉大公主除外。但我可没听说老鼠就因为自己弱小,便刚出生就自我了断,或者琢磨着怎么与猫决斗。之前我也说了,成王败寇,能在舞台上把戏唱完的才是强者。君以为自己无敌于天下,可还是要死在这里,这就说明你的强不足以让你在这世上活下去。”
埃蒙被彻底激怒,吼道:“那就让我看看你们这群鼠辈如何杀我!”
老哥曾说,人不作死就不会死,凡是喊着“谁能杀我!”这种话的家伙都活不过几分钟。可见谨慎小意才是生存的王道,今天他用自己的生命为我证明了这一点。埃蒙将军似乎也难逃这个魔咒,他的吼声刚出,寂灭领域的空中便发生了异变。
在虚空之中,缓缓浮现出无数柄闪烁着金色光芒的长枪,密密麻麻如蝗虫般遮蔽了整片天空。每一柄长枪的枪头都锋锐无匹,似乎世间没有什么能挡得住它一戳。明明这无数把枪头的目标是埃蒙而不是我,可我还是感觉到了一阵恐怖的杀意,每一片肌肤都在这股威压下颤栗颤抖,胸口仿佛已经被刺出一个大洞,传来更甚于我之前目睹暗恋女孩死状时的疼痛。想来这些至强者的战斗,本就不该有我这种凡人参与,就算参与了,也早该被余波震成肉屑。老哥都死了,我却能活到现在,除了侥幸以外我想不出别的理由。想到今日此地几位大人物的身份,我发觉自己也成为了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角色——历史的见证者。没错,就是那些当两位高手高手高高手拼命对决打的昏天暗地时,站在四周鼓掌叫好呐喊助威的围观群众。
日后若有历史学家回顾这场惊天动地的杀局,大概只会发给我一个友情参与奖。毕竟我除了茫然而沮丧地站在原地,实在没什么有建设性意义的事好做。在场的其他人,也完全视我如无物。这倒是让我有点安心,不然被那埃蒙将军煞气十足的目光盯上,我怀疑自己用不了几秒钟就会吓哭。
埃蒙冷眼瞧了瞧这些金枪,嘲讽道:“乔治·斯特林,躲了这么久终于露出你的老鼠尾巴了。十三大禁咒之一的天枪方阵,我看也不过如此。在我的领域之内,即便我站着不动,你又能把我如何?”
远处立刻传来了古怪老人的骂声:“你才是乔治!你全家都是乔治!听好了,老子的大名叫做古德·斯特林,是那臭小子的亲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