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人的家伙(三)

作者:某酸败酒吧的墨汉三 更新时间:2021/7/14 12:58:36 字数:1699

奈奈华起身,从床头柜里拿出本羊皮包裹的小本子,这是她的学生证。

“怎么了?拿学生证,是要去干什么吗?”莉娜问道,她还没拿到她的学生证,但凯希尔却是让她见过学生证长什么样。

“带你逛校园啊,校长亲自委托我的任务,你最好把你这身蓬松的睡衣换掉。当然,你要穿着出去,然后让别人以为你是来这旅游的也行,不过你明天应该就没办法好好上课了!”

奈奈华换上皮制的靴子,这是恺撒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之一,百年“寒霜蜥”的皮制成的靴子,纵然是夏天也能穿的住,而且还十分凉爽,保质期在七年左右,强度和五级魔法附魔后的“魔刚靴”一样,而且不会有异味。

戴上一双紫色的手套,“高位者的拒绝”,这是手套的名字,是恺撒从某个古遗迹里搜出来的。七级魔法炼金术的产物,能够完整挡下一次七级魔力等级的正面一击。并且“拒绝低位者”,完全免疫三级以下的任何魔法。

接着从墙上取下一柄镶了一颗黑色宝石的银色长剑。

不必说,这可是不输于莉娜以前那柄“血蔷薇”的八级半神器级别的长剑――夜空!

它并不是像“血蔷薇”一样,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它的主人一开始就是奈奈华,除她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法让它剑身上的黑色宝石发出如银河般的亮光。

它的来历,其实也很简单,恺撒为了给她制备十四岁时的生日礼物,独自一人前往“夜魔之森”,折杀了一只作恶多端的九级巅峰的大夜魔,用它额头上的宝石作为剑的“魂”,好让奈奈华对暗元素的支配达到巅峰。

自此,人类夺回了对于“夜魔之森”的支配权……

而剑身,是用饕餮之魔王给的黑龙臼齿打制成的。

莉娜暗暗咽了口唾沫,暗自惊叹。她一个公主,还没一个“普通学生”待遇好。

谁的学生?

剑圣,恺撒·冯的。

那没事了,他很强,放眼世界除了那位沉睡多年的传说中的魔王――贪婪。也没有谁能在恺撒剑下站到最后。

所以,为什么恺撒·冯最后会与色欲之魔王同归于尽,这是任谁也想不明白的……

当然,也有能想的明白的,奈奈华和莉娜现在都是其中之一了……

“带剑干什么呀!校园里不是不能使用武器的吗?”莉娜不解,凯希尔给她的小册子上可是写着,校园内不得胡乱使用武器。

奈奈华明显不是很想搭理她,自顾自的整理起背包。

一直到二人都换好了衣服,走出了房间,奈奈华才肯开口。

“带剑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不胡乱使用就行了。而且,我现在去的地方是冒险家协会,虽然那里算在学院的管辖内,但那里算得上是‘乌托邦’,学院不会过多的介入,你不带剑去,就相当于示弱,让别人觉得你是好宰的肥羊。像你这么漂亮的,窑子里绝对不会嫌多的。”奈奈华沉声道,语气就像是个老婆婆,正在教育自己的小丫头,叫她别跑的太远。

莉娜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还以为学院会管辖这里的一切呢!

“那为什么呀!既然是学院的领地……不应该由学院劝劝负责的吗?”

“这里是‘迷雾森林’,整片大陆最中心的地方,同样也是精灵的地盘,这里汇集这世界上所有的种族,但精灵族自己占‘迷雾森林’的人口数都不到三成,反而是人类,占了四成。你难道指望靠着三成不到的人数去完全接管这块地方?不可能,也不合理,想来你也了解了,迷雾森林有三成的地方被割过去当各个种族的‘联合会’了。在那里完全是各个种族自治的,冒险家协会,它自己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了,只不过没有完整的领土,只能分散在各个国家,各个城市,各个村镇里。”

奈奈华边走边说:“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冒险家吗?”

“不是很清楚,但至少占了全大陆的一成左右的人口。”莉娜回答道。

“血族的人口也不过一成多一点点吧?懂了吗?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独立自主的,至少现在没有出现这样的地方。无论现在你要到哪里去,除了你信任的同伴、家人,唯有自己的武器是最贴心的。万事留心。”

莉娜拍了拍手,眼中略显崇拜,“奈奈华懂得好多啊!”

“不用崇拜我,二年级社会教材,第七十二页,以及《王国通史·领土篇·迷雾森林》第三卷第六十四页,几乎是原文。下学期要考,不用谢我,反正都是要背的。”奈奈华眼中迈过一丝沧桑,回忆着曾经成绩单上的E,再到现在的C,房间的每本书,都留下过,她战斗过的痕迹(看书时睡着流下来的哈喇子……)。

“我考进来,政治和历史都是满分诶……其实你说的,我也都预习过了……”莉娜颤微微地讲到。

奈奈华在走楼梯的过程中右脚不小心踩空,差点没摔下去,接下来,她都是扶着楼梯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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