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熟悉完《血字的研究》小说内容后,开始考虑在哪个网站进行发布。
不可能去一些小众网站上进行发布,因为包容性太差,会导致收益变差。
所以,他把目光投降了极北域顶级的一个幻想小说网站。
蔚蓝星的小说发展几乎是一片空虚和虚无,小说发展刚刚起步的年代里,受众极为庞大,但都以幻想青春类为主。
想要在这种市场中打出一片天地来,不太容易。
好在林歌开到的小说足够精彩,只需要按时交稿就可以了。
打开电脑网站,搜到了名为博览的小说网站。
很快注册了作者账号,把《血字的研究》给发了上去。
作为推理界封为圣经的侦探小说,它的开篇具有足够的吸引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天之后,才有编辑看到了这一篇投稿。
如今网站内正在搞一个名为创意大赛的活动,任何小说不限内容和形式,均可发布,但大部分的小说都是以轻度幻想为主。
像什么异世界,后宫文等等。
编辑看完上一本小说,微微叹了一口气,“这次征稿除了大神套新人马甲外,能看的小说太少了。”
他自言自语,一天到晚的审文,很少有小说能第一时间抓住他的心脏。
百分之九十的,都是幻想类小说,这不免得让人有些审美疲劳。
他倒了一杯咖啡,缓缓的喝了一口后,这才发现了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
“侦探小说?”
编辑微微皱眉,侦探小说不像幻想类那么好写,每一个地方的逻辑都需要十分的完美才行。
而且这种小说的受众不大,也就很少一部分人会喜欢看。
特别是主推幻想的网站内,这种小说几乎没有人看。
“他为什么不去投稿推理网站?”
带着疑惑打开了这本小说,第一章便是血字的研究五个大字袭来。
华生回忆录……
“一八七八年我被派到北域第五火枪手团当助理军医。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北域边疆,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西北战争就爆发了。许多人在这场战争中捞到了晋升的机会,获得不少荣誉,我得到的却是痛苦和灾难。”
开篇是以曾经的北域和西域的战争为背景,当时战乱的冲突导致数千万人死亡,算得蔚蓝星历代以来最血腥的战争之一。
就像文中所说的,战争开始后,有不少人都是冲着晋升机会去的,可少有人能活着回来。
华生显然就是其中一员。
不过,他活着回来了。
他的肩膀中弹,在极北域的战争医院治疗了许久才勉强恢复一丝。
全亏我的勤务兵李迅的勇敢和忠心,把我救了回来。我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加上长途辗转的劳苦,变得虚弱不堪。后来在后方医院疗伤,才慢慢恢复了健康。可是不久我又染上了伤寒,连续几个月挣扎在死亡线上。最后虽然保住了一命,可浑身无力,瘦得皮包骨头。医院方面只好送我回极北域休养。
但华生没有钱,白兰市又对他有相当大的吸引,穷困潦倒的他,正在找一间便宜的出租屋。
在一次与朋友吃饭的时候得知,白兰市有几间房子非常不错,可惜就是租金太高了,他正在招人合租。
华生对此非常感兴趣,就和朋友一块去看看。
可惜合租的对象有些古怪。
小斯坦福告诉我,那人叫福尔摩斯。听说这个福尔摩斯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要问他一门心思在干什么,不得而知。可他对解剖学很在行,又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他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他的脑子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连教授们也感到吃惊。
根据小斯坦福说的,福尔摩斯平日里沉默寡言,可一高兴,就叽哩嘎啦的说个不停。
并且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敲打尸体,说是要证明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
福尔摩斯的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
有一次他竟拿一撮刚提炼出来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他倒不存什么坏心,纯粹想查清这种植物碱的确切效用。他对知识就爱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
至此,华生见到了福尔摩斯的第一面。
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远处桌前埋头工作。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见我们,“噔”地跳了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找到了!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有用血红蛋白才能使它沉淀,别的东西都不行。”瞧他的高兴劲儿,胜过发现一处金矿。
在小斯坦福为我们做了介绍后,我与他握了握手。
福尔摩斯却道:“我知道你在北域边界待过。”
“你怎么知道?”
虽然我满怀疑问,但福尔摩斯依旧兴奋的像我介绍着他的发现。
直至临分别时,我问福尔摩斯他怎么知道我在西北边界待过。
演绎法的威力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体验。
不知道福尔摩斯的脑瓜子是怎么长得,他仅凭第一次见面就足以了解到一个人的过往,他擅长总结最近的信息,一切有用的价值,然后推导出事情的真相。
这可能是他对于自己的考验?
我还提问向福尔摩斯,是不是小斯坦福透露给他的。
可他却说:“哪有人说过,是我自己看出来的。由于多年养成的习惯,一系列想法飞快在我脑中出现,来不及意识到其中间环节,就得出结论:你是有地位的人,属于从医的那一类,但又有军人风度。显而易见是位军医。你的脸色黝黑,可见是从热带来的。但你的手腕白皙,可见原来的脸色不是这样。你面容憔悴,清楚地说明你吃了不少苦,受过疾病折磨。你的左臂受过伤,所以左手动作僵硬,不自然。军医在炎热地带什么地方有这样的经历,会伤了手臂?显然是西北域交界处。”
战争的交界处距离中州很近,那里的天气的确炎热,对于我这样一位在北域土生土长的人来讲,是非常容易留下热带的伤痕。
华生不由得觉得有些道理,但这位以侦探顾问自居的男人,是不是太自傲了?
不禁使我联想到几位我所佩服的推理小说家,可他竟把他们说得一钱不值,使我十分不快,直觉得这家伙太目中无人。
他身高六英尺,长得精瘦。他的目光锐利,咄咄逼人。他生就一只细长的鹰钩鼻子,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而果断的神态。他的下颚突出方正,说明他行事坚定。
用现代话语来说,就是很装,特别装逼。
如果不了解福尔摩斯,他把别的侦探都说成像垃圾一样,侦探手法简直如孩童般可笑,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人能入得了他的法眼。
整个世界再无任何人与他比肩。
小说看到这里,那位编辑越看越有意思,小说内对于人物的塑造和逻辑的设计都非常好。
其中提到的演绎法这个推理的方法,让他有些震撼。
正常人是不会去注意这些细微的细节的,演绎法想要写好侦探小说,实际是比较难的一回事。
演绎法推理有些像提前知道结论的推理,如果你提前知道这个结论,在按照这个方向推理,就会有许多惊人的细节发现。
所谓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
听起来好像比较难以理解,但通过狼人杀这款游戏来讲,就比较简单了。
比如你认定的一个人是狼,在共同观察他的发言时,就会寻找出更多贴合结果的事实出来。
然后组合成强大的逻辑。
如果你在判断结果的时候,结果错了,找不出与之共性的问题,那就说明是结果错了。
演绎法去学习刑侦学,还有一个核心思路就是站在对方的角度、用对方的价值观、对方的认知水平看问题。
总总迹象来讲,演绎法作为推理工具,是不足以支撑起福尔摩斯超高的自信。
但他仅仅如此吗?
(你们知道我整理福尔摩斯全集的痛苦吗,还要把内容精炼出来,太难了,求月票,呜呜呜。)
(如果看不懂有些专业名词,请在评论区告知,我会在书写的时候更加简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