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北秦安城

作者:逆风谁解意 更新时间:2021/4/9 20:05:54 字数:2370

北秦府,位于卢国西北部,安城,北秦府治下最富裕的一座城市。

安城建城历史久远,往上可追溯至上古时代,地处广袤平原,河流交汇之地,又是沟通王国东西的交通要道,工商农业都极为发达。

历史上,安城曾为多朝国都,城墙高大坚固,外城高约五丈,多用上佳的巨石砖垒成,砖和砖之间不见缝隙,就连极薄的兵刃都难以插入其中。

青石镇,就在北秦府治下,离安城距离不远,仅有不到六十公里,骑马疾驰下,三个时辰就可以到达。

任父任母外出寻药,任枫需前往安城一趟,远在京城的姨娘托人运送了物品过来,两天后就能到安城,任父任母出行仓促,只得任枫前往一趟。

父母离开后,兄妹俩一日三餐只能靠自己,有一个厨艺高超的母亲,作为女孩的觉晓,自小便接受母亲有意无意的教授,厨艺算不得差。

任枫呢,接受这个异世界和前世古代大同小异的伦理观念的同时,也秉持有现代男女平等的观念,也就不会奉行所谓的“君子远庖厨”,也会做饭,当然,前世今生的厨艺加起来,也就限于能下口的水平,还不如自己的妹妹。

为了提高做饭的效率,两人决定一起做饭,坚决杜绝一人做饭,一人吃白食的行为。

事情的发展往往不尽如人意,一次在尝过哥哥的一碟看起来很不错,实则“非人吃哉”(任觉晓的论调)的菜后,任觉晓决定不再让哥哥做菜,认为其只要打打下手,洗洗菜,洗洗碗就好。

除了做饭,其余的事照往常一般无异,早起练拳练刀,晚间打坐练气,写写字,看看志怪小说,再和妹妹下下围棋,一连三天就这样过去。

这一日早晨,天气明朗,吃过早饭。

回到房间,任枫将头发用发带绑成马尾,换上便于骑马的青色箭袖短袍,内衫里套着金丝软甲,将一把匕首藏到身上,提着飞鱼刀走出房间。

任觉晓背着她的小书箱,俏立在门口等着。

“走吧。”

锁上院门,刀放在马鞍下,兄妹俩共骑行至镇上一处院子。

任枫扯住缰绳下马,然后把妹妹抱下,对着院门喊道:“胡周,胡大壮,你枫哥来了,快出来迎接。”

没多久,院子里响起了匆匆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院门未开,一个大嗓门就传了出来,“小枫子,你终于来寻我啦,哈哈,我呆在家真是无聊透顶,你再不来,我都去寻你了。”

院门被打开,一个高大少年跨步出来。

初春的天气,还有些寒意,他已经穿着灰色麻衣无袖短褂子,露出手臂上小麦色线条夸张的肌肉,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披散着。

高大少年名叫胡周,是任枫从小到大的玩伴,关系很好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他为人看似粗犷豪放,遇事却头脑格外清晰,就是偶尔热血上头时,会有点冲动。

“胡叔呢?”

胡周颇为无奈地挠了挠头,“我爹你还不知道吗,一天他能清醒两个时辰,都是好的。”

一时默然无语,两人都知道胡老爹如此酗酒的缘由。

任觉晓站立一旁,小嘴里含着糖果,乐滋滋的,察觉到哥哥两人的静默,“哥,还有周哥哥,你们吃糖吗。”

小手一摊,糖果递到了两人眼前。

任枫和胡周对视一眼,各自捻起糖果,塞入嘴中,酸酸甜甜的,味道不赖。

“嗯,胡大壮,我把妹妹安置在你这。”

“今日我要去安城一趟,我爹娘也有事外出,家里无人。”

胡周年龄和任枫同岁,仅大了几个月,个头却高出一大截,任枫现在身高有一米七出头,在这个年纪也算高的,可胡周足有一米八五的样子,再加上一身健壮的身材,莫说是一群孩子中,就是大人堆里,都很有威慑力。

在青石镇上,任枫胡周两人年龄不大,名气却不小。

无论是外形相貌,或者是行事手段,皆非镇上一众少年可比。

任枫面容清秀俊逸,身材修长,常年习武,有着武人的英姿勃发,久不释卷,又有着读书人斯文儒雅的风范,两种气质复杂而统一,矛盾而融洽,极受镇上大姑娘小姑娘的喜爱。

胡周身材魁梧,相貌同样俊朗不凡,天生力大无穷,十岁之际,就以一人之力拉住一匹受惊当街狂奔的马,救下差点被撞伤的年轻姑娘,让小姑娘的家人感谢不已,赢得镇上众人一致赞扬。

“好,你将咱妹子放心地交给咱吧。”胡周对任觉晓笑了笑,,很是爽快应声道。

任枫摸了摸妹妹小巧的头,“晓晓,听你胡哥哥的话,别捣乱,别乱跑,知道吗?”

“知道了,我会乖的,我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了。”

任觉皱了皱鼻头,“那你可别忘了,要买的东西啊!”

这个妹妹就是个小贪吃鬼,任枫心中暗暗吐槽,“放心,无论忘了别的啥,都不会忘了你的零食,小吃货。”

“哼,你才是吃货。”

任觉晓对哥哥对自己的称呼很是不满,特别还是当着其他人的面,跺跺脚,脸颊染上一层似霞般薄红。

任枫哈哈一笑,翻身上马,对着两人道:“走了,再不走今日内就未必能赶回来了。”言罢,调转马头,双腿一夹,马缓缓跑了起来。

任觉晓站在原地,静静看着哥哥骑马远去,直到消失在视线内。

胡周注意到任觉晓似乎有些担忧,出演安慰,“晓晓,别担心,你哥哥修为不低,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走,进屋,你想玩什么,要不下棋啊。”

此时,胡周的父亲,一个成天醉生梦死的酒鬼,躺在屋内一张软榻上,发出响如雷震的呼噜声,显然仍在醉酒中。

软榻周围七八个空空的酒壶,杂乱摆放着。

就在任枫离开的时候,这位被人戏称胡酒鬼的人睁开了眼睛,明亮有神,恰似一泓清泉,完全不是酒鬼那眼神浑浊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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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间春意盎然,树的嫩芽和新叶交汇,将山坡染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

在满山遍野的绿色中,桃花,杏花,梨花,外加些不知名的野花,以一种不输绿叶的姿态开放着。

它们争奇斗艳,勃然盛开,将春的气象抒发的淋漓尽致。

飞驰的骏马奔跑在小路上,任枫的心情格外愉悦,迎面而来的风将长发吹的四处飞扬,山花淡淡香味,青草绿叶气息,带着湿气,扑面而来。

这不仅是春天的味道,更是自由的味道!

呆在镇子上,任枫很少有外出的机会,见到山野美丽的景色,他差点都想驻足不前,好好观赏一番。

任枫自清晨出发开始,已经走了两个多时辰,纵是体质远超常人,屁股却颠得生疼,时间长了,也很是难受。

好在离安城已是不远,这里的路也不再是那种泥泞颠簸的乡间小路,而是宽阔平坦的官道。

又纵马跑了半个时辰,就看见了远处安城灰黑色的轮廓。

(下章系统出场,还是很有意思的,读者大佬们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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