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爆炸声中缓过神来,林云只觉得耳边在嗡嗡的响。
他摸向自己的腰上,却发现上面什么也没有,他的爱枪也不翼而飞。
下意识望向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有什么也没有,更是没有什么伤口之类的。
但林云记得他之前可是被手榴弹正面砸中,之后便失去了意识。想来能够活下来便不错了,而此时的情况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伤口,而且他还感觉非常舒适。
他感觉到丝丝的凉风吹在他的身体上。
不过,地下室里哪来的凉风?
皱了皱眉头,林云跟太阳的视线对上眼,他的眼睛感到十分刺痛,马上移动了视角。
顶着高照的太阳,林云更加疑惑,再一次确认的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粗布甲,上面的质感如同中世纪的皮革,不像是现代工业的产物。
除此之外,就连裤子也是类似的皮革加上粗亚麻。
林云可不记得那家店会卖这种衣服,如果有,可能早就倒闭了,毕竟这触感着实不太舒服,而且也不太好看。
用左手捂着眼睛,等到疼痛消去一些,林云才把手放下,此时他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强光环境。
与记忆中昏暗的地下室不同,他发现自己处在一处极为开阔的草原上面,远远看到在远处有缓缓爬着的棕色圆点。
不,细看之后林云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草原,因为面积其实很小,远不及草原那么大,充其量只能算是平原罢了。
望向东边,他看到一座宏伟的城镇,规模也算挺大,只是建筑风格完全是中世纪的,看不到丝毫现代设施的影子,更没有高楼大厦。
难道自己是穿越了?还是到了中世纪!
林云觉得还真有这种可能,毕竟,自己硬挨了一发手榴弹还活着,又莫名其妙从地下室来到了这里。
这类经常出现在小说情节,竟然被他碰上了。
不过林云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开心亦或者兴奋。
如果在二十年前,他还幻想着穿越。穿越到异世界变成主角,这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
然而,对于一个有家庭的成年人来说,这意味着与家人永别,意味着家庭将永远失去他。
想到这里,他有些崩溃了。
林云无力地坐下来,坐在草地上,风缓缓地吹过,令人感到十分凉爽,却对无法让他平静下来。
在外人看来,他的反应十分奇怪,不过本人的心思全然不在这上面。
“不知道妻子跟女儿怎么了......”林云叹息道。
既然是穿越了,那么恐怕再也见不到她们了。这对于林云来说远比死亡来的可怕。
即使侥幸活了下来,没有家人的生活还有意义吗?
林云之前是一名雇佣兵,一种死亡率很高职业,每天过着刀尖舔血的日子。
况且,他也不是在安全的地方工作,而是在离华夏很远的国家附近。很多时候,林云根本不敢睡觉,毕竟谁也想不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以他所属的雇佣兵组织为例子,虽然年薪最高能到达百万多美元,但是重伤甚至死亡都十分常见,就连他的上司都换过好几次了。
那为什么他还会干这份工作?
就因为工资高?当然不是。
他必须担当起家庭责任。
本来打算这个月工资拿到便辞职了,回华夏找份轻松的工作,却发生了这种事情。
也意味着他再也见不到她们了。
可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林云靠在树旁边,左右手暗暗撺紧了,猛地打在草地上!
“魂淡!”
泪水根本无法止住。
但是他知道这样也无济于事,回不去就是回不去。
“唉。”
直到在树荫下面呆了十分钟,他才稍微冷静下来了。
风轻轻吹拂着碧草,夹着青草香味送来的凉风让他好受多了。
算了,可能这就是命吧。他望着自己的手——一双粗糙有力的大手,看起来饱经沧桑,他还清晰记得左手大拇指上的一寸长的伤痕是怎么来的。他还是他,手还是那双手,至少他以前的记忆将会永存,直到死亡。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跺了跺已经麻了的脚,已经站了起来。
此时天也不这么热了,林云看着金黄的太阳,估摸着大约下午4点了。
林云苦笑着,现在他已经想通了,只希望妻子女儿在另一个地方能活的快乐就行了,毕竟他之前已经积累了几百万美元了。
拍了拍麻布的裤子,发现上面连点尘土都没有。
“这可奇了怪了......”
他喃喃道,不过也没多在意。
此时林云准备去之前远远望到的城镇看看,看样子大概一千多米的样子,应该很快就会到了。
不过他没走多远,一只毛发青灰色的狼不知道从哪里突然跳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正对他龇牙咧嘴,一副凶恶的样子。
看了看它的样子,林云愣了一会儿,不过马上反应了过来,右手向自己的裤带摸去,才想起来自己裤子旁边的挂着的手枪已经没了
而那只狼的行动更加迅速,只见它一跃而起,尖锐的牙齿直奔他的脖颈,想要将他置于死地。
林云可不想成为这家伙的晚餐,但躲闪已经来不及了。
他伸出左臂挡住了这条狼的攻击,但它的牙齿也深深没入了手臂,奇怪的是没有流出一滴血。
但管不了这么多了!
他一拳打在狼的腹部,它“呜呼”一声,吃痛的放开了牙齿,掉落在地上,顺势踢出一脚,把它向破布一样踢开了。
看着自己的手臂,没有一丝血迹,只不过是被一层红光覆盖了。
本以为事情就结束了,但那只狼丝毫没有放弃了的样子,用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林云。
又是一跃而起,但林云早就有了准备,他双手握住了狼的头,虽然被冲击力掀倒了,但他也丝毫不害怕。
因为它很快就要死了。
林云在当雇佣兵的五年里怎么会不知道对付狼的技巧?他死死握住狼的头,双手一扭转,它很快便失去了生机。
推开已经死去的狼,林云拍了拍尘土,裤子依旧崭新。
“彭”
他扭头转向那只狼,发现它竟然变成了彩色的多棱角的碎片消失了。
林云愣了愣,他原本想把那匹狼拿去卖了的,没想到发生了如此不科学的事情,如他所见,狼没了,取而代之的是留在地上的一片狼皮,大概手掌般大小。
苦笑一下,拿起这片狼皮,林云完全搞不懂发生了什么。
随手将狼皮塞到自己的裤带里,准备有需要时再拿出来用。
虽然想不通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但仔细一想,今天奇怪的事情太多了,多这一个不多少这一个也不少,林云索性不去管它。心里自动把它当成了这个世界的特色。
这里不是熟悉的世界,也不是原来世界的中世纪,林云也无从判断这到底是什么世界。
一直沿着小路走,林云总算看到了一处开阔的平地,上面碧草茵茵,同时发现那些棕色的圆点是一种长着小角的小型野猪。
除了成群结队的野猪以外,林云还看到了许多活人——他们大多穿着跟林云一样的衣服正在与野猪战斗,有的则是躲得远远的,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
与野猪战斗的人拿着各式的武器,有战斗斧,长枪之类的,在草原上发出五彩缤纷的光效。
被击中的野猪大多和之前一样,变成了彩色的多棱角碎片消散在空气中。
这下林云明白了,不只是狼,这个世界所有的动物死后都会成为这种碎片。
但林云看到的这幅景象还是太诡异了些——你能想象在你面前有一群人穿着一摸一样的衣服,手中能发出堪比星球大战光效的中世纪武器与一群野猪打斗在一起,而后者没有尸体,而是变成了彩色多棱角碎片吗?
反正林云不行。
倒吸了一口气,林云叫住了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刺猬头青年:“打扰一下,你知道这里是哪吗?我第一次来这里。”
后者迟疑了一下,回答说:“哦,你是第一次玩吧?”
林云听了便一头雾水,什么叫“第一次玩”?难不成这里还是游戏世界?
他看了眼那些人使出的光效,这倒还是个合理的解释,但还是问了一句:“这里真的是游戏吗?”
“当然是啊?哦,你是第一次玩完全潜行游戏吧?放心,虽然看着跟现实世界差不多,但这是游戏世界。”后者打量了林云一身说道:“看来你是新手,自己去东门买把武器吧。”然后走了。
这还真是游戏啊。
林云环顾四周,无论是草的触感,风吹拂在脸上的感觉亦或是四肢的知觉都与真实无异,简直是真实地不能再真实,就像......现实世界一样。
既然是游戏,那就好办了。林云心想。
他根本没有玩游戏的想法,只想从这个游戏出去,他心中想要再次见到她们的愿望又复燃了,仿佛妻子女儿就在外面的现实世界等他似的。
但他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他不知道怎么出去。
或者说,游戏菜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