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多么难以忍受生的人,也绝不敢在地狱寻求死。
人间的死,是魂与肉的离别,地狱的死,则是魂与肉的永别。
即便深知如此,但死神依旧打算那样做了。
耀眼的银发已然在地狱的黑光中失去光泽,被擦得一尘不染的镰刀躺在一旁,默默陪伴着主人度过最后的时光。
她打定主意,当人间再次升起太阳,便向冥渊跃下,一曲终了。
说起来,她只见过人间的夜晚,却独爱人间的太阳。
她必须奔波于人间的夜,机器一般收割游荡的灵魂,在太阳初生之际,又必须带着各式各样的灵魂匆匆返回。
说实话,她并不喜欢这份工作,既然如此,那又何必…
任它吧…
死神打定了主意。
「不要独自在那里惆怅!我们应该打起精神!振作起来!加入我吧!」
此时,身后的很远处,似乎传来了不得了的发言。
这种说话方式,将死神的思绪拉回了很远很远的从前。那时,死神还在地狱学前班读大班,期末考试的作文用的就是这种风格的语言,得了全班第一。
总之,这就是死神第一次和棕发少女相遇的情形。
「现在放弃就输绝了!只有活下去才能有机会!我们要狠狠撕下阎王和冥王虚伪的面具!带领整个地界走向全新的时代!」
从措辞水平来看,不是初中学历以下的人很难说出这种话,但是、却仍让死神全身泛起了一股温暖而莫名的战栗。
大概这是只有那一类人才拥有的天赋。
透过地狱上方那层朦胧的黑光,可以依稀辨别出,某个深红的东西正在慢慢升起。
人间的太阳升起来了。
但死神改变了主意。
就好像这正是计划中的一部分,死神认定了什么般回过头来,终于,她看清了棕发少女的模样,并悄悄向自己说下了些什么。
如此去往人间,那么一切都将会从零开始。
即便深知如此,但死神依旧打算那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