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同时,《只要平凡》也完成了母带制作,已经给对方公司发了过去。
北域安顺省星光市江中区,源悠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便是林歌提供歌曲的甲方了。
此刻,他们电影需要二月十五号上映,正在为插曲的事情急得团团转。
制片人金谷槐在会议室上听着别的公司发来的歌曲直摇头。
“极北域的这些大公司还真是没用!”
他一拍桌子,还不如让东域的人来,他们虽然要价高,但歌曲质量比极北域好上不少。
他的助理也是苦笑,本次江良娱乐公司是她引荐的,结果拿不出一首好歌。
“金老师,江良刚才给我来电话,说有一首歌马上制作完毕了,等会就会发过来。”
金谷槐听到这句话,连连冷哼。
“江良除非让他们的曲神出手,不然一点核心思想都找不到,还谈什么?”
这时,助理的邮箱一响,江良的歌曲到了。
“金老师,歌曲到了。”
瞧得歌曲名字叫《只要平凡》,助理连忙询问制片人。
他沉默了良久,有些不耐烦,很像让江良公司直接赔付这一次的违约费,“临时抱佛脚的作品,能好到哪里去?”
这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不过,歌曲到了,还是听一下吧,希望能给他一丝好感。
想到这里,他沉声道:“放。”
“好的。”助理连忙操作了一通,用办公室的音响播放歌曲。
前奏类似民谣吉他,短暂而迅速,直接进入人声。
一个不算太低的男声响起,很平凡,毫无亮点可言的声音。
但就是这种声音,瞬间抓住了两人的耳朵。
在观歌词……
【也许很远或是昨天
在这里或在对岸
长路辗转离合悲欢
人聚又人散
放过对错才知答案
活着的勇敢
没有神的光环
你我生而平凡……】
歌曲中间吉他配上小提琴的幽幽低鸣,把情绪瞬间烘托了起来。
仿佛这一首歌,是针对本次电影量身定做的一样,在何处有空隙,都安排的明明白白。
直至歌曲听完,原本沉默的制片人染上了两行热泪。
通过歌曲联想到电影内表达的画面,他自然不可避免的感动了。
助理也是在一旁震撼的无以言表,这首歌不管从各个角度上来讲,都远超别的歌曲。
“就他了!”
金谷槐腾的一声站起来,正式敲定了这首歌作为插曲播出。
“是谁写的?”
“一个叫烟雨的……”
……
反观极北域的小说圈,依旧在大乱斗,甚至一度把玄幻圈子的人都扯了进来。
“卧槽,关我们什么事啊?”
“你们要打就好好打,为什么要说我们玄幻?”
毫不意外,这一场大乱斗波及有些广泛,不管是文学作品亦或者短篇小说,还是轻小说,都在其中打得头破血流。
谁也不服谁。
原因非常简单,看玄幻的觉得波澜壮阔的异世界,宏大宇宙才是人生中梦寐以求的幻想。
看轻幻小说的,觉得我自己够爽就行了,后宫成群,妻妾无双。
看侦探小说的,喜欢逻辑思维和推理碰撞的过程,追求文学底蕴和素养,更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警察之类的职业人。
短篇小说就是给不喜欢看长篇的人提供的。
所以,这一场大乱斗,席卷了所有人,有人喷着喷着就拿某种小说举列子。
“照你这么说,童话小说就该死绝,童话小说都是脑瘫!”
“诶,你聊你的,说什么童话小说?”
“麻痹,你没有童年吗?”
吃瓜群众坐不住了,怎么这些吊人这么爱拿童话小说举例子?
一时间,网络上被搅得乌烟瘴气,各种骚话层出不穷。
甚至有沙雕网友配图,“那我走?”
“都被你秀完了,我秀什么?”
“喂三点几了饮茶先啦!”
“笑死...根本笑不死。”
“我们玩侦探的就这样富裕的招惹了那些妒忌的狗。”
甚至有人在评论区玩起了说唱。
“这波啊,这波是究极凡尔赛。”
关于网络上越发混乱的大战,许多相关人员都是急得团团转,还有流量限制一系列措施,可根本架不住整个圈子的人搁那对喷。
倒是极北域的某一个侦探大作家,一位顶级的大咖,收到了一笔丰厚的转账信息。
并附带着只要阅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并给出中肯的评价即可。
他本来想直接拒绝的,可想想这么多的钱好像有些可惜了,只要自己正确评价就行了。
如果连看都看不下去,那没办法了。
他自己跑去楼下的书店买了一本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精美的封面,噗呲一笑。
“倒不如把这个画成漫画。”
显然,他对于外表过分包装的作品不是很喜欢。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对这个封面包装有些嫉妒了,明明自己的小说那么火,却还是劣质的书面包装,完全比不上这福尔摩斯。
他拿起书,一目十行的读了起来。
认为是一本垃圾小说,刚才看的时候,自然不会太放在心上。
可随着他看完两章的篇幅,整个人一愣,又快速的回到第一页,再度仔细的看了下去。
看到福尔摩斯通过演绎法瞬间判断出华生的身份时,他有些错愕。
或者说对于福尔摩斯的高傲来讲,演绎法的运用并不符合他的身份。
而且福尔摩斯是以政坛顾问自居的,如此表现自己,有些像跳梁小丑?
他对于这位侦探顾问的第一印象不太好,凶杀案的现场哪个不是信息量斑驳与复杂,如果单单凭借着演绎法的信息总结,显然不能支持他的形象。
看到这里,他始终觉得,这个小说难道就是潜在的装逼打脸文?
继续读下去。
直到有人来请福尔摩斯去凶杀案现场,看到了几个血字,血字并不全完,那些侦探都判断失误了,认为这是一个妇女的名字。
包括身为读者他!
但看到福尔摩斯眼角露出讥讽的目光,他又忍不住开始怀疑了。
“难道还有别的问题?”
看到这里,他已经深陷进去,不可自拔,这福尔摩斯怎么会仅凭一眼就能判断出凶手是谁?
随着篇幅的缩减,他仿佛见了鬼一般,一头雾水。
凶手被抓到了,而且是主动投案自首的!
福尔摩斯没有提供破案的过程,让这位侦探大咖都懵了,“你怎么做到的?”
“因为什么?”
华生在阿富汗服役,因为受伤回到了伦敦,经人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俩合租了房子。有一处宅子里面死人了,福尔摩斯根据痕迹判断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断出了凶手的大致特征,譬如身高、体型等等,墙上的血字是极西域土语的“复仇”,是凶手写下来混淆视听的。
不久,这个死者的私人秘书也死了。最后福尔摩斯查出来了凶手是一个马车夫,他用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引凶手出来。这个叫做侯波的凶手杀了这两个人,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来是摩门教长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强娶到手,还杀了侯波未来的岳父大人。
侯波就一直跟踪他们然后杀了他们。最后在审判来临之前,侯波血瘤爆裂,死在了监狱里面。
直至此刻,血字的研究结束。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凶手自首的那一刻,他的就迫不及待的翻页阅读,翻页阅读。
看到最后的篇幅,福尔摩斯才娓娓道来自己的破案手法,以及让凶手自首的过程。
侦探大咖把书小心翼翼的合上,双目紧闭,回想起书内插画,凶杀案现场,福尔摩斯锐利的眼神,犀利的言辞。
他是一个看不起任何侦探的疯子,并且会把这种看不起随时挂在脸上。
但他!
有这个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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