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认识同桌一个多月,但我相信林炽雪是人类,因为她拥有一双乌黑通透的眸子——那是与任何类型吸血鬼的红眸不沾染半点关系的色泽——浅金色的长发微蜷,一直流到纤细的腰肢处,时髦而靓丽。
这家小区是离我们共同就读的高中校区最近,拥有物业和特警防备吸血鬼的民宅。
她和我情况类似,都只是这里的租客。
刚搬进来几天,空荡荡的屋子到处积灰;沉闷腐化的气味即使通风几天也难彻底逸散;蟑螂和其他爬虫沿着墙角、绕着门后东奔西窜;还有床底,靠背后,阴影里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活物死物,令人胆寒……起初几天,失眠是常态。
但眼下,即使是最容易沾染污渍,滋生细菌的厨房间看起来也只是陈旧——泛黄的瓷砖壁几乎没有油污,布满刮痕的老旧灶台几乎一尘不染。
我家虽也大差不差,但我是因为不下厨,林炽雪家是因为勤于打扫。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其实我本身也是有点洁癖和强迫症的人,看见爱干净会居家的女孩子,总会在内心加分无数。
茶包饭足。
食客的我不得不认清现在不是告白时机的现实,下意识舔了舔嘴唇,唇齿间,浓郁的血腥味已经因为漱口被水流至少淘洗三回,却还是让人心生疙瘩,感觉挥之不去。
要是当初没吸她的血,我应该有的是办法糊弄区区一只吸血鬼。
后悔是人之常情,但沉浸在后悔的情绪里自暴自弃,是弱者的行径。
我一边警示自己着眼当下,逼迫自己苦思对策,同时理所应当地揽过洗刷碗筷的工作。
细小的水柱被反光的陶瓷打碎,无论过程是被何种样式的碗筷阻挡,以何种加速度和方向溅开,所有的水珠终究无法摆脱被冲入水槽的命运。
换手机号码不是拍拍脑袋就能轻易决定的事情,本身事小,但善后的处理却繁杂得让人头疼——更换几百个账号的绑定,有些还需要去银行申请;还有交际圈,联系人;还需要第一时间注销,销毁手机卡也是,万一被不法分子利用,遗患无穷。
搬家更是如此。
浪费租金是一点;价格合理、地段合适、家具布置可接受的房源怎么在一上午的时间内找到又是一点,何况开学一个多月,想要在学校周遭找一处理想租房,再多时间怕也是件可遇不可求的难事。
况且,就算克服万难,一切都完成了。
所以呢?自己就一定能成功吗?
体内流淌着对方的血液,既然她能操作血液爆炸,说不定还有定位功能,功亏一篑不说,要是最后干脆卸磨杀驴该怎么办?我能逃脱她的掌控吗?
完蛋!
这回怕是真的完蛋了,我的人生好像怎么样都走不出这个死胡同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回老家,让未婚妻出来保护自己,然后鹬蚌相争……
可是,未婚妻万一放弃自己,或者和对方达成妥协,轮流压榨,我又该怎么办?
而且明明我喜欢的是林炽雪啊,那我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了?
无数种情况像是打翻在地复杂盘错的毛线,糊成一团让人头大。
一只手骨性感的纤纤玉手从我的身后悄无声息地伸了过来,温柔地捏住我放置在水流下早已皱皮的手指,然后手掌慢慢半包贴合。
“林……炽雪?”
我被吓了一跳,这是在做什么?
“猪头,你怎么看起来好像很没精神的样子?要不换我来吧?”
林炽雪人如其名,有时冷若冰霜,毒舌,有时却又热情如炽,温柔体贴,让人捉摸不透。
“不用,我自己来没关系。”
“笨蛋,连洗碗都不会,我才不会这么好心,让你自己感动自己,然后等你走了再把碗刷一遍呢!”
这么没用还真是抱歉了呢?果然,无论事大事小,我都没一件可以做得顺利。
废物的无力感在内心腾升。
这时,女孩子温暖的娇躯从背后侧边贴紧了,覆在手背的另一只滑嫩的手传递着令人小鹿乱撞的体温,开始慢慢加力。
“不过你也用不着这么沮丧,有我在呢……来,放轻松……”
林炽雪的手心暖暖的,压上来的两团脂肪在背部毫无防备地微微变形。两个人的手交叠在一起,在碗的边际细心动作,即将灼烧成灰的时间似乎延展得漫长。
被暗恋的人保持贴身的距离,手把手地教授,我早就紧张得四肢几乎僵死,然而林炽雪并不在意我的糟糕配合,就这样默不作声地一直陪伴着我。
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弱女子,那一刻,我却觉得身边的她能让人觉得世间没有什么真正的困难,只会觉得无比心安。
害羞的目光向身侧偷瞥,我注意到脱去家居围裙的林炽雪已经换上了露肩针织衫,嗅嗅,水嫩的娇躯比起刚才吃饭时闻起来似乎更香了。
空气燥热起来了。
脸颊开始发烫,第一联想是发烧,发烧需要人照顾,影响上学,所以脸颊发烫一般是坏事。
真的是坏事吗?耳根子也开始烫起来了。
我埋头不敢让对方发现,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就这样抱着我,林炽雪会不会脸红呢?
将来的我会和她结婚组建家庭吗?
我们的孩子,生几个会比较好呢?
两个可以吗?第一个随她姓,第二个随我姓。
“林炽雪。”
洗完碗没多久,对方松开了我。我轻唤了她的名字一声。她这回回应得很温柔,像春天的细雨。而且,她那漂亮的脸蛋完全熟透了,似乎随时可能滴出血来。
时机来了,自认情商不低的我断定此次出击几乎必拿下。
“我……我可以向你……”
下一秒,在双腿的带领下,我大跨步飞奔向厕所,同时关上了门。
弓腰的同时双手不停捧起冷水,狠拍了拍镜子里虽然向来很帅如今却通红得无比狼狈的脸。
我这是在干什么蠢事?
如果现在告白,对方接受了,有着性命之虞的我能拿什么去保证她的幸福?
要知道,告白不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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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客厅的时候,林炽雪正坐在沙发上捧着平板追剧。
见到我出来,她暂定播放器,扭头询问我刚才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这两天没睡好,迷迷糊糊的,有点神志不清而已。”
林炽雪看起来已经恢复平常自然相处的模式,听完我的辩词她捧腹道。
“我说你怎么突然穿女装来我家蹭饭了,原来是神志不清啊!”
额,我大意了,忘记换身衣服再出来。
但是话又说回来,男装女装差别也不总是那么大吧?
我刚想笑笑应付过去。林炽雪的声音却像一把刀横叉过来。
“不过,刚才我好像在衣服上闻到了蛮浓郁的女孩子的体香呢……好奇怪啊……神志不清为什么会有女孩子的体香呀!向书婉同学!你说这神不神奇啊?”
林炽雪语气是欢脱的,眼神却似乎出现了一秒种的失焦,就像双眼被挖空了眼珠一般恐怖……这一定不是错觉,我能肯定。
既是为了在暗恋的人面前证明清白,同时也是出于感激和信任,我将自己早上经历的种种悉数倾诉给了林炽雪。
但一说完我就后悔了。
这……不是凭空给人家带来压力吗?
没想到林炽雪听完后却笑得很开心。
“对你这个笨蛋来说还真是难得,谢谢你能把这些困扰告诉我。”
老是说我笨蛋,其实我很聪明的好吧?我用幽怨的小眼神心有余悸地瞪了似乎也有些阴晴不定的林炽雪一眼。
“别不服气啊笨蛋,关于你说的那个吸血鬼恶魔,有一点我比较在意,不知当讲不当讲?”
林炽雪口吻突然变得神秘,目光注视着我,像是在说这边有辱,你要自取吗?
“讲,拜托了!”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相信对方一个普通人类真的能拯救来自大家族的自己。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可能存在测谎的血脉能力吗?如果有,依据是什么呢?由谁来判断?或者……从未对她撒过谎的你突然对她说:我对你撒谎了……然后,这又算什么呢?”
那一刻,世界豁然开朗起来。
不愧是我的同桌,这真的是当局者迷呀!
同桌说得对,我是笨蛋,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有想过这么简单的问题吖?
这是一个很好的线索,顺下去似乎可以发现更多的破绽。
一想到这,我甚至控制不住内心的惊喜从沙发上一跃而起。
“你也太顶了吧林炽雪,我真的是太太太太喜欢你了!”
说完,我甚至俯身想要亲吻表现出惊慌失措的她,果然被她一巴掌——
没有扇下来?
只是羞赧地挡在了之间。
指缝间还流出了娇嗔的拒绝声。
“讨厌,别接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