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尖对麦芒,战火一触即发!
上官晴和莫幽澜两个人都在校花竞选的名单中,尤其是莫幽澜,在校园论坛的校花投票贴中票数高居第一,很多人都眼熟她。
这下两人要对决的重磅消息彻底在人群中炸开了锅,你传我、我传你,很快双休没回去的学生几乎全来了,有的男生甚至还带上了瓜子和爆米花。
不得不看的一场好戏呀!美女与美女之间的PK可谓是男生们的最爱,倘若原因是为了个男生就更有意思了。
(龙浅语:喵喵喵?)
地点就选在了这里,社团专用的活动场地,足够宽敞。
里里外外挤满了人,甚至最外面还有人站在椅子上看,上一次如此的盛况可是在校庆的时候。
“上官同学,你上次不是跟我说你不会唱歌吗?不仅仅是难听而已,而是要命,千万不要逞强啊……”面对着上官晴的龙浅语少女气息十足地扯了扯他的衣角,露出小动物一般楚楚可怜的眼神。
“我骗你的嘛——”上官晴浅浅一笑,故意拖长了最后一个‘嘛’字。
“好哇!亏我那么相信上官同学,你居然骗我!”龙浅语气呼呼地直跺脚,她一直都很相信上官晴的。
“因为……我坏呀~”
抬起手摸了摸龙浅语的脑袋,上官晴示意她一边傻去,现在是他跟莫幽澜的对决时间。
他不喜欢说谎,但有些时候一些真实的情况说了会对自己造成极大困扰的,不是为了帮龙浅语出头也不会更素未谋面的莫幽澜刚上,龙浅语理应支持他才对。
现在想想还是莽撞了,万一被耳朵尖的人听出他其实是Azure的晴小主就麻烦了,不过现在这情况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懂事的龙浅语没再纠缠,虽然嘴里依旧在碎碎念,人却已经退到了一边。
“你想怎么比?”上官晴十分具有绅士风度地伸了下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让莫幽澜制定规则吧。
“很简单,一人选唱一首歌,结束后让这里有票的同学投给他们认为好的,当然都不认可也可以不投。”
这里聚集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是绝佳的拉票时机,莫幽澜不想错过,稳赢的对局。
站在对角的上官晴除了长得好看点又有什么能耐,还不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高中生,花瓶来的,哪比得过才貌兼备的她?
“行,你说了算。”上官晴点点头。
“我会找人记录下校花投票贴中截止目前为止我们各自的票数,唱完结束了三分钟再统计一次,增长多的即可获得优胜,别忘了要是我赢了那位同学就得加入歌唱社。”莫幽澜指向龙浅语,嚣张的气焰愈演愈烈。
在她眼里龙浅语加不加入歌唱社已经没多大关系了,但其所代表的意义等同于奖杯,所以非争不可。
“这个也没问题,不过我要是赢了好像没有什么好处呀,难道就是让你放弃让她加入歌唱社?”
上官晴瞄了眼龙浅语,叫他冒风险干赔本的买卖?没门,他向来俗气。
“你赢了这学期我随意让你使唤都行,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莫幽澜一赌气说出了这样的话,她不认为自己有一丁点的可能性输掉,所以哪怕再加大赌注都没问题。
上官晴乐了,这个还可以,以后莫幽澜就是他的二徒弟(限定版),天天叫她给自己跑腿,多棒。
看来事后有必要建个专门的群了,早餐由楚扬顺路从东街带的葱油饼和莫幽澜亲自跑出校去西街买的鸡蛋卷组成,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群里的人还会增多。
假如他是明教第六十四代教主,莫幽澜可以封个金毛狮王什么的……
“我说你在暗爽什么呢?笑那么灿烂。”这时莫幽澜隔空喊话道,难道上官晴还没输人就先傻啦?
“没什么没什么,开始吧!让你先——”上官晴及时收住了笑容,说道。
“慢着,我有几句话要跟我师尊说!”
楚扬家不在本市,所以今天周六他也没回去,一听说上官晴要和人PK就连忙赶来了。
毫不避讳在众人面前这么叫上官晴,他总觉得上官晴是个蕴含着无限能量的人,连‘龙哥’都能制住,八成有什么绝活,够资格当他师尊。
附耳讲了一小会儿楚扬便重新钻入了人群中,上官晴听清楚了,楚扬说这个叫莫幽澜的很厉害,在整个歌唱社里都算数一数二的佼佼者,叫他当心。
然后还说这次大家的投票才是至关重要的,也许能直接影响校花之位的竞选结果,万万不能懈怠。
其实校花的位子在上官晴心中算不得多重要,但一想到那每学年三万块的奖学金就来劲了,原本八十分的热情变成了一百二十分。
毕竟,钱就是钱,这对他早日解除经纪公司的霸王条款恢复自由身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怎能无所谓?
先静观其变,看看莫幽澜的发挥再说。
(上官晴,我会让你的自大付出代价的!也不想想败北者之后还会得到票数吗?除非有人不喜欢优秀的人。)
此时莫幽澜拿起了唱歌专用的话筒,随着伴奏响起她唇瓣轻启,第一句歌词便牢牢抓住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哇塞,幽澜学姐好棒!这首歌正好是我喜欢的,太会选了!”
“人美声甜啊,我都想直接把票投给她了!”
“好熟悉的旋律,这首歌难道、难道是……”
(这位学姐到底在搞什么啊,为什么会唱我的原创歌曲……)
没心思听下面的叽叽喳喳声,被众人围在中间的上官晴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小小的疑惑,这真的不是在挑衅他么?
噢,忘了莫幽澜不可能知道面对面站着的就是本尊晴小主,也就是他上官晴。
差点笑出声,要玩翻唱超越原唱的戏码吗?又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呢?
他就不会唱这首叫《光芒star》的出道歌曲,收录于第一张专辑的第一首歌,印象尤为深刻。唱其他歌手的歌好了,唱自己歌就是作死,哪怕改声线和唱法都有很大可能被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