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未眠,打坐入定练气,当任枫睁开眼睛时,只感觉神清气爽,浑身说不出的舒服,有一种身心洁净的感觉,远比睡一觉的效果好得多。
下了床,推开窗户,天色已明,天气放晴,晨光熹微,深深吸了口新鲜的带着些许水汽的空气,任枫伸了个懒腰,浑身发出‘咯嘣咯嘣’的脆响。
这样的天气,适合早起锻炼!
任枫从床边的角落拉出一个约四尺长,两尺宽的方形实木箱子,掀开箱子,露出了好几把沉木刀和竹刀,都是三尺长短的横刀样式,是十二岁前练刀的器具,刀柄呈现一种包浆的色泽,年代虽久远,但在特殊材质木箱的保护之下,没有遭到虫噬风化,也就没有腐朽。
打开木箱第二层,这里才放置着可以见血的利器,一把刀鞘古朴的刀,以及仅有五寸长的匕首,任枫拿起刀身长二尺半,刀柄一尺长的横刀,手指拨刀出鞘,发出‘锵’的一声,打量此刀,刀身泛出鱼鳞般的白光,刀锷上刻有“飞鱼”二字。
任枫十二岁之前,任父不允许他持真刀,只能拿木刀竹刀练习,直到十二岁时,言说他有握刀的资格了,便将这把飞鱼刀送给他,从那时起,任枫拥有了自己第一把利刃。
任父曾说,当拿起飞鱼刀的那一刻起,他可以用鲜血为此刀开封,可一直到现在,飞鱼刀还未沾染过人血。
怀抱着刀走出屋子,这时父母妹妹还在休息,在离卧房远一点的院子里,任枫开始了每天的必修课。
先打了一套看似简单,动作有些别扭,仔细看却可以感到其不凡的拳法,任枫浑身都冒起了热汗,白雾升腾。
按照任枫三境巅峰的身体素质来说,就算是跑个三两时辰也不至于出这么多汗,原因只能在于这套奇特的拳法,它能够最大程度的压榨修士的体力,用来热身亦是合适的。
全身肌肉经脉都活动开,这时开始练习刀法效果会更好。
凌厉而迅猛,走势险峻,似飞鹰猛虎扑食,又似惊雷狂风,毫无拖泥带水之感,刀刀杀气尽显,给人极大的压迫感,这就是任家祖传刀法,是一种真正的军阵杀人刀。
重复练习各式刀招,直到将其印在骨子里,形成本能,才能在真正面对敌人之际,冷静做出应对,否则,敌人的刀可不会给你丝毫思考的机会。
不知不觉,天已大亮,任枫停下练习,呼吸不见紊乱,汗水却沿着他那稍显稚嫩却俊秀十足,英气勃发的脸上蔓延,鬓角发丝湿透。
这时,他才注意到,院子的不远处,纤细单薄的妹妹穿着白色武士服,头发绑了个高高的马尾辫,握着剑身剑柄共计一尺半的短剑,舞着动作不失潇洒和利落的剑法。
任觉晓拿的剑,剑身反射出青白色的光,剑装饰很是雅致,剑名“青鸢”,这是任母曾经的佩剑,现在是任家小妹的最爱之一。
注意到哥哥停止练刀,看着自己舞剑,任觉晓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突然娇喝一声,持剑朝任枫攻来。
任枫挑眉,“来的好,小心了,任女侠,看我刀法。”
“呔,小心你的狗头,可恶的坏蛋,吃我一剑。”
这是游侠小说看多,自觉代入江湖人士身份。
忘记说了,任觉晓如今已有一境巅峰的实力,不可小觑啊,真正打起来,还是能打倒几个成年普通男子的。
兄妹间的较量,自然是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任枫刀不出鞘,和任觉晓打了个旗鼓相当,偶尔还露出败相,口中直呼“任女侠饶命”,逗得妹妹呵呵笑个不停。
一场“龙争虎斗”持续到任父出来呼喊两人吃饭才终止,锻炼了一早上的兄妹俩早就饿了,冲回去洗了洗脸,任枫换了身青色长衫,妹妹觉晓穿着淡粉长裙,依然梳着马尾辫,坐到饭桌前,等待着母亲把饭端上了桌。
早饭丰盛且美味,熬制的米粥里放着花生,红枣还有一些其他谷物看着就相当有食欲,薄脆的葱油饼上撒着芝麻,香气扑鼻,桌上还有几碟小菜,风味独特。
“吃完饭,记得练一个时辰的字,不要只顾贪玩。”
“下棋倒是可以,不过也不要下的太久,凡情要有度,否则于己无利。”
“学问不要拉下,多看看书。”
任家并不是一个严格的读书世家,自然没有所谓的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这是故作严厉的任父习惯性教导兄妹俩,稍微有些唠叨,任枫兄妹安静听着,不作反驳。
任母则在一旁安静看着任父和儿子女儿的互动,素净柔美的脸上含着一丝笑意,时不时给他们碗中夹些各自爱吃的菜。
对于自己的夫君故作严父的样子,任母着实感触颇多,当年寡言冷酷的少年英侠,纵横江湖,面对多少险风恶浪依旧保持着淡漠的姿态,直到两个孩子出世时,他才显出手足无措的样子,之后慢慢学着做一个合格的父亲,在两个活泼好动若不加以抑制就会掀起风浪的孩子面前,做一个严格的父亲,逐渐变得唠叨。
兄妹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无奈,吃完饭后,匆匆跑回各自卧房。
任觉晓和往常一样,抱着一袋糕点,还拿了卷诗词录,跑到哥哥的桌前,也端坐下来,开始照着书上的诗词默读并抄写。
写字无疑是一种磨练心志的好手段,当静下心来,全身心投入到一个个字竖撇钩捺的笔划中,时间仿佛都慢了起来。
前世的任枫是没有这样的耐心的,不说外界纷纷杂乱的干扰,他也没有这样的闲情雅致,穿越到这个异世界,远离了尘世的喧嚣,灯红酒绿的繁华,没有了即将步入社会为生计奔波的焦虑,他反倒体验到了写字的乐趣,并沉醉其中。
下了几局棋,从卧室的书架上挑本小说,喝着茶,靠在窗前悠闲看了起来,任枫已经提前开始“老年退休生活”。
上午的时间就这样充实地过去,走出屋门,任枫看到了一只鸟。
一只巴掌大小,全身羽毛呈现淡金色,鸟喙弯曲锐利,双眼极为灵动的鸟,双爪牢牢抓在父母亲窗前的木栏上,背上固定着细长的匣子,转动着脑袋,打量周围的一切,却不发出鸣叫声。
这是母亲专门用来和远在卢国京城的姐姐,也就是任枫任觉晓的姨娘通信的鸟。
任觉晓没有尝试去取下信,因为这只鸟,只认母亲,应该还有远方的姨娘,别的人,包括父亲,一旦走到其周围五米,它都会以闪电般的速度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