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做薇拉。
勃兰登堡是我随便编出来的姓氏,原因只是单纯地很好听。
我在这个令人厌烦的世界上寻找着方大同。
要问为什么我会停在瓦尔顿特区,那是因为有人说方大同曾在那里待过很长的时间。
准确来说,是在方大同死在北京的金库以前,曾在那里待了很久。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辈子也不可能找到那个男人了,可我的情感无法接受这个完美的事实。我和他擦肩而过了成千上万次,在无数的场景中,只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就可以找到他——可最后都没能成功。
我寻找过方大同曾经在这座城市留下的踪迹,可最终也没有找到他奇迹般活下来的证据。
这是坏消息,而好消息则是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一个愚蠢的准高中生身上带着方大同的味道,名字蠢爆了,似乎是叫许笙啥的。
在无人的小巷里,我跟踪了他许多次,那股父亲的味道虽然存在但不纯正,而且明显掺杂。
从血的味道来判断,应该是方大同的孩子吧——亲爱的爸爸会跟怎样讨厌的女人一起缠绵,然后生下这样一个可恶的小杂种?
如果是方大同的孩子,那就是我的竞争者。
会像一条街边的野狗一样向爸爸撒娇,然后从我这里抢走只属于我的爱。
要不先把他干掉呢?
可是啊,一想到方大同大概率已经死了,我的心就硬不起来。
在人类的文化里,是存在【家人】这种东西的。所谓家人,那就是流淌着一样的血脉,分享着羁绊的群体。
那这个蠢货高中生就是我的家人了,是我在这世界上除了爸爸以外唯一的家人。
说不定会在我漫长的旅行中找到一个同伴呢?
不,不会的,拥有【家】的人怎么会加入一场无意义的漂流。我嫉妒着他,他拥有着我所羡慕的一切——平静的生活,爱与家人,无聊透顶的每天的小小快乐。
我讨厌他。
我本准备就此离开,但一个念头让我留在了这座城市:
从他身上一定可以找到方大同的线索,实在不行也可以上刑具拷问。
要把我和他分到一个班还真是非常苦难,教务主任是一个高级别能力者,洗了好多次脑才成功;中途被一个保洁人员看见了,吓得他从四楼跳了下来,为避免事情闹大我还帮他治好了腿。
通过洗脑,我终于拥有了一个伪造的身份。
“您的名字?”
“嗯……薇拉·勃兰登堡。”
这个姓没有特别的含义,只是单纯挺好听而已。
我无聊地坐在教室的第一排,等着那位许笙的到来。说来也很奇怪,这些人类的眼光一个个都人畜无害,就和最下等的食草动物那般温顺——而我呢,明明只是无聊而冷淡地看着他们,就被解读成杀人的目光。
也好,和这些东西接触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我也特别讨厌人类的味道,又脏又臭像是一群没有开化过的猴子。
上了一天的课,许笙都没有来。
后来我知道,这个倒霉的孩子在路上偶遇了麻烦人物,在医院里躺了挺久。
那么算着他出院的日期,我还特意打扮了一下,坐在第一排等待他。
令人震惊的是,即便这样他也差点迟到了。那家伙傻里傻气地挨着老师的训,最后在全班扫视了一圈空座位,才不情愿地和我坐到了同一排。
令人讨厌的家伙。
和这种东西说话也显得浪费时间——他到底是不是方大同的孩子啊?如果是的话,女方得有多么傻缺才可以调和出这种废品?
而为什么,偏偏这种东西会是堕天使这样美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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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到底为什么要回忆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呢?
我们一点点熟悉了,要问为什么会熟悉的话,那是因为他需要抄作业——
好吧,本着姐姐的身份照顾你一下,作为给你的施舍好了。
我无数次讥讽着他,他也以牙还牙地和我有来有回。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吵着吵着,我们就变成了熟人。再吵着吵着,我的世界中竟然就只剩下了这个无聊的家伙。
当那天我在早上醒来时,我发现我的手上长出了细细的鳞片。
从我阅读过的古籍来看,附加一股无名的燥热在心中升起,我明白,我到了那个特殊的时期了。
鳞片一点点变得更多,最后叠加在一起,那些柔韧的材料相互连接着,形成了我已经很久没见过的白色龙甲。
上一次变成龙是多久了??好像是1823年吧,我困在了雪山的山洞里,那次变形引起了一场灾难性的雪崩,非常抱歉地埋掉了一个煤矿。
好想……交*配。
好像吃掉啊。
全部,一口一口地,吃掉。
龙类的世界里是没有父亲的,我当然知道,甚至连交*配这种行为都丧失了在人类中的定义。
好像要吃掉。
吃掉。
我发疯似地撕开床单,把卧室里砸的一团糟,可最后依然没有抑制住内心的渴望。
我想吃掉许笙啊。
把肉从他的脊柱上啃下来,用小刀把肉屑都一点点剔完,再把骨髓都全部抽出来。
啊这都是为你好。
吃掉你……都是……为了你好许笙。
这是我的【爱】啊。
我冷笑着开始了计划。
他晚上回家为了省钱偶尔会抄近路,所以我很早就缠上了绷带遮住龙化的手臂,来到了那个小巷等待。
“薇拉?你怎么了?喂喂?”他在我面前挥舞着手,“没事吧?哎,更年期的老女人了,干嘛这么晚了还要在这里游荡,很危险的啊……”
不出意外,只需要把他头部戳爆,即使是堕天使那种可怕的再生能力也能立马当机。
我大口撕咬着他美味的心脏,然后掏出他的肺嚼了起来。那些剧毒的腐蚀性血液在我嘴中也那么美味,喝起来有种极致的**。
这就是交*合吗,爸爸。
我觉得我的灵魂飞了起来,比神经致幻剂带来的快乐要强烈数百倍。
一千个天使围在我身边服侍我,根本不用耶和华,这就是真正的天堂。
那种快乐会攀登上巅峰……然后……然后呢?我当然会很爽……可是——可是——
他会死啊。
许笙会死啊,我唯一的家人会死掉啊。
我从快乐的高峰跌落了,如梦初醒地流着冷汗。
我开始大口呕吐,一口又一口吐在那堆模糊的血肉中。
我哭着守在那堆肉和骨头旁,祈祷着它们复原——
最终,它们慢慢组装起来,我唯一的家人回到了这个世界上。
我用他的血做了一个简易的炼金矩阵,直接作用在他的大脑皮层上,让他彻底忘掉这一段记忆。
可我那么愧疚,愧疚到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
第二天我们在上学时遇见了,我手上缠起了绷带,他则继续和个傻子一样活蹦乱跳。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内心的冲动愈发难以平静,那些兽的本能一次次呼唤着我——我明白我怀孕了。
在我的身体里,孕育着那幼小的生命。
这是不对的。
但是我不能打掉它,因为那是我的孩子。
在课件时,我一遍遍看往许笙,看往那个我对不起的家伙。我已经够对不起他了,再把这种事情的重负夹在他身上,他会怎样,爱着他的人们会怎样。
我看着他像个傻子那样,快乐地和狐朋狗友们说着不着边际的骚话。
就这样就好,就这么快乐地活下去,不需要背负什么。
一直这样没心没肺地笑着,精力旺盛地奔跑着,朝着天空挥舞双臂——
可是啊,到底是什么时候,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开始这么幸福地,静静地,傻傻地看着他呢?
为什么这样看着他,我会又高兴又想哭?
我想,终有一天我会明白的。