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被萝莉杀掉什么的,最好还是不要经历

作者:那年夏天的胖次 更新时间:2015/8/9 13:42:28 字数:3214

女神历44年4月4日,菊花岛,我死了。

是的,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向大家说,以对希伊娜女神的崇敬发誓——我的确在这个满天繁星的夜里死去。

记得当时,仿若长矛般锋利的尖锐狠狠刺进我的胸腔,然后我虎躯一震,在痛觉神经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时,就像那飘零的蒲公英种子一样,随着流波尔海峡的季风旋转,最终,我那自认为可以迷倒任何女人的脸,撞击在了地面。

该死!

这是我在死前发出的最后声音,因为倒下去的地面,正好是自己刚刚拉完臭臭的地方……好吧,就这样,我死了。

至于我是被谁杀掉的,只能说是个小萝莉。她大概十岁左右的样子,红色长发和红眼眸,仿佛火焰般夺目,我因此永生难忘。

我想自己对萝莉没什么特殊的执念,严格意义上说,我讨厌小孩子。对她的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这货在见到我的第一面,就很没礼貌且毫不犹豫地杀掉了我。

现在必须声明,此时此刻的我还不是亡灵,依旧是活蹦乱跳会吐槽的人类......

下面,故事开始了。

*

这个世界几乎被大海完全笼罩,除了没什么追求的水族外,其他拥有独立思维的智慧生物,基本都生活在仅有的三块大陆和恒河沙数般的海岛上。

‘菊花岛’位于西大陆和东大陆之间,算得上是两块大陆的枢纽之一。自然而然的,这里成为两块大陆间经济交流的中心。故事的开端呢,就是一个追逐梦想的年轻人(我),来到了这种发财几率最高的地方。

什么?你问我的梦想是啥?

呵呵,作为一名健全的男性,除了妹子和金子,还有什么能称之为梦想?难道要我统一世界?或者很中二地妄想能打败魔王?拜托,我可不想把精力和时间用到那种方向。我呢,想挣大钱,然后用一袋袋的金币,把身披骑士装的女骑士领回家、把头戴花冠金发白袍的女神官领回家,甚至还想买几个精灵或兽人妹子。

最好就像我眼前的一样标准。

明亮的月光下,我坐在城外的荒草地上,不住哆嗦。对面的两个妹子与我保持着很远的距离。篝火在跳动,那两个妹子的容貌和身段也若隐若现……我下意识摸了摸鼻子,用以确认没有奇怪的东西流出来。

左边那位身材高挑,穿着天蓝色的长袍,光洁的小腿偶尔从下摆的开叉中闪现,有些晃眼。可以看得出,这妹子的腿有够修长,当然,她的美貌远远比之身材更要吸引眼球,我即便不去看她那尖尖的耳朵,就能猜得到,她是一个精灵。因为只有精灵女性才能拥有如此清澈的眼睛。

右边的那位较比精灵妹子逊色不少,只是指在身高上差了不少。她是兽人妹子,茸茸的猫耳,圆圆的眼睛,小巧的鼻子,还有那两颗闪闪发亮的小虎牙,可爱至极。当然,兽人女性最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她也完全继承,比如,她那微微晃动身体就会活蹦乱跳的胸脯、浑圆的屁股……性感又火辣,可惜还没到发情期——我这样想道。

“你、没事了吧,怎么流口水了?”

就在我肆无忌惮哔哔着精灵和兽人妹子时,一个很不识趣的家伙蹲在面前,同时挡住我的视线。

是一个俊朗的青年男人,从他身上盔甲印着的鸢尾花图案可以推测出,他是神廷的中位骑士。‘神廷’是宗教性的阶级体质,区别于世界上的帝国、王国和部族,神廷还有宣扬教义的义务。神廷接受所有种族的供养。我的女神希伊娜,就是神廷的象征。

“呃,还好啦。”我装作很傻很天真地回答。至于我为什么要摆出弱势群体的样子,怎么说呢,我的身份和种族很不受待见,从那精灵小妞抱着胳膊一脸厌恶的姿态中就能看出。因为,我是‘诺尔人’。

诺尔族是一支头脑灵活的人类族群,我们有着黑色的头发和黑眼睛,皮肤还算白皙,可是心却特别黑。好吧,我承认,在悠远的历史中,全族皆商的诺尔人没少给其他种族添麻烦。尤其是四十多年前那次,正是因为诺尔人把一张该死的地图贩卖了出去,才让整个世界饱受痛苦......的确有些伤感,我甩了甩头,尽力不去想。

“谢谢你们的搭救。”我伸手进口袋,想从里面掏出些钱,用以报答骑士、精灵和兽人这三个家伙。因为,他们三个刚刚救了我。

正如之前所言,我被一个红发红眼的小萝莉杀掉,结果被这三人救活了。而我作为诺尔人,也有自己的信仰,那就是一切问题都交给金钱解决。

男骑士立刻按住我的手,这让我有点慌张。不知道是他猜到我只捻了三枚银币,还是他想让我以身相许来报答救命之恩。说实话,哪两种对于我来说都无异于巨大的打击,一来自己的全部身家不多,二来自己的取向正常。

“你……是谁伤害的你?”男骑士习惯性甩了下金色波浪发,保持着按住我的姿势,慢慢把视线落在我的心口。

我也顺势低头,愕然发现自己那还算不错的亚麻上衣破了一个大洞,还沾着些挺让人难为情的东西……我想起来了!

当时我一个人离开城邦,打算到海边散步,顺便捡一些贝壳之类的东西回去,用以经商之旅。刚出城不久,肚子突然很痛,就地方便。这时,那个小萝莉浑身湿漉漉地走过来。海岸线距离这里不算太远,我想她应该是洗海澡归来的,也并没有在意。

可能是命运的邂逅或恶魔的指引吧,她停在不远处,左右张望,确认没人之后,脱下了衣服……她扭着头,别着肩,努力看向自己的后背。

我有些好奇,凝眸看去,发现她娇小又白皙的背部皮肤,竟然像石板雕刻一样,充满着秘密麻麻的纹路。由于夜色和距离,并没有看清那些纹路的细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是用刀子不止一次地刻上去的!只有这样不断重复,才能留下那清晰的疤痕。

多可怜的小家伙。

我自言自语出声,没想到小萝莉竟然听到了,然后我仿佛看到她的脸变成熟透的苹果,但仅仅一秒钟,她从害羞变成凛厉,像是一只狸猫扑了过来。她的速度奇快无比,敏捷又迅疾,杀气腾腾。我不敢多想,屁股也没擦,提上裤子就要跑。我低估了那小萝莉,各个方面。我刚提上裤子站起来,她就一下刺破了我的心,然后我翻身倒在金灿灿的臭臭上……

事情就是这样,突兀又不可理喻,我如实把经过说给了男骑士,偷偷打量他的表情。同时,我也知道那精灵小妞和兽人小姐为什么离我那么远了,因为我的身上还沾着粑粑,自己刚拉的热翔。

男骑士的表情有些兴奋,但转瞬就变得低沉,似乎在纠结着什么。

“那个,”我趁这机会把三枚银币掏出来,塞进他的手里,“我先告辞了,谢谢你们的搭救。”

我走得很洒脱,因为问心无愧。作为一个诺尔人,一切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说实话,我认为自己的命绝对不止值三枚银币。但没办法,身为商人,我只希望用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利益。即便以后这三个人会在哪间酒馆里说到我是个只值三枚银币的诺尔人。

飒飒——

一道疾风从身后袭来,我还没做出反应,那猫咪小姐就已经挡在面前,同时她开始捏手指肚,拇指、食指、中指......尖锐的指甲变戏法一样长出七八公分,在月光的照射下闪着寒光。

好吧,好吧,是嫌少了。

我又拿出五枚银币,摊在手心递了过去。

猫咪小妞眯起眼睛,又开始捏另一只手了,拇指、食指、中指,那如刀剑的指甲一个个闪现,像是恶魔的獠牙,让我不寒而栗。

理性告诉自己,眼前这位猫咪小姐很不好说话。我在生命和金钱之间做出了取舍,把整个钱袋递过去,摆出一副:小的只有这么些了,请大爷高抬贵手。

就在这时,“嗡~~”

一只会发光的小甲虫飘然而至,在我跟猫咪小姐之间飞过。猫咪小姐的注意力立刻就被那可爱的小家伙吸引,而且有些跃跃欲试。

兽人族虽然运动神经发达,身体构造也远远超过人类,可是他们的头脑都不算太灵光,注意力很容易被其他事物所吸引。可能除了水族外,兽人族的是最好懂也最简单的。

我心里对那小甲壳虫感激涕零,一边蓄足力气打算开溜。坦率说,我不认识这三个家伙,也不想认识他们。让我把所有家当给不认识的人,这比杀了我还难受。虽然他们救我一命,但我现在想跑了,只要跑回治安严苛的城里,他们休想为难我!

下一秒,“五十金币!”

男骑士突然挡在我的面前,伸出五根手指。那关节套着金属的手,像是五指山,差点没把我压趴窝。

难道我的命值五十个金币吗?

我因此而第一次审视自己……下一秒,“你还是杀了我吧!”

“哼,愚不可及。”

现场沉默了好久,最后,始终没有说话的精灵小妞第一次开口,而且是这般的清高。

“斯卡而特的意思是给你五十金,让你详细说明碰到‘恶魔之子’的事。你真是奸诈狡猾的诺尔人吗?还是我的元素复活让你的脑袋坏掉啦?”

恶魔之子?!!!

我有些错愕,但对于金钱的敏锐嗅觉立刻使自己清醒。

看向正不住点头的男骑士,我似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发财手段。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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