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的荒漠上,毒辣阳光下的沙子似是已经熔化一般,缓缓流动着。罗格坐在一处沙丘上,举着水袋,发觉里面不剩一滴水了,他放下水袋,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将手遮在头顶向前望去,炽热的阳光晃晕眼睛,千里黄沙,茫茫无人。
来到这颗蔚蓝星球已有十年时间。当初落到这个星球上时,也恰是在这片荒漠。十年了,罗格意识到,最后的期限要来临了,他已清晰感觉到了那股力量的到来。
十年来,他学会了这个蔚蓝星球上有史以来的所有知识。他了解一切,风俗、历史、文学、艺术,当然,也包括信仰。他可以熟练地将自己的想法转变成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一种语言。然而,十年来,他却一次次被人当作傻子、疯子。
这对一个传教者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罗格看来,这颗蔚蓝星球就像是十万年前的那拉克母星,有巍峨高耸的城市,有一望无际的草原,有茫茫无人的荒漠,有静谧幽深的密林,有贫穷富裕,有落后先进,有快乐与喜悦,也有悲伤与痛苦。然而,若无意外的话,或许她也免不了像那拉克母星一样的结局。
罗格站起身来,天色将晚未晚,路已经走到头,他心中多少觉得有些无奈。
伊玛教会的圣城冷撒,罗格曾与这个最庞大教会的大主教霍金斯谈过。罗格渊博的知识赢得了青睐,大主教亲自来说服他皈依。
大主教告诉他,他们信仰的真义是得永生。
罗格问他,有人永生过吗?大主教告诉他,灵魂若得到救赎,便会永生。穿着金丝长袍,带着沉重金冠的霍金斯还补了一句,当你质疑的时候,你就没有信仰了。
罗格又问大主教,若有信仰可让他现世就得到救赎,他愿不愿意改变?罗格并没有说谎,他清楚知道,灾难不久后便会降到这个星球。唯有改变信仰,这些人才能活下去。这便是他前来的目的。
大主教以为罗格在奚落他,冷笑着告诉罗格,信仰的目的是为了救赎,是高尚的,而不是世俗的。当信仰世俗时,它将毫无作用。
事实上,这话在罗格听来,便是信仰本该虚无缥缈,当其实实在在,将毫无作用。
罗格的性格中没有与人争辩的因子,当大主教下令将他逐出来后,他也只能离开。
不夜城最高的大厦顶层,罗格曾与朗普特畅谈过,这个星球上最具实权的几个人之一。他有着自己坚定的信仰,并且,足够开明,足够尊重罗格那个连他自己都说不出来的信仰,但也仅此而已。罗格并不知道这些人的信仰到底是什么,但有一点是相似的,那便是足够坚定。罗格知道,他改变不了他们,就算这些人从最顶峰跌落下来。
星球上任何一个大城市都有拉斯维赌场,而拉斯维赌场的幕后老板柯来昂,是地下帝国真正的主宰者。罗格与他谈信仰时,柯来昂扔过来一把枪,让手下带进一个黑布罩着头的人,让罗格将子弹送进那个人脑袋中,之后再谈信仰的事。
在普拉市罗格曾被都市警察抓过,理由是蛊惑人心,散播末世谣言。罗格告诉其他人,末世就要来临,跟着他,信仰他的信仰,他们才会得救。
审判席上,法官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罗格实话实说,我是在拯救你们。法官又问他,你的信仰到底是什么?罗格突然脑袋一片空白,张口却说不出话来。
最后,法庭宣判将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罗格又觉得困惑起来,这样的情况,在漫长的传教旅程中,他已经碰过多次了。他清晰地知道,他能坚信自己的信仰,但这所谓的信仰到底是什么,他却一片模糊。
短暂的拘役时期,罗格遇到了麦克法特,一个七十岁的囚犯,在监狱里待了五十二年。漫长的岁月在他浑身各处留下了印痕,皱纹、斑痕,还有越来越不方便移动的双腿,拿不起东西的手。对麦克法特而言,他已经不知道外边的世界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在阳光下晒上一天,是他最渴望的事。
当罗格问他时,很诧异,这个在监狱里待了五十多年的老头,所需要的并不是自由。这也是罗格新学的词汇,这个星球上的很多人都习惯用它,但或许他们也同罗格一样,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
“拉托。”麦克法特对罗格简短说道,苍老脸上涌出一丝波动:“我希望他的光芒能在小窗户上停得久一点。”麦克法特口中的拉托是太阳神,一个古老的神灵。
罗格觉得,若再问下去,无疑是自讨没趣。
李庸,三十多岁,鲜花市立医院里的一个绝症病人,没多长时间可活了。谈起信仰时,李庸告诉罗格,若有什么神灵能让他重新活一次,他便信谁。李庸一生都是无神论者,但在死亡前,却感觉到了死亡的可怕。然而罗格对此也无能为力。
信仰本就是为了对付无能为力的事情的,换而言之,信仰能做到任何事,也无法做到任何事。
孤石岛是一座风光秀丽的小岛,有着洁白纯净的沙滩、高耸的棕榈树与到处延伸的藤蔓。矮矮胖胖的伯恩将军统治着这个小岛,是小岛上最有权力的人。
当罗格在小岛上传播着他的信仰时,伯恩将军的手下将他狠狠打了一顿,从断崖上扔下了海。
从孤石岛断崖上被抛下来后,罗格被生活在海上的玛纳诺一家人救了。玛纳诺一家拥有一艘小渔船,渔船上的东西虽然简陋,但一应俱全。除了必要的时候,他们不会靠岸,常年在海洋上飘荡。
他们不知道什么哲学、艺术,更不知道物理、化学,他们的世界中只有海风海浪、朝霞晚霞。玛纳诺最小的儿子波尔最喜欢跳进海水中,跟在渔船后面游行,偶尔会有海豚经过渔船,波尔会和他们嬉戏。
这是罗格唯一一次没有尝试传教的事情。当船漂到岸边,罗格离开了,他还要去尝试,因为他的使命还没完成。
罗格是在城市的贫民区遇到的小花,一个捡垃圾吃的女孩,被野狗咬断了四根手指。罗格问她,他可以给她吃的,她愿不愿意相信他所说的话,孩子说愿意。之后,一大群贫民跟在罗格身边,用信仰跟他交换食物。
直到有一天,伊玛教会也带着食物来到了这里,所有贫民又一拥而上。于是罗格明白,所谓信仰,在这些人眼中,不过是换取食物的手段。
那个叫小花的女孩,落在最后,有点挣扎地看了罗格片刻,最后还是跟着人群跑走了。因为罗格这边只有面包,而那一边带来了肉。
北方的莫尔安草原上,罗格遇到了金吉娜,一个大肚子孕妇,离分娩期还剩很短时间。罗格问她信仰什么,她说注生娘娘,一个掌管生育的神灵。罗格问她为何?金吉娜告诉他,她希望生个男孩,这样的话,她这辈子就能活得好一点。吉格特,一个霸蛮的壮汉,金吉娜的丈夫,想要男孩。
罗格不忍心说出让她改变信仰的话,他倒是希望,那所谓注生娘娘,当真存在。
罗格曾在白长山脉遇到一个探险家,叫蒯烟主,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女孩。身上的肌肤由于常年在山林间穿行,有点粗糙。
女孩跟罗格讲,她去过很多地方,森林中的树,她能认识一大半,地上跑着的动物,每个和她都很亲密。她身上天生就有着这种亲密气质。
罗格问她,为了自然万物,你愿意付出一切?女孩说自然。罗格又问她,包括改变自己的信仰?
女孩惊奇问他,为何要这么做?罗格道,只是假设一种状况,这些山林将要毁灭,唯有你改变信仰才能拯救,你会选择去做吗?
女孩认真考虑片刻,抬起头对罗格道,她不喜欢拯救这个词,这些树木、草丛、飞鸟、小溪深藏在山林中,她发现她们的美便足够了。当一件事需要改变信仰才能做到时,女孩说她肯定做不成那样伟大的事情。
罗格耸耸肩,答案早就已预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