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搬出去肯定是不行了,周明轩决定过的事,她很少能够反驳。
而且,周明轩有时候太过霸道。
林小晚在宿舍里的东西其实也不多,除了床单被褥之外,就只剩下几件衣服,几件裤子和换洗的内衣裤之类的。
而这些,还是周明轩给他买的。
可以说,包养这两个字虽然不好听,但她从小到大不就是被周明轩,这样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的吗?!
这么说可能有些太过夸张,但林小晚很清楚,在遇见周明轩之前,自己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自己是在一种怎样的家庭成长的。
地狱?不,比地狱更恶心一万倍。
特别是那个赌鬼父亲,在母亲跳楼后,仍然不思悔改,一直在赌。
若不是好运的救了周柏林管家一命,现在估计也不可能成为周家的司机。
而且,成为周家的司机以后,周家也是看在管家的面子上,才一直花闲钱养着林大海。
林大海基本上没有上过班,每个月拿着闲钱,就一直在赌。
这些年来,林小晚不但没有被林大海接济过,还一直被林大海打骂。
说是因为林小晚这个赔钱货,才会让母亲跳楼自杀,为什么林小晚不能天生就会赚钱。
每当这时候,林小晚也只会一言不发的在出租屋,等着林大海喝醉酒睡着,吃邻居家给的剩饭过活。
有时渴了,也会去喝林大海剩下的酒,醉醺醺以后,被打就不会疼了。
而这种生活持续了大概两年,有一次,林大海终于破天荒的给她花了钱。
那一次,林大海给她买了新衣服,让还穿着几年前衣服的林小晚不敢置信,可有一件新衣服,哪怕是假的。
光是闻一闻,她就很开心了。
那一次,林小晚不明白为什么林大海对她这样好,还给她洗的干干净净。
她只觉得是母亲在天有灵,所以父亲才会改邪归正,她觉得以后的日子大概不会那样艰难了,她偶尔也可以,试着对太阳笑一笑。
她不再是林大海口中老说的,见不得光的东西,或许,以后等她可以赚钱了,就养着林大海也没什么。
毕竟,林大海不管怎么说,也是她的父亲,她答应过母亲,要让母亲改邪归正。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被林大海卖了,被林大海换钱去赌。
明明她已经什么都不奢望了,只要在出租屋给她一个角落,她还可以让林大海打骂发泄不顺心的事,可林大海为什么还是要卖掉她。
是她哪里做的不够好吗……
可是她去找过工作,但她年纪太小,没人要。
她哭着对林大海说,“爸爸,我求求你别卖我,我以后一定会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长大后我也会一直养着你,求你别卖我……爸爸……”
林大海的眼中充满冷淡,对林小晚说到,“你妈当初就是别人卖给我当老婆的,我把你卖了,你也算是子承母业吧。”
“以后,不要再回来找我,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
那一天,无论林小晚如何哭喊,林大海都没有回头,而林小晚一直在不停的想着,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了林大海。
她去邻居家要剩饭,每天只有一次,尽管每天都吃不饱,她也没有怨言。
难道是她频繁的去要,被邻居说闲话了?那她以后也可以一周要一次。
或者,是她因为停水,渴了几天,所以喝林大海剩下的酒,所以才让林大海生气了?
那她以后也可以一直忍着,等下雨的时候去接一点回来。
但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被林大海给卖了,而那家人对林小晚倒是挺不错的。
最开始,林小晚是这样认为的。
可当林小晚一次次的去医院输血时,她才明白,原来自己被买来,只是给别人续命用的,而这个小男孩也挺可怜。
她时常在想,这小男孩如果不是个富二代,或许,早就死了吧。
哪怕每天都在被抽血,但林小晚至少能吃饱了,每天住在病床上,不用睡冰冷的地板。
她满足且开始依赖这种生活,而他那件林大海给的衣服,被自己洗的发白。
可忽然有一天,她再次被抛弃了,因为小男孩的病好了,而她没有作用了。
她恳请他们送自己回林大海身边,因为她还要让林大海改邪归正,这是她对母亲的承诺,她不能不守信用的。
林大海见到她回来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再次恢复了以往的生活,而林小晚这次也变得更乖了,她做到了一周去要一次剩饭剩菜,也做到了接雨水解渴。
她骨瘦如柴,但只要活着,就每天都会劝林大海改邪归正。
只是,每次都会被林大海暴打。
她那时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快点长大,到时,就可以赚钱,不让林大海嫌弃她了。
只是,当林大海又给她送来一件新衣服的时候,林小晚似乎懂了什么,她再次跪地求饶,但没有任何作用。
林小晚没有一次对新衣服这样恐惧过,而当她来到了周明轩面前,也是第一次见到周明轩,长的挺可爱,脾气横横的。
林大海对她说,“以后,你就负责伺候他,陪他玩,如果你不想让我失业的话,就别满足他的任何要求。”
“以后,你就陪他一起生活。”
林大海走时,林小晚苦苦哀求,也没有留住,她本以为又是一个地狱。
萌萌哒的周明轩似乎对新玩具很好奇,对她说到,“你知不知道,之前的那些人,陪我玩过以后都回家找妈妈了,你觉得你能陪我玩多久?!”
周明轩这话,让林小晚想起了去世多年的母亲,她有些难过,却强忍着,因为林大海说不能得罪这孩子。
她尽量让自己对周明轩笑着说到,“少爷,我可以一直陪你玩,因为我没有妈妈,我也……没有家可以回。”
周明轩愣了愣,不信的说到,“你骗人!怎么会有人没有家呢!看来你是个撒谎精,我不要你陪我玩!你快给我滚!!!”
林小晚听后,怕极了。
因为林大海说过,不能让周明轩生气,可年纪小的林大海对周明轩毫无办法,本来周明轩就是周家的鬼见愁。
她这时想到了那个富二代,只要自己把血给他输进去,他就会开心。
林小晚想到这,直接用牙硬生生的将自己的手腕咬出血。
她觉得很疼,非常疼。
可是为了让周明轩开心,也为了让林大海不失去工作,她拼尽全力。
她或许觉得,终于到了她能够为林大海出一份力的时候,而当她终于咬破手腕,她开心的笑了,哪怕疼的呲牙咧嘴。
“少爷,你别不开心,给你喝我的血,喝多少都没关系,只要你能够原谅我……”
周明轩被吓到了。
整个周家都拿他没办法的混世魔王,却在见到满嘴血迹,却还笑着的林小晚。
他怕了。
从此,她便留在了周明轩身边, 而周明轩虽然打她骂她,还欺负她,可却从来没有说过让林小晚离开的话。
他怕是被林小晚留下心理阴影了,而林小晚也算是苦尽甘来。
在周明轩身边待着,吃穿用都是新的,而且,因为她能让周明轩满意且没有离开,周家便给他在旁边租了个房子。
而享受到这种生活的林小晚,简直是从地狱来到了天堂,无论是被周明轩怎样欺负,她都觉得不重要。
因为她太知道饿肚子是什么感觉了,被欺负又怎么样,能活着,谁不想活的更好。
林小晚就这样陪着周明轩长大,和林大海也维持着联系,并帮林大海偿还着债务,她觉得自己不指望林大海改邪归正,但她也不希望林大海因为欠钱死在外面。
回过神,她觉得自己应该感到庆幸,在遇到周明轩之前,自己的人生是黑暗的,而遇到周明轩以后,这道光是她的救命稻草。
有人觉得这道光刺眼,是因为他享受惯了光明,但对来自地狱的林小晚来说,光,从来都是一种奢侈品。
林小晚忽然想到,或许,周明轩一看到林小晚咬他,就莫名的害怕,估计,是怕林小晚狠下心直接给自己的手腕咬破吧。
等她收拾好了行李,被褥没有拿,因为周明轩肯定会准备好,而她已经在这宿舍待了三年,冷不丁的搬出去,还有些不习惯。
更何况,在宿舍里周明轩似乎还顾忌着什么,可如果到了新房子,估计……
她就很难逃脱周明轩的魔爪了。
不过,周明轩终究是她的光,有些事,只要不是太过分,她完全可以接受。
反正,她又不可能嫁给周明轩,让周明轩折腾几次,估计就没劲了。
如果她天生就是女人的话,她就嫁给周明轩生一堆小闺女,一个儿子也不给他生,把他的家族产业都给分出去。
想必,会让周明轩心疼的不行。
想到这,林小晚开心的笑了,而当她拿着行李,推开门,却见到了黑着脸的周明轩,她心中咯噔一下,暗道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