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粉红的战斗宣言
作为一只无耻的巫妖,我的妈妈在我一出生时就慎重的告诉我————你的目标就是争取做一个世界上最坏的存在!
所以就算是不想那样做,自己都得装装样子,不然就没有棒棒糖吃……
比如说踩碎小朋友的棒棒糖,曝光某人暗恋的对象呀,买东西不付钱呀,这种事经常干。
每当我觉得自己已经够坏了的时候,妈妈总能够找出比我跟坏的巫妖。
它们干的事情是——
抢走小朋友的棒棒糖,然后再它面前吃光它……
捉弄两个恋人让其分手……
直接从店里抢东西……
这种想都没想过的坏事是谁做出来的呀!
妈妈一直让我以那位从来没见过面的无耻巫妖作为榜样,让我向她一样诡异而邪恶的笑,身上穿着别扭的黑袍,半夜三更去吓人之类的事情。
妈妈说,我们巫妖干的坏事其实都是好事。
比如偶尔去召唤几只骷髅僵尸去人类城市是让人类发泄发泄情绪……
而半夜吓哭小萝莉是在为人类的身体着想,顺便锻炼照顾别人的本领……
我也一直坚信这一点!
对我们巫妖来说,做的坏事越多越收人尊敬!
我们的巫妖王大人可是随便找个人类都知道她的大名的!
这样下去之后,我学习亡灵魔法时觉醒的能力就是————等量平等越换
以做的坏事大小来得到力量。
当时大家都啊啊啊啊的大叫,说这是什么神技,但是他们忘了一点———
这个力量需要做坏事。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我当初光是学习怎么邪恶而诡异的笑就花了三个月!
抢走萝莉棒棒糖足足花了一年……
在此之前我每次看到跟我一样的萝莉都想请她坐在一起吃棒棒糖(吃我买的棒棒糖)
笑出来的声音让人幸福的感动流泪……
我的妈妈一脸无奈的看了我几眼,嘴里喃喃自语着什么「早知道当初再做一个孩子的,该死,当时就不应该去抢臭豆腐忘记了!」
嘴里这么说道,但是她还是教导我怎么做一个让人恶心的巫妖。
只是背地里向大家收集做新孩子的必要材料。
不过最后还是失败了……
抛弃从前的羞耻历史吧……
巫妖不能活在过去……
现在!
我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巫妖了!
看到和我一样的萝莉时不再像请她吃棒棒糖了,而是像把她带回家吃她买的棒棒糖!
带着一腔热血,不,是冷血,毕竟巫妖也必须是冷血的生命。我来到了魔界的一座宽广的城市……
里面肯定有很多小萝莉能够让我抢棒棒糖!
一想到那种甜甜的味道自己就不觉得舔了舔嘴唇……
我站在高山上大喊着:
「凡人啊,你们世界上最无耻最邪恶的巫妖大人来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连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可惜天妒英才,可恶的山动了一下,我掉了下去……
在最后,我看见了那个害我屁股摔成两半的罪魁祸首——
一个在天空飞着的男人——
身上的女孩——
旁边的戒指!
对!就是那枚戒指太邪恶了,遮蔽了我伟大的无耻光环!
好!
你等着,我会把你拿到手,然后卖掉去买棒棒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