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女朋友喜欢女孩子。

作者:FATBATMAN 更新时间:2021/2/8 1:18:52 字数:2739

‘我们分手吧,我喜欢上别人了。’

大雪纷飞的街头,路上行人稀少。大过年的,只剩我一个人,揪着一瓶几乎见底的高度白酒,歪歪扭扭地走着。

我的酒量并不算好,换作平时,别说一瓶,一杯这样的烈酒就足以叫我酩酊大醉。可今天不同,一瓶酒精入肚,身体是醉了,但是原本混乱的脑子反而愈发清醒,听过的话语就像单曲循环,不断的在我的脑海里回响。

是的,周澄,我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今早把我甩了。

‘那、那个男人……比我好?’

当时的我除了惊讶,更多的是不甘心,想知道是那个男生,比我更优秀,比我对她更好。

说起优秀,我并不是在自卖自夸。一直以来,我就是人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高中稳定年级前十,轻松考上重点大学,毕业后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家里给的几百万资金,创立了自己的公司。

嗯,我真的是完全靠自己。

周澄是我学姐,我们在一个比赛中结识,并逐渐熟络。两个月后的庆功宴上,她把我叫到了窗台,捏着香槟表白。

说起对她好,交往五年来,不能说有求必应,但我从没有缺席任何一个纪念日,甚至在事业刚起步的时候,忙得焦头烂额的我,也没有忘记陪在她的身边。

毫不夸张地说,周澄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她怎么会喜欢上别的男人,我搞不懂,她怎么能爱上别人?

然而事情出乎了我的意料,面对我的疑问,周澄云淡风轻地吐出几个字:‘她是个女生。’

真是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

“……耻辱。”我闷声将玻璃瓶里最后的酒精一饮而尽,将瓶子随手丢在街角的积雪里。

做梦也没想过,我的情敌居然是一个女人。

面对我的惊愕,周澄只是面无表情地解释:‘我本来就是男女通吃,瞒着你是我的错,其实我的初恋就是女生。我也不想分手,可是你太优秀了,没有我一样可以活的很好,但是她不同,那个女孩是一旦失去我就活不下去的类型……’

‘汪!!汪汪!!!’

一只脱缰的土狗不知在哪蹦了出来,不由分说的冲我狂吠,仿佛在欢迎我回到单身狗的行列。

‘操/你妈,滚开。’我拧起眉头,口吐芬芳,若不是它立马夹着尾巴跑开了,我肯定毫不留情的赏它一脚。

搞什么啊,换作平时,我可是动物之友!

我继续陷入回忆,当时我还没死心,质问她:‘为什么要离开,我哪里不比她……那个女人好?’

‘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你太优秀了,优秀到忽视了身边人的感受,在你身边活着太累了。’周澄叹了一口气,有些敷衍,‘是我的问题。’

这句话刺痛了我,从小到大因为所谓的“优秀”,我失去了挚友,和家里决裂,忍受无数非议,唯一的依托便是周澄。

到头来,连她也……

‘我明白了……’我的眼神黯淡起来,喃喃道:‘她叫什么名字?’

‘你想干什么?’

意识到她的警惕,我自嘲的笑了笑,‘你放心,我不会去找她。只是,只是不想稀里糊涂的被你甩掉。’

就好像古代决斗,明知是死,也希望对方报上名来。

‘好吧。’周澄犹豫了一会,直视我的双眸,眼神里有说不出的温情,’她姓苏,名字叫相宜,淡妆浓抹总相宜的那个。’

我心里一疼,交往了那么多年,这是她第一次流露出这样的眼神。

“咝!”好疼!!

到底是喝醉了,一不小心,我的膝盖重重的磕到了路边的长椅。

失去平衡的我踉跄了一下,一头扎进了冰冷的雪地里。

……

“乐初,乐初!醒醒!”感觉到有人在推我的肩膀,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视线里是一间陌生又熟悉的教室。“上课啦,这可是最后一节课了,你敢在老赵眼皮底下睡觉?”

什么鬼。

“乐初……”我愣了一下,用手背擦拭嘴角的口水,一脸茫然的看着身边的少女,“谁啊?”

少女无奈的扫了我一眼,“睡傻了?”她往门口撇去,立刻坐直了身子,“不扯皮了,老赵来了。”

老赵?

脑海里闪过一个人,有点印象,这人是我高一的班主任,分班后就换了。

再环顾四周,确实是在教室里,周围的少男少女在许多年前就各奔东西,课堂的独特氛围也有些日子不曾感受了,冰凉的桌面和硬邦邦的椅子,就像一把钥匙一样,打开了我封存已久的记忆。

“怎么、怎么可能。”朝着自己的手臂狠狠掐了一把,真实的疼痛盖过了柔软的触感,“咿……”看来不是梦。

我很快认清了事实,我重生了,回到了高中时代,而且还变成了一个女孩子。

毕竟高中的我,可是一个打破了学校四百米纪录的猛男,怎么可能拥有这样白皙稚嫩的手臂,怎么可能因为一点疼痛就发出那么丢人的嘤咛。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悄悄把手伸下抽屉,朝那个部位探去。

尼玛,老子的大关公,没了……

……

“就是这样,今天放学前大家记得把分科志愿表填好,班长收上来。”班主任赵老师说完走出了教室。

“唉……”

我双眼迷离地盯着天花板,再一次叹气。

“乐初,你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我的同桌一脸疑惑,关心地问道:“哪里不舒服吗?”

“是啊。”我挤出一个比哭还难受的笑容,决定找个地方冷静一下,“我……上个洗手间。”

罗曼罗兰说得好,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镜子前的我如是想到。

上辈子我就是个无比坚强的人,好好洗了把脸清醒了一下后,我认真地打量着镜子里的少女,心中顿时好受了很多。

至少是个美女。

肤如凝脂,眉眼如画,比自己的前女友周澄还要好看许多。

身材也不错,细胳膊细腿的,除胸前有些贫瘠以外……一切都很符合自己的理想型。

要说和原本的我有什么一样的,那就是眼神了——少女漂亮的双眸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忧郁。

躲在洗手间待了很久,我渐渐理清了头绪:我并没有重生在别人身上,这个名叫白乐初的女孩,就是我自己。

该怎么说呢,我继承了她的记忆,发现除了性别和名字不一样,这十多年来的人生轨迹,是完全相同的——父母离异后一个人生活,虽然长得很好看,但是性格孤僻,没有什么朋友。

也许此刻我正身处某个平行世界,这里的我,就叫白乐初。

想通了这一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尤其是在原先的世界我可能已经冻死在了雪地里,能重生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剩下的事情我想不清楚,也不愿多想。

走出洗手间,迎面走来的女生叫住了我。“白乐初。”她说:“赵老师找你,让你去办公室一趟。”

“噢,好的。”

现在是午休时间,我掉头往办公室的方向走,没猜错的话,老赵是想找我聊分班的事情。

果然,老赵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乐初啊,老师没记错的话,你是选理科的,对吧?”

“嗯。”

上一世我就是理工科大学毕业的,结合白乐初的记忆,高中的理科知识简直是小儿科。

“好孩子。”老赵眯着眼睛笑了笑,倒也不多废话,直达主题:“没有问题的话,那我就把你推荐给重点班的刘老师咯?”

我们学校和别的学校不同,校长认为,只用期末考试的成绩来决定重点班的人选有失公允,这几年都采用推荐制——在期末考进入年级前一百的学生中,由班主任核实学生的意向,将名单上报。

不错,这个世界的我,也是一枚学霸,分科后进入号称内卷圣地的重点班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

‘你太优秀了,在你身边活着太累了……’

上辈子为了成绩,我舍弃了太多,没有度过一个正常的青春,到头来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来的机会,或许冥冥之中,是想让我改变自己。

“老师。”我摇了摇头,一脸认真:“我不想去重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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