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莲大小姐!我复活了!”
我用充满元气的嗓音撒娇,然后把脸埋进无头骑士的胸膛。
有点硌得慌。
说真的,硌得慌!
嗯?你问我在做什么?
当然是在做情景模拟啊。
大小姐因为吸收了我的一部分力量,一共要昏迷七天才能醒过来。
为了假扮成爱莲大人后不被大小姐发现异样,所以我在做情景模拟。
无头骑士和他的军团把村子里的大家都送去天堂了,所以他们现在很闲。于是乎,我找他们来当练习对象。
“那个......请原谅属下的冒犯,小生觉得爱莲大人应该不会这样称呼可莲大人。”
“咦,是这样吗?”
自称‘小生’,喜欢用这种文绉绉的语气讲话的是,骷髅军团中的参谋、智将血鸦。
因为他很喜欢穿着一件红色的披风,所以我给他取名为血鸦。
我看到过,他有时会故意向无头骑士炫耀自己的名字,之后两个人往往会打起来。
嗯,看样子他很喜欢这个名字,真是太好了。
不能被他参谋的头衔迷惑,这家伙其实超强,不仅仅是谋略家,也是一流的法师。
我想想看,他不仅会像我一样召唤骷髅,而且还会用一些非常可怕的灵魂魔法、我曾经不小心见到他对人类用这些招数,然后给我吓吐了。
把人活生生地融化成血水太可怕了!
到底是怎样的恶魔才会用这种招数啊!?
啊,我也用过啊,那没事了。
所以说,人类的身体真是麻烦的要死。
如果是骷髅的话,就算想吐也吐不出来啊!
我的脸都被丢干净了,主角开篇就吐了两回是怎样!?
顺带一提,血鸦体内的灵魂素几乎和公认最强的无头骑士不相上下。
真是不得了,大家活着的时候都弱的要命,现在已经这么强了,真是让我欣慰。
“主公,请容小生说一句,在人类世界中,妹妹会称呼姐姐为姐姐。”
“原、原来如此!真不愧是智将血鸦!但是啊......”
我害羞的捂住脸颊,但是嘴角却控制不住的上扬。
“但是这样称呼大小姐的话,会不会显得很没教养?”
“主公,小生认为若是想要扮成爱莲大人,改变对大小姐的称呼至关重要。”
“讨、讨厌啦!姐姐什么的......怎么可能叫出口啊!”
“主公!为了大小姐,这是您必须要跨越的一道障碍!”
“咿咿咿!那好吧......姐、姐......!”
我支支吾吾地说完,结果军团的大家突然开始鼓掌了,骨头渣子掉了一地,血鸦那家伙一幅骄傲的样子。
这到底是哪门子的羞耻PLAY啊!
唔,真想找个地方钻进去。
“血鸦!你这家伙,只是因为被主公赐名就那么得意!我才是最先被赐名的那个噢!主公,末将觉得您只要用最自然的方式来称呼大小姐,就是最好的了!”
“呵呵,小生只是为主公提出了当下状况的最优解,才没有得意!倒是你,因为‘魔将’这个官职听起来很神气就洋洋自得!老实说,真打起来你也未必是我的对手!”
这是怎样,这两个家伙完全就是一幅小学生拌嘴的样子。
把军团交给他们两个真的没问题吗?
不过无头骑士说的也有道理,最自然的方式啊......我是觉得大小姐叫起来比较顺口,也许女王大人也不错?
“好乖好乖,不要吵架,我们继续讨论吧。”
“是!”
“是!”
时间再往后拉长两个小时。
我们三个论得口沫横飞,最后生成一个故事。
可莲大小姐是魔王转世,因为被那个什么地母神诅咒,所以失去了记忆,而后我们赶来营救魔王大人,希望大小姐能加冕为王。
倒也不至于唇枪舌剑,只是被血鸦指出各种盲点后,脑子就不小心编出了一个奇怪的故事。
结果意外的合理。
大小姐沉睡的这段时间,可以解释为觉醒了魔王之力。而且吸收了我一部分力量的大小姐,确实会变强,仔细想想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每当我掰出奇怪的故事,血鸦就以提问的名义进行修正。
修正到最后。故事‘总算变得有说服力了!’我们沉浸在这种喜悦的氛围里,用热切的眼神对看彼此。
虽然说他们两个没有眼睛啦!
“但是,大小姐她会心甘情愿地当魔王吗?”
通过血鸦这么一说,我开始沉思了起来。
因为我继承了爱莲大人的记忆,所以十分清楚大小姐是一个怎样的人。
大小姐只是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丽端庄,温柔体贴,待人和善的普通的农家姑娘。事到如今,突然叫大小姐来当魔王,会不会有些太勉强了?
还不如叫大小姐来当魔法少女呢!
一般来说都会接受的吧!?
“魔法少女是怎样!?”
被这么吐槽了。
血鸦用手骨抵住下巴,思考了良久。
“主公,如果大小姐真的不打算当魔王的话,您有什么打算呢?”
“我不想插手大小姐的人生,我希望大小姐过的自由。就算大小姐想要离开这个地方,我也会一直陪在大小姐的身边,但是......”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如果大小姐的身边出现了威胁,我会立马将她带回来,届时就由大小姐加冕为王,我们共同守护大小姐。所以......血鸦,无头骑士。”
“是!”
“是!”
“为了那一天的到来,我希望你们两个能精诚合作,将这里作为据点,壮大我们的实力!”
“末将愿为主公抛头颅,洒热血!”
你根本没有头吧。
“主公竟然都已经想到这一步了!小生首肯心折!”
真要说起来,这明明是血鸦引导我说出的答案。
我晓得他为啥说‘小生首肯心折’,一方面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博学多才,另一方面是在拍我马屁吧?
真是的,你这个人......骷髅!
搞得我现在开心的不得了。
嗯,我倒是感觉当魔王也不错,不知道大小姐会不会喜欢。
在那之后,我们又排练了两遍,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我想叫大家开庆功宴,庆祝魔王城的建立。
我刚下达命令,血鸦就露出一幅‘交给我吧!’的表情。
呃,虽说我是这么认为的,但是他的骷髅头根本看不出表情来。
恐怕在一般人眼中,就只是在阴桀地怪笑吧......
没办法啦,人类很难理解这些家伙的魅力。
虽然这么说有点恶心,但这两个家伙都是一表人才的帅哥,而且说话又好听。
血鸦的头盖骨非常性感,显得男人味十足。
无头骑士的肋骨非常狂野,虽然他没有头就是了......
另外还有负责魔王城卫生的五个女(骷)仆(髅),大家都元气满满。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我和大家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我们是异类,注定要被人类世界所排挤。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有一个生存之地。
我决定暂时将这个村子定为魔王城。
将死掉的村民变成骷髅后,血鸦向我报告说,村子大约有八百人口。
也不算少,但感觉还是不安全。
虽说是要扩大势力,但是我并不想让他们去袭击人类的城镇,以此募兵。
虽然由我这个屠村的凶手来说,显得没有什么说服力。但,毕竟大小姐是人类,我以前也是人类,咱又不是什么恶魔,怎么可能干得出那么丧尽天良的事呢?
唔,如果有入侵者另当别论,毕竟普通老百姓也没什么错。
听我这么说,血鸦提议:可以先发展村子的经济,以此来吸引诸如哥布林、石像鬼、巫妖之类的魔物前来定居,扩大人口规模。
血鸦......好一个老谋深算的骷髅!
话题正好赶到这,我们又聊了一些未来发展的相关事宜。过了一会儿,无头骑士和血鸦说要去看看大家宴会准备的怎么样了。
血鸦担心的是大家有没有准备好酒,无头骑士则是怕大家会打起来。
这两个家伙还真是爱操心。
两个人走掉后,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安静了,留我一个人坐在人骨王座上发呆。
嗯。
骷髅要怎么喝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