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之嗣,三世不掌印而除籍为民”-《祁帝律·古律·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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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野尚利松,祁国第三世殿君,祂所参与主持修订的《祁帝律》可以说是开创了祁国专制君主制合法化的先河。书中就君主皇位的传承等等之事做了最为细致的规定(王政篇)。在此以先的法律文献中,即使是《律稿》之中,这些规定是绝对没有的。此外,还重新规定了诸如皇室、君臣、臣臣、之间的礼节礼法(束礼篇,或称臣政篇),还有一些琐碎的规定和刑罚方式(式刑篇,或民政篇),上述三篇全部收录在《祁帝律》之中。
其中最有名的一段规定,当属“帝之嗣,三世不掌印而除籍为民”这一条了。祁祖君、祁二世时期,最令殿君头痛的不是国家的治理问题,而是亲王的安置问题。亲王,说到底还是殿君的骨肉至亲。虽然自己身为一国之君,在家中却往往不是一家之主。亲王之间不仅会因为争夺皇位而反目成仇,在殿君即位之时还会跑来分一杯羹。因为没有立法规定,那么所有的政策都要经过家族商定。祁祖君就没有这样的烦恼。祂任殿君之时,在家中也是一家之主。可到了祁二世这里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除去已经分封的亲王不谈,光是自己的子嗣就有十个,而且除幺子平野之外,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用如此粗俗的言语来形容亲王确实不雅,不过实在抱歉,我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词语来了)。
祁二世之时,曾有公卿进言“据亲而封”之类的好建议,正欲采用之时却遭亲王们极力反对,也因此“改革”之事也只好就此作罢。
平野尚利松继位,也就是祁三世时期,亲王势力大幅削弱,相当一部分原因在于创、奋两派的皇位之争。正因如此,平野尚利松趁机削弱了亲王之派的实力。而把自己的亲人流放到边境之类的事情,平野终究还是没能忍心。正犹豫不决之时,参政卫有言卿献策说:
“陛下既无能削亲王之势,何不削亲王之量?”
平野彻悟,马上将押入狱中听候问审的亲王们均登记入册,并根据亲缘的远近划分等级,将亲缘距自己三代以外的亲王均剔除皇室,贬为庶民。因为贬斥为民就不能留有“尚利松”之姓氏,于是给年长于自己的人赐姓为凤崇,以表尊敬长者;给年幼于自己的人赐姓为凫山,以表激励幼者;给年龄与自己相仿的人赐姓为牧,以表示尊重同年。
如此,皇室成员数量大大减少,“亲王之量”这一问题算是圆满解决了。接下来就是“亲王之势”了。
此外,平野尚利松还开创了祁国年号设立的先河,并推出第一个年号“奉初”,称圣堙296年,也就是平野继位之年为奉初元年。以后每当新殿君继位之时总要颁布新的年号。原则上一个殿君只能拥有一个年号,除非遇到重大历史事件,否则年号不能轻易更换。倘若没有此条规定,不巧遇到了喜欢随意更换年号的殿君,不仅在当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在现在的历史学习上没准还会闹出不少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