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笔一

作者:拾光zz 更新时间:2021/3/19 14:26:23 字数:3108

今天练字,正好练到“城春草木深”这一篇,不记得为何想起如果要让我选我认为这里写的最好的一句,然后看了看,就看到那一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初以为对仗,有三,万之突起,但细嚼,原来有种作者都不一定想到的意思在里面,至于什么意思,就拿练笔,看看能不能写出吧…

————

路边酒肆里。

近来的天气该是不太晴朗的,黄沙都飞在天上。进来的人被沙迷了眼,一个个从招展的旗幡下面经过,胳膊都挡着眼。

一位相貌平常,只是身形短小,但又透着股伶俐劲儿的年轻男子低着头,像逃荒一样地就跑进了酒肆那扇半掩耷拉着的门板,坐到座位上后,也不去看身边的人,径自把怀里一块不大不小的包裹扔到桌上,然后对着赶忙迎上来的小二喊:

“温一壶坛黄,再上两个小菜,快点儿的。”

坛黄,是蓟西这一片儿特产的黄酒,除了颜色浓厚,倒在碗中,便活像刚从沙土地里连坛刨出来的以外,便没有什么旁的特点了。

“好嘞。”小二也不多高亢,不过热心总还是热心的。

来客这才打量了一眼四周。和碎嘴闲传常谈的那些样不同,这种黄沙漫天的小酒肆里,困着的也往往仅是一些没几两银钱的穷酸汉。只是打眼一扫,便知道这里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于是便接着等小二给他上酒。

连行了三四天,都是风餐露宿,没个落脚的地,可是给来人累坏了。

酒还没上,倒是有个邻桌的闲汉,大抵是喝得起了兴致,又实在没什么好消遣,便凑过一半上身,贼眉鼠眼地就往他这边搭嘴:

“小哥儿,瞧你这行头,远边儿跑过来的?做什么去这是要?”

拿一点眼角撇了撇,本不打算与这人搭话,但是不知想甚地就开了口:

“赶路,”拍了拍桌上的包裹,鼓鼓囊囊,“送信。”

“呦。”闲汉肃然起敬,“还是个军差爷。”

来客肚里一转,就知道这人想岔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搁当前这时节,只身一人,又是往内里送信的,一次一大包,除了那专门传递军情,有时候还有抚恤名单的信卒,也没别的稀奇古怪的人士了。

偏偏他就是。

“不能,”酒杯小二端上来,年轻人弓着个腰,伸手去往杯中倒,“军差都有号旗,就是下了马,那也得背着。你看我背上可有?”

“哦——倒是,”瞧着也有三四十的男人一拍脑门,“我还说,军爷怎么会跑道边的酒肆歇脚。”

这也是差别之一:朝廷连年征战,早有完备的驿站系统,有哪个军队里的会跑到这破破烂烂的小酒肆里暂歇?

“嗯。”瘦小男人给自己满上一杯,然后一饮而尽,“…哈。”

没甚大味道,就是醇,还暖和——毕竟刚温过。

“那你这是,整得哪出啊?”

闲汉仍不死心。

小菜也被端上来。这里的小二倒是有两手,两碟菜,偏要用一只手端着,手上一碟,胳膊上还有一碟,四平八稳的,愣是没晃出一点来。

朝那背影瞅了一眼,然后自顾自掇了一根菜叶咀嚼起来,嚼了半天,才不清不楚地回话。

“还能哪出啊,给人家送信呗。”

“哪儿的信,送哪儿去啊?”

又掇了一根,这次还带汁,送进嘴里,嘎嘣嘎嘣响。

“有钱人,”拍了拍腰上的一兜儿,也没忌讳什么,看起来是有恃无恐,“送到后面去。”

“啊?”粗汉子摸不着头脑。

“嗨,”看上去,矮小的信使是有些不耐烦,但兴许是一个人路上跑久了,仍忍着说了下去,“这年景,要不是有钱人,谁能从前线往后面送信封啊?”

看旁边那男人仍是一脸茫然,青年也不再等,干脆直接跟他掰扯了起来:

“你看啊,这仗,咱们和西北蛮子打,也打了有两年了,不说尸横千里吧,那也早就是饿殍遍地,现在这功夫,有闲钱又有闲心往后面送信的,除了那些老爷们,还能有什么人!”

“哦哦…”

“家书。”又拍了拍摊在面前那包裹,“送到京城的!”

“哦~!”男人这才恍然大悟。

几杯酒下肚,矮个子青年也说出了兴致,干脆打开系着那包裹的细绳,从里面掏出几张纸来——倒是都封得好好的,这点操守还是有。

“看见没,”将一展看着就很文气的信封拿在手中,“一位作小官的老爷,据说是写给京城里的家眷的。”

“这怎么听得…?”

“府里下人碎嘴呗,”蛮不在乎地摆了摆手,“还有这卷,军纸,是吧,但是让我送了,私信。让我说呀,八成是哪个偷偷相好的,又不敢让别人知道。”

“耶…”男人看上去对这种故事尤其有趣味,但只是一晃,就被变作另一张。

“这我知道,一老贾,有钱的很,觉得自己回不去了,给家里小儿子写的,还托我偷偷送过去,千万别给他那几门姨婆娘看到。”

“啧啧啧…”

“嗨。”大抵是觉得没什么好翻的了,脸色涨红的青年又把一堆纸都塞回去,然后接着倒酒,“都是有钱人呐。”

“那你这,”看着年轻人将杯中热酒一饮而尽,早就喝光了的闲汉偷偷咽了口唾沫,“能赚多少啊?”

“这个数。”醉眼朦胧地比划了几根手指。

“四两?”

“嗳。”

“四十两?”

“四百两。”再猜下去,傻子也该猜得到了,青年干脆自己道出答案,“二十三封,四百多两。”

一声惊呼。

“哈哈哈,”小个子倒了倒酒壶,没什么东西,“没想到吧?接这行之前,我也没想到。”

“这是真没想到。”

“哼,”年轻人似乎有些醉了,侧趴在酒桌上,痴笑着看向邻桌,说,“这算什么,刚打仗那两个月,我在蓟北城里,还有两间米铺,三处房产,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才打了两个月,豪贾囤积居奇,米价飞涨…我想着跟着也能赚点便宜,就没往外卖,谁知道,那青天大老爷,下手忒狠…囤着不放的,全给打了,抄了,最后一孤城,楞是让他守了一年半…可得谢谢他,要不是因为破了财,只能跑出去谋生计,我也非得死在那儿不可…”

打了个酒嗝儿,满脸通红的男人接着诉说,“可这破地方,还有什么生意做得下去?我是当过挑夫,做过店杂,掏过鸟窝,偷过红薯…跟人学过点儿把式,差点没去拎着脑袋跟人玩儿命…”

“最后也不知怎么撞得,上了大运,就那官老爷,托我往后面送信。一开始我不答应,他就抬价,真有钱呐,从几十钱一直抬到三十两…你说,这一封破家书,有啥好送的?我家都没了,反正我是不懂…”

“再后来,我就寻思,这活儿好赚,跑一封也是跑,多跑几封也是跑,干脆多跑几封…没想到,还真让我赚着了。当初卖米没赚着,现在卖信,居然赚着了,呵,呵呵,呵呵呵…”

说罢,青年信使便一头栽倒在桌上。邻桌的汉子满脸唏嘘地摇了摇头,仿佛是为年轻人的不胜酒力而感叹。酒肆外,黄沙依然漫天,招展的旗帜上,也依然是雾蒙蒙的一片。

————

老实说,越往后越不满意…

原因大概是毕竟没有仔细构思,后面的情节吐得太快,还有些牵强。

原本想要表达的内容也没有表达出来。

由“三”到“万”,这是一个很大的跨度,甚至大到有一些突兀。从这里,我读出了一种荒诞之感,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那些靠着战争发国难财的富商巨贾,平平无奇的米粮在某些时候却能卖出比金银还贵的天价…

本来想用主人公的经历点出这一主旨,但是由于前期缺乏考虑,最后主人公的身份没法安插成本来的“被富商囤积居奇所害家破妻亡的流民,却无意发现把人情当作另一种‘米粮’囤积的生财之道”这样一个颇具讽刺性的设定。只能说,还是需要好好构思一下的。现在的这个故事,仓促生硬了许多,而且也没有那种受害者最终变为另一种加害者的戏剧冲突感…

第一篇练笔,算是这样子,篇幅可能比我想象稍长,不过这一点本来就不在重点考虑范围内就是了。

嗯…然后还挺麻烦的,第一次上传需要凑满3000字,也不知道写什么,又不想啊啊啊啊纯凑一通,还有一百来字,干脆再废话两句好了。

其实是有些迷茫的,感觉错过了时机,现在再来写…倒也有不少大器晚成的例子,大抵这真是一种玄妙的创作而不易工本吧,但我又能如此倾注时间精力么。

于我,写作远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我很清楚,所以或许会有一些时间,会把这事搁置来吧,我只希望,我能不在我最主要的事情上,也不太做得到什么。

心里有些彷徨,虽然远不如幸福来得多,可确实是有一些彷徨的…如若没了这些彷徨,那不如说,就彻底变成沉溺于美梦了。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没有那样的幸运,可以让我所爱之人和我都做梦…所以我想做,尽量撑起一个梦的脊梁,至少,如果我所爱之人想要美梦,我便应能给她,哪怕那会晚一些…又或晚很久。

字数到了,便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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