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名帝国战士。”夜晚,一个有些喝醉了的中年男人对同一桌喝酒的人说道,他穿戴着胸甲和臂甲,腰上挂着精致的长剑,食指上还戴着印有部队纹章的铁制纪念戒指,大概没有说谎,冰凌镇离王都很近,这里的酒馆里经常有士兵光顾,不过这个老兵看起来混得并不怎么样,衣服破破烂烂,络腮胡如荒草蔓延,身上还有一股汗味,好在酒馆里的客人大都带着点奇怪的味道,他才没有显得那么特殊。
“我爹是个铁匠,我是他最小的儿子,他死了以后我大哥继承了铁匠铺,我们剩下的倒霉蛋儿只能自谋出路,他们当了农民,只有我去当兵了。我曾经参加了奈尔基战争,我不怕死,也有一把子力气,所以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和我所在的部队建立了不少战功,那时人们都称我们为沐血的战士。”
“看你这样子,不会是赌光了吧?”有人用嘲弄的语气问道,紧接着就是哄堂大笑,整个店里的气氛都被这位老兵活跃起来了,他却满不在乎,似乎是对这种事司空见惯了,仍然按照自己的节奏侃侃而谈:“奈尔基战争后,我的部队解散了,我们这些昔日的战士都没了事情做,我想回去种地,但握惯了剑的手再拿起锄头总觉得别扭。”
中年男人讲的起兴,刚才嘲笑他的人也都不再笑了,而是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述这些故事,霍华德也在这群人当中,他穿着平民的衣服坐在角落里,除了守口如瓶的店老板外没有人认出他来,他呷了一口小麦酒,继续听着故事。
“无所事事了几年,我又拿起了剑,是老战友介绍的工作,去给执政大厅当卫兵,虽然只是‘征召兵’而非‘常备兵’,薪水也就那么回事,不过好在收入稳定,最主要的是我又能握剑了,这让我十分满足,不过也只是在最开始。”
“后来我发现腰上那把剑就是个该死的装饰品,官员们让我们清洁执政大厅,像仆人一样接待贵族,还要趴在地上擦洗臭烘烘的马厩,那马厩擦得比我吃饭的碗还干净,真他娘的搞不懂这些老爷们在想什么,后来我也不想了,干就是了,有钱拿总比饿肚子强。”
“你敢相信吗,这份工作我干了两年,比两年还要多几个月,谁能想到我他娘的干这个还挺在行,他们点名让我去刷洗官员们的那些名马,我的剑锈了,后来被我卖了。”真可悲,霍华德暗想,奈尔基男人都渴望成为战士,而战士最重要的就是剑,可以说剑就是战士的生命。
“和我共事的那些老战友们似乎还是走不出‘战士’的身份,有一天下了大雨,他们两个收拾完马厩就往屋里走,那两双又脏又破的靴子上面沾满了泥巴,结果可想而知,仆人们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白色大理石地面上出现了两排恶心的脚印,女仆长当时就发飙了,那个老女人咄咄逼人,让卫队长一定要严惩那两个‘故意搞破坏’的混蛋,后来他们两个离开了执政大厅,我还在那里混日子。”
有点出乎老板的意料,这个老兵的无聊故事竟然吸引了不少人,有些本已经准备离开的客人又点了第二杯,他有些庆幸自己在他刚开口的时候没有赶走他。
“挺好的,至少饿不死,我每天都这样安慰自己。以前还经常梦见战场上的厮杀声,淋漓的鲜血,还有死去战友无神的双眼,后来就没了,连梦里都充满了马粪味,‘沐血的战士’早就变成了‘刷马厩的家伙’,我有时候觉得这是神对我们的惩罚,谁叫我们输了战争。”霍华德轻轻摇头,那场战争他也参加了,毋庸置疑,是神将天秤倒向了安格尼斯,否则拥有绝对兵力优势的奈尔基绝无失败的可能性,他们的先头部队当时甚至已经看到了安格尼斯王宫的阳台。
“后来我也被以某种滑稽的借口给开除了,我拿着所剩不多的积蓄买了胸甲、臂甲和新的剑。”从他一进门,霍华德就看到了他那把足有七十寸长的双手剑,想驾驭好那把杀伤力巨大的武器,必须要积年累月的练习,当然也有人买来唬人,目前还看不出他是哪一种。
“所以现在我又想握起剑了,虽然我已经不再年轻了,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人需要一个战士。”一场精彩的推销,如果这里真的有人需要战士,他推销自己的故事绝对会被吟游诗人写进诗里,但事情总是不会如人愿,酒客们看故事讲完了,一下子散了不少,但也不是一个感兴趣的都没有。
“接受快剑决斗吗?”霍华德问道,这是一种奈尔基人独特的一种非致死性决斗,双方用真剑进行决斗,谁能率先在对方身上留下三个两寸以上的伤口谁就获胜,由于这种决斗太过野蛮,安格尼斯自恃优雅的贵族绝不会这样决斗,除了伊曼努尔和高姆。
“作为战士拒绝决斗是种耻辱。”
“去后院吧,那里地方大,挂两盏油灯,你下巴上有几根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我都可以,年轻人,后院很好。”对方显然没有认出霍华德来,不然他的自信心最起码要少一半。
老兵先走出了酒馆,霍华德拿着他那把手半剑跟了出去,他更习惯使用战斧或斧枪之类的长柄武器,但用剑也绝对称得上一把好手,从他成年之后,决斗这事他还没输给谁过,无论用剑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不少人跟着出来围观,火把的光亮得仿佛太阳升起了,看着霍华德的脸,老兵忽然觉得有些印象,但他没有思考太多,他拔出长剑双手握持,剑刃竖立于胸前,这是用这种尺寸大的剑速攻时比较便捷的架势,而霍华德则左脚在前,剑尖拖在右腿之后,这是种称之为“长拖尾式”的架势,会使对手无法判断攻击距离,这是种狡猾的策略,毕竟他的剑比对方短了不少。
老兵率先向前,迅速挥动长剑如风车般劈砍,霍华德则迅速抬起双臂,剑尖迅速从下方扫到了老兵的大腿上,不过由于他及时躲避,剑甚至没能在他的棉护腿上留下痕迹。
接着又是两剑,左右各一次劈砍,老兵对长剑的驾驭游刃有余,两次劈砍轻松格挡,那绝对是把好剑,在剑刃的相互接触下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老兵似乎找到了点战斗的感觉,嘴角微微上扬,手里的剑发出了一记刺击,或许是霍华德太过轻视对手,这一剑在他的胸口留下了一条伤口,他顺势将剑尖向下劈砍,老兵迅速招架,却没想到这是一个假动作,霍华德的剑擦过老兵的长剑,直奔他的喉咙,剑刃之间擦出了火花,这时老兵竟然突然松开手里的剑蹲下,抓着剑身用剑柄狠狠给了霍华德小腿一击,在霍华德因疼痛而踉跄的时候长剑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我输了。”老兵说道,听到他说话所有人都惊呆了,在他们看来明明是老兵赢了,这时他们才注意到老兵的右腿、左臂和右胸留下了不浅的伤口,最后一道伤口正是在老兵蹲下重新起身时留下的。
“了不起的剑术,我很少在和梅特涅以外的人交手的时候搞得这么狼狈。”
“您就是王子殿下吧。”
“哦?被你看出来了?”
“这么年轻就有如此强的实力,除了安格尼斯的那位格兰大公,也就只有我们帝国的王子殿下了。”
“你这话说的不准确,安格尼斯除了伊曼努尔的确也找不出第二个像样的年轻战士了,但奈尔基除了我还有不少有实力的年轻人,还有不少像你这样的老战士。”霍华德拍了拍身上的土,伸出右手以非常正式的语气对他说:“我组建的新部队需要你这样的战士,你不该遭受那样的对待,你是个天生的战士,安格尼斯的战士死也要握着剑。”
至死都要握着剑几乎是每个奈尔基男人终生的信条,每一任国王,每一个男性贵族死的时候手里都要握着宝剑下葬,即使是平民也会握着木头做成的剑被装进灵柩,有不少女战士也是以这样的战士之礼下葬。
“死也要握着剑”,这句话让老兵的心中重新燃起了斗志,他的伤口不停渗出血来,但脸上却露出了笑容,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兴奋的感觉了,鲜血、厮杀,这才是与战士的灵魂能产生共鸣的事。
“吾约瑟夫·弗拉提与吾之剑以神之名宣誓,为霍华德·诺博·奈尔基王子殿下献上忠诚,直至吾生命的尽头!”
“跪下,战士。”霍华德说着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宝剑,剑镡上镶嵌的红宝石在火把的光芒下璀璨夺目,老兵单膝跪下,右手紧贴着左胸,王子用剑分别点了他的左肩、右肩和头顶一下,并高声说道:“以奈尔基帝国储君的名义,在神与凡人的共同见证下,吾将骑士的三美德赐予约瑟夫·弗拉提,以君主之名,永远庇护骑士,直至吾生命的尽头。”
霍华德的册封辞非常大胆,也十分危险,如今他还未正式加冕便以君主的身份册封骑士,难免会让有心之人抓住话柄,而且最近许多贵族都发现了王子正在组建一支新的军队,这些种种对他不利的消息,还有这次册封骑士的事情没几天就传到了国王的耳朵里,当然是有人故意传到他耳朵里,可他并没有什么回应,既不生气也不召见王子。
几天后,几个告密者的头颅被悬挂在了王都的城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