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寇明的决意

作者:宅天魂 更新时间:2021/6/1 19:33:27 字数:3176

姓寇,名明,字昭亮。

我就是寇明。

扬州吴郡人士,如今跑到了长安身担要职。

要问我一个吴郡人,为什么跋山涉水,跑到长安的话,我只能说我脑子多少有问题。

而且问题很大啊......

“明哥,回来了为什么不进屋呢?”

正当我站在院内仰着头看着天空的时候,背后的门从屋内打开,走出来一名衣装朴素的长发女子,脸上挂着一抹疑惑的神色。

我的妻子,陆韵,跟随我到长安的第五个年头,如今已经怀有身孕。

“啊,我就看看天而已,嘿嘿。”我挠了挠头憨憨一笑,随后快步走到妻子身边,蹲下身子将耳朵贴在她隆起的肚子上。

“明哥你这是做什么呢?”妻子脸上浮现一抹红晕,嗔怪道。

“我在听我们孩子的声音啊,韵儿。”我微微一笑,抬起头仰望着她,“她在叫我爸爸呢。”

“这才几个月啊,明哥说笑了。”妻子害羞地掩嘴笑道,随手伸手将我拉起,“好啦,快点进屋了,准备吃饭啦!”

“平日辛苦你了,要不要我们雇佣一点下人啊。”我将她抱在怀里,嗅着她秀发的味道,轻声说道。

“没有必要啊,浪费钱呢,我们可要省着点过日子呢。”妻子摇了摇头,伸出手指轻轻地点在了我的鼻梁上,“可不要觉得我什么都不能做哦。”

可是五年前,你明明只是一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啊......

妻子出身陆氏一族的旁系,娇生贵养的大小姐,而我只是街边小贩的儿子。

自幼我就在街边同父亲一起贩卖东西,家境贫困的我们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我以为我会一辈子这样下去,平凡地度过一生。

然而有一天,乌云密布,已经有雨水不断地滴落,即将要迎来一场磅礴大雨。

“我不是故意要偷您的食物的,我的父亲生了重病,所以我不得已才要偷一些,您可以揍我,但是不要把食物拿走,求求您......”瘦骨嶙峋的我朝着面前的中年男子不断地磕着头,低声哀求着。

“小混蛋,你也配教我做事吗?”

伴随着他的怒喊声,我的身子被他狠狠地踢了一脚,掀翻在地。

我痛苦地捂在自己的胸前,死死地抱着怀中的食物不肯松手。

然而我的力气根本不能跟他相提并论,长年的挨饿让我毫无还手之力。

食物被他丢在了地上,沾上了不少的灰尘。

我伸手想要去抓住那些食物,却被他无情地用脚踩在了食物上面。

“接下来,该你这个混小子了!”

我记不清那天他揍了我有多少下,我只知道,那一天我差点就死在那里。

雨下大了,街上所有人都离开了。

只有我趴在街道上,鲜血将我身边的水坑染红,绽放出血红色的花朵。

我艰难地抬起头,看向不远处被踩烂的食物,想要伸手去抓住它们,却没有丝毫的力气。

眼前的视线逐渐模糊,却出现了一道小小的身影。

那道身影来到了我的面前,同时雨水也没有再滴落到我的身上。

但是很奇怪,明明我的耳边还有雨水滴落的声音啊。

“你怎么流这么多血啊……喂,醒一醒……”

“大小姐,你不要管这种乞丐啊……”

“不行,他受了好重的伤!”

听着两人的对话,我微微抬起了头。

啊,原来是个衣着富贵的小女孩啊……

紧接着,我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当我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身处一间极其华丽的屋内。

后来那个小女孩来了,告诉了我一切。

她是陆氏一族旁系分支的一位大小姐,身份显赫,当天在雨天她看到我受伤倒地,特意命令下人将我带回来。

我问她我昏迷了几天,她说三天。

当我慌张地赶回家,发现父亲已经病死了,而在他最后一刻,我都没有陪在他的身边。

草草地将父亲埋葬后,我接手了父亲的小摊子,以此维持生计。

我本来以为我和她不会再相遇,直到那天晚上,我背着东西准备回家睡觉。

看到一座府邸着了大火,而我认出了那座府邸是她的家。

我趁乱冲了进去,依靠记忆找到了她的住处,闯入火海将她救了出来,她感激地朝我道谢,而我不好意思地转过头去。

不过她家族的下人很快就赶了过来,将我拎出府邸,摔在了地上。

在这之后,每每她出来玩耍,必定会来找我,就算我推脱还要赚钱维持生计,她却拉着我的手直接朝着城外走去。

“好啦好啦,只要我在,就饿不到你!”

看着她脸上洋溢的笑容,我的心脏急速地跳动着。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两个人都长大了,却依旧是最要好的朋友。

虽然她能正大光明出门的次数骤然减少,但是我们约定过,每个月的几天之内,就是我帮助她翻墙出来玩的时间。

她身边的下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我们出门玩耍。

直到那天......

我们像儿时一样跑到了山上,开心地躺在草地上仰望着天空。

“明哥,我爸爸给我定了一桩婚事。”她突然直起身子,开口说道。

“什......什么时候的事?”我的心脏仿佛被刺痛一般,立刻坐了起来,侧目看向了她。

“就在昨天......”她垂下了头,落寞地说道。

“那......那你是怎么想的......”我结结巴巴地说道。

“......明哥觉得呢......”她仰起头,视线停留在我的脸上。

我死死地咬住牙关,将头扭到一边躲避她的视线,笑着说道:“那......那不错啊......祝贺你啊......”

“明哥,看着我......”

“哈......什么看着啊......”

“看着我......”

“我最近脖子有点不舒服......”

“我说了,明哥,看着我!”

我的头被她强行地掰了回来,映入眼帘的是她充满泪水的眼眶。

“穷小子的我......和富家子女的你吗?”

听着我的问话,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明哥......我们逃走吧......”

后来的某一天,她和我,在几名下人的帮助下,逃出了吴郡。

“你如果照顾不好大小姐,我们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那几名下人恐吓着我,随后转身向吴郡城走去。

“你们要去哪里?”

为首的那名下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说道。

“一个能随时随地,见证你们大婚之日的地方。”

于是,我们就逃到了长安城这里,陆家也没有能力能管到这里吧。

我们在长安城住了下来,我参军了,出征的日子,她在家痴痴地等我。

当我立下一定的战功,有了官职后,已经是在长安第四个年头了,于是我们结婚了。

邻居们的友好祝福,麾下士兵的开心起哄,上司特意给我放了三天假期。

还有她那宛若阳光灿烂般的笑脸。

“嘻嘻,明哥,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呢!”

接着第五个年头,我们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很可爱,很像她。

一家三口的生活很快乐,长安城本就是个较为繁华的地带,我们自然逛遍了城里,哪怕是城外,我们也经常出门去游玩。

女儿在草地上开心地捉着蝴蝶,我和她倚靠在树下,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如果说吴郡是我们之间幸福的开始,那么长安城就是我们幸福的高潮。

我们无数的美好回忆,就在长安城这个地方发生了。

为了守护住我们的幸福,我更加努力地去搏杀敌人,去跟羌族人拼命战斗,努力地立下战功,为了她和女儿更加美好的生活。

而她本应该是富家大小姐,跟在我身边也就回归了普通人的状态,无怨无悔。

我天真地以为我们能幸福下去。

女儿六岁的时候,她走了。

我在一场与羌族人入侵的恶战中拼命地杀了出来,哪怕身受重伤,也坚持地跑到了家。

而我得到的消息是,在我随军出征没多久,她就病重了,后来听到谣言,说我死在了乱军之中,她不信,每日的担忧让她的病情愈加严重,最终离开了人世。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每次出征的时候,她的内心充满着担忧和不安的情绪。

我自以为通过不断地出征,去立下很多战功,可以升官获得更多的俸禄,从而能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好。

却不曾想,这样做,导致她每日每夜地担忧着我,病重之余仍在忧心我的安危。

她可真傻啊,就比如那个雨天,她傻乎乎地救下了我......

那个黑夜,她傻乎乎地跟着我逃出了吴郡......

那个白天,她傻乎乎地嫁给了我......

我曾经想过,如果那个雨天,我不去偷食物,是不是就不会遇见她,她也能活的更久一些呢?

可我还是太自私了,我无比地感激着她能和我相遇,也无比地憎恨着自己。

女儿很像她,却让我备受煎熬,因为这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是我害死了她。

而我只能在美好的回忆当中,不断地麻痹着自己。

“将军,醒一醒!冲车马上要冲过来了!我们的箭支用光了啊!”

旁边传来一道声音,让我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昨晚的彻夜难眠,让我在今天的守城战不得不休息了一会。

我揉了揉眼眶,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湿润。

韵儿,我一定会守住我们在长安的一点一滴,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

“开城门!如果有自认为不怕死的,就跟我寇昭亮杀出去!焚烧他们的冲车!守住这长安城!”

我站了起来,握紧了手中的武器,朝着城下走去,眼眸中划过决然的神色。

我是不会让任何敌人杀进长安城!

任何人,都休想破坏我们充满美好回忆的地方!

长安城,对你们叛军而言,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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