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帝国攻过来啦!

作者:xinclaer 更新时间:2021/6/12 13:52:04 字数:3275

桔梗的私室位于汪泉阁的最高处,这是一个独立的套房,得益于从温泉中提取的热能,房间内的温度反而比楼下要稍微高一点。当我走进房间的时候,桔梗已经等候多时了,她从一位威严的老妇人变成一团毛茸茸的老奶奶,十年的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

我在茶桌前坐下,跪坐在门口的朱雀看准时机关闭了推拉门,房间内顿时安静下来,纸和木头做的推拉门虽然挡不住沃斯托克的寒风,但是却能依靠刻印在上面的隔音魔法,挡住室外的喧嚣。

“桔梗,有件事儿想请你帮忙。”

“尽管吩咐,大公阁下,能在这把老骨头入土之前再次见到您,老奴已经心满意足了。”

啊哈哈,这次我不会再一觉睡十年了,因为最近有很多事儿要忙。

哗啦啦,我把一袋金币放在了桌上,注视着这些闪闪发光的金子,桔梗眯成两条缝的眼睛,稍微睁开了一点。

“桔梗,用这些钱作为活动经费,尽可能从前来温泉街的客人和商人口中套取情报。”我说,“我预感到一场战争正在酝酿,但是敌人何时到来,如何开始进攻,都没有定数。我现在最需要的是情报,但是我又不想唤醒沉睡在卫星轨道上的魔像,所以这件事儿可以交给你吗?”

说实话,唤醒那些漂浮在宇宙中的魔像太麻烦了,我这人最讨厌麻烦!

而且之后还要关掉它们,更加麻烦!

“听从您的吩咐,大公阁下。”桔梗向我鞠躬,“但是,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现在就向您汇报。”

“嗯,我在听。”

“有库鲁泽·兰斯将军指挥的第十一军团的已经越过了北境长城,正在向沃斯托克挺进。”

“第十一军团?”

听到这个番号,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军旗上长矛和盾牌组成的“特殊”图案和某个只穿皮革三角裤上战场的壮汉“嚯嚯哈哈哈哈”的古怪笑声。

不过,要是我没记错的话,第十一军团应该驻扎在帝国南方吧?为什么突然越过了北境长城?

难道……第一个攻过来了的,也许不是海因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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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称视角:)

今天罗斯男爵也愁眉不展,他骑着一匹温顺的矮种马,混在一大群军人中间赶路,作为一位魔法师,他本可以选择坐车,但是第十一军团的运输车实在是太过简陋,甚至连减震系统都没有。所以,在他的屁股肿起来之后,他最终决定骑马。

但是,罗斯的骑术实在不怎么样,那些高大的军马仿佛嫌弃他一样,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摔了下来。最后罗斯男爵不得不在卡特少校的介绍下,从后勤运输部门借了这匹枣红色的小母马。这匹马在此之前一直作为驮马使用,而罗斯虽然空有180公分的身高,但是身上却没有多少肉,所以小母马驮着一具骨头架子,丝毫不显费力。

现在,这家伙正在偷吃运输车上的胡萝卜,它用嘴巴掀开防水布,像吃零食一样把胡萝卜一根接着一根吃下肚去,当赶车的车夫转过脸来查看的时候,小母马立刻把嚼了一半的萝卜藏在嘴里,顺势把头转向其他方向。

说好的“建国之后禁止成精”呢?

不过自从有了这匹枣红色的小母马,罗斯男爵的旅途顺畅了很多,他甚至自掏腰包买了几个豆饼,给小母马改善伙食。

行军状态的第十一军团队伍长达十余公里,整个军团包括15000名士兵,他们分为30个步兵大队,5个弓兵大队,一个铁人机甲团,两个骑兵营和一个攻城军械营。除此之外,军团中还有30000名民夫负责运输粮食等物资。这些非战斗人员支撑起了整个后勤体系,而这个体系实际上十分脆弱。

罗斯男爵望着在泥泞的驿道上艰难前进的货车,这些货车由马或者骡子牵引,它们十分巨大,装载和运输着大量物资。不过,在粮食方面,第十一军团的储备并不多。除了大麦和燕麦之外,就只剩下土豆和萝卜这类能够长期存放的块茎。掌控帝国的伊丽莎白皇太后的目的十分明显,那就是要抢在海茵莱茵之前进攻沃斯托克,而第十一军团正是这项计划的执行者。

在没有足够补给的情况下,第十一军团踏上了征途,更加糟糕的是,由于帝国军内部腐败严重,军费被大量贪污,以至于士兵们连御寒的衣服都不够。

而被强行拉进这场远征中的罗斯男爵,脑子里全在计划如何逃跑。

可惜的是,他现在想逃也逃不掉,两位骑兵每天跟着他,以他的枣红色小母马的速度,绝对跑不过他们的战马。而在休息的时候,十名士兵轮流在帐篷外守夜,每次两人一组,寸步不离。卡特少校把罗斯男爵安排的明明白白,根本就没有逃跑的机会。

更加糟糕的是,帝国军团的逃兵是要抽签棒杀的,其中也包括随军的魔法师。

罗斯男爵心里苦,但是却有苦说不出。

“哟,魔法师,”豪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怎么了?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你家里有亲戚去世了吗?”

罗斯转过身去,只见身穿轻型盔甲的库鲁泽将军策马前来,身后跟着十二位近卫兵,掌旗官手握军旗,上面的长矛和盾牌组成了一个很微妙的图案。不过库鲁泽身上的盔甲其实只是一件装饰,没人会在行军状态下穿着金属盔甲赶路。

“参见将军。”

“哈,不用跟我客气,咱们不讲这个,”库鲁泽从马鞍下面掏出酒壶,“这风有点凉飕飕啊,马上天气就要变冷了,趁着身上还有热乎气,喏,不来两口?”

罗斯男爵并没有伸手去接酒瓶,而是抬起头来望向蔚蓝的天空,絮状的云彩飘荡在湛蓝的天穹下,十分壮观。

“看那边,”库鲁泽用酒壶指着远处的废墟,“那道破破烂烂的石头墙就是‘北境长城’,它曾经是帝国抵挡北方游牧民族的屏障,但是640年前,沃斯托克的女大公击败了他们的可汗之后,这道长城也就废弃了。明明花费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却根本没有发挥出什么作用,这道长城真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

顺着酒壶指示的方向,罗斯望向那片废墟,方方正正的塔楼坐落在一座小山丘上,两侧连接着已经风化的夯土城墙。城墙表面本来还覆盖着石料,但是因为年代久远而风化剥落,如今只剩下堆在墙角下的碎石。

北境长城,是帝国在地理上的南北分界线。

在长城以南生活着80%的人口,而在长城以北,就只剩下区区20%。究其原因,是“气候”。北境长城几乎是沿着“400mm”等降水量线分布的,它的南侧温暖多雨,北侧寒冷贫瘠,帝国总体来说仍是个农业国家,所以粮食的产量直接决定了人口的多寡。

不过世事总有例外,强大的克鲁尼奥斯公爵领就位于长城以北,而且公爵家还拥有帝国的十台泰坦中的一台,只要这台泰坦还保持着战斗力,公爵家的北方霸主地位就不可动摇。

遗憾的是,第十一军团并没有泰坦,作为帝国的十二个主战军团之一,第十一军团只有一个铁人机甲团,装备水平甚至不如番号更靠后的第十二军团。不过这支铁人部队可是库鲁泽将军的宝贝,从来不轻易动用它们。

罗斯男爵叹了口气,默默地把目光收回。

“将军,”他说,“我军的准备并不充足,这样匆匆上路恐怕很难取得胜利。我们能否在沃斯托克边界上等待一段时间,补充棉衣和物资之后再进攻。而且我军也缺乏对抗魔法的手段,我们的魔法是数量太少,我跟他们谈过了,那些心高气傲的小子都等着立功,没人愿意负责防御。”

“魔法师们就交给卡特打发吧,”库鲁泽将军把一个金属牌递给罗斯,“这个交给你,那好了,千万别丢了,这是我家祖传的传家宝,你要是搞丢了,老子追到天边也要手撕了你!”

说完,他闷了一口酒,打了个嗝。

罗斯接过金属牌,拿在手里仔细观察,发现这是一件非常古老的魔导器,上面的金属都开始老化了。金属牌上面镶嵌着一枚魔晶石,以它为核心,电路板形状的魔力回路向四周扩散,逐渐消失在铁锈下面。

“这个难道是……便携式魔导要塞?”

“啊哈哈哈,魔法师,你很识货嘛!”库鲁泽哈哈大笑,“本来这玩意能形成四面结界,组成一个完整的防御体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只能展开一面,不过仍然能当结界装置使用。据说这个东西是我的曾曾曾……曾祖父兰斯留下来的,他也是我的姓氏的由来。”

开国七将军之一的兰斯,在帝国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存在。据说,他是一位冷酷无情的指挥官,在战场上用尽一切手段蹂躏自己的敌人;但他同时又是个超级花花公子,连村姑和敌人的女间谍都不放过。更加可怕的是,这个人不但拥有夜御十女金枪不倒的恐怖战斗力,每个被他睡过的女人,全都心甘情愿的拜倒在他的脚下。

这个一手建立了全大陆最大后宫的男人,后来成了永远的传说。

罗斯男爵握紧了手中的“文物”,感受着一千年的时光流逝,这件魔导器勉强逃过了时间的摧残,而它的主人却早就成了教科书中的历史人物。人生不过百年,纵使躲得过战场上的漫天飞箭,也躲不过岁月的无情研磨。

唯有那位统治沃斯托克的女大公,依然保持着美丽的容颜,在众多已经成为历史人物的英雄豪杰之中,仿佛只有她一个人游离在时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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