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克斯堡(Rockstone)的市集一角,一群市民聚在一起围成一个圆圈,中间是两名正在表演的少年。
“感谢大家来看我们的演出。”我面对着观众,静静地说,“宣布一条不知道算不算是不幸的消息,但今天就是我们俩在一起搭档的最后一天了。”
“为什么说这是最后一场?”我的搭档惊讶地问我。
“还不是因为你这家伙有了外遇?”
“根本没有!而且我们根本都是男的好吗!”
“给我向全世界的男同和腐女们道歉。”
“对不起……不对吧,为什么道歉的是我!”
“非要说的话,因为我们两个人的节奏不合拍吧。”
“节奏?”
我举起左手一边拍一边说,“我的节奏是这样,ba ba la, ba ba la;
而你的节奏却是 big bra, big bra。”
“我的节奏为毛是大胸罩啊?!”
“但这些都是小事。无论如何,这些年承蒙你照顾了,谢谢你。”我对搭档点了点头。
“不,是我该谢谢你。只是你应该早一点跟我说解散的事,我也好有心理准备。”
“我不是很早就写了一封信告诉你了吗?”
“信,什么信?”
“就是关于解散的理由和感谢的话的一封饱含我真情的信,难道你根本没读吗?”
“啊,读,读了的吧……”
“请背诵第六十九页第三千一百二十四行的句子。”
“这封信比长城还要长吗?!”
“哟,比喻吐槽,good job!”
“诶嘿嘿。”我的搭档害羞地傻笑了起来。
“算我没说。”
“逗我玩呢你!”
我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所以你读了信吗?”
“可能,可能信被我不小心丢了……”
“丢了?你把那封象征我们俩之间多年友谊的信就这么丢了?”
“对不起!我错了,为了补偿你,让我给你什么都行!”
“我们友谊的价值可不是简简单单的补偿就能达到的。”我捏起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个数字三的手势,“低于这个数可不行。”
“三万金币?”
“No。”
“三栋别墅?”
“No。”
“那是?”
“三根油条。”
“我们的友谊就值三根油条吗!”
“两根也行。”
“不是不能低于三这个数吗!什么啊,说到底你什么时候把信给的我啊。”
“因为写完信之后觉得字太丑,所以直接撕掉了。”我的最后一次装傻。
“这不是根本没给我吗!算了,别说了。”我的搭档的最后一次吐槽。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然后我们两人鞠躬致意,周围响起洛克斯堡(Rockstone)市民们经久不息的掌声。
……
……
我叫柯德,是一名在街头表演的漫才师。六年前,12岁的我离家出走,在街头碰上了另一个流浪少年,两个人就结成搭档开始在各大城镇表演漫才。与其他漫才组合不同的是,我和搭档会交换角色,轮流装傻、互相吐槽,这种全新的风格让我们一炮而红,经常有贵族邀请我们去宅邸表演,去年秋收庆典的时候国王更是邀请我们去王宫表演助兴。在剑与魔法的世界风靡的少年漫才二人组,究竟为何急流勇退决定解散呢?
因为……
因为我终于攒够钱买房子了呀!
终于可以定居下来了呀!
在街头装傻吐槽,吃进风尘、遭人白眼的生活我早就受够了!何况我从一开始就对漫才毫无兴趣好吗!如果不是我力量太弱当不了骑士,魔法适性Zero连吹起女孩子裙子的最基本的风魔法都掌握不了,我才不会当漫才师呢!
然而,命运的转机出现在了昨天,在街头表演结束之后一个人散心的我,路过公告栏突然看到——“300枚金币就可以买到你梦寐以求的房子,还等什么!”我回到旅馆翻箱倒柜把这些年攒下的钱一数,312枚金币,然后我就飞奔到交易所买下了房子,接着咣咣敲开搭档的房门告知了他我决定隐退不再表演漫才的决定。
在城镇里的房子,最基本的木质民房少说也要1000金币,要是多层的或者带花园的,上万金币也不稀奇。我的月收入才10枚金币,本来以为要在风餐露宿中一辈子当取悦别人的小丑,谁能想到这么早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呢!
……
……
哒哒,哒哒。
告别了搭档,我骑着马疾驰在丛林中。
哒哒,哒哒。
和煦的阳光下的一匹骏马,一名少年,还有一条通往家的路。
哒哒,哒哒。
我骑着骏马,向着我崭新温暖的家奔去,向着闲云野鹤的生活奔去,向着安逸美好的明天奔去。
御马飞奔,马蹄踏碎了地面上斑驳的树影。虽然说新房住址比较偏远,离最近的城镇还要翻过一座山,跨过几条河,横穿吸血鬼之森的时候总感觉周围有奇怪的视线,通过魔龙冰之谷的时候又好像听到了几声低沉的咆哮……然而这些又能算什么呢,我一畅想今后的生活,想到可以把家具按喜好自由摆放、把喜欢的书籍塞满书架、在后院种植一些水果蔬菜、再养几只猫猫狗狗,人生足矣。
总之经过一个月的长途跋涉,按照卖家说法,只要穿过这个魔族森林就会看到我的新房。哒哒,哒哒。啊,我已经看到了树林尽头的光亮,我的新房马上就要出现了。看,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房子……
一轮血月高照下,是一座乌黑阴森的城堡。
“……”
我只是买个房子为什么变成城堡了啊!而且城墙都裂开了啊,这是多少年没有修了!而且看门的雕像为什么是两个吸血兽啊!
算了,毕竟才300枚金币,不管买到什么样的房子我都应该知足,贪心的人是得不到幸福的。我叹了口气,把马绳栓在大门边已经枯萎得连树干都裂开的枯木上,然后推门走了进去……
大厅正中央是一个血迹已经干涸的魔力池,但毕竟才300枚金币,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很多人房子里应该都有这个吧。
两边靠墙竖立着一排排全副武装的骷髅,但毕竟才300枚金币,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很多人房子里应该都有这个吧。
红色的地毯笔直延伸,尽头是魔龙遗骸制成的宝座,乌黑的鳞片反射着血色的月光,但毕竟才300枚金币,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很多人房子里应该都有这个吧。
怎么可能有啊,这根本太奇怪了好嘛!
我突然想起来卖家拿到金币后除了钥匙还给了我一个信封,让我到了地方再拆开。我打开信:
“1、请坐在王座上。”
我走近王座,把行李扔在边上,然后坐下继续读信:
“2、请戴上右手边上的王冠。”
我往右边一看,王座把手上有一顶纯黑的王冠,左右伸出巨大的弥诺陶洛斯式牛角。戴上王冠,我继续读道:
“3、因为孤魔王当腻了,汝就继任下一任魔王吧。”
……
坑爹啊,把我安逸的生活还给我!王冠怎么拔不下来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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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场人物介绍:
柯德——原街头漫才师,20岁,因为图便宜买了一套地处偏僻的房子,到了才发现居然是魔王城堡,自己也因机缘巧合成为了新一代魔王。完全不会剑术,魔法适性极差。因为经常风餐露宿沿街表演,生活一直很不顺利,反而心胸豁达,擅长的吐槽是反讽与调侃。
柯德:整个故事就我一个人物真的好吗?
柯德:没人吗?
柯德: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了?
ReyJones:抱歉我实在不想回话。
柯德:为什么呢?
ReyJones: 一跟男性说话我就犯生理痛。
柯德:不要胡说八道好吗,你不也是男的,如果自言自语怎么办?
ReyJones: 我竟无言以对。
柯德:所以说,这个故事没有其他人物吗?
ReyJones: 下一章就有了,不要着急。
柯德:从没见过只有一个人物的小说啊,给我差不多适可而止一点啊。
ReyJones: 知道了,所以说不要跟我说话了,我的生理痛又来了。
柯德:还在继续那个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