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只需要五秒

作者:CLANNAD丶星 更新时间:2021/5/23 1:25:47 字数:2049

得益于新武器枯叶刀的轻重量,我现在的出招速度,比之前更加快速了。

即便牛头人副本里,出现了进化版哥布林,并且等级和我与喵七同为LV5,血量也得到了小幅度提升,但哥布林就是哥布林。

不管你是赤炎哥布林,还是冰霜哥布林,在强化过的枯叶刀面前,全部如同大白菜,挥刀下去甚至没有多少打击感。

如果换成村好剑的话,我估计需要砍两下。第一下只能砍成残血,得稍微补一点伤害才行。

在清理完几个碍事的小怪后,我站在喵七前面,带头冲锋。没过多久,我便遇到了任务中所要求击杀的BOSS。

等级6,大斧牛头人。

相比投掷哥布林而言,大斧牛头人的攻击方式,就简单粗暴多了。

它不仅仅见人就砍,就连它身边的那些哥布林小弟,有时都会受到它的攻击。

“居然连自己人都不放过,明摆着不想让我们吃到经验。”喵七在我身后吐槽道。

我一听,顿时觉得喵七说的好有道理。

要是全副本的小怪,都被牛头人给扬了,那我岂不是得少大半管经验?

在意识问题的严重性后,我嗑了下怒吼药剂。

刹那间,我仿佛肾上腺激素飙升了一样,只感受到有股力量席卷了我的全身。

“小悠姐,药剂效果只持续二十秒,这么早就使用掉了,后续伤害会不会……”

“放心好了,只要你将魔法全部瞄准在BOSS身上,伤害完全溢出!”

我和喵七说完话的功夫,时间便流逝掉了十秒钟。

但是没有关系。

因为剩下的十秒种,已经绰绰有余了。

确切地说,五秒就够了!

我深吸一口气,紧握刀柄,使出顺滑的三段斩击位移到牛头人的夸下,对准它的牛子。

随后,我立刻抬刀蓄力,将力量全部集中在刀刃上,准备使用剑士系初始伤害最高的技能:鬼斩。

鬼斩这个技能,其实我很早就想使用了,但奈何触发条件不够。

要想成功施放它,前提是有足够快的攻击速度。

由于我之前一直带的是村好剑,受到武器本身重量的影响,所以在速度方面,自然无法于太刀相提并论。

村好剑砍三刀的功夫,太刀可能已经挥了五刀了,甚至更多。

如今我已经满足了施放鬼斩的条件,并且将它首次投入了实战之中。

此时此刻,牛头人也没闲着。只见它双手抱拳,也是一顿蓄力,仿佛想用它那电饭煲大小的拳头,将我砸成二次元纸片人。

但很可惜,我用的是太刀,这场蓄力对局,我略胜一筹,抢占了先机。

随着我蓄力完毕,手起刀落,强大的剑气斩击犹如纯爱战士附体般,瞬间撕裂掉了牛头人。

在鬼斩和怒吼药剂面前,牛头人的坦度,也只不过是个稍微厚实点的木桩而已。

至于那些的哥布林们,见自己的老大哥都凉凉了,果断倒戈卸甲,将他们身上的装备,金币全部扔在了地上,一溜烟的功夫就全部逃离了。

不过这样也好,因为在副本里逃亡的怪物,我即便没击杀它们,也能获得相应的经验。

随着经验不断提升,突破瓶颈后,我能明显的感受到,我现在比以前又强大了一分。

“姐姐,你一个技能就秒了,这样显得我好花瓶……”虽然喵七的等级也达到了LV6,但她却高兴不起来,可能是没帮上我什么忙吧。

“傻瓜,你怎么会是花瓶呢?如果没有你的运气,我可能还是个手无寸铁的FW。”

我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夸张。

如果我没遇上喵七的话,我就不可能从宝箱中获得高级道具,也就没有秒杀牛头人的资本。

因此,我不仅没有嫌弃喵七,我还要好好的谢谢她。

“那小悠姐……等提交完成任务,我能不能继续跟你去新的区域冒险?”

“当然可以啊,正好路上有个伴儿嘛。”

“好耶!”得到我的回复后,喵七发出了喜悦声,“我决定了,我以后成为一位召唤师,召唤出强大生物替姐姐挡伤害,一起帮助姐姐打败小怪兽的!”

听完喵七的话,我心里暖暖的,很欣慰。

那之后,我和她回到了新手村,完成了铁匠大叔的考验任务后,获得了新的传送水晶。

“传送目标:格兰!”

格兰这块地方,我印象深刻。

这里有个主城,我想所有的游戏玩家,应该都知道。

因为四天前,大家都被小望强制传送到了这里,被迫使用了“照妖镜”。

如今再一次回到主城,我多少有点感慨时间过得真快。

短短四天的时间,就有肝帝已经达到惊人的十五级!

我推测,他们怕是每天不睡觉,没日没夜的做任务,以及去副本刷怪。

尽管在这个世界里,熬夜不睡觉,不会导致人死亡,但会是使人的注意力大打折扣,从而影响到各方面生活。

这不,我身边就有个十五级的肝帝,他的黑眼圈就跟大熊猫没什么区别,走起路来都飘飘欲仙,宛如墙头草一般,被大风吹一下就会自然倒地。

我瞧他走到了NPC面前,将背包里的材料物品一掏,准备全部出售掉。结果他因为没睡觉,脑子不好使的缘故,他居然傻乎乎地把手中的武器,也一起卖掉了!

“可惜了一柄稀有品质的巨剑,就这样以白菜价的价格,送给了NPC。”

“这个人好傻……”

“你如果每天熬夜,时间就了,迟早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做出一些人类迷惑性的行为。”

“喵七至少会睡七个钟头。”

“不够,得八小时。”

闲聊过后,我瞧了瞧背包里所剩下的金币,还有点零头,于是决定在格兰主城租一间房子。

下一个大区域得LV16才能踏入,而我并非修仙人士,每天都要按时睡觉,不可能刷怪爆肝,所以我会在格兰呆上挺长一段时间的。

毕竟都进城了,要是在主城继续睡大街,我想可能会被人嘲笑的。

况且主城有很多旅店,有软绵绵的大白床不睡,干嘛非得惦记着那破烂草坪啊?

“走,姐姐带你開房去!哪家旅馆的价格实惠,我们就住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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