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追猎

作者:半世界里半成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6:26:28 字数:2017

“年轻人,你还是太嫩了点。”

洛简瞳毫不在意的摇晃摇晃脑袋,毫不在意宇程云抓到了他的把柄:“你所说的一切,对本座来说皆是不入眼的浮云。”

“是吗?”

宇程云拿出手机,假装要给洛父洛母打电话,想要吓唬洛简瞳,让他求自己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洛父洛母。

搂着星尘,洛简瞳气定神闲,一点也看不出焦急的神色,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你看看这是什么?”

洛简瞳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叠照片,照片上的主人公赫然就是宇程云。

照片上,宇程云正和一堆同事在不知道哪个酒吧抽烟喝酒聊天吹牛逼。

“这张照片是上周的,时间上应该还不过期。我记得,你老婆好像不允许你除工作需要外,去酒吧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吧。”

宇程云脸上的震惊不加掩饰,他没想到洛简瞳居然也有他的把柄!怪不得洛简瞳能嚣张跋扈天虚市这么多年,原来能力大着呢!

“和我比把柄,你还嫩着呢。”

话音落下,洛简瞳也吃饱饭了,抽了张卫生纸擦了擦嘴角,似笑非笑的看着宇程云。

“那个……简瞳啊,你看咱俩谁跟谁啊,我和你爹可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宇程云说着,想过来拍洛简瞳的肩膀,勾肩搭背拉进一下关系,却被一层泡泡似的奇怪薄膜给挡住了,仔细一看这些薄膜居然还是大的套小的,一个套一个,奇特无比。

不过他没细想,自从五色神光出现以来,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他见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么一个奇怪的东西。

“好说好说,你不提这件事我自然也不会提。”

洛简瞳一语双关,不过其中威胁意味大于交易意味。

“那是自然。”

听到了洛简瞳答应了,宇程云松了口气,也许洛简瞳不怕他把星尘的事告诉洛父洛母——实际上洛简瞳就没怕过任何事情——但他怕洛简瞳把他的事情告诉他老婆!

“你们的事情办完了,我的事也做完了,拜拜咯。”

付过钱后,洛简瞳牵着星尘和诗岸离开了,宇程云本想拍个照作为证据保留下来,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直觉告诉他这样做一定会被洛简瞳报复!

……

“走这里。”

洛简瞳手中拿着个奇怪的装置,那是因果检索仪,拿着这个仪器就相当于有了一个外置的因果感官,可以检索并查看万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报应、因果轮回与因果链。

这是科技侧造物,能够把量子肆意玩弄的奈米级技术可以就能制造出来,洛简瞳懒得开因果视角,于是用阿米薄膜造了这么一个东西出来。

而他现在正在检索店主的因果,既然计划好了要去追杀店主,他自然会按照计划行事。

循着因果的轨迹,洛简瞳一行三人脚尖轻点空气,速度如同出膛的子弹一般迅疾。

在追杀的过程中,他们刻意压制了速度,毕竟他们享受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真想要结果的话他们直接操控因果,来个无因有果,把想要的结果给无中生有给无中生出来就行了,犯不着这么麻烦。

此刻的他们飞驰在一条小巷子里,巷子的结构堪称盘曲折叠、阡陌纵横,宛如一个迷宫。

不熟悉地形的普通人,若没有地图之类的东西,十有八九会在这迷路。

不过洛简瞳三人可不是普通人,先不说如果迷路他们只需要拆出一条路即可,光是各种感官、感知、侦查、侦测、探查、探测、扫描、……等等等等层出不穷的手段,就足够保证哪怕这个小巷子的地形再复杂千万亿兆京垓倍,也困不住他们。

店主的反侦查能力确实一流,哪怕没有追杀者,他依旧假想出一群追杀者,然后在小巷子里七拐八拐,可谓谨慎到了极致。借助小巷子的地利,现在天黑的天时,以及他对小巷子的熟悉这个人和,汇聚了天时地利人和,三位一体,无论多少追兵都会被他甩掉。

可惜的是,他不知道洛简瞳等人的手段有多么犯规,他做的一切反侦查行为都显得毫无意义,是那么的滑稽可笑。

“到了!”

疾驰之中的三人速度突然归零,明明上一时刻还是数百米每秒,下一时刻毫无征兆的变成了零米每秒。

按理来说如此之快的刹车,其产生的反作用力之类的力量,也是和速度与刹车所用时间之间的关系成正比,即速度越快,刹车时间越短,反作用力越大。

而洛简瞳三人刹车所用时间t为lim t→0,即无限接近于0。

在这样短暂的刹车时间下,无论速度快或慢,其产生的反作用力n(单位为N,即牛顿),应该是lim n→∞,即无限趋于无穷大牛顿的力量。

在这种巨力下,普通人早灰飞烟灭了,此刻的三人却和没事人一样。——不是和没事人一样,而是根本就没事,普通人不会被空气压强粉碎,他们也不会被反作用力伤到。

三人停下的地方是个死胡同,除了远处居民楼微弱的灯光之外,这里没有任何的光芒,就连星光也无法照亮这里。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星尘刚想说话,就听得洛简瞳突兀的说了这么一句,紧接着便是“锵——”的一声。

洛简瞳手中一把水果刀借着微光,极力闪烁寒芒,地上多了一滩血,以及一只断手,手里握着一把大砍刀。

“血腥~浓郁的血气是猎手最好的指路灯!”

丛林中的猎手们追猎,眼睛从来不是最好的工具,鼻子才是最棒的感官,空气中飘散的气味分子如同黑夜中的太阳一般耀眼。

对于一个伤口大到无法掩盖血腥味的猎物,无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会被猎手追上,然后杀掉。

店主虽然还是藏在暗处一击脱离,打了就跑,不敢和洛简瞳正面交锋,但已经被洛简瞳砍下一只手的他,无法再掩盖自己身上的血味了,即是不使用因果类感知能力或工具,洛简瞳也可以凭借他比狗还要灵敏无数倍的嗅觉,轻松追猎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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