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一个绅士的行为。”一名穿黑袍的女性被一个男人压在地上。
“是吗,我这可是一名绅士该有的品质。”男性用绳子绑住女性“我不想这样的。”
绑住了女人,他沿着原路返回打算交差。
“程明。”女人用一种恋人的语气叫了他的名字“你真的舍得把我送到石碌吗。”
程明看了看这个女人,墨嘉,曾经的队友,出生入死的同伴,相依为命的互相的慰籍。他接受不了她的背叛和自己在猎魔队的美好回忆。他必须要这样做。
程明摘下眼罩,那双空洞的眼睛充斥着黑色混浊的粘液,在眼中蠕动着,如同黑洞一样。“想想怎么求饶吧,如果你没有想法的话不妨试试见到李问轩跪地求饶。”
“那也太逊了,我这样的淑女怎么会做出那种不知廉耻的事。”
“随意吧,我至少不会看着你受苦。我做不到,要是你觉得我现在很恶心,想骂我就说吧。”程明握紧了绳子,他究竟怎么了。变得这么怯弱,对一切都想逃避不负责任。
“呵呵,你这几年变得越来越逆来顺受,彻底变成猎魔队的走狗。记得我们从塌吧白手起家你就没有这么犹豫,总是在任何时候游刃有余,当机立断,现在你却变成了这样的一个畏畏缩缩又听话的小狗。”
程明没有回答,因为她说的对。他自己都佩服自己怎么这么听话,他只是不想改变,不想做选择,当初转学去所学校,父母离婚时跟那边,都要他选,他不想做选择,更没有勇气去做,但是每个人都逼他做出选择,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一切都不变不就好了。
“你啊,要我说就是怕死,怕做出选择让自己死,怕做出选择让其他人死。要不这样,你也跟我走吧,别跟着他们整天杀怪物,不知不觉变成疯子。你也看见他们最后的下场了吧。”墨嘉挣脱开绳子双手搭在程明的肩上。
“你咋弄……算了,既然这样走吧。”程明把绳子随手一撇。
“那咱们去捷徳,然后……”
“不不不,是你走,我回去领个罚就得了。我想了想,你,墨嘉,是我第一个最信任最在乎的损友。我不可能让你去死。”程明打断道。
。 “你开什么玩笑,你觉得李问轩能让你以后好受吗。”墨嘉比谁都了解这个看似斩妖除魔的猎魔队的首领是个怎样的控制欲极强的混蛋。他要求一切按他的规矩,不得忤逆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被他宣布肃清吗?”
“我还真不知道。为什么呀?”程明想了想他只是收到李问宣的肃清令。
“呵,我只是跟他当面谈了我和你想退队的请求,当时他的脸就变得铁青铁青的,你是不知道多好玩那个表情,然后我还没走多久就让你和其他人肃清我真狗啊这李问轩。正好老娘还不干了。”
“哈,原来如此,我回头跟他好好说说,收回肃清令。”
“啧,你听明白我的意思吗,李问轩就是个神经病,再这样下去你没准变得和他一样了。但这不是重点,如果你没把我带到他面前,他绝对会砍你的头给其他队员当做警告。与其那样还不如和我一起离开猎魔队,离开石碌。干什么都好。”
“不错的建议,但如果真的是那样也未免是个坏结局。怎么说呢,自从老爹入土了,我无依无靠时遇到了你,那时你挽救了我。你的生命比我的更重要。”
“我只是给你离死前找点事而已。我知道我不能仅凭这个理由控制你,可我也不想让你死。所以一起走吧,离开这。”
“我厌倦这么痛苦的活着,每天把那些杂种从早杀到晚,可除了这个能减轻我的痛苦,能减轻我那临死的老爹被怪物杀死前哀嚎的痛苦和不断叫着我的名字时那种愧疚。我已经是他们的一员了,无论这个组织存在与否,去往外面我会一直痛苦,但在这我也会一直痛苦,但会减轻。墨嘉,懂了吗?”
“…………”墨嘉瞪着程明“所以这就是你的选择,一辈子烂在这个地方,变成行尸走肉。我就是怕你变成这样。可又不忍心看你痛苦才勉强加入猎魔队,我活了这么久早就该懂的。”
“对不起,我变成了这个样子。”
“不,我会救你的。”墨嘉扬起手在程明脸上抚摸起来。这让程明感觉很舒服,很想睡觉。
…………
“这是我在森林里的第一百天,好在这片森林还有这森林该有的样子,我没有饿死,森林里一如既往的存在着怪物,弗洛伊,我最后的队友在昨晚被一只半径一米的怪物蛇给吞了,净是些坏消息,我当初就不该喝酒,然后就不会在艾雅面前逞能和其他人组队进入这个五百年都没人活着出来的森林,妈的。不过最近这几天雾少了许多,也许是走到森林边缘了。不久就能出去了,今天的记录完毕。文档名改为,麴义第一百天。 ”麴义原是一名17岁普通高中生,自从家里没钱后,只能供比自己聪明且更有前途的妹妹上学,所以退学后找个谋生的行当,那就是加入猎魔队以命搏钱。可惜他可不如那些官方的猎魔队经过专业的训练,这是他第二次出任务,第一次有个经验老道的民间猎人带着他完成了任务,这次他和一些自诩出过上百次任务能叫来100名退伍猎人的头领来到这里想发一笔彩,现在他清醒了觉得当时自己怎么就信了,这么牛x的人来这亲自冒着生命危险,除非是个疯子。
麴义继续往他自己为的外面走着,他看到这里有一条小路,说明这个五百年都没人来的地方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当让不排除是高智慧怪物走的。但他太需要找一个人类了,给他一种慰籍。他当猎人才两个礼拜,算上这次才出过两次任务。
“如果活着出去,我绝对再也不逞强了。给我妹买她最想要的刘亮和铭兴俩人的最新专辑。”麴义轻手轻脚猫着腰走着,他想如果真的到了那种地步了,该怎么办,他这一生活着真累,老爹拼死拼活的挣钱最后出了车祸,好死不死的撞了一堆人,可笑的是自己的命也搭在哪里。该死的老鬼,母亲也重病在床可也得坐在电脑前维持生计,到最后说几句话都咳嗽几声,现在下床都是问题,说真的,那样死了算了。大家都好过。想到这,麴义狠狠的把头撞在树上。一阵猛烈的深呼吸之后。
“该死,该死。”麴义不敢相信自己会这么想,这罪恶的思想究竟是什么时候在他脑海里生根的。没来得及思考,一股柔软的感觉在他的背上。回头一看,是一个不着一缕的女性在后面抱着她。
“来做吧,来做吧。”女性不断用舌头舔着他,从脸到脖子到不知何时解开上衣的胸口。了无不挑衅着他有了生理反应。他思考着对方是谁,并想推开对方。但是他就很老实的抱住对方,抚摸对方的每一寸肌肤,扑倒对方,像大雨倾盆,像飓风压倒花枝一样。让一切爆发出来,抛在脑后。
这时,一名男子出现,把麴义拉走,一脚踩爆女人的头。没有白花花的脑浆瘫在地上反而是一堆黑白相间生着四对触须的小虫子从里面跑了出来。
“兄弟你口味够独特的。”没说完,男人拿起麴义随身携带的长枪。直接投出刺向一个厚重的树冠里,紧接着一个巨大的黑影坠落下来。那人冲了过去,刹那间,一道紫色诡异的光闪在了麴义的脸上,他顿时从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中醒了过来,准确说是被吓醒了。缓了一阵,站了起来,发现那个女人有这青色的肌肤和腐烂的眼睛。
“兄弟这叫尸母,母亲职能的尸体,在母亲的粉末下令人无法集中精神与思考。随后把这尸母当成漂亮女子与其繁衍后代,最后趁你不注意把你当成她们小宝宝的食物。”男子收起他的武器,一把泛着紫光的剑。麴义想刚才那道诡异的紫光就是这把剑发出来的。
“看样子你已经醒的差不多了。做做自我介绍吧,新手。我可是刚刚醒来的不懂现在什么情况。”男人蹲在那个黑影旁边不知道在干什么。
“谢谢您救了我。我叫麴义。”
“麴义,恩,是个恋尸癖的好名字,我叫程明,是一名猎人,做了一个梦刚醒来就听到你这边的动静了。那么,现在一块出去吧。”
“出去!您知道怎么出去吗?”麴义不敢相信的看着程明。
“你是不是傻子,看看现在的太阳往西落,附近的石碌在东边,一直沿路往东走不就行了。”
“太阳,哪里有……”麴义抬头一看,森林的雾散了。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片普通的森林,你说这里可以野炊也没人不信。阳光也洒射下来照在麴义身上。他又呆呆的摇了摇头心想“该死,刘亮和铭兴的专辑贵的要死啊。”
“走不走了,难不成你怪我坏了你的好事。”程明鄙夷的看了麴义一眼。
“不不不,我和您一块走。” 麴义追上了程明掏出录音笔删除了这一百天里的所有记录。哪里记载着许多令人害臊的话。毕竟人在孤单一个时总会精神不正常并做一些大胆的事。比如告白某个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