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地,远子半躺在酒店标间的床上读小说。
配合枕头下的**,不禁令我产生「三年起步,最高死刑」的恐惧感。
话虽如此,我还是把自己飞快得撇成干净的一条,陷入远子的漩涡内。
听起来会不会有如厕的感觉?
这么讲是故意的。
给我笑!
远子喜欢音乐,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及以前的摇滚乐。
这算是我与她为数不多的几个共同点之一。
即便如此,她对于音乐的狂热也令我望尘莫及。
是否感觉又对她多一些了解呢?
远子今天选中的阅读题材是摇滚乐史。
但恕我直言,《来自民间的叛逆》着实垃圾。
重点在于作者自行理解又二次创作的「Hotel California」的歌词。
什么几把玩意儿!
我想读者诸君应该不太喜欢我讨论这些。
怎样都好的乐队。
不过Glenn Frey(老鹰合唱团主唱之一)的过世还是让我伤心了几天。
更让人可气的突然在网易云音乐冒出一堆自称粉丝的事。
感觉和迈克尔杰克逊以及The prince的情况。
如出一辙。
跟风狗是不是挺恶心的?
嘛,反正我并没有玩过「White album 2」
但我也很喜欢讲东马小三的梗。
这么说我也和自己狂喷的人属于一丘之貉么?
自我厌恶。
回到音乐的话题。
几百年前你我这般普罗大众还在为晚餐吃燕麦粥还是煮红薯而发愁。
古典只是贵族用来陶冶情操的游戏。
如今人人都可以用39元高仿魔音耳塞欣赏交响。
时代在进步呢。
而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猫王和查克贝瑞推行的摇滚乐。
那些耳熟能详的乐手。
吉米亨德里克斯。
吉米莫里森。
吉祥三宝。
这句也是梗……
笑嘛。
经过长久的时间的冲刷,依旧活跃着。
依旧是流行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真真正正的不可思议呢。
“所谓的经典就是这样啊,条子。”
“虽说没错,但你又偷看我的旁白。”
我把远子搂在怀里,“就说你别做超现实的发言啊。”
“有什么关系,反正是魔幻类。”
“但我们明明在说很现实的故事?”
“那就是魔幻现实主义咯。”
“这么简单的定义会不会太草率?”
“据我个人观察应该是没错,大概。”
“你也不知道吗!”
“于是,这就是今天的主题?”
“不,我们这次来讨论流行用语的相关。”
“为什么不是流行音乐呢。”
“因为没人愿意看这个,大家都只想看梗。”
我对远子说,“你细看我们的标签里就有个梗。”
“那么「要百合」是什么意思?”
“别问我啊。”
“哼。”
“你看我在开篇就使用了最近流行的「三年起步,最高死刑」,虽然你早就超过那种年纪了。”
“我们可不可以换个话题。”
“你先把台灯放下,我们好好说话。”
“嗯哼。”
“到底怎样才算流行语?”
“大家都在讲的吧。”
“我觉得,当代你国社会使用次数最多的就是「的,得,地」,但却没人提倡这是流行语。”
“找茬?”
“呃,您误会了。远子,有句讲句,台灯是用来照明而不是拿来打人的。”
“有句讲句就是流行语吧。”
“并不是。这只是句上海方言,类似于我们常说的讲道理。”
“讲道理也是流行语?”
“讲道理,我不觉得这算流行语。”
“讲道理,那什么才算流行语?”
“就好像「狂喜乱舞」「头顶青天」「社病我药」等等,到底在哪里流行了!”
“很多地方吧。”
“大部分流行语都是人工炒作起来的。”
“自然产生的呢?”
“可能有「斑竹」「菜鸟」「大虾」什么的。”
“现在只有「菜鸟」还在用。”
“没错。”
“但说到底,今天的话题你是想表达什么?”
“闲聊?”
“这样的闲聊到底有什么意思?条子,你扪心自问这样真的有趣吗?”
“就算没有,但是已经写了这么多字,所以我也不想放弃。”
“……”
“我们最后抖个包袱,就结束今天的话题吧。”
“随你便啦。”
“要是讲最具有生命力的流行语。”
“啊,电影频道的节目又在剧透了诶。”
“它们不是经常做这个么。”
“音乐频道的点歌都是下里巴人。”
“你其实想说瞎几把……啊,你听我说喔!”
“是是,你讲。”
“最具有生命力的流行语就是「尼玛」「特么」「神马」「卧槽」「辣鸡」这种的吧。”
“比如说?”
“卧槽尼玛,这特么都神马辣鸡!”
“……神马也不常用了哦。”
“那就只好缩短一点。”
“嗯哼。”
“你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